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讓老師「打」孩子,明天整個民族就會被人打!

昨日,《曝光!日照某小學女老師竟然打學生》、《氣炸了!日照某小學老師當著家長面打學生》的文章迅速傳遍朋友圈,各個自媒體紛紛轉載傳播,讓我們先來看看當時家長錄製上傳的視頻:

從視頻中我們看到是一年輕女教師,輿論現在一邊倒的在指責這個老師,欲處之而後快。

但我們是否更應該思考幾個問題:

1.老師為什麼會去打孩子?

2.家長的做法是否正確?

3.學校是否會因輿論的原因過度處罰?

4.我們是在保護孩子還是害孩子?

5.教育要被引向何方?

面對這些或大或小的體罰,有很多人說:

教師不應該體罰學生。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中都有相關條款規定不能體罰、侮辱學生。所以,體罰學生是一種違法行為。

第二、體罰學生會給孩子造成身體上和心靈上的雙重傷害,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第三、教師體罰學生,是教師無能的表現。一個教師簡單地以體罰管教學生,會大大降低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

第四、體罰學生會導致師生關係緊張,使師生產生衝突乃至對抗,不利於教學工作的開展。

但也有部分人認為:

教師可以用體罰的方式教育學生。

第一、體罰教育是一種特別的教育,它在本質上和鼓勵、表揚等教育方式一樣,指向學生的進步。且自古以來就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說法。

第二、適當地體罰學生,希望學生改正缺點,也是愛學生的表現。傳授知識要因材施教,思想教育更要因人而異。

對於誰是誰非不做評論

最近有一篇很火的文章轉來與大家一起分享:

來源:深度覺悟者

今天不讓老師「打」孩子,明天整個民族就會被人打!

記得九十年代,有個新聞是這樣的,中國的孩子與日本的孩子比賽「吃苦」,爬山前,中國父母給自己的孩子餵奶、擦汗,一路緊跟。而日本孩子身邊除了必備的一個老師外,再沒其他人。爬山過程中,中國孩子被樹枝刮破蹲地下哭,累那麼一點就放棄,日本孩子被石頭砸破後繼續若無其事前行。最後12名日本孩子全部到山頂,而中國孩子只有4個勉強堅持到最後。可想而知,我們的孩子有多堅強?其實比賽前這個答案就非常清楚了,而我們卻要在與其他國家同齡人比賽後得知。更可悲的是,當得知這個答案後到今天已過去二十多年,整個社會沒誰去反思為什麼。當時社會上只是簡單的感嘆幾句:中國的「小王子」「小公主」們太嬌氣。難道僅僅是嬌氣這麼簡單的問題嗎?

今年春天一個日本幼兒園視頻轟動網路。一個4歲小男孩在跳鞍馬,跳了幾次後總是過不去,全體老師、家長和同學都鼓掌鼓勵他,也不知道他跳了十幾次或者是幾十次後終於成功。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那麼我敢肯定的說,老師家長早就不讓他跳了,並且家長十有八九會很心疼的愛撫他。

日本是個提倡體罰國家,儘管以前被禁止過,可後來社會強烈反對,目前進入模糊體罰階段。當時日本教工會和很多社會組織要求恢復體罰的主要理由是:強大的民族必須要實行體罰制度。除了日本,還有美國、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實施體罰。尤其是新加坡,對體罰有嚴厲明確的規定。新加坡在對於體罰的解釋中是這樣說的:如果一個人不能承受羞辱、謾罵、誤解、威脅、毆打,那麼他將來一定會是社會的負擔。新加坡對學生的體罰很特別,打屁股不要說了,勞動、值日、檢討是必須的,嚴重的話,家長還要在學校或體罰站陪孩子一起受罰。進入中學後,如果學生違紀嚴重或頻繁,成人後是不會給他工作機會的,或者降低工作待遇。

目前世界上明令禁止不準體罰的國家只有這幾個:中國、奧地利、芬蘭、德國、挪威、瑞典、丹麥、冰島、烏克蘭和羅馬尼亞。其餘的國家或明令允許體罰或默許。這些國家中,只有中國是窮國家,其他都是發達國家,人文、社會素質非常高,犯罪率極低,教育程度很高。

英國在一戰前廢止了體罰,二戰後受德國啟發,開始恢復體罰,上世紀七十年代又廢止。2006年經過國會同意又恢復體罰。國會當時對人民的解釋書上有這麼一段話:如果你還記得二戰中我們的人民是多麼軟弱的話,那麼就從你的孩子開始培養吧。

我們再來看看我國禁止體罰後的教育生態。

首先,禁止體罰是保護孩子的人格尊嚴,這一點是積極的。至於說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這一點目前世界上沒有定論。但一味強調學生的人格尊嚴,而壓縮甚至歸零教師的職業權利、個體權利、人格尊嚴是顧此失彼。導致學生對老師不尊重,對知識輕視,對學習失去興趣。這多年來,全國學生素質下滑就是最好的證明。

其次,由於有「不被體罰」保護傘罩著,很多學生越來越桀驁不馴。高初中學生群毆事件頻發,並且由向小學蔓延趨勢。學生談戀愛低齡化、性史小學生化、吸毒中學生化......這一切都是因為孩子從小沒有「規矩」意識造成的。

再次,學生毆打老師時有發生,並且頻率越來越繁,這已是很嚴重的信號。學生打老師後,家長道歉、學生檢討後就沒事。一旦哪個老師打學生,哪怕象徵性碰一下,那就是大問題,馬上被媒體渲染的很厲害。賠款、處分是輕的,被開除的老師大有人在。當事教師自然是羞憤難當,甚至是一輩子陰影。這些老師以後很少有人還能保持以往的工作熱情,其他的教師也會感到職業尊嚴的喪失,體會到教師職業的悲哀,會產生對待越來越難管的學生管得了就管,管不了也別太在意的想法。然而,教師出於自己對教育的使命感和對學生的責任感,還要顧及社會的壓力,並不能輕易放鬆對自己工作的要求,這就使教師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工作和心理上的壓力。

下面是2014年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一份數據: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13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顯增加,其中十四五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了一個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阻力。【如有懷疑,可登陸其官方網站查詢】

研究會歸納原因有四條:

1、當前信息社會,網路、黃賭毒引誘嚴重。

2、家庭結構開始去傳統化,父母陪伴較少。

3、學校教育環境寬鬆。

4、社會監督機制匱乏。

可見,學校教育環境寬鬆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實行嚴厲的學校教育迫在眉睫。同樣是華人社會的新加坡給全亞洲乃至全世界樹立了一個典範,在體罰學生這個問題上,新加坡的機制完全可以借鑒。當然,我們也可以不借鑒新加坡的鞭罰。體罰學生應該放在教育手段之後,教育手段失靈後才能實施。

每學年開學,家長與學校簽訂一份協議,大意是學生在學校不遵守紀律,學校有權利如何處罰,嚴重到某種程度(比如:三次以上不做作業、三次以上遲到等等)學校有權要求家長到校陪伴孩子一同學習和受罰。如果家長做不到監督和教育孩子的責任,學校有權通知家長工作單位,讓其單位出面管理家長。出台統一的體罰要求。比如什麼樣違紀行為要受到什麼懲罰,(比如第一次違紀老師教育批評,第二次罰站,第三次打屁股多少下,第四次......)

英國、美國、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韓國體罰機制再一次為我們敲響警鐘:學校加入體罰制度,不僅可以維護教師的尊嚴,提高教師的積極性,更可以讓學生從小有規矩意識。更重要的是,能讓學生從小在被懲罰下體會磨難,長大後能做一個有膽識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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