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揭秘唐太宗立法薄葬的歷史真相

陝西省禮泉縣九嵕山唐昭陵(圖源網路)

揭秘唐太宗立法薄葬的歷史真相

——讀唐太宗《薄葬詔》筆記

《全唐文·卷七》載有唐太宗的《薄葬詔》,詔文大意為:

朕聽說:「死,就是人的生命終了,如同萬物返回本原;埋葬就是藏起來,要讓人不看見。」遠古的風俗,沒有聽說墳墓有封土和栽植樹木的。後來聖賢留下規範,才開始有了內棺外槨。人們譏諷奢侈浪費並非愛惜錢財;讚美節儉薄葬,實際上貴在沒有被掘墳的危險。所以唐堯是聖明的帝王,死後簡葬於谷林;秦穆公是賢明的君主,他的墳墓所在之處,沒有隆起的墳堆。孔夫子是孝子,為防止墳墓被掘,不修墳丘;春秋戰國時代吳國貴族季札是一位慈祥的父親,把兒子埋葬在嬴博,隱藏不露。到了闔廬違反禮制,以珠玉做野鴨陪葬;秦始皇奢侈無度,墳墓中瀉水銀如同江河海洋,由於多藏珍寶而加快了災禍,由於墓中有利可圖而招來暴屍的恥辱。

朕居天下的尊位,承襲百王遺留下來的弊端;天還沒有亮就求取衣服勤於朝政,就是半夜仍謹慎小心。儘管關於喪葬的典章制度,詳細地寫在禮儀制度里;違反喪禮的禁令,寫在刑法書籍上。然而勛臣、貴戚之家,有的還是按照陳規陋習辦事;平民百姓裡面,也有奢侈浪費而傷風敗俗的。他們以厚葬視為侍奉亡故親人,修築高大的墳墓為行使孝心。這樣使得喪葬的衣服、被褥、內棺、外槨,極盡雕飾的華美;茅草紮成的人馬、陶土等製作的人馬及生活用品等,極盡金玉的昂貴。富人超越了法令規定的喪葬規格,窮人傾家蕩產也難以趕上。這樣做,白白的損傷了教化的意義,對死者毫無益處。造成的這種危害既然很深,就應當懲罰革除。朕告天下,王公以下,以及平民百姓,喪葬的物品,凡是違背法令規定的,明確加以檢察,隨同罪狀予以定罪。在京城五品以上的官員,以及勛臣、貴戚之家,要寫明情況上奏朝廷。

以歷史的眼光來讀這篇《薄葬詔》,吾有兩大感慨也!

感慨之一,厚葬習俗根深蒂固,唐太宗興利除弊實屬不易。

自古以來,人們對後事的安排,一種是厚葬,一種是薄葬。作為後人,為了寄託對死去親人的哀思,有些人認為,越是厚葬,越是孝順,反之則被人看不起。為此,人們競相攀比,大辦喪事。據史載,從宋文公開始厚葬,此風一開,越演越烈,墳墓越壘越高,墳坑越挖越深,棺槨做的越來越講究,用上好木材,漆了一層又一層,死人穿的衣服一套有一套,墓中放的金銀財寶越來越多,眼耳鼻口中塞的珠寶、玉石、貝之類越來越講究。帝王利用他們手中的權力,厚葬最為突出。秦始皇的驪山墓,驅使數十萬刑徒修築,用魚膏作蠟燭,瀉水銀為江海,埋葬的金銀財寶不計其數。漢朝皇帝從即位起就開始為自己築陵,短者十餘年,長者多達幾十年,用全國三分之一的賦稅修建皇陵。漢武帝的茂陵修了五十年,陵里的金銀財寶等都裝不下了。許多貴族官僚也是窮奢極侈地大辦喪事,不少平民受統治階級厚葬風氣影響,為父母辦喪事不惜傾家蕩產。

歷代有許多有識之士包括一些君王,堅決反對厚葬,主張薄葬,並且身體力行。當然,他們的薄葬主張除了具有一些墨家生死觀之外,主要還是擔憂厚葬會引起盜墓,死後不得安寧。正因為如此,主張薄葬的人們,在臨終前都要告誡子孫不要厚葬,而要實行薄葬,喪事從儉。古代一些帝王也規定了節制喪葬的方法,發詔令明確規定禁止厚葬。唐太宗看到了厚葬風俗的弊端,它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對死者與生者都沒有絲毫好處可言,是一種陋習,應當革除。他發詔令曰:厚葬「為害既深,宜有懲革」,下令對違反薄葬者治罪。唐太宗在喪葬風俗方面興利除弊,在當時和歷史上具有積極意義,這種舉動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令人深感遺憾的是,唐太宗薄葬的主張和法令卻沒有身體力行,並成為歷史上帝王厚葬的一個典型。此為讀唐太宗《薄葬詔》感慨之二也。

唐太宗在對待喪葬問題上做了三件事,是耐人尋味的。

其一,並非薄葬父親。據《舊唐書·虞世南傳》記載,貞觀九年(635年),唐高祖去世,唐太宗下詔按照漢高祖長陵的規格,下葬務必隆重優厚。當時,修築皇陵的限期十分急促,服役的民工也非常疲勞。這時,秘書監虞世南上書勸諫,希望唐太宗薄葬唐高祖。虞世南的奏疏上報後,唐太宗沒有答覆他。虞世南再次上疏勸諫,當時也有一些公卿大臣上奏疏,請求唐太宗遵守高祖皇帝喪葬務必從簡辦理的遺詔。唐太宗將此事給有關衙門詳細討論後,決定將高祖皇帝的陵墓規格有所降低。今有史家說唐太宗對父親「不孝順」,薄葬唐高祖,其實不然,只是「制度頗有減省」而已。

《六駿圖》(金代趙霖據昭陵六駿浮雕石刻為本而作,該畫現藏故宮博物院)

其二,有悖長孫皇后薄葬初衷。據《舊唐書·文德皇后長孫氏傳》記載,貞觀八年(634年),長孫皇后隨從唐太宗至九成宮後,開始患重病。臨死前,與唐太宗訣別。她說道:「我活著時對時代沒有益處,現在要死了,不可多花錢厚葬。況且喪葬就是埋葬,不想讓別人看見。從古以來的聖人賢人,都是崇尚節儉薄葬的,只有荒淫無道的時代,帝王才大規模的修築皇帝陵墓,勞民傷財,被有識之士視為笑柄。我請求陛下在辦我的喪事時,根據山勢埋葬,不需要另起墳墓,不要用內棺和外槨。所需要的服用器具,全用木材和瓦製成,用這樣節儉喪葬的方式為我送終,就是不忘記我了。」貴為唐代「第一夫人」的長孫皇后,是完全有資格、也有條件要求豐殮厚葬的,但她卻一再要求儉薄送終,難能可貴。貞觀十年(636年)六月,長孫皇后病逝,同年十一月安葬在昭陵。

那麼,唐太宗有沒有按照長孫皇后遺囑將她薄葬呢?長孫皇后逝世後,唐太宗遵其遺願,將她葬於今陝西省禮泉縣城東北22公里的九嵕山,並親自撰文刻石,讚揚長孫皇后「節儉薄葬」的高風亮節。如果就此看來,唐太宗是忠實地落實了長孫皇后要求薄葬遺願的。其實不然,表面看來,似乎首先提出「因山而葬」的是長孫皇后,唐太宗只不過是遵照了皇后遺言選擇了九嵕山而已。實際上,在長孫皇后駕崩之前,唐太宗就已選定了九嵕山日後作為自己與皇后的陵墓,只不過是皇后先崩,於先說出了她與太宗商量的歸宿之地。從唐太宗撰文刻石中道出了玄機:「朕之本志,亦復如此」,指的就是「因山為陵」並選擇九嵕山作為他和皇后的陵墓,都是由他決定和選定的。

唐太宗為什麼要選擇九嵕山作為他和皇后的陵墓呢?照唐太宗的說法,是為了節儉和防盜。其實這兩點,只是其選擇陵址必備條件之外的附加條件,而必備條件就是,九嵕山的地理環境完全符合古代陵寢堪輿所謂的風水條件。當時選取九嵕山險峰造陵,從山下到山腰的墓室之門,要經由「懸絕百仞」的棧道才能到達,造好之後拆去棧道,顯得孤聳回絕,雄渾巍然,更顯帝王氣魄,並且可以防止盜掘。事實上,昭陵建築並非儉約,而是十分奢華。整個陵園方圓幾十公里,氣勢壯觀雄偉,是以往帝王陵園所無法比擬的。昭陵選取九嵕山的峻峰鑿山建陵,由此開創了唐代帝王「因山為陵」的先例。

其三,唐太宗厚葬自己。杜甫在《重經昭陵》一詩中描述了昭陵輝煌壯麗的景象:「靈寢盤空曲,熊羆守翠微。再窺松柏路,還見五雲飛。」由此可見昭陵雄偉的構建形式。昭陵位於陝西省禮泉縣東北22.5公里的九嵕山上。從貞觀十年(636)開始營建,至貞觀二十三年(649)李世民入葬方完成,歷時13年,花費的人力、財力可想而知。昭陵「因山為陵」,陵寢位於九嵕山南面山腰,居於整座陵園北部最高處,顯得氣勢十分雄偉。陵墓營造工程浩大,布置精心,建築輝煌。據《唐會要》說,昭陵「因九嵕層峰,鑿山南面,深七十五丈,為玄宮。緣山傍岩,架梁為棧道,懸絕百仞,繞山二百三十步,始達遠宮門。頂上亦起游殿」。並據文獻記載,昭陵因山鑿石為玄宮,從埏道至墓室深230米,前後安置了五道石門,規模宏大。墓道用3000多塊大石塊砌成,每塊石頭有兩噸重,石與石之間相互鉚住。據說五代時軍閥溫韜進入昭陵玄宮,說玄宮裡「宮室制度閎麗,不異人間」。

那麼,怎樣解釋唐太宗主張薄葬,而自己及皇親卻是厚葬的行為呢?這正是封建王朝的特權思想或皇權思想的突出體現。唐太宗《薄葬詔》中明確指出:「其公以下,爰及黎庶,送終之具有乖令式者,明加檢察,隨狀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勛戚之家,仍錄聞奏。」也就是說,王公、在京城五品以上官員、以及勛臣貴戚之家可以免除厚葬檢察定罪的。在封建王朝,為了使厚葬合法化、制度化,統治階級制定了嚴格的喪葬制度,詳盡地規定了按尊卑貴賤等級的嚴格的一整套喪葬制度,名之曰凶禮。從人氣絕身亡、殮屍、祭奠、出殯到下葬,死者的衣裘數量、銘旌的大小、喪服的規格、隨葬品的多少、送葬儀仗的種類、墳墓的高低、墓前石人石獸的設置等,從天子、王公貴族,直至平民百姓,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得僭越,否則予以禁止。然而,千百年來封建帝王卻窮奢極侈大辦喪事,大興厚葬。惜乎,即使一代明君唐太宗也難逃此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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