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為什麼賣祖墳會被罵不孝子孫
標籤: 2012-04-01 14:30 清明節前兩天,我回到湘中的故鄉。這是我二十年來第一次在油菜花盛開、布谷鳥歡叫的清明時節,歸鄉為祖父母掃墓。用老家的話來說,是「掛青」,即在草木逢春、萬物復甦的時候,用一紙幡插在祖墳上面,有些人還會折來松枝並紙錢焚燒在墳前。因當地口音「in」「ing」不分,也會訛稱成「掛親」——祭奠死去的親人,也說得通。
近年來,敬天法祖從幾十年前的「迷信」演變為官方十分提倡的「弘揚傳統文化」之舉,「清明節」遂升格為國家法定假日。有一個小長假,謀生於都市的人才可能有時間回鄉祭祖。此番回家,我算是見識了清明節遊子回到故鄉掃墓掛青的盛況。據幾個跑長途客運的司機介紹,客運壓力不亞於春節;據鄉里長輩介紹,許多人春節不回家而清明回家。回到家鄉所在的那個縣,公路上舉目一看,到處是外地牌照的汽車,以廣東的為多。這些在南方打拚的人,多年來掙得一份財富,謀得一份職業,開車回鄉掛青,當然不無富貴還鄉之意,但更重的心思則是感謝列祖列宗的庇佑。
常有人說中國人普遍沒有信仰,如果非得說信上帝、佛祖等宗教來說,或許有一點道理,但說全無信仰是不確的,至少古代絕大多數中國人信仰祖宗,認為死去的祖先有靈在清明節在國人心中逐漸加重的今天,似乎能夠看到一點遺風。
在我看來,清明節變「熱」,是中國正從農耕社會轉向工商社會,繁華喧鬧、萬丈紅塵的都市人在勞累、迷惑時,向遙遠的故鄉、向死去的祖先尋求一絲內心的安慰。分析清明在祖先墳前燒紙錢、掛紙幡的風俗,我以為還可以看到中國古人對產權概念的理解。
在帝制時代的中國,自然沒有現代民法體系,也沒有專門的成文民商事法律。但在習慣法里,中國人對私有產權的理解和重視程度,一點也不亞於同時代的西方人。幾千年來,中國人眼中最重要的產權,就是土地。而土地產權中,最重要的恐怕是房屋和墳墓的權屬——一為活人的棲身地,一為死人的埋骨處。賣田土的不肖子弟,猶可被理解,但若賣祖墳和祖宅,那就會被世人視為無可救藥的敗家子了。即使是大臣得罪皇帝,皇帝派緹騎抄家,沒收所有的府邸和田土,但會留一個「開恩」的角落,即犯官的祖墳即附屬祖墳的祭田,不在沒收之列,所以《紅樓夢》中,秦可卿託夢於王熙鳳,讓多買祭田有備無患。
那麼,子孫在清明節將紙幡插在祖墳上,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一種權屬的宣示,即告訴周圍的人們,這個墳尚有後人來祭奠,它是有歸屬的,請您善待。——所以,在中國古代,掘人祖墳,那是超級的仇恨,是對祖墳所有者最重要產權以及精神層面的雙重侵犯。而「踹寡婦門,掘絕戶墳」之所以被人鄙夷,是因為這種作為不但陰毒,且是欺軟怕硬。因為寡婦家沒有成年男人的保護,絕戶的墳沒有後代看管,去做這樣事算什麼角色?
當下,中國的土地產權制度和傳統中國相差甚大,當然不能以「老理」衡量之。不過在清明節回溫的當下,是不是有必要思考一下房屋、墳墓這兩種對國人來說最重要不動產的權屬問題?否則,如前不久媒體所報道那樣,墓穴二十年不續費,就會被管理方視為無主墓給處理,情何以堪呀。
推薦閱讀:
※他被譽為香港最會穿西裝的男人,卻疑因拋棄糟糠之妻被罵賤男
※被罵滾出娛樂圈的4位女星,看完你會覺得沒有一個人冤枉!
※這個王朝從沒出過昏君,但是卻被罵的很慘!
※「港獨」分子赴台被罵 辯稱從未主張「港獨」|香港|黃之鋒
※史上最招黑的皇帝,明明功勛卓著造福後世,卻被罵的一無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