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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的說理性如何增強?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3-12-06 12:56:33 / 個人分類:所思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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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說理」

首先要解決格式、文意、裁判和製作

等四個主要問題

裁判文書上網 公眾應理性看待

本報訊(記者 紀欣)2013年12月1至2日,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在南京舉行主題為「法律文書與法治發展」的2013年學術年會,分別就法治建設、司法公正和和諧社會三大主題,以及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推動公開裁判文書展開深入研討。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明確要求推動公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法律文書的說理性。對此,研究會副會長劉桂明表示,要從三個方面理解「法律文書的說理性」。

首先,就是要講理、要說理。什麼叫說理?「理」是指情理、道理、法理、學理、理。要想實現司法公正,就必須將這五者進行完美的組合。而說理實際上就是法官如何說明和證明在事實、證據這幾者之間的邏輯關係。

為什麼會在三中全會公報這樣一個黨的決定中突出強調法律文書的說理性?劉桂明認為,因為從十八大開始,新一屆領導人在多個場合都特彆強調,要讓人民群眾能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裡面說的所謂感受,就是說理和公開。如果說公開是一種形式的話,那麼說理就是一個過程。公開和說理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廢。

針對如何才能更好地說理這個問題,劉桂明表示,要解決格式、文、裁判和製作等四個主要問題。而更為重要的是,在裁判文書說理的過程中,要把司法公正的價值理念,貫徹到法律文書的寫作與製作當中。「比如說疑罪從無的理念、無罪推定的理念程序正義的理念,還有非法證據排除的理念。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副院長薛峰法官以民事裁判文書為考察對象,對當下中國裁判文書的若干問題進行分析。他認為,法官與外界的聯繫靠的就是裁判文書的水平,人們不只要看法官判怎麼樣,更要看法官如何寫和說。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全面公布。對於裁判文書全面公開後,可能暴露出來的問題能否在短時間內得到解決和提升,薛法官表示了憂慮。

他認為,最高法推出這項制度,是想通過倒逼的形式提高法官的素質水平,對於文書上網這項制度在不斷完善和推進的過程,社會應該有一個理性的評價,對法官們給予更多的善待和包容。

薛峰法官表示,由於很多領導仍在用「結案率」對法官們進行考核,因此每年年底判決的案件數量都會比平時更多一些。而法官人手又較為匱乏,因此,部分案件的裁判文書,難免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他以自己為例,東城區法院的50多個法官一年要審理1萬2千多件案件。高強度的工作壓力,卻往往得不到社會的理解,使得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當法官,

同時,由於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我國裁判文書中仍存在一些問題。薛峰法官舉了兩個簡單的例子,目前我國大量的裁判文書中都在使用「我」這種第一人稱。實際上,在訴稱里的「我」,辯稱里的「我」,以及法院查明裡的「我」是三個不同的主體,因此,裁判文書中使用「我」違反了邏輯上的劃分。

再以小額訴訟程序為例,該程序是新民事訴訟法中新增的一項,是簡易程序中的一個特別程序,但在實際操作中的效果似乎並不很好。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由於沒有具體的操作規範,法官們不知道怎麼簡化裁判文書,簡單了怕說不清楚,法官們往往就會在裁判文書中多說一點,因此失去了「簡易」的實際意義。

薛峰法官提出,一些很好的裁判文書,實際上是在敘述事實的過程中論法理,使用的文字里非常含有人情味。裁判文書究竟是該用簡明、冷峻的語言來寫作,還是應該寫得更有人情味一些,這個問題值得商榷。

同時,他建議法院應加強審判管理的科學化、資源整合的科學化以及信息手段的科技化,將裁判文書上網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降至一個最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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