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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誰了解j-1簽證?

有誰了解j-1簽證?

2008-11-02 17:56:34 來自: apres-midi

j-1簽證需要多少存款?

  • 2008-11-03 12:14:08 a NayuTa (3.0)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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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3 13:59:10 小屁_ray_ (http://web.me.com/ray_/)

    訪問學者? 聽說j-1簽證回國兩年內不能去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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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3 14:02:25 Senorita 2711 (只是時間過去了。)

    一般不會看你的存款證明吧。。J1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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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3 20:29:29 a NayuTa (3.0)

    2L..那有那個規定啊。。。2年內?高中交流生是拿J1的,兩年內不能去那還上不上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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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3 22:26:28 小屁_ray_ (http://web.me.com/ray_/)

    「J」交流訪問學者簽證旨在促進教育、藝術和科學領域內人員的知識和技術交流。參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學在校學生;參加各公司、機構和辦事處在職培訓的人員、各小學、中學和專業技術學校的教師、赴高等教育機構任教或從事研究工作的教授、專門從事研究工作的學者、赴醫療或相關機構進行專業培訓的人員以及赴美進行下列活動的國際知名訪問學者:旅行、觀測、諮詢、研究、培訓、分享或示範專業知識或技能、參加有組織的個人對個人交流項目。 J1和J2簽證申請人在其交流項目開始之前的任何時間都可以被簽發籤證,因此使館建議J 簽證申請人儘早提出申請,以便預留足夠時間進行必要的簽證審理程序。但交流訪問學者簽證的持有者只能比項目初始日期提前30天或更少天數入境美國。返美繼續同一交流項目的申請人不受此限制。 所有J類簽證申請人都應該提前做好準備, 以便能夠在面談時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與簽證申請有關的支持材料: 有效護照:如果您的護照將在距您預計抵美日期的六個月內過期、或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的簽證簽發頁, 請在前來面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一張照片:於6個月內拍攝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請將照片用膠水粘貼在DS-156電子簽證申請表上。詳情請見照片要求。 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銀行在中國的任何分行支付簽證申請費904元人民幣(自2008年7月24日起執行)。非移民簽證申請人現在將DS-156電子簽證申請表填寫完畢並列印出來後,必須將其申請費收據粘貼於表格的最後一頁上。請注意粘貼收據時不要將條形碼區域遮擋住,另外請勿用訂書釘或膠水(膠棒)粘貼收據。 填寫完畢的簽證申請表格: DS-156、DS-157和DS-158非移民簽證申請表。 填寫完整的 DS-2019 表:表格上的姓名必須與您護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並已被美國的學術機構輸入學生和交流訪問學者信息系統(SEVIS)。請點擊查看更多有關學生和交流訪問學者信息系統(SEVIS)的信息。 SEVIS費收據:大多數J, F 和 M 類簽證的申請人現在必須支付維護學生和交流訪問學者信息系統(SEVIS)的費用。請在前來面談時攜帶電子版收據或I-797收據原件。請點擊查看如何支付SEVIS費。 在中國有牢固約束力的證明:出示經濟、社會、家庭或其它方面約束力的文件,以幫助您證明您在美國短暫停留後有意願返回中國。 資金證明:證明您有能力無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個期間的費用。 研究/學習計劃:在美期間計劃好的學習或研究工作的詳細信息,包括您所在美國大學的導師和/或系主任的名字及電子郵件地址。 個人簡歷:詳細描述您過去在學術和工作方面的經歷,包括一份所發表文章的清單。 導師的個人情況介紹: 已經在美國大學裡被分配了導師的研究生應當帶來導師的個人情況介紹、簡歷或網頁列印件。 有關「J」類申請人的特殊規定 學術準備工作: 「J」交流訪問學者必須有足夠的學術準備和英語知識以保證申請人在接收其的教育機構完成整個學習過程。如果申請人的英語水平不足以讓其完成整個學業,申請人必須出示文件證明接收學院已為其安排了特殊的英語語言課程。 醫學專業的教育和培訓: 按照「J」交流訪問學者計劃參加醫學專業本科學習或培訓的人員必須符合幾項特殊規定,包括必須已通過外國醫學專業學生考試並有足夠的英語語言知識。他們在訪問計劃完成後如無特殊規定將受「兩年美國國外居住要求」的限制,並必須在訪問計劃的期限到達後離開美國。作為交流訪問學者赴美進行考察、諮詢、教學或研究活動但基本不行醫的醫師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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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3 22:28:41 小屁_ray_ (http://web.me.com/ray_/)

    問題三十一:我是J-1身份,我太太和女兒是J-2身份。目前我的女兒是F-1身份 (她19歲 )。我在2003年12月申報了I-140。因為我不能在我們國家拿到豁免權,我必須回國等待兩年。我太太和我將在美國駐廣州領事館拿到移民簽證後回美。我的問題是,在我們返回美國後,我的女兒是否可以調整身份? 或者她必須回中國取得移民簽證? 請給我們一個建議。 解答: 首先我想說一下不是所有的J-1都有"兩年回國服務期" (以下簡稱"兩年"),而且即使在簽證上領館寫了你有,也不一定真有。對於"兩年"是否適用於一個J-1身份,移民中心的官員有最終的決定權。 最簡單的判斷有無"兩年"的方法是看一下你的J-1計劃,無論是學術交流,還是從事科研項目,是否有中國政府或美國政府直接或間接的資助;如果沒有,再看一看你所從事的J-1計劃的領域是否在一個所謂的"技術領域一覽表"里 (Skill List),如果不在,你就沒有"兩年"。 如果J-1持有者有"兩年",J-2(配偶和未成年小孩)也有這"兩年"(8 CFR 212(c)(4)),那麼這個"兩年"不服掉,或得到豁免,是不能轉成其他身份的,尤其不能轉成H,L,和綠卡。其他的可以通過離境申請簽證,然後重新進入美國。移民局偶爾也批准在境內轉身份,如F-1或O-1。但實際上法律是不允許這個做法的。況且即使轉成了身份,這"兩年"仍然粘在身上,無法申請 H,L 和移民簽證,包括境內調整身份。所以,單單你們夫妻倆回國服務兩年還不夠,你的女兒也要服這"兩年"。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在2004年四月二十一日還在同國務院的照會中要求"兩年"不應該適用於J-2。但仍然無用。 另外,如果你們倆在領館申請移民簽證入境後,你的女兒就不能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份。她也必須去領館做"Follow-to-Join"的申請。所以,你們三人應一同回中國,兩年後一同申請移民簽證。當然這得在你的I-140批准了的前提下。 最後我想提醒你一下,你的女兒可能存在超齡問題(Aging Out)。 "未成年小孩身份保護案"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 CSPA) 規定在你的女兒申請I-485或領館申請移民簽證過程中,在她有名額的時候,她的CSPA年齡要是小於21歲,她就可鎖定在申請之內。CSPA年齡是指她的生理年齡減去I-140申請時等待所用的時間。還有一個要求就是在移民簽證名額有了的時候,她必須在一年之內申請I-485或領館申請移民簽證。由於 "兩年"的事情,她很可能會超齡。這就是為什麼有一個說法: "寧可不來美國,也不拿J-1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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