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涅盤經》的佛性論(中)(台大哲學系教授 釋恆清)
《涅盤經》將殺業分成上、中、下三級: (1) 「上殺」者指殺害父母、阿羅漢、辟支佛、 菩薩等 ,犯者墮阿鼻地獄,具受上苦。 (2) 「中殺」者指殺害凡夫人、 乃至一切阿那含、犯者 墮地獄、畜生、餓鬼道,具受中苦。 (3) 「下殺」者指殺害蟻蟲、乃至一切畜生, 犯者墮地 獄、畜生、餓鬼道,具受下苦,因諸畜生尚有微妙 善根,是故殺者具受罪報。 至於殺一闡提,罪該如何?《涅盤經》接著說: 善男子,若有能殺一闡提,則不墮此三種殺中。 善男 子,諸婆羅門等一切皆是一闡提也。 譬如掘地刈草砍 樹、斬截死屍罵詈鞭韃無有罪報, 殺一闡提亦復如是 無有罪報。 何以故?諸婆羅門乃至無有信等五根,是 故雖殺不墮地獄。( 注 49) 依以上殺業的分類, 若有人殺蟻蚊等畜生,尚且要墮三惡道 之報, 因為這些畜生還有微小善根,但是若殺一闡提,則不 屬於三種殺業,無有罪報,因為他們乃屬斷善根之輩。 由此 可見,《涅盤經》對一闡提有極嚴厲的看法。 然而,《涅盤經》對一闡提的看法並非前後完全一致。 初分十卷的經文中稱一闡提為焦種、 善根斷滅者、必死之人 、無瘡 ( 沒有瘡的人,毒不能入,此乃比喻全無菩提因緣可 能性的人 )、非法器、無目 ( 沒有眼晴,不識大乘而加以誹 謗的人 )、生盲、多羅樹頭 ( 被砍不能再生 )。這些譬喻都 是表示一闡提沒有作佛的可能性。 雖然「前分」一再強調一 闡提不能成佛, 但也有一處經文,明言一闡提有佛性: ────────────── (注49)同上,頁 460 中。此處經文討論造作各種罪業會得到 相關的惡報時,特彆強調以噁心造的業才有惡報。 不 過, 經文提到「殺一闡提無有罪報」時,並沒有說是 明示不以噁心殺為前題, 才無有罪報,而反說因一闡 提「無有信等五根」,所以雖殺而不墮地獄。 53 頁 彼一闡提雖有佛性, 而為無量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 蠶處繭, 以是業緣不能生於菩提妙因,流轉無有窮已 。( 注 50) 以上引文出自《涅盤經》第九卷「如來性品」第四之六 , 雖然整卷的內容乃在於強調一闡提不能成佛,但經文畢究 還是明言「一闡提有佛性」, 只是他們為無量罪垢所纏,而 不能生菩提妙因。 既然如此,他們還有沒有補救或改變的可 能?「如來性品」也有如是說: 不定者如一闡提, 究竟不移,犯重禁者不成佛道無有 是處。 何以故?是若於佛正法中心得凈信,爾時即便 滅一闡提。 若復得作優婆塞者,亦得斷滅於一闡提, 犯重禁者滅此罪已, 則得成佛,是故若言畢定不移不 成佛,無有是處。( 注 51) 依據引文,一闡提犯重禁者,若對佛法產生凈信, 則可 斷滅一闡提的屬性。 此時即不再是一闡提,則得成佛,可見 還是給予一闡提有條件的成佛可能性。 然而,初分中像這樣 的說法, 並不多見,絕大部份還是堅決地否定他們能成佛。 但是,續譯部份一闡提觀,則有所不同。 《涅盤經》前、後 部份一闡提觀不同的原因, 依傳統的看法是「其經初後所演 ,佛性廣略之聞耳,無相遠也。 」 ( 注 52) 換言之,前分 的堅持一闡提不成佛, 與續部份的一闡提定當成佛,並無矛 盾之處, 只是佛性義廣略不同而已,但是從文獻學角度而言 , 《涅盤經》的前後分不同的一闡提觀,乃是因為其經集出 的時間不同,或出自不同作者所致。 續譯部份的一闡提觀, 一方面還是延襲「前分」的看法 ,但是另一方面,也漸漸出現轉圜的跡象。 續譯部分,共有 八品。 自第十一卷至二七卷為:「現病品」、「聖行品」、 「梵行品」、「嬰兒行品」, 自二十一 ────────────── (注 50 )《大正藏》卷 12,頁 419 中。 (注 51 ) 同上,1393 中。 (注 52 ) 此引文出自《大涅盤經記》,其作者不詳。 (《大正藏》卷55,頁60上)。 54 頁 卷至四十卷為「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 「師子吼菩薩 品」、「迦葉菩薩品」、「 陳如品」。 在前四品中,一方 面稱一闡提為「最極惡者」、 「最極下根者」、「必死之人 」。 「燒滅善根」,又言一闡提者「不信因果、無有慚愧、 不信業報、 不見現在及未來、不親善友、不隨諸師所說教誡 ,諸佛世尊所不能治」,( 注 53) 但是另一方面也說佛陀會 為他們種下後世善因: 不可治者喻一闡提, 現在世中雖無善果,以憐愍故, 為種後世諸善種子故。( 注 54) 另者, 如果一闡提在受苦時,能生悔改的心,菩薩即為他們 演說佛法,令他們生善根: 是一闡提受苦時, 或生一改悔的心,我即當為說種種 法, 令彼得生一念善根, 是故此地複名一子。 ( 注 55) 經中甚至於說一闡提如果從佛、菩薩聞法, 即能發正等正覺 的心: 世有三人其病難治:一. 謗大乘, 二. 五逆罪, 三. 一闡提。如果三病世中極重,.... 從佛、菩薩得聞法 已,即能發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注 56) 「梵行品」中提到王舍城的阿 世王,性殘暴喜行殺戮, 甚且弒父,其行徑猶如一闡提。 後來阿 世王生大懺悔心, 佛陀因而為他說法。 這也就是說如來出於慈悲和智慧,「於 一闡提輩善知根性,而為說法。 」「前 ────────────── (注 53 )《大正藏》卷 12,頁 720 下。 (注 54 )同上,頁560下。 (注 55 )同上,頁459上。 (注 56 )同上,頁431中-下。 55 頁 分」原來是一直強調一闡提是「斷盡善根者」, 但是此處卻 漸漸轉而言一闡提也有善根, 他們的善根又如何呢?「梵行 品」言: 一闡提輩分別有二:一者得現在善根, 二者得後世善 根。 如來善知一闡提輩能於現在得善根者,則為說法 。 後世得者亦為說法, 今雖無益,作後世因。 ( 注 57) 如來為一闡提說法, 有的能於現世得善根,有的即使現世無 法得善根, 由於有佛說法的「後世因」,他們亦可在後世得 善根。 經文更一步將一闡提分成「利根」和「中根」二種; 利根者於現世能得開發菩提,中根者則於後世得。 從「前分 」所說一闡提斷善根無悔心, 到此處所說一闡提能生悔意和 善根, 關鍵完全在佛菩薩能為他們說法,可見這是《涅盤經 》前後不同的一闡提觀的主要轉折點。 《涅盤經》最後段「德王菩薩品」、 「師子吼菩薩品」 、「迦葉菩薩品」、三品中, 對一闡提有更一進步的背定看 法,最後終於作成了一闡提可成佛的定論。 此三品的一闡提 觀簡述如下: ( 一 ). 「德王菩薩品」的一闡提觀有下列要點: 1. 一闡提亦有佛性。 2. 諸法不定,是故惡人亦不定。 3. 斷善根與斷佛性意義不同,換言之,斷善根並非表示即是 斷佛性。 4. 亦不可執言一闡提有佛性,舉箜篌為喻。 「德王菩薩品」對一闡提是否有佛性的疑問,首先有如下的回 答: 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懺四重禁、除謗法心、盡五逆罪 、滅一闡提, ────────────── (注 57 )同上,頁 482 中。 56 頁 然後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甚深秘密之義。 ( 注 58) 此處所說的「甚深秘密義」, 是指在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的前提之下, 即使那些罪障深重的眾生,只要滅除四重禁、 謗法心、五逆罪和一闡提的心性和行為,就可成佛。 對這種 說法, 德王菩薩產生懷疑,於是他問佛陀:「若犯重禁、謗 方等經、作五逆罪、一闡提等有佛性者, 云何復墮地獄?」 再者, 「若斷善根名一闡提者,斷善根時所有佛性云何不斷 ?.... 如其 ( 佛性 ) 不斷, 何故名為一闡提耶?」 ( 注 59) 佛陀回答德王菩薩說: 善男子, 一闡提者亦不決定,若決定者是一闡提終不 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以不決定,是故能得。 ( 注 60) 引文的意思是一闡提的屬性是「不決定」的, 正因為其 不決定, 才有可能改變,而由於其改惡從善,方能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 至於如果一闡提不斷佛性,何以他們斷善根 ?佛陀解釋說: 善根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 佛性非內非外,以是 義故,佛性不斷。 復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無漏。 佛性非有漏非無漏,是故不斷。 復有二種:一者常, 二者無常。佛性非常非無常,是故不斷。( 注 61) 善根是屬於「內、外」、「有漏、 無漏」、「常、無常」 等對立的二元的有為法, 而佛性是超越一切對立,非內非外 、 非有漏非無漏、非常非無常、非斷非不斷等不落二邊的無 為法,故說一闡提雖然斷善根,但不能說他們斷佛性。 佛陀 又說: ────────────── (注 58 ) 同上,頁 488 中。 (注 59 ) 同上,頁493中。 (注 60 ) 同上,頁493下。 (注 61 ) 同上,頁493下-494上。 57 頁 善男子, 「一闡」名信、「提」名不具,不具信名一 闡提。 佛性非信,眾生非具,以不具故,云何可斷? 「一闡」名善方便,「提」名不具,修善方便不具足故 名一闡提。 佛性非是修善方便,眾生非具,以不見故 ,云何可斷。( 注 62) 與前引文所說同理, 一闡提雖然「不具信」、「不具修 善方便」、「念不具」、「慧不具」, 但是佛性非信非不信 、非善非不善、非念非不念、非慧非不慧,因此, 不能因為 一闡提不具「信」、「善方便」、「念」、「慧」等, 便說 他們不具佛性。 然而, 緊接上文,佛陀卻又強調「一闡提中無有佛性」 , 此乃明示亦不可執言「一闡提有佛性」,因為雖然一闡提 本有佛性,若「不見」佛性,還是難免會墮三惡道。 經中並 舉箜篌為喻:有一國王因聞箜篌聲清妙無比, 心生喜愛,即 令大臣取箜篌來,並令箜篌出聲。 然箜篌不出聲,國王乃斷 其弦、取其皮,直到箜篌斷裂,還是不得其聲。 國王怒斥大 臣作妄語,大臣告訴國王「應以眾緣善巧方便聲乃出」。 佛 陀以此箜篌出聲比喻佛性: 眾生佛性亦復如是無有住處,以善方便故得可見。 以 可見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一闡提輩不見佛性, 云何能遮三惡道罪?善男子, 若一闡提信有佛性,當 知是人不至三惡,是亦不名一闡提也。( 注 63) 總之, 「德王菩薩品」一方面認為一闡提是斷善根者, 另一方面又主張一闡提不斷佛性, 因為只要他們有朝一日能 信有佛性, 他們就不再是一闡提,自然就不會墮三惡道,並 且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 二 ). 其次的「師子吼菩薩品」更加廣說佛性義, 主 張一切眾生 ( 包括一闡提 ) 悉有佛性, 但是它也保持一些 對一闡提的負面觀點。 它以恆河邊 ───────────── (注 62 ) 同上,頁 519 下。 (注 63 ) 同上,頁 519 中。 58 頁 七種人比喻七種畏煩惱賊欲渡生死大河的修行者。 ( 注 64) 第一種人「入水即沉」, 一闡提屬於這種人,因為「一闡提 者名斷善根。 斷善根故,沒生死河不能得出。」他們是因為 「六因緣」、 「五事」、「後五事」、「三事」等而沈淪三 惡道生死河。 六因緣,乃是「一者噁心熾盛,二者不見後世 , 三者樂習煩惱,四者遠離善根,五者惡業障隔,六者親近 惡知識。 」「三事」是:「一謂如來無常永滅,二謂正法無 常變遷,三謂僧寶可滅壞故。」「六因緣」、( 注 65) 「五 事」等指的是一闡提在德行的缺失, 與「前分」所描述的一 闡提沒有什麽不同, 但是此處的「三事」,指的是一闡提在 見解上的錯誤, 即不能信受三寶常住的意思,亦即不能信受 《涅盤經》的中心教義。 總之,行為和思想的過失都是一闡 提沈沒生死海的因素。 然而, 「師子吼菩薩」還是肯定一闡提「悉有佛性」, 皆可成佛。 不過,它將「悉有」佛性的「有」分成三種:1. 未來有,2. 現在有, 3. 過去有。對一闡提的有佛性,佛陀 解釋說: 一切眾生過去世有斷煩惱, 以是義故,我常宣說一切 眾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 一闡提等無 有善法, 佛性亦善,以未來有故,一闡提等悉有佛性 。 何以故?一闡提等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 注 66) 引文的意思是說一切眾生現在有煩惱諸法, 故現在沒有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佛的屬性, 但是「未來當有」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 同樣地,一闡提現在雖無善法,但是他們以佛 性性善,未來也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譬如某人家中 有乳酪, 有人問有酥否?此人答言有酥,不過他也解釋 ────────────── (注64) 七種人指:1. 入水則沈。 2. 雖沒還出,出已復沒。 3. 沒已即出,出更不沒。4. 入已便沒,沒已還出。 5.入已即沈,沈已便出。6.入已即去,淺處則住。 7.既至彼岸,登上大山無復恐怖。 (《大正藏》卷12,頁554上-中。) (注65) 同上,頁554中--下。 (注66) 《大正藏》卷12,頁524中-下。 59 頁 說現在有酪還不是酥, 但如以巧方便加工,「未來當得酥」 ,一闡提未來必當成佛也是同樣道理。 「德王菩薩品」是以 「諸法不定」和「斷善根非即斷佛性」來論證一闡提可成佛 , 而「師子吼菩薩品」則試圖以時間的因素來化解一闡提不 成佛和成佛的矛盾, 其論證所用的理由雖不同,目的都是為 了建立一闡提可成佛的理論基礎。 ( 三 ). 「迦葉菩薩品」有關一闡提的討論, 是以善星 比丘 (Sunasatra) 為極惡的代表性人物。善星比丘是佛弟子 , 讀誦十二部經證得四禪,但是後來因親近惡友,退失四禪 ,心生邪見,宣說無佛、無法、無有涅盤、無因果。 由於他 的噁心和種種惡行,故活生生地墮阿鼻地獄。 佛陀雖然知道 善星比丘是個斷善根的一闡提, 為了教化他,還是與他共住 了二十年。 這個故事即明示一闡提屬性者還是有改善的可能 。 「迦葉菩薩品」中說因為一闡提斷善根,故「殺害蟻子猶 得殺罪,殺一闡提無有殺罪」。 又說「一闡提雖未來世當有 善根, 而不能救地獄之苦」,但這並不表示一闡提永遠無法 被救贖, 因為以佛性因緣則可得救,佛性者非過去、非未來 、非現在,是故佛性不可斷。( 注 67) 佛性是常住,非三世 所攝, 即使一闡提斷了善根,但是因為佛性不斷,還是可再 生善根。 換言之,眾生根性非定,所以有斷善根的情形,也 有善根斷已復生的可能性。 這也就是佛陀對像善星比丘一樣 的一闡提不曾放棄教化的理由。 「迦葉菩薩品」第十二之四再次強調不可定執佛性有無, 經說: 如來複隨自意語, 如來佛性有二種:一者有,一者無 。 有者,所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四無畏、 三念處.... 是名為有。無者,所謂如來過去諸善不善 無記、業因果報、煩惱.... 是名為無。善男子,如有 善不善、有漏無漏、世間非世間.... 是名如來佛性有 無,乃至一闡提佛性有無,亦復如是。( 注 68) 根據上文,如來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是隨自意語而言 ,而佛性的 ────────────── (注67)同上,頁 562 中。 (注68)同上,頁574中。 60 頁 「有」是指佛性含有三十二相、十力等各種功德,而佛性的 「無」,是指佛性無各種煩惱果報。但是,這些所謂的有無, 其實乃非有無, 煩惱非煩惱,換言之,如來佛性的有無是超 越有無觀念的,一闡提的佛性有無也是如此。 因此,經文接 著說: 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闡提有,善根人無。 或有佛性 ,善根人有,一闡提無。或有佛性,二人俱有。 或有 佛性,二人俱無。 善男子,我諸弟子若解如是四句義 者,不應難言一闡提人定有佛性定無佛性。( 注 69) 上引經文的「或有佛性」四句辯性, 古德有不同的詮釋 ,在《大般涅盤經集解》僧亮解釋說: 1. 或有佛性,一闡提有,善根人無:此指斷善之邪見, 乃障礙之根源,一闡提輩具有,善根人不具。 2. 或有佛性,一闡提無,善根人有:此指善法的緣因力 ,能除障,善根人才具有。 3. 或有佛性,二人俱有:此指「無記」,因其「非障非 除」,故二人俱有。 4. 或有佛性,二人俱無:此指無學果位,故二人俱無。 寶亮對上面「四句」的解釋是: 一者:指一闡提有「境界佛性」, 意思是一闡提雖十惡 不赦, 但「後時還能厭惡而起緣生之善」,此是 就因中說果。 二者:指善根人有「緣因佛性」。 三者:指二人都具有「正因佛性」。 ────────────── (注69)同上, 頁 574 下。 61 頁 四者:指二人俱無的「果佛性」,此唯諸佛才具有。 ( 注 70) 僧亮和寶亮的四句辯佛性的註解, 各有其著重點,而寶 亮以「境界」、 「緣因」、「正因」、「果位」佛性加以區 分,很合乎《涅盤經》佛性義的講法。 另外,如依《觀音玄 義》的性修善惡,則可作如下解釋: 一者:一闡提有,善根人無者,指「修惡性」。 二者:一闡提無,善根人有者,指「修善性」。 三者:二人俱有者,指「性德性」(亦即正因佛性)。 四者:二人俱無者,指二人俱未證入的「果佛性」。 一闡提雖然現在有修惡性而無修善性, 但並不意味他們 永遠如此。 藉由佛菩薩的慈悲力和自身具有的「性德性」, 未來還是可證得「果佛性」, 因此,不可說一闡提定有佛性 或定無佛性。 根據章安灌頂的《大般涅盤經疏》卷二十 八,「迦葉菩薩品」的一闡提觀有幾個特點。 第一,此品著 重在佛性的勝用, 因此,能攝受極惡的一闡提和偏邪外道。 第二, 此品認為一切惡的五蘊皆是佛性,此為因性,而從惡 五蘊能生善五蘊,則為果性,亦即五蘊因性通果性。 第三, 此品闡明一闡提依「正因佛性」能再生善法, 並強調善惡皆 是佛性,故可說佛性「善根人有一闡人無」 ( 修善性 ),亦 可說「一闡提有善根人無」 ( 修惡性 )。 ( 注 71) 總之, 《大般涅盤經》對一闡提的最後定論是佛陀所說 的「一切眾生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以是義故,我 經中說,一切眾生乃至五逆犯四重禁及一闡提悉有佛性。 」 而能下此定義的理由,是因為 (1) 一切諸法無有定相,眾生 根性亦不定,(2) 佛性不可斷,正因為眾生根性不定, 一闡 提才能在斷善根之後再生善根。 再者,佛性非過去、非未來 、非現在、故不可斷,因此, 一闡提也不斷佛性,而終有成 佛的一日。 ────────────── (注70)《大般涅盤經集解》卷 67,《大正藏》卷 37,頁 591 上。 (注71)《大般涅盤經疏》卷 28,《大正藏》卷 38,頁 197 上。 61 頁 三. 《大般涅盤經》的佛性義 《涅盤經》的中心議題是「如來常住」、 「涅盤四德」、 「悉有佛性」、「一闡提成佛」,而貫穿這些議題的是它的佛 性觀。 由於《涅盤經》卷帖繁多,乃經過多次編集而成,難 免缺乏連貫性, 甚至於有雜亂和予盾差異之處,而其佛性義 也有種種說法,相當複雜,以下從幾個層面剖析佛性義。 【1 】《涅盤經》前分的佛性義 《涅盤經》是屬於如來藏思想的經典,與其他早期如來藏 系經典不同的是《涅盤經》很少使用「如來藏」 (tathaga- tagarbha) 譯語,而是大量採用「佛性」一詞。 因為《涅盤 經》只有零碎的梵文斷簡存在, 其餘均已佚失,故無法得知 「佛性」的梵文源語。 據近代學者從《涅盤經》的漢藏譯本 對照考證的結果, 推測「佛性」一詞乃譯自 tathaga- tagarbha、 tathagata-dhatu 或 buddha-dhatu, 其中以 buddha-dhatu 出現次數最多。 ( 注 72) 佛性 (buddha-dhatu) 是佛與界 (dhatu) 的結合。自原 始佛教開始, 「界」就是個重要的術語,有領域、要素、類 別等意思, 可以是指具體或抽象的,如色界、十八界、欲界 、無心界等。 當「界」與大乘佛教的教義結合時,則更廣大 其義涵, 如《瑜伽師地論》說「界」有「因義」、「種子義 」、 「本性義」、「種性義」、「微細義」、「任持義」等 , 因此,如來藏系典籍將「如來」或「佛」與「界」連用時 ,其意義是佛的本性、佛的因性、佛的種性。 《涅盤經》首先在其前分揭示佛性說,不過詳細闡明佛性 義則是集中在後三十卷的續譯部份。 首先,第七卷「如來性 品」第四做了如下的宣示: 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 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 是我義。 如是 ────────────── (注72)參閱水谷幸正,「如來藏と佛性」,《佛教大學學報》 31 號, 頁54-55 。高崎直道,《如來藏思想の形成》, 春秋社,頁137、141 、142。 (注73)參閱《瑜伽師地論》卷 56,《大正藏》卷 30, 頁 610上。 63 頁 我義, 從本以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 見。( 注 74) 引文明白指出「我」就是「如來藏」, 「我」就是「佛 性」,二個名詞意義相同,而這個「我」 ( 或如來藏、佛性 ) 身中具有如來的十力、三十二相等功德, 但為煩惱所覆,故 眾生不得見。 接著經文舉「貧女家藏真金」、「力士額珠」 、「雪山一味葯」等喻, 說明如來以善方便使眾生證見本具 的佛性。至於佛性的內涵是什麽昵? 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以佛性故,眾生身中有十力、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 注 76) 如來佛性則有二種:一者有,二者無。 有者謂三十二 相.... 等無量三昧。無者,所謂如來過去諸善不善無 記業因果報、煩惱.... 是名為無。( 注 76) 總括而言, 佛性即是含有無盡如來德性,但無有任何雜 染煩惱。「師子吼菩薩品」第十一之六詳細列舉說: 1. 大慈大悲名為佛性,何以故?大慈大悲常隨菩薩,如 影隨形,一切眾生必定常大慈大悲,是故說一切眾生 悉有佛性。大慈大悲者名為佛性,佛性者名為如來。 2. 大喜大舍名為佛性,何以故?菩薩摩訶薩者不能舍二 十五有,則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諸眾生當 得故....。 3. 佛性者名為大信心,何以故?以信心故,菩薩摩訶薩 則能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 4. 佛性者為名一子地,何以故?以一子地故,菩薩則於 一切眾生得平等心...。5. 佛性者名第四力,何以故 ?以第四力因緣故, 菩薩則能教化眾 ────────────── (注74)《大正藏》卷 12,頁 407 中。 (注75)同上,頁 419 上。 (注76)同注 68。 64 頁 生....。 6. 佛性者名十二因緣, 何以故?以因緣故,如來常住 ....。 7. 佛性者名四無礙智, 何以故?以四無礙因緣故,說 字義無礙,說字義無礙故,能化眾生....。 8. 佛性者名頂三昧, 以修如是三昧故,則能總持一切 佛法.... 善男子,如上所說種種諸法,一切眾生定 當得故,是故說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注 77) 以上所舉是佛性的功德,一切眾生在成佛時,都可證得 ,因此而說眾生悉有佛性。 可見佛性一方面指因地時,眾生 具有的成佛潛能, 另一方面指果地時如來的一切功德體性。 如此的佛性義涵大致延襲早期如來藏系經論所說, 不過, 《涅盤經》特彆強調佛性是「真我」、「如來秘密之藏」,如 經說「如來所說真我名佛性」, 而此佛性「如我性者即是如 來秘密之藏。 如是秘密,一切無能沮壞燒滅。雖不可壞,然 不可見。若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乃證知。」 ( 注 78) 「雪山一味葯」的譬喻中, 「一味」比喻佛性,因為被 煩惱所出的種種味所覆,而不可得。 同樣地,「如來秘密 ( 佛性 ) 其味亦爾,為煩惱叢林所覆,無明眾生不能得見。」 所謂如來秘密之藏有二義:一是指隱藏不顯, 佛性顯名法身 ,隱名如來藏;二是指眾生不解不見而言。 「雪山一味葯」喻中所提到的含有佛性意義的「如來秘密 藏」,在「壽命品」中被視同涅盤。 佛說:「我今當令一切 眾生及我子四部之眾, 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 中入於涅盤。 」 ( 注 79) 換言之,佛性即是涅盤,因此「 如來性品」有如是說:「如來者即是涅盤, 涅盤者即無盡, 無盡者即是佛性, 佛性者即是決定,決定者即是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 」 ( 注 80) 因此,如來 ( 秘 ) 藏、佛性、如 來、涅盤等都是同義字。 ────────────── (注77)《大正藏》卷 12,頁 556-557 上。 (注78) 同上,頁 408 中 - 下。 (注79)同上,頁 376 下。 (注80)同上,頁 395 下。 65 頁 《涅盤經》的「前分」對此如來秘藏有其獨到的見解, 「壽命品」第一之二說: 何等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 若並則不成伊, 蹤亦不成。 如摩薩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三點。若別 亦不得成。 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盤,如來之身 亦非涅盤,摩訶般若亦非涅盤。 三法各異亦非涅盤。 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為涅盤。( 注 81) 所謂「伊字」是指∴三點, 象徵「解脫」、「法身」、 「般若」三法, 而此三法的關係既非左右並排,亦非上下縱 列形,而是三足相即的依存。 換言之,大涅盤具足此三法, 而三法互相圓攝互攝, 因此可以說涅盤即是解脫、法身、般 若。 同樣的也可說解脫即是涅盤、法身、般若,余可類推。 三法合成的「如來秘密藏」, 顯名法身,隱名如來藏,法身 是佛果, 如來藏是佛性,前者就果位,後者就因地而言,雖 然如此,法身與佛性本質無有差別。 總之,涅盤法是「相即 」而非獨立的, 因此上引的經文才會說「解脫之法亦非涅盤 、如來之身亦非涅盤、摩訶般若亦非涅盤」。 它的意思是單 獨的解脫、法身、或般若,不能說是涅盤, 必須三法兼具始 可謂涅盤。 關於三法的意義,經中有不少對解脫和法身的解說。 「如來性品」列舉了八十五條解脫義,如離諸系縛、無憂愁、 廣大、清凈、平等、不空空、空不空、無所畏等, 這八十五 種解脫義亦即是如來所具的德目, 經中特彆強調它是「真解 脫」,並且說「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 ( 注 82) 至於法身的意義, 在本經中亦稱如來身、如來藏、佛性 。 「金剛身品」說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非雜食身 ,即是法身,接著它以八十句詳述如來法身的內涵: 如來之身無量億劫堅牢難壞, 非人天身、非恐怖身、 非雜食身、.... 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 無知無形、畢究清凈.... 無有去來 ────────────── (注81)同上,頁 376 下。 (注82)同上,頁 383 上 - 中。 66 頁 亦去來.... 非定非不定、 不可見了了見.... 是空離 空, 雖不常住非念念滅.... 非像非相諸相莊嚴.... 無有知者非不知者.... 非有為非無為.... 如來法身 皆悉成就如是無量微妙功德。」 ( 注 83) 法身可說是如來無量功德的總稱, 就其體而言,法身乃 一常住不變的法則,法性之性,理不可壞。 而法性所顯之相 , 即是常樂我凈的大涅盤,所以本經說「如來之身,金剛無 壞, 非煩惱身,無常之身,故名大樂,以大樂故,名大涅盤 。 」 ( 注 84) 而其隱名的佛性亦具常樂我凈四德,故言「 佛性即如來,如來即是法,法即是常」。 至於「般若」在「三德秘密藏」中的義涵《涅盤經》未 多加詮釋, 不過,從「三因佛性」與「三德秘密藏」的相應 ,可略知「般若」的意涵。 「正因佛性」是中道空,與法身 相應, 「緣因佛性」是斷德,與解脫相應,「了因佛性」是 智慧, 與般若相應,可見「般若」在三因佛性的架構中扮演 啟發和智引了因佛性的作用,藉以證入正因佛性。 【2 】《涅盤經》續譯部份的佛性義 (1) 從「二因」、「三因」論佛性義 《涅盤經》前分不但延襲早期如來藏說,更進一步明言我 即是如來藏、我就是佛性, 此種帶有神我色彩的佛性義,在 《涅盤經》續譯部份有淡化的意味。 原本在前分所說的「眾 生中即有十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在「師子吼菩薩品 」中改成為「一切眾生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是故我 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一切眾生真實未有三十二相、八十種 好」 ( 注 85)。顯然地,佛性由具有本體意味的果性,變成 具有潛能意味的因性, 這可從以二因、三因闡釋佛性義得知 。 ────────────── (注83)同上,頁 503 中。 (注84)同上,頁 503 中。 (注85)同上,頁 524 中。 67 頁 以因性來闡明佛性義出現於「師子吼菩薩品」, 它以 「二因」來解釋佛性,不過它舉出幾個不同「二因」的組合, 含義並不十分明確。 根據「師子吼菩薩品」,有下列幾種不 同的「生因」和「了因」: 1. 「能生法者是名生因。」 2. 「燈能了物故名了因。」 3. 「煩惱諸結是名生因。」 4. 「緣生父母是名了因,如 子等是名生因,地水糞等 是名了因。 」 5. 「復有生因, 謂六波羅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6. 「復有了因,謂佛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7. 「復有了因,謂六波羅蜜佛性。」 8. 「復有生因,謂首楞嚴三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9. 「復有生因,所謂信心六波羅蜜。」 ( 注 86) 根據以上的引文, 凡是能生法者都稱之為「生因」,如 種能生 物,煩惱諸結能生生死,其意義明顯可知。 至於 「了因」的意義,經文說是「燈能了物,故名了因」。 這是 用燈光為事例以說明了因, 由於燈有「了物」的作用,引申 有「照了」、「顯發」作用者為「了因佛性」。 經中說地水 糞等為了因,恐不甚貼切。 相應 物種子為生因,地水糞等 助 種生長, 與其說是了因,不如稱它為「緣因」較為恰當 。 上面引文中另外又舉出三種生因 (5 · 8 · 10) 和三 種了因· (6 · 7 · 9),至於何以如此區別, 《大般涅盤 經集解》中幾位註疏者的集解,可當為參考。 寶亮說:「但 使於果力強,便是生因,弱者屬了因。 」而僧亮則說:「本 無今有,是生也。 本有今見,是了也。如無常見常是生,無 常見無常是了也。 」 ( 注 87) 因此「六波羅蜜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之所以解為生因, 寶亮說是因為「六度取菩提義 力強, 故名為生因」,道生也說「由六度而成菩提,故曰生 也」。 同樣的,修首楞嚴三昧,金剛心力強,能速成阿耨多 羅三藐 ────────────── (注86)同上,頁 530 上。 (注87)《大正藏》卷37,頁554上-中。 6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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