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平等,這才是真相

什麼是女權?大概很多人都會直接說「男女平等」,但男女平等又是怎樣的呢?平等的實現條件實在太過寬廣,又或者說,其實男女生來就是不平等的。從社會環境看來,由於人類社會的發展,人們對於男女性別差異已經有了難以推翻的定論,事實上,就算是站在女權運動領導地位的人物,也不得不承認男女之間實際存在的性別差異。

縱觀人類的進化史,男女在進化中確實是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從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人類由於生存的需要逐漸選擇了最合適的生活模式,從而一點一點促成了男女之間由於性別而產生的整體性絕對差異,雖然偶有例外,但這總是少數的,並不能推動大體情況的變化。

準確說來,每個人生來都是不平等的,無論是從社會地位、生存環境或是生理健康等其他方面上。父母能提供給孩子的物質和精神條件是有所不同的,即使能提供類似條件,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所作出的不同選擇又會造成不同結果,這便會產生很多可能性;每個人的智力也是有差別的,並且都擁有著不同的潛在長處,而是否能被挖掘,一旦被挖掘又能發展到何種地步也是難以探尋的,同時,社會環境對於個體發展的限制的差異性還會產生更多更多的可能性……每一點未知疊合起來,造就了人類社會永遠無法避免的不平等。

長久以來,女性一直都處於被歧視的狀態。在古羅馬法的條文記載中,男性掌握著他的妻子、孩子、奴隸的生殺大權,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財產,應該像奴隸一樣專供丈夫享樂。更有甚者,古阿拉伯中某些教派還賦予了男性合法的殺妻權,但凡他的妻子、女奴不能取悅自己,而他也不在意她們的金錢價值,是可以把她們裝進麻袋,栓綁上石頭或其他重物沉入海底的。基督教會法取代羅馬民法後,女性的地位仍舊沒有改變,教會主張妻子服從丈夫,在一切事情上都要聽命於丈夫,以上帝之名宣揚女人離開男人不能獨立存活。

《拿破崙法典》中規定,「女人是丈夫的私有財產,但總的說來,一切女人都是國家的財產」。中國就更不用提了,女性一直是男性的附屬品,男尊女卑的思想流傳了上千年,被社會高度讚揚的「節婦」也不過是對已婚婦女另一種形式的壓迫而已。法律條文、社會規範尚且如此,更何況生活在如此環境之下的人們的思想。

在女權運動前,女性是被物化的,不論是貴族還是平民,女性始終處於低於男性的地位,世界是屬於男人的。以號稱最自由平等的國家美國為例,儘管與歐洲大陸的女性相比較,由於地理環境的原因,美國女性享有更多的自由,但在很大程度上,女性仍然被視為二等公民,不能與男性享有同樣的權權力,到十九世紀中葉,美國女性仍然沒有選舉權,婚後無權控制自己或子女的財產、不能立遺囑,在未經丈夫的許可下,也不能簽署法律文件或提起訴訟,她們的地位只相當於未成年人或是奴隸。經過長達七十二年的不懈努力,美國國會終於在1920年批准了關於女性選舉權的第19條憲法修正案,美國女性自此獲得了與男性相同的投票選舉權。

除了政治權利方面,在性的面前,女性也是被奴隸化了的。性本是人類延續血脈,讓生命傳承的正常事情。在科學不發達的古歐洲,人們認為女性是魔鬼的化身,因為她們能夠吸引男性的慾望,能夠在腹中孕育生命並且讓嬰兒通過陰道來到這個世界。而當今中國男人的處女情結則是闡述現代社會對女性的性歧視最好案例,中國男人自古就有處女情節,如今也是愈演愈烈,但由於受到了西方開放的性文化的熏陶,年輕的男人們總是想做點壞事,勾引年輕女孩和他們共同沉淪,可是每每到了適婚年齡,他們也經常以你心性如此開放不適合做我的妻子或者我的新娘必須是個處女為由而拋棄她們。更有甚者,因為性知識的薄弱而錯誤斷定新娘不是處女而在新婚第二天與妻子離婚的人。

男人一面要求女性釋放自己以緩解心頭之渴,又在另一面要求女性在結婚前保持童貞,難道這不矛盾嗎?全世界每天都有強姦案上演,每次強姦案後我們都會看到這樣的「好心媒體」,他們提醒女性最近衣著不要太過暴露,不要一個人出門,但他們總是忽略報道侵犯女性的是男性的事實,這些媒體沒有起到傳播公知的作用,反而將社會輿論導向女性,導向惡性事件中的弱者,難道不應該把矛頭對準犯罪的人嗎?難道不應該讓社會的目光聚集在男性身上嗎?如果他們真正做到管好自己,又何來的強姦呢?依照人類社會的發展看來,性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也是人類身為哺乳動物傳遞生命的事實,女權之所以興起,就是為了讓像性這樣本該平等存在於兩性之間的事不因為性別差異而產生不平等的社會待遇,讓女性擺脫惡意中傷的眼光和評論。

從社會工業發展的角度看,每一次女權運動都是伴隨著工業革命的成果而興起的,可以說女權誕生之初的實際意義有一部分在於為社會帶來新的生產力,同時緩解男性的社會壓力。由於當時社會勞動力不能滿足工業發展進程中的需求,所以湧現出了大量的童工和婦女工人,而工人的質量又與生產能力息息相關,為了達到對工人最大程度的利用,客觀上,資本家需要大量的受過一定教育並且具有學習能力的工人,以此來促進資本的積累。

以上工業發展的情況就要求了婦女走出家門,和男人一樣在外工作,並且需要上學,被教育,擁有一定量的知識。但社會發展至今,男性的社會壓力依然存在,並未減少多少,男性所承擔的社會壓力的源頭是社會環境,如果這個環境本身不做出改變,僅僅讓女人也參與進來是不會緩解男性的社會壓力的。如果說是減輕男性工作壓力的話,女性員工的出現實際上是對男性員工地位的威脅,事實證明,女性在各個行業的表現大都不錯,也能勝任領導職務,並且相較男性而言更具有責任感,這反而會增加男性的工作壓力。

但在某種層面上,女權運動的確不只是為女人申訴,為女性爭取更適宜生存的環境,同時也是為男性考量,緩解他們的心理壓力。如果女孩子可以喜歡飛機汽車,同樣的,男孩子也可以喜歡為洋娃娃設計衣服。女權運動的目的不只在於讓女性享受到更多的社會資源,強調兩性平等目的不只在於卸下女性身上的枷鎖,反向推理,這也是為男性的申訴,畢竟這世界上確實是有男生喜歡洋娃娃的。

歷次女權運動最終得到的比較重要的成果可以歸為三點,分別是女性受教育的權利,政治上與男性同等的地位,工作以及自行處置屬於自己的財產的權力。現在看來,除了某些極度信仰伊斯蘭教的地區限制女孩子的人身自由和受教育的權利,世界各國對待未成年和成年的女性都是一視同仁的,她們享有學習的權利。政治上更不必說,政界歐洲有撒切爾夫人和默克爾,亞洲有朴槿惠,商界有盧英德,楊綿綿,她們無一例外不在向我們證明,即使路途艱辛,但付出的努力是會有回報的,女性也可以很好的帶領國家前進,創立事業並走向頂峰。但千百年來固守的思想不會在一朝一夕之間因為幾次女權運動而完全改變,即使是當下這樣相對而言比較自由開放的環境,男女之間還是有不平等的待遇,尤其是在工作上。

雖然以女性的能力可以勝任很多工作,但是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總是優先考慮招收男性員工的,而在同等職位和相同工作量下,男女的薪資水平也是不同的。在我們所生活的社會上,你總能隱隱約約聽到這樣的聲音,女人怎麼靠得住?她們不行的,她們是要生孩子帶小孩的,目光短淺,也偶爾會聽到忙碌工作一整天的男人這樣說,「如果我是女人就好了,就不用這麼累了,找個好男人結婚就解脫了」,但這男人錯了,如果你只是一個普通女人,沒有漂亮的臉蛋姣好的身材,也沒辦法過上你口中不用工作的生活,即使是漂亮女人,也絕對不會只因為她的臉而嫁入豪門,畢竟事業有成的男人也不是傻子,誰會娶胸大無腦的女人做妻子呢?好歹也要為繼承家業的後代考慮。男女工作待遇的不同,對女人只要長得漂亮就什麼都能得到的想法,這都是社會主流意識在倡導男女平等之下對女性隱藏著的歧視,正是因為這些歧視依然存在,所以我們才需要抗爭。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曾這樣寫道「女人並不是生而為女人的,而是後天選擇成為女人」。在我看來,女權並不是絕對意義上的男女平等,所謂女權,不應該是要求每一個女人都要在社會上和男同胞們拼個你死我活,用薪水和社會地位來證明女人的存在價值或是女人和男人之間的「平等」,而是讓女人有自己做出選擇的權利,讓她自己決定她想要的是什麼,不對她的追求說三道四。不是每個女人都想在商界或是政界叱吒風雲,也不是每個女人都想過平淡恬靜的生活。

一個獨立的女性,她可以選擇嫁個好人家,相夫教子,過粗茶淡飯的日子,也可以選擇在工作上付出更多時間,努力爬上部門主管的位子。無論是想做溫柔賢惠的人妻,又或是想做事業女強人,這都是她們自己的選擇,我們無權對別人的夢想肆意評論,她們是自由的,她們有權利選擇如何生活。女權的存在不應該是為了社會的發展作出貢獻,或是為了緩解男性所承擔的工作壓力,而應該從人類學的角度出發,以自身為基本點,為了自己的未來而做出自己的選擇,並且為之奮鬥。

作為我們的生存環境,我多希望能看到這樣一個社會,人們不論性別,都可以自主選擇去過怎樣的生活,沒有人說身為一個男人,你就應該頂天立地,要有事業心,不該終日圍著鍋台轉圈,不能多愁善感;身為一個女人,你有一個比較高的職業抱負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你應該溫柔,不能太過強勢,意見有衝突時,應該多聽從別人的意見,不要那麼固執。我希望我們所生活的環境是自由而平等的,大家可以選擇自己真正喜歡的道路,心之所向,夢之所往,沒有人以所謂的「社會規範、行為準則」來要求你、限制你,給你套上難以卸掉的枷鎖,真正做到尊重我們身為一個「人」的權利。

自由、尊重——我認為這才是女權的真諦。女權,亦是人權。

作者簡介:尚釗,西北政法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輔修法學,自修哲學、心理學。大三時作為交換生去法國巴黎商學院讀書,藉此機會小小的逛了小半個歐洲,是一個會英語,日語,法語三國外語的精緻萌妹子,有點文藝情懷的標準理科生,也是熱愛閱讀,追求夢想的初生牛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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