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權威不能被特權消解

改革權威不能被特權消解

改革會遭到「既得利益集團」的阻礙,這早已是從上到下的基本認知。並且,時至今日,能否真的突破這種阻礙,讓人深為焦慮。

作者:石勇來源:南風窗日期:2014-01-15

  黨的十八屆三中會把「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寫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體現的乃是執政高層的改革意志,並且是一項重構社會公平正義的國家戰略。一直飽受民眾不滿的養老雙軌制再沒理由在遷延時日中被帶入未來—2014年,正是考驗這個改革最關鍵的一年。

  在開年之際,它引來了一些聲音的質疑。改革觸及某個堅固的利益結構會引起反彈,這是可以理解的。

  這些聲音沒有否認並軌的改革方向,但卻以一個人考上公務員前期投入成本高,以及「待遇差」會影響積極性和清廉來立論。不確定的是,其抱負是不是要把背後的利益意志滲透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內容,使其不至於偏離既定的利益結構,至少不偏離太遠。

  作為這個社會的一個職業群體,和其它職業群體一樣,公務員當然應該有一個合理的工資和退休後的養老待遇。但這並不能體現或仍然維持特權。

  這些聲音的邏輯錯誤顯而易見。一個人在職時,其報酬是根據能力、貢獻、創造的價值來衡定,而非他為得到這個職位投入了多少成本,退休後的待遇,當然也一樣。一個人為得到職位所投入的成本並不能要求僱主(包括政府)、社會、納稅人,以高工資或退休後的高待遇給予補償。至於沒有退休待遇上的特權,在職時就不積極工作,就不清廉,則只能說明我們的監督體系、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設任重道遠。

  在既定利益結構的障礙、掣肘中,一項改革的遷延時日,異化(就像過去「改革就是收費」的異化一樣),無實質性的突破,必定會對執政高層改革權威的樹立,對改革命運,以及社會命運產生負面的後果。有的後果甚至難以評估。

  中國的改革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同時要做好這幾件事情:繼續未完成的改革,而且是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等全方位的改革;解決那麼多年來,因為既有的經濟發展模式、權力運作模式,以及異化的改革本身所產生的一系列社會問題;保持經濟增長,保證就業,保證人民群眾對未來的生活預期,維護社會的穩定。改革的功能,實際上被前所未有地放大、強化。

  在這種情況下,執政高層的改革意志必須得到真正的貫徹。往日某些疑似「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現象不能再出現。它不僅要求民眾參與,也要求改革的執行者—從上到下的權力群體認真執行高層的改革意志,包括約束自身強大的博弈能力,以及不合理的特殊利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設立,指向的就是樹立改革的權威。這種權威,不能遭到改革執行者在執行中的消解。

  繼續改革,並且指向幾年內,以及遠景的目標,仍然是政治認同的重要來源。這種政治認同無疑有利於仍然想在養老金等改革問題上體現自己特權或特殊利益的權力群體,至少,民眾的政治認同是權力群體的共同和長遠利益。不抑制特權或特殊利益,對於政治結構的損害不言而喻。中央給出各項改革的時間表,以「說了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做到」體現決心,可以被理解為是在向權力群體傳遞一個必須認真對待新一輪改革的明確信號。

反腐不僅僅是在約束、消除官僚機構的腐敗和灰色現象,實際上也是強化中央改革權威的一個契機。它碰觸到了權力群體不合法、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而它的繼續深入,也將為既得利益結構對改革的阻礙打開一個突破口。

  既定的經濟發展模式、權力運作模式,以及異化的改革,無疑是中國現在所面臨的一個麻煩。仰賴於它們,既得利益群體早已完成利益攫取上的原始積累,確立自己在利益食物鏈上的優勢地位。它們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諸如貧富懸殊、社會衝突、人心被破壞,是社會穩定的深刻隱患。

  值得注意的是,社會穩定面臨的威脅,並不是以階層衝突的方式來像拆斷一根樹枝那樣折斷社會結構。由於國家權力對秩序的強有力控制,這一點不會發生。它的威脅是原子化的個體「變爛」,從而,讓社會結構腐爛。社會結構折斷了,還可以修復,但如果是腐爛,輕輕一碰就會散架。

  繼續的深化改革,碰到社會穩定的這個深刻隱患,毫無疑問必須改變經濟發展模式和權力運作模式。必須警惕深化改革所釋放的利益增量,在分配上仍然按既有利益鏈來進行,並加劇原有的問題。一切似乎都需要時間,通過時間來超越。在這種情況下,改變權力運作模式,讓改革在公平、正義等理念下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人,顯得相當重要。如果改革的每一步都能在某種程度上解決過去「遺留」下來的這些問題,它將讓人對未來充滿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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