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呼籲全球教會,警惕「橄欖型」福音!
綜觀現今的眾教會正有一股「恩典」的旋風席捲而來,發起者們也稱之為一場「革命」,我稱之為「唯恩典學說」,這種「學說」正在向著純正福音的「全備性」發起挑戰。並非「恩典」本身有什麼不好,而是「恩典「不是獨立的存在於《聖經》,我們知道,普世正統教會有一個「全面性、整體性、系統性」的解經原則;而極端和異端的解經方式卻是「局部偏蓋整體」、用少數模糊的經文解釋特定的觀點、斷章取義,既賣真葯、又賣假藥,他們一手拿《聖經》,一手拿「剪刀」,把不符合自己觀點的經文全部剔除或永遠擱置一邊。「唯恩典學說」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將福音中重要的關於「悔改」的信息給淡化甚至剔除了,形成了一種「橄欖型」福音(即:把信徒最初信主之時的認罪、悔改和信主後因著肉體軟弱犯罪而當有的悔改剔除,用「恩典」替代福音的全部),他們極力地用現代市場營銷手段來包裝自己並推銷這種摻假的福音,迎合著屬世的文化潮流來推動教會人數的增長,卻也著實吸引了不少的群體跟隨著他們,甚至其破壞力已經對普世正統教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正如經上所言:「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摩太後書4:3-4)。每個屬神的兒女都有責任彼此勸勉、維護我們信仰的純正性。
(一)福音的全備性。
談到「福音」就不能不提到「外邦人的使徒」保羅,他被蒙召「特派傳神的福音」(羅1:1),也對福音的全備性沒有絲毫退讓,正如保羅所言「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25、28)。對於那些更改福音的人,保羅嚴厲地說道「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那麼,究竟什麼是「福音」呢?「福音」一詞來自希臘文「euaggelion」,意思是「好消息」。從某種角度說,整本《聖經》都涵蓋著福音的信息,神藉著給眾先知的默示將祂對人類的救贖計劃啟示出來,如保羅所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羅1:2),而耶穌基督是《聖經》的核心,神要藉著耶穌基督將永生賜給世人,耶穌也如此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5:39)。
我們來看看保羅對福音是如何定義的:「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3-4)。短短的幾句經文,卻涵蓋著豐富的信息:(1)當日領受的(不是從人來的,如保羅所言「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1-12》);(2)又傳給你們(永遠都是那個不變的「好消息」);(3)需要認識基督(基督是誰?與我有什麼關係?);(4)照《聖經》所說(不是照某個名人、領袖的話);(5)為「我們」(為每一個人,正如使徒約翰所言「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一2:2》);(6)罪(什麼是罪?如何脫離罪?);(7)替罪人而死(神賜下了「替罪代罰」的恩典,解決了人「罪」的問題);(8)埋葬了(解決了我們的「舊人」,「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羅6:6》);(9)復活了(解決了人「稱義」的問題,「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如此,神透過賜下救贖的恩典,盼望人能更進深地認識自己、認識罪以及罪所帶來的痛苦和結局,當人清楚地明白「罪」使得「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認識到人類沒有能力靠著自己脫離罪的捆綁和轄制。從而,那尋求真理的,神也必讓他尋見,進而在聖靈的引導下也必看到神的愛、認識真理、認識基督並願意悔改和離棄罪惡來歸向耶穌。我們所傳的不是將靈魂帶到某個人面前,而是帶到耶穌面前;一個所謂的「決志」就宣稱這個靈魂得救了,這是極其地不負責任,因為經上有話說「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4、17),彼得也因此強調說「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得前書1:25)。所以,淡化或剔除以上這些福音所涵蓋的任何信息都會使得福音變得不全備,沒有「認罪及悔改」信息的「唯恩典學說」是目前蔓延最廣最快的「橄欖型」福音,必須警惕之!
(二)釐清律法、恩典與真理的關係。
在談到以上這三者的關係之時,我們首先要對「我的身份」有一個清晰的認知。事實上,《聖經》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每個人都是「罪人」!經上如此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並說「人從小時心裡就懷著惡念」(創8:21),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死不是結束,因為「死後且有審判」(來9:27),這就是每個人所要面對的光景(無論你信與不信),除非我們的行為能完全合乎神的標準(律法),而「律法本是外添的」(羅5:20),在「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羅5:13)。我們知道上帝的「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約1:17),請問,有誰能把上帝的律法完全守住?按著上帝的標準,「恨人就等於殺人」(見「約一3:15),那麼,從來沒有恨過人的有么?而「犯了律法上的一條就是犯了眾條」(見「雅2:10」)。那麼,上帝賜下律法的用意何在呢?如經上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好「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神愛世人,但神恨惡人的罪,罪人在神的眼裡「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4:6),正如經上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再看看猶太人,他們要追求律法的義,結果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因為「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4)。從而我們可以看明,律法如同一面鏡子,能照出我們內在一切的隱情,讓我們看到自己是多麼污穢、多麼有限、多麼貧乏無助,而我們的上帝是滿有憐憫、有恩典的神,祂願意我們從罪惡中轉回歸向祂。
那什麼是恩典呢?恩典的希臘文是「charis」,意思是白白賜予的禮物,是永遠不能賺取的。恩典可分為兩種:一是「特殊恩典」,特指上帝對人類的赦免和拯救。這是出於上帝純全的愛,如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3-24)。另一種叫「普遍恩典」,是指救恩之外上帝賜予的一切恩典,如經上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由此可見,所有恩典都是上帝白白賜予的,這是任何人都不能迴避的事實。那麼,有了恩典就可以將律法棄掉么?斷乎不可!因為沒有律法的規範,人生之船就會偏離航道。有人常拿這節經文「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來敵對「律法」,說什麼:「恩典時代,律法不用遵守了,可以廢掉了」。這是嚴重的斷章取義和曲解聖經,這節經文他們只讀了一半,後面是,「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這節經文在告訴我們,因為沒有人能行出完全的律法,所以那些想靠行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的人,就是與基督隔絕並從恩典中墜落到咒詛當中了(查考「加5:4)。這樣說來,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為要引我們認識基督並領受救贖的恩典,同時,律法更是我們行為的準則和方向,可以透過律法更進深地認識基督、活出基督。所以,律法不但不能廢去,更要堅固和成全(查考「羅3:31;太5:17-18)。
透過恩典可以顯明「神就是愛」(約一4:8),但這「愛」「是為真理的緣故」(約二1:2),很多的宗教也講愛,但愛離開了真理就不能把人帶到光明當中。所以,一個人若不認識真理,再多的恩典也毫無意義。就如,耶穌醫治好十個麻風病人,只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回來歸榮耀與神(詳見「路17:11-19」)。還有,耶穌行神跡的真正目的是什麼呢?祂不是為了行神跡而行神跡,而是要透過神跡來啟示人們認識真理、認識耶穌並信靠祂,正如耶穌自己所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4:48)。可見,上帝的恩典都以真理為前提,也都以真理為指向。而且,「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7),「道」若不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就無法去切實地經歷恩典並認識真理。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是的,耶穌就是通往永生的唯一道路;基督的話就是真理(如同生命的糧和活水的泉源。查考「約17:17;6:35;4:14」);耶穌更是我們生命的源頭和主宰。求聖靈光照我們,若不靠著聖靈,沒有人能進入真理(查考「約16:13」)。如此說來,律法、恩典和真理不是對立的,而是彼此融合的,透過律法讓我們認清自己並把我們帶到恩典之中,律法又是我們行為的方向和指南(使我們的行為與蒙召的恩相稱),透過恩典讓我們更加認識上帝、認識耶穌、認識真理!
(三)務要傳「悔改、赦罪的道」。
首先我要對那些「唯恩典學說」之流說,上帝能給每個人認罪、悔改的機會,這本身就是莫大的恩典!那些將「認罪、悔改」的信息從福音中剔除的人是在謬講上帝的福音,他們把恩典說成是福音的全部,謬稱「恩典既是白白賜的,得救之前就沒有必要悔改;既然耶穌赦免了我一切的罪,得救之後就不需要為罪悔改了,芸芸」,我稱之為「橄欖型福音」。我想說,不要高抬任何的人(哪怕是有名的牧師、長老、神學家),只要人講的與《聖經》全備的真理不一樣,聽誰的?!聽《聖經》神啟示的全備真理!「悔改」一詞的希臘文「metanoeo」,包涵兩個層面的意思,其一:改變一個人的心思,其二:懊悔及轉變。 正確的信仰態度是在真理中追求恩典,並在恩典中認識真理。雖然上帝的恩典是白白賜的,但上帝的施恩絕不是毫無原則的,如經上所言「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代下7:14),這就是上帝的法則。
透過整本《聖經》我們能清晰地領悟到,真正的福音所傳講的核心內容就是「悔改、赦罪的道」。我們先來看新約,耶穌來到加利利開始傳道時,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另查考「太4:17),在談到「西羅亞樓倒塌壓死十八個人的事件」耶穌同樣宣稱「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查考「路13:1-5),直到最後耶穌復活升天之前,又再次傳達福音的使命「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施洗約翰也如此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在五旬節的講道中,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在所羅門廊下的講道中,彼得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彼得在他的書信「彼後3:9」有同樣的規勸悔改的信息;在保羅的傳道中,「悔改、赦罪」的信息更是重中之重(查考「徒13:38-39、26:20;羅2:3-5;提後2:25」);耶穌差十二門徒出去傳道依然是「悔改」的信息(見「可6:12);使徒約翰受耶穌基督的啟示,寫給七個教會的信也更是提出了「悔改」的驚醒(查考「啟2:5;2:16;2:21-22;3:3;3:19」),約翰在自己另外的書信中也在勸告信徒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8-9)。從施洗約翰到主耶穌、再到彼得、保羅、使徒約翰、眾門徒,無一不在傳講「悔改赦罪的道」(無論是得救之前一次性的悔改,還是得救之後因偶爾為過犯所勝而當有的悔改)。
舊約更是如此,上帝曉諭眾先知們一天到晚在傳「悔改、赦罪」的信息(請參考「耶3-4章;何6章;珥2章;摩5章;番2章;拿3:4-10;代下33:10-17;詩32:1-7;詩51篇;賽55:6;但9:4-20…),如經上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賽65:2),但卻怎麼樣呢?「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卻無人尊崇主」(何11:7),當以賽亞先知發預言指向將來要為人類替罪的彌賽亞時也感嘆說「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賽53:1),上帝實在是喜悅罪人回頭蒙祂拯救的那位施憐憫的神,如經上所言「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結18:23)。我們從「路18:9-14」稅吏與法利賽人禱告的對比能夠看到,對罪和自我的不同認識也將帶來不同的態度,一個是在上帝面前誠心的認罪、悔改,一個是自以為行得完全和自以為義;結果呢?被上帝看為義的恰恰是那位稅吏而不是法利賽人。從舊約到新約,上帝向人類發出的最強音就是「悔改、赦罪的道」!
(四)「得救之後的悔改」與「救恩的三個層面」。
前面我們針對「唯恩典學說」所帶來的「橄欖型福音」得救前後不需悔改的論調,本著《聖經》的原則進行了剖析,尤其是關於得救之前必須認罪、悔改的信息已經論及了很多,這裡就不再贅述了。「唯恩典學說」認為:「基督徒得救之後同樣不需要認罪、悔改,因為你的罪耶穌已經赦免了,你已經是義人了,你已經完全了,以後再繼續悔改是多餘的,再認罪就意味著你的罪沒有被洗凈,說明你沒得救,芸芸」,聽起來如何?似乎很合乎邏輯,但我要說,信仰不是一種邏輯推斷,也不是能用知識讀懂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哥林多前書2:10)。我反問那些「唯恩典」人士,你們說得救之後不需要悔改是因為已經完全了,那麼,既然你以後都是完全的,神為何還要對屬祂的兒女提出「管教」(查考「來12:5-11)呢?因為你得救了,不代表你凡事都是得勝的;你被稱義了,不代表你就完全成聖了。成聖,希臘原文是hagiasmos,意思指一個人正向著「成義」的方向行進的過程。在信仰之路上,我們難免「偶然被過犯所勝」(加6:1),但我們的身份已經改變,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所以被神管教也是正常的,「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來12:7)。所以,除了我們最初得救之時的那次悔改,之後我們還要經常的自我省察和悔改,這是《聖經》的教導,如經上所說「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啟3:19)。事實上,對於得救之後的信徒是否需要認罪、悔改,《聖經》的觀點是非常清晰的(查考「雅5:16;約一1:8-9;啟2:5、2:16、2:21-22、3:3;詩篇66:18;箴言28:9」),不要一說到信徒的悔改,就進入「沒得救」的誤區,上帝兒女的悔改是為感恩、為活出基督、為見證神的榮耀、為與神親近、為與神有美好的關係,這與外邦人的悔改能一樣么?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如「唯恩典學說」之流的出現?原因是這些講道者沒有在全備的真理上紮根,當他們稍有一些所謂的粉絲或名氣,便忘乎所以了,不斷地發明《聖經》之外的「教義」和「學說」,想立自己的義,其負面的影響不言而喻。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探討「救恩」涵蓋哪三個層面的信息?首先,我們從《聖經》的啟示中可以得知人是由靈(很多時候也說成「靈魂」)、魂、體三部分組成的(查考「帖前5:23;來4:12;約6:63;伯19:25-26;太10:28),「靈」就是我們與神交往的地方,人之所以尊貴,正是因為我們裡面有上帝所賜的靈,或稱為「良心」(查考「彼前3:21;來9:14、10:2;提前3:9),也叫「裡面的人」或「是非之心」(查考「羅2:15、7:22、8:9-11;林後4:16,內心的原文就是裡面的人);「魂」就是指我們的情感、思想、思念、理智(查考「可14:72;路1:29;徒10:19;羅1:21;西3:2」);「體」就是指我們的肉體(罪性、慾望、血氣、老我、舊人)(查考「猶1:19;林前2:14、3:1-3;羅7:14;加5:16-21;約一2:16-17;太26:41」)。說到這裡,讓我們來看一節經文:「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地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10),當每個人對「自我」(靈、魂、體)有了進一步的認知,我們就不難理解這節經文的精意。首先,「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地死亡」,這是「救恩」涵蓋的「第一個層面的信息」,指的是「靈里的重生」(通常叫靈魂的救恩),如經上說「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1:9)。我們知道,在起初的伊甸園,上帝不允許亞當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說「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但亞當卻活了九百三十歲,難道上帝的話錯了么?決不是!這裡的「死」乃是指靈性的死亡,「罪」就像一道牆把人與上帝給阻隔了。如今我們靠著耶穌基督又與上帝和好了,我們已死的「靈」又被重生了一次(查考「彼前1:3、23;多3:5;雅1:18;弗2:1、5;詩23:3)。經文接下來又說「現在仍要救我們」,這是「救恩」涵蓋的「第二個層面的信息」,指的是「生活的救恩」(魂里的內在轉變和外在美好見證的彰顯),一個信徒靈里的重生不代表你的肉體不再犯罪,因為你的罪性還在,你的魂里未必都在思想屬靈的事兒。所以說信仰生活是一條成聖之路,如經上說要「作成你們得救的功夫」(腓2:12),就是要做「一粒麥子」、要讓自己的行為與悔改的心相稱、要使靈命漸漸增長(查考「彼前2:2;彼後3:18;林前13:11;來5:13-14;弗4:14-16;雅1:22-25、2:26;約12:24),願我們都不被主責備說「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3:1),願聖靈引導我們,讓我們可以靠主得勝!「林後1:10」最後說「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這是「救恩」涵蓋的「第三個層面的信息」,指的是「身體的得贖」(查考「羅8:23-25」),因為「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15:50),並且主耶穌應許祂再來之時會賜給每個屬神的兒女一個新的永不朽壞的身體,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查考「腓3:20-21;林前15:51-53;帖前4:13-18),事實上,主耶穌復活的身體已經是最好的明證(查考「路24:36-45」)。我們不過是客旅,主願我們當存敬畏的心,度在世寄居的日子,並有話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
(五)結語。
綜上所述,沒有「悔改」信息的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如果把得救前後的「悔改」從福音的內容中剔除,只是高舉「恩典」的大旗,這實質上是在迎合人不願意悔改的劣根性,結果會使他們的靈性更加的麻木和剛硬。「橄欖型的福音」 所宣揚的是無須悔改的赦免,是與《聖經》的公然對抗,他們否定了重生的信徒在現實信仰生活中都必將面臨的「靈與肉的交戰」(查考「羅7-8章;加5:16-21)。那些「唯恩典」人士所指的路或許是寬的(迎合潮流和人本性中的實用主義),但並非行在真理之上,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太7:13)。事實上,一個基督徒真正的的安全感是依託對上帝應許的確信不疑和在信仰生活中靠著聖靈不斷自我罪性的對付並結出美好的果子。一個在基督信仰上真正的得勝者是在真理上持守到底的人,讓我們共勉一段經文:「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來3:12-14)。在基督里「有份」意味著什麼呢?《聖經》里有明確的答案:「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羅8:1)。切盼我們每一個屬神的兒女都「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弗5:6),持守全備的真理,讓我們一起重溫保羅的那句話:「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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