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承諾」
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總要與人交際來往,這是毋庸置疑的社交規律。有交往就有承諾,這種承諾是對某些事物的允諾。答應別人的事,或表白的話,就應該努力去兌現或實現。
發自內心的真誠承諾,並通過實現或兌現來完成,無論是自己還是對方,心情必然都是愉悅的。真誠的承諾,予人玫瑰,余手飄香。真誠的承諾做到了,那是對誠信和人格的尊崇。虛偽的承諾,是承諾人不誠實的表現。有的人喜歡說大話,有的人造勢炒作,有的人前面說後面賴。這是對承諾的褻瀆,既然做不到,為什麼要信誓旦旦地承諾?這就暴露了一些人的劣根性,既害人又害己。承諾的人要是不講信用,或者是說了過頭話,今後還有誰信任你呢?相信承諾也是有風險的。要知道,承諾畢竟是口頭上的事,或是寫在紙上的保證書,哪怕是被法律裁定和判決的文書,都有相當的不可靠性,或者說有一定的可變性。
許多人恐怕都有這樣的體驗,明明對方答應自己的事,可到頭來卻竹籃打水一場空,空歡喜。這是為什麼呢?也許對方因某種原因做不到了,也許遇到難題了,也許本身就是一張空頭支票。
比如愛情是神聖的,有關愛情的承諾也有太多的話題。諸如「海枯石爛不變心」、「愛你愛到霜白頭」、「要是變心就讓五雷轟頂」之類的愛情誓言,多麼豪邁啊!可步入婚姻殿堂之後,那些誓言就顯得蒼白無力了。畢竟是生活啊,生活就有矛盾,有矛盾就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可以說,愛情無承諾而言,關鍵的是能否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支持。承諾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是,我們也應注意一些問題,有的承諾是違心的,在某種情況下不得不做出承諾。有的是逼迫的,難以實現的。還有的是根本實現不了的,這種承諾毫無意義,害人害己。承諾應該是心甘情願的並應該量力而行的。人這一輩子都會許下過承諾,有實現的,也有背棄的。其實,人活著並不需要那麼多承諾,用心做事,坦蕩做人,比什麼承諾都好。光陰似箭,人生苦短。歲月會把那些曾經真誠的承諾風化,不再想起;歲月也會把那些虛偽的承諾埋葬,不值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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