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就算擠死個虱子,也要分出誰的響大。(黑白先生)
06-12
(黑白先生) 魯迅在《阿Q正傳》文章里這樣寫道,有一年的春天,阿Q醉醺醺的在街上走,在牆根的日光下,看見一個乞丐在那裡赤著膊捉虱子,阿Q也脫下破夾襖來,翻檢了一回,不知道因為新洗呢還是因為粗心,許多工夫,只捉到三四個。他看那乞丐,卻是一個又一個,兩個又三個,只放在嘴裡畢畢剝剝的響。。阿Q最初是失望,後來卻不平了.... 國人凡事好對比,其實都只是像阿Q一樣,就算擠個虱子也要分出誰的響大,阿Q就因為沒有捉到乞丐那樣更大的虱子,自己便懊惱不已。國人骨子裡都是怕被人輕視的!要面子不要里子,所以他們用盡身邊所有的東西不斷與人攀比,用工作,丈夫,房子,孩子,汽車,手機,手袋,手錶...愛攀比導致慾望無限膨脹,貪婪,黑心,自私,冷漠,欺詐,不信任等成了我們社會的特殊現象。失望的人用腳投票撒手不管,耍小聰明玩弄人性利用國人弱點牟利的騙子無孔不入。 國人愛攀比,自己實在拿不出可比的物件,還可以比孩子,其實說到底還是自己太空虛了,所以老了以後馬路邊跳跳廣場舞是國人最終的歸宿。 如果讓國人教育孩子,學習知識不是為了成名成家、出人頭地、改變命運、升官發財...而是為了回饋社會,我想沒幾個國人願意這樣做。中國家長基本都希望孩子愛父母要勝過愛別人。其實,孩子的獨立自主遠比孝順家長更重要。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自由平等從每一個家庭開始。絕不吃虧的中國人,你們願意嗎? 只是那些可憐的被當做攀比工具的孩子們,長大了以後也自然而然的有了這毛病。一聽說曾經的小學同學,初中同學,高中同學如今都怎麼怎麼厲害,有房有車,在事業單位上班,馬上產生強大的落差...國人到底累不累?本來就不同個性,不在一個起跑線的人非要被無聊的拉在一起比較。而唯一的衡量標準只是那亘古不變的"誰是最好"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憑著自己獨特的個性魅力,存在於這個社會群體中,發揮著一己之長。難道說一個模子里批量生產出來的才是你們喜歡的嗎?! 幾千年來,國人一直缺少思想的深度,沒有執著的追求,更談不上真正的信仰,於是滿足於物質追求和感官刺激,熱衷於攀比尋樂浮華世故,國人由於沒有宗教,很少反省自己、批判自己,以為這是理所當然,人就應該這樣活著,以為這就是「真實」的人生。 魯迅在《燈下漫筆》批判國人這種根深蒂固的民族性格,「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別人」,而且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那些再不堪的人,回家還可以數落老婆打自己孩子..所以,我們仍處於魯迅說的全民族的「肉的盛筵」里。魯迅說,國民倘沒有智,沒有勇,而單靠一種所謂的氣,其結果不很向強者反抗,而反而在弱者身上發泄。比如阿Q捏小尼姑的臉蛋,以此來體驗高人一等的快樂。 我們的傳統文化講究的是禮讓、忍耐,長幼尊卑(有等級、不公平)的秩序,壓制的是人對自由、平等、公正、尊嚴的追求,所以自古以來中國是善良、軟弱者的地獄,是虛偽者(奸惡的人)的天堂。魯迅說這是「吃人」,其實天下萬物是相輔相成的,任何一種事物的形成,都是另一種事物的對立結果。 很多國人卻容不得任何對自己和社會的質疑、批評和反對的聲音,接受不了所有針對社會醜惡現象的揭露和批判,甚至極端誇張地認為這是漢奸行為。魯迅做為民國時代的天才,思想深刻超前,必不被常人理解。國人好面子,愛攀比,自大無知,萬事不求解先開罵。國人都應每隔段日子就重讀遍<醜陋的中國人>,過濾一下自己的臭毛病。 100多年前梁啟超就致力於喚醒國人的平等意識,但是國人的跟風、攀比、自私、勢利心理,已滲入骨髓,無法拔除。國人講責任,是讓別人講,自己可以不講。例如,社會淪落至此,都是別人的責任,他們自己沒有責任。國人講道德,是讓別人講,自己可以不講。比如道德的大棒子從來都是指責別人的,完全不打自己。國人講平等,是讓別人對自己平等,自己對別人可以不平等。比如,教育孩子「愛父母要勝於愛其他人」等等。與自由平等比,國人更大的興趣是出人頭地。甚至他們在受欺負的時候,想到的都不是平等,而是:「等老子有一天出入頭地了,看我怎麼弄死你。」 信仰,是神與人訂立的約定,一神之下眾生平等!可是國人只會崇拜同類。自由,是人與人之間的契約,我的自由止於你的自由!沒有對自由的真誠追求,便無法形成契約社會!可是愛攀比的國人追求的確是人上人。我在想,這樣的人群能獲得平等嗎?所以,國人幾千年來的狀態不是偶然的,而是最正常的必然。國人配得起這樣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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