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不信可以結婚嗎? | 微讀問答
提問
ZJR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可以戀愛結婚嗎?
回答
Mike Gilbart-Smith
英國富勒姆區(Fulham)特懷納姆(Twynholm)浸信會牧師。
*以下回答編譯自www.9marks.org
如果一個基督徒想和非基督徒發展浪漫關係,他/她通常會說:
「我曾經認為,聖經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但我後來查考了《哥林多後書》第6章的上下文,發現這節經文根本不是在講婚姻,而是講教會裡的基督徒要與非基督徒有分別。我又試著去找其他經文依據,但一節也找不到。我問弟兄姐妹們,他們也說不出哪節經文明確反對信徒與非信徒談戀愛。所以我想,在這件事上我是自由的。
「再說了,對方確實對福音感興趣,認為我的信仰很有吸引力,完全不會要我改變。我覺得,和其他基督徒相比,我更能幫助他/她認識主。」
對單身基督徒來說,有一些試探是明顯的,比如陷溺在色情誘惑中。弟兄姐妹面對這些試探時,要麼把罪隱藏起來,要麼認罪並經歷一個長期、痛苦的悔改過程。無論如何,他們不會懷疑自己是否犯罪了。
但和非基督徒談戀愛的試探與此不同。大家不會隱藏這件事,反而努力使它正當化——先說服自己,再說服其他基督徒。他們先認可這件事,然後再找聖經依據,試圖證明它是對的。
已經有許多文章,對面臨這種試探的弟兄姐妹們提出建議。比如,完整的婚姻生活包括兩人的事業、居住地、家庭財政、養育孩子等等。如果你和你的配偶為不同的目標而活,這一切會變得非常複雜。這些文章還會建議我們仔細查驗自己的動機,看是否真心信靠神並奉獻於他。
在這篇文章里,我就不提供類似的建議了,而是簡要查考聖經對愛情和婚姻的觀點。我們會看見:拒絕與不信主的人結合,是一個順服神的決定。這不是依據某幾條脫離語境的經文,而是建立在仔細查考全本聖經的基礎之上。
1
創世記1章:管理的職責
在《創世記》1章26-28節,神設立婚姻,讓男女互相配搭,按他的法則管理全地。我們如果不是按照神的法則管理這地,就是按照各種偶像的法則。
很現實地說,這與你結婚後所做的每一個決定息息相關。你怎樣做出這些決定呢?你會:
? 按神所喜悅的做?
? 按自己所喜悅的做?
? 按別人所喜悅的做?
對基督徒來說,1勝過2和3。對非基督徒來說,只有2和3。
2
創世記2章:回應神的呼召
《創世記》第二章將這點說得更明白。2章15-17節說,神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讓他修理看守,即承擔起先知/祭司/君王的責任。這工作在神權能的命令之下:順服神的話,是祝福和生命;違背神的話,則是咒詛和死亡。
這章餘下的部分,表明亞當無法獨自回應先知/祭司/君王的呼召。他需要一位合適的幫助者,因此夏娃受造來幫助他,好使兩人能一同順服神的話、回應他的呼召、榮耀他的名。
夫妻倆是一個團契。「那人獨居不好」,不是因為亞當寂寞,而是因為他獨自不足以承擔使命,哪怕是在犯罪墮落之前。神創造男人時,沒有讓他獨自就能回應神呼召、活出神形象,而是讓男女一同實現這個目的。今天,單身的弟兄姐妹也可以做到,只要是在教會中、在基督的愛里,這是真正完滿的「婚姻」。
總而言之,基督里的婚姻,是一個福音的團契。與一個非基督徒結婚,必定無法建立這樣的團契。
3
創世記3章:犯罪後的婚姻
《創世記》第3章向我們展現:罪如何把婚姻弄得一團糟。亞當夏娃曾經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如今卻把自己隱藏起來。
在隨後的詛咒中,神宣布:墮落後的婚姻是兩個罪噁心靈的爭戰。「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3:16)這意味著所有的婚姻都是艱難的。
但基督徒的婚姻,對夫妻倆是一個機會,讓各自罪惡的心靈順服神美善的靈。與一個非基督徒結婚,你會失去這個得祝福的機會。對方完全沒興趣順服基督,也不會要求你順服主。
4
舊約的警告
在《創世記》剩下的部分,我們看到作者怎樣努力強調:神的子民應當與信主的人結婚。
在24章,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人,跨越漫長的距離——伴隨著神對禱告的奇妙應允——確保他的兒子以撒與信神的女子結婚。
在27:46-28:9,我們看見兒子所娶的迦南女子,讓利百加和以撒感到極其厭煩。這不是種族歧視,是信仰上的原因。
在征服迦南時,神給以色列人嚴格的禁令: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侍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7:3-4)
這禁令在《約書亞記》23:12再次出現。作者完全不期待迦南人會因為結婚而歸向神。
與不信神的人結婚,還導致君王們的墮落:包括明智的所羅門王(王上11),以及反面典型亞哈(王上16-19)。
在《以斯拉記》9-10章,神的子民悔改的顯著標記,就是終止異族通婚。
與此同時,如果一位外邦人已經歸向神,那麼與他/她結婚是不被禁止的。事實上,這婚姻有很積極的意義(如西坡拉、喇合、路得)。
所有這些聖經證據,讓我們明白:「我會繼續跟隨耶穌,哪怕和一個不信主的人結合」是一個多麼驕傲的想法。這高估了我們自己,也是濫用神的恩典。
5
舊約中的美好婚姻
從積極的角度看,《箴言》31章呼籲年輕男子娶一位「才德的婦人」。在30節,這篇詩歌的高潮部分,作者指出她所有美德的根源:「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在尋找伴侶時,是什麼最吸引你呢:艷麗、美容,還是對神的敬畏?在一位不信神的人身上,你不會看見第三樣。
路得和波阿斯的婚姻,是最美好的信徒婚姻之一:丈夫供應並保護她;妻子信任他,並在神裡面有主動性。這是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一位女子來投靠神的翅膀下,遇見一位屬神的男子的愛。
6
新約的證據
在新約聖經中,有一系列經文顯明舊約的禁令仍然有效: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7:39)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後6:14)
第二節經文雖然不是明確指婚姻,但指出信徒不要與非信徒保持不聖潔的關係。有什麼關係,比夫妻關係更緊密呢?信徒與非信徒結婚,必然形成緊密的關係,因此必然會讓信徒落入這節經文所警告的試探中。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姐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林前9:5)
這節經文暗示:娶一位不信主的妻子,會讓弟兄無法參與事工。如果你曾經渴望多服侍教會,那麼這會成為你的阻礙。
對要求新約證據的弟兄姐妹來說,這些經文就是證據。與此同時,我們找不到任何一節經文,暗示舊約的這條禁令對新約信徒取消了。
7
新約中的美好婚姻
關於婚姻,新約有一個更加清晰的啟示:婚姻象徵著基督對教會的愛。婚姻的意義,在於表明福音的奧秘(弗5:21-33;啟21:9-27)。除此以外,它還象徵天父與基督的關係(林前11:3)。
與一位不信神的人結婚,就像兩位畫家在同一張畫布上,畫兩張不同的畫。你試圖畫出基督與教會,對方卻會畫出完全不同的事物。
這又像兩個人同時唱完全不同的歌。你希望這首歌是關於耶穌的,對方卻說:「這是關於你和我。」你們終究無法達成和諧。
當然,一位信徒和一位非信徒結婚,無論婚後經歷怎樣的艱難、痛苦、不和諧,最終卻一定會榮耀神。但這不是婚姻最初被設計的樣子,也不是一位基督徒在深思熟慮後會做出的選擇。
基督徒人生的目的是什麼呢?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3節告訴我們:「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我們活著,是為了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里認識神,並且透過對他的認識而愛他、榮耀他、敬拜他、跟從他。和一個不尋求永生的人相比,真正屬神的教會關係,能讓你更好地認識神。
最後,如果你真的很想向對方傳福音,請向他/她介紹一位同性的基督徒。對方如果真的對福音感興趣,會很高興聽他們分享信息,像聽你分享一樣。神會透過對方信或不信,來向你顯明是否可以追求這個人。
回答
Kathy Keller
紐約救贖主長老教會助理傳媒總監,與丈夫提摩太·凱勒牧師合著《婚姻的意義》。
*以下回答編譯自www.thegospelcoalition.org
在我和丈夫的侍奉生涯里,遇見最多的教牧問題,可能就是信徒和非信徒能否結婚了。
一些單身的弟兄姐妹,拚命想找到突破口,來證明自己可以與非信徒結婚。和他們聊天時,我常常希望邀請一些與非信徒結婚的人來現身說法,我自己則一言不發,事情就會簡單得多。這麼一來,我可以不必再提新舊約里那些禁止和非信徒結婚的經文,比如「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7:39)、「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等等。
你可以找到大量的經文依據。但是,當一個人已經讓他/她的心與一位非信徒深深聯結,經文往往就顯得沒那麼權威和有效了。蛇對夏娃的誘惑,彷彿在我們耳邊回蕩:「神豈是真說過嗎?」想到兩人多麼彼此相愛,非信徒多麼理解和支持基督信仰,他們是多好的靈魂伴侶(哪怕他們的靈魂沒有同一個信仰),好像這件事情就變得可以接受了似的。
感到疲憊和缺乏耐心時,我很想直接說:「長遠看來,這行不通。兩個心靈契合的基督徒在一起,婚姻都已經很艱難了。你就別讓自己心碎了吧!」但這種說法體現不出基督的溫柔,也顯得不那麼可信。
因此,我特別希望那些與非基督徒結婚的弟兄姐妹(包括婚後才信主的人),來與樂觀的、相信熱情與承諾能克服一切障礙的單身基督徒聊一聊。只要聊10分鐘——夠簡潔的話,甚至1分鐘就夠了。一位和近乎「完美」的非信徒結婚的姐妹說:「如果你認為結婚前很孤單,要知道:這與結婚後的孤單相比,真的不算什麼!」
說真的,這可能是唯一有效的方式了。或者有想法的電影創作者,會願意跑遍全國,用影像記錄信徒與非信徒結婚的痛苦,把40-50段小於5分鐘的一手資料,剪輯成一部電影。這些真實的故事,會比任何演講都更有力量。
但此時此刻,我們可以這麼考慮:信徒與非信徒的婚姻(包括一個真誠、熱心的基督徒,與一個掛名基督徒、或一個在信仰經歷與成長上遠遠落後的基督徒的婚姻),只有兩種可能的發展——
? 為了與配偶保持一致的步調,基督徒不得不把基督推向生活的邊緣。這不一定意味著放棄信仰,但諸如熱心為主的生活、接待信徒、支持宣教事工、十一奉獻、按信仰養育孩子、與其他弟兄姐妹的團契等等,都會被儘可能壓縮或迴避,為了保持家庭和睦。
? 或者,如果這位基督徒堅持豐盛的信仰生活,那麼非基督徒配偶則會被邊緣化。他或她如果不理解聖經學習、禱告、宣教之旅或接待信徒的意義,就不可能一同參與其中。對其中一方很重要的生活,另一方卻無法完全參與,這會嚴重影響婚姻的和睦與合一。
因此,這婚姻要麼在重壓之下破裂,要麼在重壓之下勉力維持,伴隨著其中一方的大幅讓步乃至冷戰,這會讓雙方都感到孤單和不愉快。
這樣一段限制你在基督里、在愛情里成長的關係,聽起來像是你想要的婚姻嗎?回想《哥林多後書》6:14「不要同負一軛」的經文。雖然我們中的大多數,不再活在那樣的農業文化中,但試著想像一下:如果一個農夫,讓一頭牛和一匹驢同負一軛,會發生什麼?兩種動物的高度、重量、步調都截然不同,這會讓整副軛歪歪扭扭。沉重的軛,原本是被設計來讓雙方合力工作,結果不但無法完成工作,還會讓負軛的雙方都受到傷害。
這樣的婚姻,對基督徒來說是不明智的,對非基督徒來說是不公平的,對雙方都將變成一場磨難。
最後,我想分享一段真實的經歷。幾年前,我們的一個兒子開始接觸一位猶太背景的、不信主的女孩。關於和非信徒結婚的悲哀(以及這如何不順服神),他已經聽我們說很久了。因此他知道,和這女孩結婚不在可選範圍內。雖然如此,他們的友情還是迅速發展,並且超越了友情。
我們的兒子誠實地對那女孩說:「我不能和你結婚,除非你是一個基督徒。但你也不能僅僅為了和我結婚而信主。在教會裡,我會和你坐在一起。但你如果認真地想了解基督信仰,就必須自己做——找到你自己的小組,讀書,和我之外的人交談。」
幸運的是,她是一個正直而堅韌的女子,自己投身於研究聖經所宣告的真理。令我們驚訝的是,當她越來越接近讓人得救的真理,我們的兒子也為了和她同步而在信仰上成長了!有一天,她對我說:「你知道,你兒子本不應該那樣看著我的!」
她真的接受了信仰。當她受洗時,我們的兒子為她捧著水。第二周,他就求婚了。如今他們已經結婚兩年半,兩人都很努力,樂意成長,並有一顆悔改的心。我們很愛他們,並感恩她成為我們家庭的一員,以及基督肢體的一員。
我只提到以上這段個人經歷,是因為我們的朋友們在各自的服事中,見過太多與此不同的結果。我從中學到的功課是:即使在牧師家,孩子們從小聽各種教訓,看爸媽輔導破碎的婚姻,但他們長大後仍然可能陷入感情和婚姻的悲劇。如果牧師家尚且這樣,羊群們的家庭又如何呢?
信徒與非信徒婚姻里的哀聲,我們需要仔細聽。這樣我們就知道:與一位不信主的人結合,不僅是不順服的選擇,也是不明智的。
要點回顧
從《創世記》來看,婚姻是為了讓男女互相配搭,按神的法則管理全地;是為了一同承擔使命,回應神的呼召,活出神的形象。人類犯罪墮落後,婚姻成為兩個罪噁心靈的爭戰,但基督徒會在婚姻中操練順服神美善的靈。
舊約記載一再強調:神的子民應當與信主的人結婚。在一段美好的婚姻關係中,夫妻最吸引彼此的特質是敬畏神。
新約聖經指出,信徒不要與非信徒保持不聖潔的關係。婚姻的意義,是象徵基督對教會的愛。
從人生目的來看,我們活著是為了在基督里認識神,並且透過對他的認識而愛他、榮耀他、敬拜他、跟從他。婚姻也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存在的。
信徒與非信徒結婚,要麼基督被邊緣化,要麼不信主的配偶被邊緣化。這對基督徒是不明智的,對另一方則是不公平的。許多真實的婚姻案例,都可以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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