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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飾的活性和通達

服飾的活性和通達

葛水平

小巷裡有一位吆喝爆米花的,風箱拉得緊,咕嚕咕嚕搖著,兩分鐘後黑色鐵制的容器半截伸進一個修長的大口袋子里,他抬腳踩了一下機關「啪」一聲,瀰漫著糧食香味的煙霧沖著行人的鼻子來了。爆米花男人穿一身西服,有點領不起來,顯得很滑稽。他要是穿中式盤扣夾衣、免襠褲就好了。一張灰撲撲的臉俯仰在天色里,身疲、力竭、憔悴、委頓,一堆雜亂的劣質煙頭,他眺望,抽煙,指甲里藏了垢。

我一下開始厭惡西裝了,為什麼現在成為國人最炫的行頭,誰是罪魁禍首?

網上講:民國年間,遷至北京不久的民國臨時政府和參議院頒發了第一個服飾法令,即《服制》。該法令將西式服裝大膽地引進中國,燕尾服被確定為大禮服,配有西式白襯衫、背心、黑領結、白手套及黑色高筒禮帽和黑色漆皮皮鞋。西裝也是民國男子的半正式禮服,翻駁領,左胸開袋,衣身下方左右開袋,單排或雙排鈕扣,與背心、西褲構成三件套西裝。學生服是西式改良服裝,通常為立領。

不過,當時社會上最普遍衣著依舊是大襟右衽中裝長袍和馬褂。西裝革履與長袍馬褂在民國初年是並行於政治社交場合的。好像現在的人只有西裝。中式服飾成為一種怪異的裝束,穿了中式服飾的人被正統笑話成怪相。多年自悲的國人形成的思維定式,一旦糾正起來有多麼不易。不穩妥,革新,壞變成好,癲狂著,太容易被外族文化侵噬,政府像迷失的羔羊,在明白與無知的臨界點上,盲目的引領著正能量去崇洋媚外。

想到民國的長袍馬褂以及簡化後的長衫,由知識分子們在迎賓、赴會或參加慶典活動時作為禮服我就很激動。有一張徐志摩著衣的照片,就這樣的裝束,一臉的妙趣橫生,那骨子裡卻透著風流俏皮。長衫,馬褂,只有中國男性文人才能穿出那股風神,那股異常絕望空虛的況味,民國的歷史,一定要用民國長衫來演繹。

著名的油畫《毛主席去安源》中,臨風玉立的毛澤東,手拿油紙傘,一襲長衫,後來毛主席有許多莊重照,大都不好玩。一個偉人之所以偉大,必要條件之一是要有一點不正經。據說那幅油畫引發過一場論戰,認為穿長衫的人都該是腐朽的沒落階級。

由此,想到政治人物都該是沒有階級性的偉人。

《孔乙己》里便說過:「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間里,要菜要酒,慢慢地坐喝。」魯迅的著作是中國文化傳統中一種鮮活的潛流,他小說的語言把他堅硬的思想變得溫柔,他穿長衫寫作,似乎他的生命就是一次永遠得不到目標的朝聖歷程。

我最怕官員穿名牌西裝指手畫腳說「傳統如何」與「歷史如何」。肚裡沒有墨水竟然大咧咧講傳統,朦朧概括的說法,大手一揮偽傳統來了。如我們的社會,從民國到現在這短短的100年間,就在政治、道德,乃至衣食住行方面發生了種種變化,他們有什麼資格穿外國人西服講中國式傳統?!

無法想像一個手藝人身後的日常,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穿西裝。見過我的本家三爺穿西裝,他曾經是大隊支書,六十多歲的時候去鄉里開會,說是縣裡頭腦要來參觀,一定要穿西裝。鄉里主要領導的話一直是大隊幹部的「最高指示」。三爺穿西裝背著手在村裡轉,一路挨門打招呼顯擺,都不敢開腔。一個傳說和他有一腿的婦女說:「快脫了你身上的洋裝,鬼都不像。」他聽了心裡失落得很。為了擋住心慌,他在頭上扣了一頂草帽,通往鄉里的土路上,草帽顛兒顛兒的,三爺走起路來腿腳都被顛得不利索了。

正裝普及到了民間,把民間「打造」得很虛榮。

有些領導幹部穿西裝,挺胸凸肚,有股子自命不凡的氣勢,身體遠離任何人,就算有人要把手臂伸向他和他握手,他也筆挺著,無任何示好之意。周作人曾說:「我們於日用必需的東西以外,必須還有一點無用的遊戲與享樂,生活才覺得有意思。」享樂也該包括心態和衣著。

有一次,加拿大來了一位外國老頭,研究中國宗教,見他時他穿中裝外套中式馬夾,真好看。那天中午有領導請客,我們的領導都穿西裝,獨外國老頭保守地穿中國文化。他認為來到中國就一定要穿中國的禮服。

沈從文的《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從「一個民族在長長的年份中,用一片顏色,一把線,一塊青銅或一堆泥土,以及一組文字,加上自己生命作成的各種藝術,皆得了一個初步普遍的認識。由於這點初步知識,使一個以鑒賞人類生活與自然現象為生的鄉下人,進而對人類智慧光輝的領會,發生了極寬泛而深切的興味。」

時光回放,錢鍾書就曾說過:「古往今來,多少哲人建築的理論大廈都傾塌了,只有瓦礫堆里的零星材料還可以供人使用。」馬王堆那副不到一兩重的紗衣,他不知說了多少次。刺繡用的金線原來是盲人用一把刀,全憑手感,就金箔上切割出來的。他們說起時都非常感動。

中國畫里的中國元素,少有穿西裝的。中國男人穿西裝大多像老人鬆散的筋骨,缺少稜角、鋒芒、姿勢。偶爾筆挺一下,看上去不僅神氣不自在還顯得人肥膩。我偏好中國畫里的疙瘩襖疙瘩褲,一見那樣的人事,那樣的畫作,便覺一股俗世的泥土味順風撲面而來。

宋美玲當年遊說西方,假如她不是穿了中國旗袍,而是穿了小西裝短裙,想不出來,她局部的細節和美好會在什麼地方發出光芒。當年的羅斯福何等的老江湖,一件旗袍讓江湖情動。

能夠深入世界人民肺腑的民族風情,活泛並長久生長,一定是特有的民族元素征服了人心。我的閣樓里掛著兩件女人出嫁時穿過的中式嫁妝,一紅一藍,在水泥牆面上,溫婉得緊。一個小角落裡掛了兩隻銅鑼,看上去有煙熏火燎的舊。我看見它們我就想到了女人出嫁時的排場。鑼鼓傢伙的喧囂,女子在花轎里被顛得目酣神醉的痴笑,許多年,那一天的喜色,濃得化解不開,一想起,都會叫女人舒眉展眼。

服飾的單調,無不透射出民族文化的低迷和蒼涼。假如,有一天,一襲長袍馬褂的男子在我的閣樓上,「呀嗨」一聲出場開腔,我就會激動,會體驗極樂的狂喜。就會想,我們丟失了多少生命的活性和通達。

不記得在哪裡看到過,魯迅和茅盾曾受美國人伊羅生的委託,編寫過一部名為《草鞋腳》的中國作家短篇小說集,美國人喜歡中國的什麼?一定不喜歡中國洋化的東西,可我們中國人對我們的老土永遠的不自信。畫家裡邊有一位穿長衫,畫《三毛流浪記》的張樂平,我的童年,三毛是我未來的情人。我跟我的情人去流浪,現在,好端端把流浪說成了旅遊。

流浪是自由的身體放縱。現在不缺少浮躁,有些人喜歡把浮躁和激情混為一談,走俏市場。

城市沒有多少味道了,鄉村的城鎮化,建築上不分彼此。多民族就是多色彩,穿什麼樣的服飾住什麼樣的屋子,是我有生之年最喜歡去發現的事情。一輩子說長也長,說短也短,人比起物而言,人應該是一個活物,活,一晃而過,能看在眼裡的多,能入了心裡的少。很多時候,西裝是一個彆扭的影塊,不踏實,迎合,不能夠自由自在,捂不住胸口那巴掌大的熱氣,稍稍擁肩靠膀,人就顯得假模假樣虛。

我更喜歡中國絲綢做出來的中式服裝。

女子的委屈,該是生怕不叫人識得。比如絲綢做下的旗袍,有勾人魂魄的東西,許多女子穿不出那份好來。閃露大腿的開衩處有女子的小性感,你說它是一件衣服,它是的,你說它不僅僅是一件衣服,它不是的。它是一點點開衩上去的,它不僅僅是為了遮蔽肉體,還有嬌俏挑逗。那份好就來了,一股朦朧的潮氣,把肉體的委屈渲染得淋漓盡致,是明媚的底色,也是不良的趣味。真叫個難敵風塵。

公元二世紀的希臘,有一位地誌學家寫中國的絲綢,他說絲是從蠶而出,文字里記載,蠶要養育四年,四年里蠶吃小米而不是穀子,到了第五年,蠶傷感地知道自己不能活了,它便開始吃新鮮的蘆草。這位地誌學家一定不知道蠶不吃小米。他如果來一次中國看看蠶是什麼樣子再去寫就寫好了,他是一個明白得很的字賊。絲綢古道上,西漢第六代國君漢武帝劉徹的功勛是無人敢否定的。不知道劉徹是否見過蠶?我小時候的鄉村,蠶要喂兩季,夏蠶和秋蠶。蠶怕冷,養秋蠶的山裡人家,到了蠶織繭的時候屋子裡都要生火。白白胖胖的蠶上了穀草,身子越來越小,自顧自地,彷彿從來沒有哀愁。

我有一雙黑綢子底色繡花鞋,有一次去澡堂里洗澡,出來時鞋丟了。我傻傻地看著裸體女人們,任何公眾場合她們都強調著自己身體的優雅與美麗,唯獨澡堂里,不生動,一個簡單的動作都有可能敗壞她們的優雅。澡堂里的拖鞋都是順往一個方向,我穿著順往一個方向的拖鞋唱著《紅河谷》里的那支歌回家:「河對岸的草地上,姑娘的鞋子丟了,丟了就丟了吧,明天早晨再去買一雙。」不知為什麼我從來沒有恨那個偷走我繡花鞋子的女人,我真想告訴她,除了鞋子之外,貼身內衣一定要穿絲綢,它對身體的愛護是隱而不露的。

不喜歡西裝之外,還不喜歡人們穿皮草。我對所有穿皮草的人充滿了仇恨。冬天來臨,人間興衰更迭、生死榮辱,在某種意義上棉麻更合適這個季節。動物的皮是靠捕殺和獵獲得來,我看見穿皮衣的人會感覺有骨折的疼痛。冬天終歸是寒冷的,可是,冷不好嗎?冷讓我聽得見自己的心跳。我在冬天只穿一種樣式的棉襖,笨拙的那種,盤扣,有點老氣橫秋。這些棉襖在大衣櫥里擱置了夏秋,有玫瑰薰衣草樟腦的寒香。冬天,第一場雪開始穿著棉襖走在雪地里,我常常會想起塵世舊夢裡的村姑。七八十年代她們外罩小碎花罩衫,盛開如大地上的花兒朵朵。我對雨不激動,但是,第一場雪來,風雪攪得「周天寒徹」的樣子,我在外面走一圈,然後回來溫一壺黃酒,守著窗戶,就著雪一口一口下咽,喝到一定的火候,我感覺空氣改變了我做人的分量,我整個身體綢緞一樣柔軟無比,我開始哭,哭是我酒後十分活躍的心態。

有時候想,物質中之所以要誕生出精神,也許正是物質要通過精神來認識自身和肯定自身。

雪讓我保持一種年輕的心態,看到雪,第一件事情是笑口大開。雪,也許屬於托爾斯泰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屬於安娜·卡列妮娜,天空中的雪花,一片霧氣瀰漫的車站,一位身著俄羅斯服飾的女子,她從車廂里走出來時,她遇見了渥倫斯基。最性感的男人,總會在雪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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