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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溫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

唐科相信不少人都在科普讀物上看到過這麼一個故事: 一八六○年六月三十日,博物學家、號稱「達爾文的鬥犬」的托馬斯·赫胥黎與教會的代表、牛津主教塞繆爾·威伯福士在牛津大學博物館進行了一場大辯論。在辯論中,威伯福士主教以《聖經》為依據,對進化論竭盡詆毀之能事,在他的發言的最後,他氣勢洶洶地詰問赫胥黎:「我很想問赫胥黎先生,和猴子有血緣關係的,是你的祖父還是你的祖母?」面對威伯福士的挑釁,赫胥黎毫無懼色,他先是列舉了一系列事實證明進化論的真實性,而後又以激動而響亮的聲音說道:「一個人承認猿是他的祖先,並不是什麼羞恥的事,可羞恥的倒是這樣一種人:他慣於信口雌黃,並且不滿足於自己活動範圍里的那些令人懷疑的成就,還要粗暴地干涉他根本不理解的科學問題。」他還說,他寧願「要一個可憐的猿猴做自己的祖先,也不要一個運用自己優厚的天賦和巨大的影響,卻把嘲諷奚落帶進莊嚴的科學討論的人做祖先」。聽眾都為赫胥黎的精彩演講熱烈鼓掌,少數頑固分子則張口結舌、不知所措,而威伯福士面色鐵青,灰溜溜地退出了會場,就這樣,這場辯論以科學的大獲全勝而告終。這是一八六○年英國科學促進協會(The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所舉行的年會上的一個場景。上面這段話可以說是對這一場景的一個標準版的描述,各種出版物在表述上可能有一些差異,但基本內容是相同的。在這種敘事中,赫胥黎和威伯福士都不是作為個人,而是分別作為科學和宗教的代表人物而存在的:赫胥黎是科學的鬥士,真理的捍衛者,而威伯福士主教則是宗教界不自量力、螳臂當車的象徵,當然,很多人可能根本記不住「威伯福士」這個拗口的名字,因為作為一個反面人物,只是為了襯托赫胥黎的高大形象才有存在的價值,他本身有什麼特質,是無關緊要的。可是,儘管這一事件本身在歷史上確實發生過,但只要仔細搜集和整理後人對這一事件的記述,就不難發現,在事件的「第一層次」的敘述,即事發後一兩周內媒體對事件的報道以及事件目擊者的回憶,和「第二層次」的敘述,即事件發生數十年後眾多科學史著作的敘述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差異。下面就讓我們看看這一事件的敘述模式是如何轉換的吧。實際上,當時的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道是非常有限的,研究者查閱了數十種當時的報紙和雜誌,發現只有兩三家對這一事件有報道—這恰恰說明,當時的人們並沒有認為這件事有什麼深遠的意義。不過,從很有限的報道中,還是能看出一些明顯特點。首先,這場辯論並沒有出現「一邊倒」的局面。比如《星晚報》(Evening Star)對雙方都同樣給予讚揚,說威伯福士的辯論「雄辯而有力」,赫胥黎的話語則「充滿爭辯性,獲得了熱烈的掌聲」。而《雅典娜神廟》(Anthenaeum)則用一種非常中立的語氣報道了這一事件:「牛津主教強烈反對人可能是從猿轉變而來的理論,這種立場得到了牛津最傑出的博物學家歐文教授、本傑明·布羅迪爵士、多布尼(Daubeny)博士等人的支持,但其他人,其中最突出的是赫胥黎,已經表示他們決定接受,也希望他們的朋友和敵人們接受所有事實,即使是祖先的血統並不高貴這一令人沮喪的事實,這場辯論使得牛津在一周中非同尋常的熱鬧。」更重要的一點是,在這些報道中,我們沒有看到宗教和科學被截然對立起來,報道者都只是就具體的問題發表意見,並未賦予這一事件什麼深遠的歷史意義,即它代表著科學與宗教的衝突。當然,有一些人對威伯福士提出了批評,但他們的出發點只是威伯福士的態度問題,而不是威伯福士利用宗教和《聖經》攻擊科學。如威斯敏斯特教堂住持弗雷德里克·法拉(Frederic Farrar)說威伯福士的錯誤在於他忘記了一個紳士的行為標準,赫胥黎則在「態度和教養方面獲得了勝利」。的確,威伯福士最後一問涉嫌人身攻擊,與英國人所推崇的紳士風度很不相合,難怪赫胥黎在聽到這句話後,反而覺得高興,對身邊的人說:「上帝把他交到我手裡了。」而他的反擊也堪稱精彩。後來,也許是威伯福士的一些支持者覺得這位主教大人過於尖刻,在他們對這件事的回憶中,這位主教的最後一句話變成了「我絕不會把動物園裡的猴子和自己的祖先聯繫起來」。中國人常說「為尊者諱」,看來西方人也不例外。但這一切並不能說明威伯福士壓制科學,相反,很多人由此認為,這只是一個有關「修辭」的問題,與科學和宗教的對立毫無關係。為什麼時人只批評威伯福士最後一句話有失風度,而對他之前的大段發言卻沒有提出異議呢?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據《雅典娜神廟》上的報道顯示,威伯福士發言的大部分內容,並非對進化論毫無根據的詆毀,而是以科學為依據來批評達爾文的理論,認為這不過是一種假說。他反對進化論的最大理由,是認為達爾文的觀點缺乏科學事實的支持。其實,就在這場辯論後不久,《季度評論》一八六○年七月號就發表了一篇他批評進化論的文章(威伯福士的信件顯示,這篇文章大約是在辯論前五星期寫成的),其理由並非是《聖經》上的語句,而是進化論沒有足夠的科學事實作為依據。威伯福士還特地說明,他反對簡單地用《聖經》中的啟示來反對科學研究:「一些人因為自然界中的事實和由此推出的結論有疑點,而以它們與啟示有矛盾為由加以反對,對此我們是不贊成的。我們認為所有這種膽小怯懦的反對都是與嚴格的、開明的信仰不相容的。」他在文章中對進化論提出的幾個質疑,一是達爾文把若干化石作為生物進化的依據,但這些化石並不足以組成生物進化的完整鏈條,威伯福士的文章花了六頁篇幅來論述這一問題,顯示了他對這一問題絕非外行(對於這一點,當時英國最有名的地質學家、達爾文的老師塞奇威克也是認同的,他認為達爾文的學說是想「用一串氣泡編成一條堅固的繩索」);二是他認為人工選擇可以使物種的某種特徵發生改變,但不足以產生新的物種;三是雜交後的生物體會喪失生育能力,這一點對進化論來說也是不利的證據。這幾點完全是站在嚴謹的科學角度來論證的,而後來進化理論的發展史也證明,這些問題都是必須認真加以考慮的。不要驚訝於威伯福士在《季度評論》中所顯示的科學素養,此人絕非是對科學一無所知的庸才,相反,說他精通科學絕不為過。在劍橋讀書時,他以數學第一的成績畢業,在從事宗教工作之餘,他最大的愛好是從事生物學和地質學研究,是一名頗有建樹的業餘鳥類學家,同時,還熱心於科學普及工作,擔任了英國科學促進協會的副主席。當然,正因有這份出色的履歷表,使他變得十分自負,導致了他在同赫胥黎的辯論中忘乎所以,說了很不得體的話,從而遭到赫胥黎的迎頭痛擊。但是,從總體來說,威伯福士的發言並沒有對進化論肆意詆毀,基本還是以理服人的。他對進化論的批評,並不比現代科學界中不同學派間的互相批評更加尖刻。從當時媒體的報道,結合威伯福士本人的情況,我們似乎可以這樣理解赫、威二人的辯論:與其說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是科學與宗教間的鬥爭,不如說是舊有的業餘科學家與新生的職業科學家間關於具體科學問題的一場爭論。其實,在十九世紀中期之前,許多科學研究人員並非專業出身,而在這其中,教會人士佔有很大的比重,原因很簡單,教士是當時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一個階層,同時又擁有優越的經濟地位和較多的閑暇時間,這些都是從事科學研究所必需的條件。當時還有一種非常普遍的信念,就是研究科學與信奉上帝不但不矛盾,還能互為促進。即使是達爾文,當他的父親把他送到劍橋大學攻讀神學時,也認為他對博物學的愛好有助於他理解上帝。與威伯福士同時代的著名神學家、牛津運動領袖約翰·紐曼認為,侍奉上帝的那種「虔誠和獻身精神」,是研究自然時所必需的。更有意思的是,就在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的前幾天,在英國科學促進協會一八六○年年會的開幕式上,大會主席沃羅特斯利勛爵(Load Wrottesley)還說:「我們的科學研究進行得越出色,就越接近於上帝。」而赫、威二人的辯論,只是這次年會的一場分會中發生的一個插曲。所以,不難理解,時人都把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理解為科學陣營內部的一場辯論,而非科學和宗教的衝突。這種理解在辯論發生後很長時間也沒有改變。按二十世紀中葉劍橋大學教授歐文·查德威克在其名著《維多利亞時代教會史》中的觀點,在這一事件發生後長達二十餘年的時間內,它只是個私人話題,流傳得也不廣。然而,到了十九世紀末,這一事件的敘事模式發生了變化,它被放置於科學與宗教衝突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於是,任何不利於塑造科學與宗教對立的細節都被略去或加以改動,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科學與宗教進行殊死鬥爭並最終大獲全勝的版本。這顯然與十九世紀下半葉「科學」在英國社會中含義的變化有關,十九世紀下半葉是科學研究大步地邁向專業化的時代。在一八六○年,科學研究被英國人視為培養紳士品格和宗教情感的一種有益途徑,而到了一九○○年,科學研究更多地被視為提升國家實力、改善物質福利的一種手段。就在這一時期,英國被德國、美國趕超,英國人很快發現,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對科學研究的功利性不如德國人、美國人那樣重視,現代社會需要的是專業的技術人員和科學家,而不是集人文、宗教、科學素養於一身的「萬金油」!換言之,科學與宗教的分離勢在必行。於是,類似於威伯福士這樣的業餘科學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他對進化論的批評和質疑,在一八六○年是一種稀鬆平常的行為,可到了一九○○年,卻會被視為對科學的不敬和挑釁。正是這種語境的變化,導致了人們對於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的理解發生了改變。當然,新的敘事模式也並非完全憑空建立,它依然是建立在一定的資料基礎之上的,只是這種資料帶有很大的片面性,即基本來自赫胥黎死後,由其子萊昂納爾·赫胥黎所編撰的《赫胥黎的生平和書信》。作為史學研究的一項基本常識,我們都知道,當事人的回憶是不能作為權威的資料來源的。然而,現代的科學史撰寫者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因為只有赫胥黎本人對這一事件的回憶才最符合樹立科學絕對權威的要求,也只有赫胥黎本人才堅信他在這場辯論中完勝威伯福士,並使他在這場辯論發生後的一段時間內成為「牛津最受歡迎的人」(有意思的是,在威伯福士寫給友人的信中,也聲稱他取得了這場辯論的勝利,並說他「痛斥」了赫胥黎)。可是,據這場辯論的目擊者之一,也是進化論支持者的地質學家約瑟夫·胡克的回憶,赫胥黎的演講並不成功,他的聲音不夠洪亮有力,也沒有抓住威伯福士發言中的弱點。胡克認為,是他而不是赫胥黎的發言才真正闡明了進化論的精髓,並有效地回擊了威伯福士。胡克的說法並非自誇,因為《雅典娜神廟》對胡克發言的報道篇幅是對赫胥黎發言報道篇幅的三倍。可是,即使胡克說的是事實,後來的科學史也是不會採用的。因為這樣一來,在歷史上不甚知名的胡克就要喧賓奪主,破壞整個故事的完整性和戲劇性,就沒有一種激動人心的、具有垂訓意義的「科學史」了。如果說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中,沒有一點宗教與科學對立的因素,那也不盡然。威伯福士對進化論的排斥,不完全是基於他對生物學和地質學的研究,恐怕也有一種「情結」在起作用,那就是無法接受《創世記》中上帝創世的記載竟然完全是個神話。但是,威伯福士的宗教情結一定是阻礙了進化論的發展嗎?恐怕恰恰相反。一個有些弔詭的事實是,正是威伯福士的宗教情結,促使他從科學的、實證的角度,尋找達爾文理論的缺陷,並促使達爾文彌補這些缺陷,達爾文也承認威伯福士的質疑「展現了非同尋常的智慧」,並寫出了《動植物在家養情況下的變異》來完善進化理論。在這裡,又要接觸到那個深奧的問題:科學與宗教究竟是怎樣一種關係?這個問題遠遠超出一般人的思考能力,在這裡,筆者僅僅出於讓讀者更好理解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的目的,談一點粗淺的看法。其實,就在這場辯論的前幾年,約翰·紐曼就在其名著《大學的理念》中認為,科學是關於自然的知識,而神學是關於超自然的知識,科學家思考目前的事實,而神學家思考終極的緣由,二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互不干涉的。紐曼的觀點,至少對他所在的那個時代來說是比較切合的,因為據弗蘭西斯·高爾頓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一次統計,在一百二十六名英國科學家中,八十八人明確宣稱自己有宗教信仰,並能明確地說出自己屬於哪個教派,而當被問及「少年時代所受的宗教教育對你的研究自由是否有影響」時,接近百分之九十的科學家給出的答案是「沒有決定性的影響」、「沒有影響」或「有積極的影響」。對於那時的科學家來說,很多人平時在實驗室工作,周末去教堂做禮拜,二者是可以並行不悖的。當然,這種科學與宗教的「無關說」只讓我們更加理解威伯福士與赫胥黎辯論的歷史背景,卻並不適合解釋辯論本身。這場辯論中,科學與宗教是有交集的,只是這種交集對科學起到的更多的是促進而不是妨礙作用,威伯福士的「情結」雖然是基督教的,但他對進化論的質疑卻是嚴謹的、科學的。而自《物種起源》出版後的一個多世紀,種種對進化論的批評和質疑往往都有宗教情結,但同時,這些批評和質疑幾乎都是由訓練有素的科學家提出的,它們大都符合科學規範。可以肯定地說,沒有這些批評和質疑,進化理論不可能發展到今天的高度。雖然,某些科學家是基於對「創造論」和「智能設計論」的信奉才質疑進化論,但這不能理解為他們違背了科學精神。事實上,在一些科學還不能完全認識的領域,引入上帝這一概念是個普遍現象,這一情況也發生在一些著名的科學家身上,牛頓發現世界萬物都遵循一個共同的運動定律,至於為何會有這種精妙與和諧,他無法回答,只把它歸因於上帝。愛因斯坦不同意量子力學中的非決定論,但他自己卻無法建立一種更完備的理論,只能以「上帝不會擲骰子」來表達自己的觀念。人類無限的求知慾與有限的知識構成了矛盾,使宗教的身影在科學中始終沒有消失。英國科學史家丹皮爾在《科學史,及其與哲學和宗教的關係》一書中對宗教並無多高評價,也毫不留情地揭示了宗教壓制科學的一系列歷史事實,可他卻認為:「我們需要領悟一個神聖的奧秘,我們需要有同神靈一脈相通的感覺,而這就構成宗教的根本基礎。」 這裡的「上帝」與其說是科學的攔路虎,不如說是人類為了彌補「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這一缺憾的一種手段,它本身並沒有對科學產生不利的影響。當然,宗教對科學無害乃至有利,是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下的,那就是它再不能以強制的權力來妨礙科學研究,而只能在平等的基礎上與其自由地爭論。而這一條件,在十九世紀中葉的英國已經具備。約翰·紐曼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一席話表明教會已不可能使用過去那種恐怖手段壓制不同意見了,他說,在處理教派矛盾時,「不管怎樣激烈,我也不能割掉一個清教徒的耳朵,而當我想起西班牙處置異教徒的火刑時,足以令我想到死」。如果教會確實能做到平等和寬容,那麼,即使是伯特蘭·羅素這樣對基督教素無好感的自由主義學者也認為,它就會變得「純凈而有益」。既然如此,我們大可以從一種新的角度來透視赫胥黎—威伯福士的辯論:它主要不是科學與宗教之間的辯論,而是對於科學有不同理解的兩個派別間的辯論,即使宗教在其中仍舊是個因素,它主要也是促進而非妨礙了科學真理的探討。這種看法,在「科學」已經取得絕對話語權的現代,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宗教早已失去了昔日的榮耀與威勢,它已經不可能用強迫的手段來阻礙科學的進步了,所以,對宗教似乎不必「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宗教本身並不是洪水猛獸,可怕的是某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以宗教為工具壓制真理。這種情況,在歷史上曾發生在宗教身上,現在,「科學」可能也會有相似遭遇。縱然「科學」代表著永無謬誤的真理,但運用科學這一概念的話語權的,卻是易於犯錯的人。一些包含真知灼見的思想,被「權威」人物以「不科學」為名簡單否定,這樣的情況並不鮮見。也正因此,對赫胥黎—威伯福士辯論的重新解讀才顯示出它的意義,在這場辯論中,真理並不完全掌握在「科學」的代表人物赫胥黎手中,威伯福士其實頗多可取之處,如果將其一棍子打死,本身就是不符合科學精神的一種表現。而這種以「科學」為名,有意無意地傷害科學聲譽的行為,不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最應當警惕和避免的嗎?註:本文原載於《讀書》201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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