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房產證名字該怎麼寫?5種選擇後果大不同(圖)
【導語】:婚房房產證名字該怎麼寫?房子,你會寫我的名字嗎?房子究竟登記在誰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還會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複雜,讓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
你說:婚後的我負責貌美如花,你負責賺錢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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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房子,你會寫我的名字嗎?房子究竟登記在誰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還會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複雜,讓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
第一種:男女雙方的名下
【問】:這是大多數人選擇的方式,但婚前婚後房產情況又會有什麼不同呢?
【答】:無論婚前婚後,分手或離異,房屋都被認定為雙方共有的財產,貸款也是雙方共同的債務。
第二種:男方或女方名下
【問】:這種情況發生於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真正是誰的呢?
【答】:如果是婚前購房,無論最終是否結婚,房產也只屬於他(她)一個人的;如果是婚後才購房,無論寫男方還是女方,房子都是雙方共有的。
第三種:一方父母名下
【問】:部分父母在自己出資購房後,子女居住,房子依然登記在自己名下,這樣房子該歸誰呢?
【答】:無論婚前婚後,房子都屬於父母雙方,所有房產與貸款債務也是父母承擔。也就是說,你可以住,但都不是你的。
第四種:一方父母+自己子女名下
【問】:有一部分家庭,父母出資贊助首付,由子女償還貸款,會選擇與子女共同登記房產,這樣房子最終又是誰的?
【答】:如果是婚前購買的,無論最終是否結婚,房產只屬於一方父母及其子女;如果是婚後購房,房子是一方父母+夫妻雙方共有的。
第五種:雙方父母+夫妻名下
【問】:也存在一些家庭,由雙方父母共同資助首付,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購房方式,這麼多人登記,房子又歸誰呢?
【答】:無論是婚前婚後,分手或離異,都被認定為6個人的共同財產,債務也由6個人承擔。
分手或離異的權益爭取
除非是土豪式的全額購房,否則就不能避免地面對償還貸款的義務。以上5種登記方式,如若出現男女雙方共同還債,且最終以分手或離異告終,雙方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問】:新婚姻法把房產分配弄得那麼複雜,有沒有簡單的一點的理解方式呢?
【答】:其實以上5種方式,都可以簡單歸結為婚前與婚後兩種情況。婚前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便是誰的房產,不管婚否,伴侶都不能獲得一分一毫;婚後買的房子,無論寫誰的名字,伴侶都能平均分得你的房產。
【問】:那出現分手或離異,以往共同償還的債務,怎麼拿回來呢?
【答】:婚前債務需要立字為據,方可追回;婚後債務默認為雙方債務,可直接追回。但到了現實中,很多人都會礙於道理倫理,並不會做到立字為據這一步。所以實際生活中,婚前債務基本上是拿不回來的。
哪一方最需要保護自己權益
在人際關係越來越複雜的年代裡,衍生出如此複雜的法律去約束每個人的財產擁有權那麼在房產登記時,哪一方最需要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問】:從業這麼多年,有沒有關於房產爭議最典型的例子分享一下?
【答】:我接觸過的案例大多是父母買房,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但也有部分父母會在一段時間後,把房產轉回自己名下的情況。這主要是子女出現性格叛逆或生活過分奢靡,為了老有所養,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父母也不得不出此下策。
【問】:新婚姻法會不會讓女性更受保護?哪種房產登記方式糾紛最少呢?
【答】:我認為現行新婚姻法,對女性保護還是欠妥的,女性還是更容易受侵害的一方。無論是從道理倫理還是法律層面來說,如果是我,都會選擇登記在妻子的名下,讓她的利益更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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