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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盛宴與莫言的新裝

諾貝爾盛宴與莫言的新裝

2012-11-23 12:41:00|分類: 文化街壘 |標籤: |字型大小大中小訂閱

諾貝爾盛宴與莫言的新裝

莫言獲諾貝爾獎,公眾為他操碎了心。現在,他即將赴斯德哥爾摩領獎,公眾更是放心不下。北歐那邊天寒地凍,要多穿幾件衣服哦!

可是,穿什麼衣服呢?這是一個問題。

按照諾貝爾獎頒獎典禮的慣例,須得穿上西式禮服,也就是所謂「燕尾服」。燕尾服名稱雖然好聽,但穿出來的實際效果並不理想。倘若一位身材頎長的年輕人穿,確有風度翩翩之效果,但或諾獎的人士,要麼是七老八十的學究,要麼是因缺少運動而體態臃腫的中年人。像加繆那種年輕而又外表俊朗、氣質非凡的,可謂鳳毛麟角。所以,從實際效果上看,身穿燕尾服,大多不僅毫無燕子一般的輕盈瀟洒,相反,看上去更像是一隻笨手笨腳的企鵝。而像薩特這種外表令人難以恭維的得主,乾脆就拒絕去領獎。莫言老兄雖然年齡不大,但此時恐怕正在很後悔自己從小太愛吃肉,而且又疏於運動和減肥。據稱,頒獎儀式之後,還有晚宴和舞會,莫言還得會來一段華爾茲、恰恰恰什麼的。倘若臨時學上幾招「騎馬舞」,這倒不難,但還得自己帶上伴奏帶,而且,北歐人民還未必會跳。

又有人獻計稱,應穿上漢服,以尊重民族傳統,凸顯本土身份,而不必迎合西方人的習慣和口味,而且可以昭彰華夏民族文化之風光,揚我國威,云云。聽上去好像很有道理。可是,什麼才是「漢服」呢?現代中式服裝根本就沒有正式的統一禮服。長衫馬褂?(那是辜鴻銘。)明式的儒生長袍?(那是許仙。)土布背心外加白羊肚手巾?(那是民歌手阿寶或陳永貴同志。)或者乾脆藍色花達呢中山裝。穿成企鵝固然不好看,但穿成土財主或鄉鎮幹部似的,也好看不到哪裡去。

可是,這一切又有什麼關係呢?威廉·福克納是1949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但這位美國南部農民出身作家,對從大老遠去瑞典參加頒獎典禮興趣缺缺。在眾親友和政府官員的規勸下,他終於決定前往,但他覺得沒有必要專門為此定製一套禮服,於是,他委託他人代為租借了一套禮服。確實,對於福克納來說,家裡一頭母牛產子比跑到老遠去聚會更重要。他需要的平靜如常的日常生活,而不是慶典。禮服是節慶儀式的服裝,平常的日子裡,它毫無用處,簡直就是一個累贅。

毫無疑問,諾貝爾頒獎儀式是一個盛大的典禮,一個吸引全球矚目的儀式。人們習慣於圍觀諸如女王生日、王子婚禮的慶典的隆重,習慣於好萊塢奧斯卡頒獎的典禮的輝煌。娛樂明星一個個像花孔雀似的競相開屏,爭奇鬥豔。明星們炫耀自己花里胡哨、光彩奪目的服飾,是奧斯卡獎頒獎儀式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往往成為接下來流行時尚的風向標。身體現象展示和視覺消費,是娛樂化文化的本質性的內容。但無論是文學還是社交儀式,都不是文藝演出,不是娛樂表演,不是為了扮相好看而舉行的。好看不好看,不是問題的根本。

文學寫作是一樁極其個人化的事情,文學獎所獎勵的是這種孤獨的個人的創造性的精神活動。一個華人獲獎,固然可以視為一種集體性的榮耀,但從根本上說,諾貝爾文學獎是對作家個人的獎勵,跟他所屬的族群之間並沒有直接的聯繫。我們這些跟他操持同一種語言的人群,無非是因為作家獲獎而沾點光而已。

服裝也是一樁極其個人化的事情,這一點,跟文學一樣。正如作家與自己特定的修辭風格來顯示其寫作個性一樣,一個人往往也已自己的著裝風格來顯示其個性。服裝的語法雖然沒有文學的語法複雜,但更為直觀。不過,服裝的社會性更強,在公共領域裡,更要求符合公共習俗。尤其是在社交場合,更注重禮儀性。這些外在的程序,僅僅是一種社交禮儀而言,其盛大和隆重,是對獲獎者的一種尊重,跟文學(還有其他諸如化學、生物學等科學)本身沒有直接的關係。

另一方面,禮儀文化跟語言和其他文化習俗一樣,有一種約定俗成的特徵。或者說,它是一種遊戲規則,而不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但無論選擇哪一種服裝,首要的是尊崇禮儀性的要求。尊重這種普遍性的遊戲規則,是一種教養的表現。當然,我相信莫言還是會嚴肅對待這件事情。以他為人處世的原則,從來不願意得罪任何一個人,不願意讓旁人感到難堪的人,何況是邀請他領獎的遙遠的東道主。莫言本人的故鄉又是一個極為尊崇世俗禮儀的地方。即使在傳統禮儀幾乎蕩然無存的現代,在他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儒家文化傳統依然留下了難以磨滅的烙印。那裡的鄉民熱情好客,尊重傳統禮儀,包括那些看上去是繁文縟節的禮儀。

今天,在一個過度娛樂化的消費時代,莫言已經被公眾納入消費的對象。此前,人們已經將他家裡的胡蘿菜和樹葉「消費」一空了,現在,則想著將其身體現象轉化為娛樂化的消費品。說實在的,在這個方面,莫言的「可消費性」實在有限。非但比不上奧斯卡慶典上的影視明星,連跟本土的諸如「超級女聲」或「中國好聲音」等草根娛樂達人都無法相提並論。愛看熱鬧的公眾恐怕要大大地掃興了。

無論如何,莫言選擇穿何種服裝赴會,完全是他個人的事情。他既可以選擇穿西式燕尾服,以表示對東道主的習俗的尊重。這跟所謂「迎合西方人口味」的文化順從問題毫不相干。他也可以選擇穿中式服裝,以強調自己的種族身份和文化身份。但也跟所謂後殖民「文化抵抗」姿態毫不相干,否則,不如乾脆拒絕這個獎項。倘若將一種禮儀場合下的服飾選擇過分意識形態化,在我看來,只是一種象徵性的表演而已。這種刻意的表演,未免過於矯情和虛偽。這跟莫言一貫的作風不相符,也跟文學的本意背道而馳。如果要迎合各個方面的意見,刻意討好各色人群,那麼,莫言將無衣可穿。他只能變成他筆下的「黑孩」,被剝得精光,「像一條魚兒游進了大海」,游到斯德哥爾摩去。

【原載《東方早報》,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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