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藥物治療不容樂觀,僅適合1/3腫瘤患者
靶向葯
靶向葯問世已十多年了,現臨床已廣泛運用。靶向葯的面世及運用,初期曾給人們以極大的希望與信心,包括我們也曾歡欣鼓舞,相信攻克癌症的春天到了!然而,很快帶來了諸多困惑與憂慮。「靶向葯」是美麗的「肥皂泡」——這一觀點我在2013年出版的《生了癌,怎麼辦》一書中就做了專門的闡釋,有興趣的可以找來細讀。今天要給大家推薦的這篇文章來自健康時報,也是提醒大家謹慎使用靶向葯,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一片葯500-600元,一個月藥費近兩萬,面對如此「高價」的靶向藥物,不少腫瘤患者把它當成最後的治療希望,不惜四處舉債接受治療。
然而,靶向治療並不適合所有的患者,做靶向治療的時期和適用人群,需要精準判斷。在肺癌治療中就明確指出,早期肺癌(一、二期)禁止使用靶向治療,因為靶向藥物使用一年後可能會發生耐葯,一旦出現複發,這些患者就可能面臨靶向藥物不能使用的窘境。遺憾的是在臨床中,醫生卻屢屢看到「被靶向」的患者延誤了病情。
不管什麼類型的醫療機構或醫生,如果沒有先進行基因檢測就給患者進行靶向治療,都可算是濫用行為或是治療不規範。
因為靶向治療的應用有個硬性指標:找到癌症患者體內的「靶點」即相應的基因突變。簡單說,如果化療是將正常細胞和癌細胞一起殺死的話,靶向葯則是通過抑制腫瘤生長所需的特定分子靶點,精準攻擊癌細胞。
只有找到相應基因突變的患者,才能成為靶向治療的適用對象,因此基因檢測是靶向葯治療的必要前提。在肺癌中,靶向治療主要應用於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這些患者體內某些基因發生了突變,其中較多見的是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基因突變以及跨膜的受體酪氨酸激酶(ROS1)基因突變。
EGFR基因突變陽性的概率,在我國非小細胞肺癌人中能達到30%以上,也就是說只有1/3的患者適合靶向藥物治療。
事實上,原本不適合服用靶向葯的患者,被建議服用靶向葯,一是診療水平不高,治療不規範導致;二是一些醫療機構不具備檢測條件,醫生及病人就都想試試看;還有就是部分患者,盲目碰運氣或是看其他病友用靶向治療效果好,就執意要求醫生也給自己使用,甚至中途停止化療而改吃靶向藥物,結果導致病情惡化。
什麼人能用靶向治療,需要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而定,對於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中有基因突變的患者,主張將靶向治療作為優選方法。但在肺癌靶向治療中還有「優勢人群」,主要是指不吸煙的肺腺癌患者,這些患者EGFR基因突變陽性率為50%-60%,基因突變陽性患者使用靶向藥物,有效率可以達到70%-80%。
EGFR基因突變在白種人裡面,整體突變機會只有百分之十左右,而中國人全部非小細胞肺癌超過30%突變率,腺癌能達到50%的突變率。從人群來說,女性、不吸煙、腺癌這一類的患者的突變率高達60%-70%;年齡大的人突變率要比年齡小的高。另外,如果這些患者不能耐受化療,也可以先選用靶向治療。
在此強調,絕非所有的腫瘤患者都適合靶向藥物治療,特別是在早期肺癌的診療中,外科手術依然是其治療的首選方式,以手術為主的規範化綜合治療,可使早期肺癌患者的5年以上生存率達到70%-80%。
來源:健康時報
靶向葯
總之,關於靶向葯,第一時間輕易別用,到該用的時候才用。開始用時,可從半量用起;該用時,別忘了把中醫藥等保護措施跟上去,這也許是用靶向藥物的不二法門。它體現了中國式的充滿實用理性的智慧:走一步,看一步,「摸著石子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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