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誰追誰啊
文/聶力
母親到香港後擔任黨的機要交通員,來往於香港、九龍、廣州之間,為黨的秘密機關傳遞情報。父親算是母親的上級,有時母親還聽父親講課,父親那抑揚頓挫的四川話讓母親感到既好玩又親切,但那時母親並沒有想別的。
此時的父親已接近而立之年,從歐洲回來後一直孑然一身。他注意到那個叫張瑞華的女機要交通員意志堅強,膽大心細,而且機靈秀氣,於是在心裡悄悄埋下了愛情的種子。終於有一天,父親來到母親的住處,略帶羞澀地說:「張瑞華同志,我想找你談一談……」母親以為是談工作,說:「我今天沒時間,要到九龍送文件,隔一天行不行?」父親馬上說:「可以,過幾天我再來。」父親說完就走了。
母親去世前幾年,家裡的保健護士們趁母親高興的時候曾笑問她:「老奶奶,您和首長當年誰追誰啊?」
母親笑著說:「當然是他追我了。」
護士們又問:「何以見得?」
母親說:「在香港時,有段時間他常來找我聊天,我還不懂嗎?」
是的,過了幾天,父親又找到了母親。他們面對面坐著,忽然都臉紅了。父親畢竟更成熟一些,他鎮定片刻,言談中流露出對母親的愛慕之情。我母親頭一回遇到這樣的事,捏著衣角,手心裡全是汗,低著頭說:「我過兩天再告訴你,行不行?」
母親對父親最深刻的印象是,廣州起義最關鍵的時候,父親叉著腰,鎮定而沉著地指揮人們抵抗從觀音山上沖向指揮部的敵人。平時,他不苟言笑,看上去聽嚴肅,但又沒見他發過脾氣……
那兩天,母親的腦子裡翻來覆去都是「那個人」的影子。他嚴肅一點或嚴厲一點又怎樣?「嗨,不怕他!」母親輕鬆地笑了。
1928年4月,黨組織批准了他們的婚姻。
一個雨後初晴的日子,母親搬出住處,提著一隻小箱子,住進了父親在香港皇后道的秘密住所。這一年,父親29歲,母親19歲,他們的結合沒有舉行任何儀式。
組織上規定,搞地下工作的同志,男的每月15元,女的每月7元,每人另有3元交通費。這麼一點錢,又是在香港,還要不停地外出,生活自然非常困難。
整個夏天,父親只有一件縐紗短袖白襯衣。他一進屋就脫下上衣,母親幫他洗凈,或者他自己動手洗凈晾上,他只能穿一件背心在家裡待著。母親因為擔任交通員的工作,為便於掩護,乘船要坐好一點的艙位,穿著也要符合身份,不過也只有兩件比較體面的衣服,是當時時興的旗袍。
有一次,母親提出讓父親陪她到附近的商店逛逛,父親以為母親想買衣服,就陪她去了。到了櫃檯,母親卻讓售貨員拿過一件男式短袖衫逼著他試穿。父親明白了母親的意思,又拗不過,可他真的不想為自己破費,眼珠轉了轉,便湊到母親耳邊說:「有情況。」他拉著母親匆匆離開店鋪。
等母親明白不過是父親玩的花招時,只能苦笑。父親說:「就那點錢,留著給你用吧。」這話讓母親鼻子一酸,差點落淚。
(摘自上海文藝出版社《山高水長:回憶父親聶榮臻》一書)(責編 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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