為何惡人可以肆無忌憚,都說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又在哪裡?
本人女,與前夫於2015年離婚,育有一女。分開是多種原因造成,但絕無出軌或沾染任何黃賭毒等事。
本來協議協商,想給女兒造成最小的傷害,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一開始都很好,但是自從我再婚再育後,前夫一家翻臉不認人了。當初協商的全部推翻,我已再婚,育有一子,家庭和睦融洽。前夫在女兒面前咒罵我,詛咒我現在的家庭,甚至死亡這樣的罪孽話也奪口而出。如今開始各種限制我與女兒見面。女兒已讀幼兒園,不讓我了解女兒的學習學校情況。我自己去找老師,前夫打電話咒罵威脅。這幾天我的先生去前夫家,前夫一家無理耍賴,叫來十幾親戚,人多勢眾,嘴巴一個比一個惡毒。因為我的兒子還小,無法抱著孩子去爭辯爭論。今天甚至鬧到警察局。
我真的後悔,當初信任那家人,把女兒撫養權交給他,悔不當初。我每天念大悲咒,希望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可以保佑我們。家人平平安安。只是心中所想依舊是我無殺人放火,無害人之心,只是為何遭受這樣的困苦。
在他影響到你作為母親的各種權利時,在他威脅到你的公民權益時,
為什麼你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找個律所,找個民事法庭,那兒都是神明,看他還能胳膊擰大腿不成?!
道友,豈不聞「你今生種種苦厄乃是前世所種之惡果」?
大慈大悲觀自在,佛法普度眾生,哪能因為你向善便保佑你,他向惡便降咒他呢?他今生所作種種惡事,不過是還前世欠下的惡債罷了。你也好,他也好,孩子也好,每個人都在這人世間修行,各自修行各自的一生,緣分盡了,又何苦念念糾纏?
不過放手兩個字,情債一筆勾銷。
來來來,我介紹女施主一個修行的好去處。
佛陀也有十二難,凡夫怎可期待一生平安?
這一生無害人之心,哪保前世不是惡貫滿盈?
做好人時要菩薩救苦救難,做壞人時的因果何處存放?
舉頭三尺有神明,心中系縛無方寸。
學佛應該深信因果,如果自己沒有造作惡業,現在又怎麼會感召痛苦呢?
鬼神是因果的執行者,你所遭受的果,是之前種的因,鬼神記錄之,在合適的時間運作。你前夫現在所造的因,鬼神也會記錄之,成為以後受報的果。
學佛最忌諱抱怨。你的抱怨如果有用,那改變了什麼?你的抱怨如果沒有用,那你又何必抱怨?
咒也是作用於心的,心不正,咒也不會靈驗。在懷疑、抱怨中持咒,你自己覺得靈驗的程度有幾分?
招雷劈、被車撞、得大病等等就是報應來了,否則就是報應未到。
我這個人是不講理的,處理事情都是直接了當,有很多辦法,如果讓我處理,第一就是不管你女兒讓你前夫扶養,第二就是直接把女兒接過來一起生活,如果法律不幫忙就踢開法律吧,第三你就接著苦惱猶豫不決吧。
不管是靠法律靠神明其實都沒有靠自己靠譜,我不靠法律也不靠神明,因為它們有時候不管用不如意,只能靠自己去改變。
如果是我,直接把女兒搶過來,不管什麼法律前夫了,法律判我歸還女兒我不理,誰來搶女兒我拿刀抗拒,大不了一死。
你們啊就是想得到太多、能力又不夠又捨不得放棄,總是糾結這些問題,自尋苦惱,極端點狠點,你就會發現世上沒有難事,你總會找到方法。
其實跟你說了也白說,你已經一把年紀思想固化聽不進去了,我是說給網友看。
我們堅持做一件事情,並不是這樣做了會有效果,而是堅信,這樣子做是對的。
每個人都有心中都有自己的神明,它會判斷是非。
雖然我的話狠心了點,但是你要記住一點,你已經另外成家了,而且還有一個兒子,你現在的所做所為有想過你現在的丈夫和兒子的感受嗎?也許你現在需要做的是斷掉和前夫他們一家的所有關係會比較好,至於女兒自有她的福氣,你可以在不見面的情況下觀察女兒的狀況,如果女兒受到前夫虐待的話,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重新拿回女兒的撫養權,如果前夫對女兒很好,那你又何必在意這些話語呢,過好當下才是真
沒事,苦難是磨刀石,有福德的人才會有苦難,若再有善緣,那是萬幸啊!要合理合法抗爭,不留遺憾。若抗爭不過,也不勉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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