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的8個中國式動機
假離婚近來頻頻上演。所謂假離婚並不是暗黑版的過家家,而是在法律上生效的。夫妻間既然要解除婚姻關係,就要走完既有法律程序,包括家庭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相關內容。假離婚的人們又有什麼中國式動機?一、為子女上學假離婚
為了能讓孩子能進入心儀的讀書,托關係、走後門都不一定成功,有可能離了婚就能如願以償。2013年6月,有媒體報道南京主城6區有150多對夫妻離婚,其中以30多歲的夫妻居多,不少都是為了孩子上學而辦了假離婚。按照戶口劃分學區,孩子應當進入當地A地小學,但是家長想讓孩子到B地小學名校就讀,通過假離婚,孩子可跟著戶口在B地的一方家長落戶到單位戶口,或者再通過假結婚掛靠其他人的戶口。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北京,在國內其他一些大城市,同樣存在著為規避這一所得稅條款而突擊離婚的現象。
二、為買多套房假離婚
為了規避二套乃至多套房貸、限購令等政策,中國式假離婚大有愈演愈烈之勢。2013年來樓市的持續火爆,總讓那種已經有房產或者被限購的家庭蠢蠢欲動,欲罷不能,而房產中介鼓動其通過假離婚來避開限購,「前腳離婚,後腳買房,拿到貸款就復婚」,在他們看來充滿挑戰與誘惑。近幾年房貸政策收緊,二套房認定以家庭為單位。許多人為買房而假離婚。一則號稱「離婚就省60萬」的《買房策略》在網上一陣瘋傳,房子面前,婚姻俯身屈就。
三、為賣房避稅假離婚
去年公布的數據顯示,北京2013年前三季度離婚登記數量達39075對,已經超過2012年全年數量,與2012年前三季度相比暴增了四成。2013年離婚數量的快速增長與「國五條」中20%個稅徵收政策不無關係。2013年2月,「國五條」政策出台,其中規定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隨後北京市出台的「國五條」執行細則中,進一步明確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徵個人所得稅。受這一政策影響,很多擁有二套房的家庭選擇通過離婚的方式逃避高額稅負。
四、為拆遷補償假離婚
城鎮化進程的加速,也讓各地基層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呈增加之勢。那些頭髮花白、年逾古稀的老人手捧著剛補辦的結婚證去民政部門辦離婚手續的現象讓人見怪不怪。而辦離婚的目的完全是因為拆遷,既然年齡大的老夫妻已經找不到結婚證,還要先去補辦結婚證也要趕一次離婚的時髦。原因很簡單,「假離婚」的貓膩皆因拆遷,借假離婚為的是在政府拆遷後,能獲得拆遷安置房的補償面積,在拆遷補償中獲得更多的利益,如能多分一套房,一套房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
五、為騙生育指標假離婚
2010年,佛山一對夫妻為了生二胎,先辦假離婚,妻子又與前夫舅舅結婚,然後再與前夫背地裡產子,可謂煞費苦心。 通過假離婚,找一個信任的未婚或未生育親友,讓妻子假結婚後取得准生證。生下來之後,他們再離婚,然後夫妻倆重新領證復婚。這當然是非常艱難的選擇。畢竟原本是「假離婚」到後來「假戲真做」的案例舉不勝舉。法律是神聖的,婚姻亦非兒戲。假離婚,婚姻在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下,已毫無意義。
六、為逃避債務假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將財產全部給對方,即債務人通過行政手段假離婚分割財產、逃避債務。一般情況都是男方以照顧女方和小孩為由,將財產全部或者多數分給女方或子女,並在離婚「協議」上寫明債務由男方負擔,由於財產已分割,形成財產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法律事實,因此分給女方或子女的財產,理所當然受法律保護。法院在審理或執行這類案件時,不能將財產抵償債務,債務應由男方一人償還。還有觀點認為,債務人通過假離婚分割財產的手段逃避債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屬《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的無效民事行為範疇。
七、為騙取低保假離婚
利用離婚手續簡便之機,迅速辦理離婚後領取「低保」也一度已經成為一條捷徑。以某三線城市的三口之家為例,一方是下崗職工,另一方月收入1000元,家庭人均收入超過了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水平,因此不能領取「低保」。但夫妻二人離婚之後,如果沒有收入的一方要求撫養孩子,另一方不付或者僅付少量生活費用,那麼撫養孩子的一方就可按照人均290元的標準向有關部門申請兩個人的「低保」。由於符合「低保」條件,還可以領取糧油幫困補貼、醫療救助,申請廉租房,孩子上學還可以申請減免學雜費……
八、為移民假離婚
移民的一條便捷的路徑是與外國人結婚。如果已婚,就只好先辦理離婚。2004年,溫州便有一對有移民夢的夫婦辦理離婚後,然後找中介介紹洋老公和洋老婆。不過,他們的計劃也就走到這裡而已,接下來移民夢便破碎了。介紹人出國了,洋老公和洋老婆也失蹤了。出了三四萬元的飛機票和食宿費用,每人還給介紹人付了七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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