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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重生得永生

第三章重生得永生

壹重生

一墮落之後的人的光景

我們必須先清楚人的光景,才能明白人的需要是什麼。因著始祖犯罪墮落;人的處境產生了極大的變化。

(一)人的靈死了,失去了正常的功用(參照創二17);所以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因為死人對於罪是毫無感覺的,對於善和認識神,是毫無能力的。

(二)人的魂受了玷污,人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二21),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

(三)人的身體成了屬乎血氣(創六3),必死的(林前十五53)肉體,而肉體中沒有良善(羅七18)。肢體中有犯罪的律轄制人,由不得人不犯罪(羅七20~25)。

(四)人成了可怒之子(弗二3),神的震怒常在人身上(約三36)。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至終的結局就是滅亡,被扔在火湖裡,永遠沉淪(約三16;啟二十15,二十一8)。

二重生的需要

1、重生的人才能見神的國(約三3)

墮落之後的人(舊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是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神靈的事(林前二14)和神國的事。因為屬血氣的人,只能看見屬世的事、屬物質的事和今世的事;無法看見屬天的事、屬靈的事、來世和永世的事。

要看見神國的事,需要有神的生命,需要有神的靈;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3)和神國的事。只有蒙聖靈照明心中的眼睛,才能知道神的旨意(弗一18)。

人天然的觀念是以為人需要修行,認為人只要行善積德,有高尚的倫理道德就能上天堂,不下地獄。這種觀念都是來自宗教的錯覺和迷惑。毫無疑問,在墮落的世人當中,也有各種不同程度的人;有上流高尚品格的人,也有下流品格卑鄙、無惡不作的人。按著外面的條件來說,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是屬於上流社會階層的人;按著人格道德水平來說,他是法利賽人,熱心於宗教的規條律例,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是有高尚品格的德劭之士。但是主耶穌明明的告訴他說,他需要重生,有神的生命,成為新人,才能見神的國。

2、重生的人才能進神的國(約三5)

要進神的國,要有超凡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按著超凡的義這個標準,這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都沒有能力行這樣的義。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人缺少能力勝過罪的律(羅七21~25)。除非重生有神的生命,靠生命之靈的律,才能勝過罪的律,成就律法的義(羅八1~4)。

三重生的意義

1、 字面上的解釋

重生就是再生一次。

2、屬靈的意義

從神而生(約一13;約壹三9,四7,五1,4)。

第一個人亞當是神造的,不是從神生的,以後人類的後代是從血氣生的,是從情慾生的,是從人意生的(參照約一13),這是舊造的人,第一次的生。而第二次的生就是從神生。

3、從水和聖靈生(約三5,8)

(一)從聖靈生,是沒有什麼可以爭論的。因為進到信徒裡面的是聖靈(約二十22,七39,十四17,26,十六13),是從主自己那一粒麥子所結出來的許多子粒(約十二24),所以主的本身,如何是聖善的靈(羅一4),所結出的當然不是別的,也是聖善的靈。這事早已在舊約經卷上預言了(結三十六27,三十七14)。因為三而一的神,不是分開的,所以聖靈進入信徒的裡面,那結果是父和子也都進入信徒的裡面了(約十四18,20,十五4~7;約壹四13,16)。所以經上用許多不同的名稱,稱呼進入信徒裡面的聖靈,諸如:「神的靈」(約壹四13;羅八9),「基督的靈」(羅八9),「賜生命的靈」(羅八2;林前十五45),「兒子的靈」(加四6),「耶穌的靈」(徒十六7),「那靈」(林後三17),「主靈」(林後三18),「基督耶穌」(林後十三5),「基督」(弗三17;西三4),「永生」(約三15,16,36,五24,六40,54,十28),「恩膏」(約壹二27)等等,名稱雖然不同,卻是指同一位聖靈,同一位神,進入聖徒裡面,這就是重生的意義。

(二)從水生,是比較有爭論的。有人主張這裡的水是受浸的水,是經過悔改進入水裡面結束舊人之後,才能接受聖靈得著永生。另有人主張,水是為潔凈。而在屬靈上,它的功用是作用在人的心、良心、心思、行為等上面,使人的生活和習慣,因著聖靈和神話語的能力蒙潔凈。也就是用水滅絕罪身。

然而,真正能潔凈基督徒的水,乃是來自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時從祂肋旁流出的水。這借著水和血來的,帶著潔凈和贖罪的能力。祂是用話里的水,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弗五26)。祂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

從原則和根本上說,為要得著重生,人的罪身和行為必須被審判治死過才可以。

四重生的成就

1客觀的事實

從神為我們成就的救贖,客觀的事實來說,因人犯了罪,必須贖罪,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又因人的舊人肉體有喜歡犯罪、受犯罪的律轄制的問題;此外,人的靈死了,失去功用等等,這些都是必須解決的問題。為此,神賜祂的獨生子,道成肉身,成為罪身的形狀,就是有血有肉的人,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救贖,解決了所有的問題。

(一)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表明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作了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

(二)耶穌在人子的身分上被舉起來(約三14),表明祂如同摩西在曠野舉起來的銅蛇,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解決了受罪和死的律轄制的舊人,傷了蛇的頭(創三15),因為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信徒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就是救了人脫離黑暗的權勢(西一13)。

(三)耶穌如同一粒麥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表明祂借著死而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能進入一切信祂名的人裡面重生他們。所以經上說,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2、主觀的經歷

從信徒接受救恩的主觀經歷來說,人所以能得救,罪得蒙赦免,重生,得永生成為神的兒女,是因為:

(1)有人向我們傳道了,把基督的話傳給我們聽了(羅十14~17)

神的話,把我們引到基督面前(約五39~40)。當我們聽見基督的話,這話就使我們覺得扎心(徒二37),同時也作從我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我們肉心(結三十六26)的工作,給我們一個新心,願意接受所聽見的話(來四2);又因聖靈的工作,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這是因為基督的話是人的光(約一4),也是洗凈我們的水(約十五3;弗五26),也是能救我們魂的話(雅一21);祂的話能刺入剖開,連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辯明(來四12)。

(2)悔改相信就可以得救(徒三19;羅十9~10)

因著神活潑的話和聖靈的感動,使人認識自己的敗壞,認識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十七3),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1),信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就是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因著相信,就不至滅亡(約三16),也不定罪了(羅八1)。

(3)相信就能重生得永生(約一12,三16,二十31;羅十13)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在我們相信願意接待祂的那一剎那,我們就接受聖靈(約二十22),而接受聖靈就是接受基督作生命(西三4),就是重生(彼前一3),得著新的生命,就是得永生(約三15,16,36),因為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1~12)。

(4)因相信,人的靈活過來(弗二1,5)

人的靈本來已死了(參照創二17),失去了功用。這是由於我們的良心被罪污穢了。但是因著相信,祂的血洗凈我們的良心(來九14),並且聖靈進到人的靈裡面(羅八11;約二十22;林前六19;弗一13),與人的靈成為一靈(林前六17),借著這樣一洗和一進,人的靈就活過來,是與基督一同復活(西三1),得著了靈的救恩。

(5)受浸歸入主的死,作與基督同葬,同復活的見證

一個真正悔改歸向主的人,自然願意表明作見證說,從前不信主死在罪惡過犯中的舊人已經死了,所以就借著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了結已往,當他從水裡上來的時候,就是表明與基督一同復活,是一個新人,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相信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參照羅六3~11)。

惟有肯受浸作這樣見證的基督徒,才能在得救後的信徒生活上,經歷「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以及「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是活出基督」(腓一20~21)。這樣的人,會在他們的生活上宣揚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會成為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他們會得魂的救恩(來十39;彼前一9),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反過來,一個不肯受浸的人,或許他們因信得著靈的救恩,因信得永生,但絕不會是一個得勝者,他們雖然不會沉淪,下火湖;但在來世,千年國度時期不能進天國。他們是手扶著氂向後看的,不配進神國(路九62)。

貳施洗約翰

施洗約翰的職事是「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約一23;太三3)。是叫人悔改轉向主,以便當主來盡祂職事的時候,能跟隨祂,作祂的門徒。所以當主耶穌來了,施洗約翰介紹祂叫世人認識,祂就是神的羔羊,神的兒子(約一29~34)之後,本該立刻停止他的職事,和他的門徒一齊跟隨耶穌才對。雖然他說:「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約一27),又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27~30),但他並沒停下他的職事,繼續作他施洗的工作,以致他的門徒受困惑,甚至不太高興眾人都往耶穌那裡去(約三26)。這就是神允許施洗約翰被希律王監禁,甚至被他殺害的原因(太十四3~12)。

施洗約翰在開頭的時候,異象是清楚的。他親眼看見聖靈,彷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耶穌的身上,印證神預先向他所說的話,認識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後來被監禁的時候,他的異象就變成模糊了,甚至打發他的兩個門徒去問耶穌說:「那將要來的是你么,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路七20)?主的僕人,該從施洗的約翰學到功課,在事奉主的事上,永遠隨從靈,保持清晰的異象,為主而活,而不是落在自己的工作里。

叄神的愛(約三16)

我們在前項曾看到人墮落之後的悲慘和可憐的光景,也看到人如何干犯了神的榮耀、聖潔、公義。人墮落到可怒、可憤、可惡、可棄絕的地步。然而神愛世人的大愛,遠超過了世人的敗壞,祂愛世人愛到無法形容、無法領會、不可想像的程度,是愛的極致,只能說「甚至」!「甚至」的意思是說,無可比擬,不可思議,無法測度。神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為要救贖世人,捨命流血,作多人的贖價。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感謝神,祂的大愛是一切的根源。是祂的大愛,為我們成功了這麼大的救恩(來二3)。──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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