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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聖人的真面目

孔"聖人"的真面目 2012-06-09 12:59閱讀:306 孔"聖人"的真面目yang_jun_qi一、「玄」、「至」、「聖」,頭銜唬人孔子生於公元前551年的魯襄公二十二年,死於公元前479年的魯哀公十六年,享年七十三歲。他生前的處境「如喪家之犬」般並不妙,但死後卻被捧若神明,彷彿與日月同輝。自漢開始,對其崇拜的程度更是一代比一代不得了,我們從歷代帝王對他的追謚中眾多唬人的頭銜就可見一斑:漢平帝在公元元年追謚孔子為「褒成宣尼公」;唐玄宗在公元739年謚孔子為「文宣王」;宋真宗在公元1008年加封孔子為「玄聖文宣王」;元武宗在公元1307年加封他為「大成至聖文宣王」;明世宗在公元1530年改稱為「至聖先師」;清順治帝在公元1645年謚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先師」……人們能夠想到的最完美的詞都給他老人家用上了,一點也不比孫猴子撓破猴腦袋才想出來的那個「齊天大聖」的稱號遜色。正是在歷代統治者的大力推舉下,二千多年來,孔子所創立的儒家文化成了中國的主流文化。他本人也因此被廣大的民眾所接受,被尊為中國最偉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第一大「聖人」、「素王」……宋朝的大儒朱熹甚至說:「天不生仲尼,萬古長如夜。」如果沒有孔子這麼個大「聖人」的出生,我們就會如生活在漫長的夜晚一樣,分不清糖稀與雞屎。直到辛亥革命的浪潮打來時,孔子的儒家學說才受到一些衝擊,被稱為是「使其南面之術,愚民之計」,是「砌專制政府之基,以荼毒吾同胞兩千餘年」的毒草。「五、四」運動又接著以「打倒孔家店」為革新的口號,將孔子稱為是開歷史倒車的反動派,其儒家學說是束縛國民精神、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但近年來,隨著知識的被重視和在發展商品經濟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道德的行為,孔子的形象又因為其是私學的開創者和仁義道德的鼓吹者而有所回升,人們以做「儒者」、「儒商」為榮。孔子就是這樣一個對中國文明史影響甚大,受到歷代大多數統治者追捧,且又屢打不倒的偶像。但孔子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的儒家學說都包含些什麼內容?為什麼對中國文化的影響如此之大?等等這些都是很值得我們去作深入研究的問題。在此,我們將只討論孔子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這個問題,以認清儒家祖宗的真面目。孔子的事迹及言論主要記錄在《論語》、《左傳》、《荀子》、《孟子》、《禮記》、《大戴禮記》、《子思子》、《

載入中...內容載入失敗,點擊此處重試載入全文 公羊傳》、《穀梁傳》、《史記》等書中。其中以《史記》的記載最為明細,所以我們就以《史記·孔子世家》為主線來追憶孔子的事迹。二、遷母墳,偽造出身孔子作為一個生前得到賢人七十二、弟子三千追隨,生後受到歷代帝王將相的重視,為歷代文人頂禮膜拜的中國最偉大的「聖人」,其履歷表應當是比較清楚的才對,但他的青少年時代卻是一個例外,留給我們的幾乎是空白。我們知道的僅僅是他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從小無父親,因此「貧且賤」。他生活的環境可能與主持喪葬儀式的人群為鄰,因此,從小就以模仿這些人員所主持的禮儀活動為遊戲,僅此而已。他的正式亮相是從十七歲時做出的兩件驚天駭俗的大事開始的:一是遷移母墳;二是披麻赴宴。對此,《史記·孔子世家》是這樣記載的:「孔子生魯昌平鄉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紇。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魯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頂,故因名曰丘。字仲尼,姓孔氏。丘生而叔梁紇死,葬於防山。防山在魯東,由是孔子疑其父墓處,母諱之也。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孔子母死,乃殯五父之衢,蓋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誨孔子父墓,然後往合葬於防焉。孔子要絰,季氏饗士,孔子與往。陽虎絀曰:『季氏饗士,非敢饗子也。』孔子由是退。孔子年十七,魯大夫孟僖子病且死,誡其嗣懿子曰:『孔子丘,聖人之後……我聞聖人之後,雖不當世,必有達者。今孔子年少好禮,其達者歟?吾即沒,若必師之。』及僖子卒,懿子與魯人南宮敬叔往學習焉。」對《史記》的這段記載,人們一般理解為:孔子出生於貴族家庭,具有高貴的血統,但少年被遺棄,所以一直生活在貧窮之中。他從小就有著遠大的志向,常以模仿祭祀活動的禮儀為遊戲,最後終因其好禮的行為而被魯國的上層高官所接受。其實,如果我們細讀這段記載,就會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孔子遷移母墳一事有些蹊蹺,因為「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的說法缺乏依據。被認為是孔子生父的人名紇,字叔梁,人稱孔紇或叔梁紇,是一位以武功見長的武士。他的祖先本是宋國的貴族,因為在宮廷政治鬥爭中受到排擠而流亡魯國。他的父親曾在當時的魯國國都(今山東省曲阜市)以東30里的防邑任邑宰。他本人也因在多次重大的戰爭中立功而被委任為其出生地防邑以南10里的陬邑宰(這個職務相當於現在的鄉、鎮長之類的級別)。孔子出生於魯國昌平鄉陬邑的說法正是根據他父親生前的任職地而確定的。但這個說法有問題,因為所有文獻中並沒有孔子曾經生活在陬邑的記載,《史記》所說的:「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等事也均不是發生於陬邑,而是發生在魯國國都西南郊區的一個名為闕里的街巷內。對此,儒家傳統的解釋是:孔子的父親在孔子三歲的時候就病逝(《孔子家語》:「生三歲而梁紇死」),孔子和他的母親因此被趕出家門。這種解釋顯然是不充分的,因為同樣是依《孔子家語》等書的記載,叔梁紇的正妻「施氏生九女」,而無一子,所以被休回家。之後又納妾,「其妾生孟皮」。不知是先天的缺陷,還是得了小兒麻痹症之類的疾病,孟皮從小就有腿疾,是一個殘疾人。叔梁紇為自己的繼承人而發愁,因此才又與孔子的母親顏征在結合,在老年時生下了孔子這麼一個唯一健康的男性繼承人。如果是這樣的話,孔子從小就應當是叔梁紇一家的寶貝才對,他應當繼承整個家業。而母憑子貴,顏征在也當是孔家的正宗管家婆,他們怎麼會被掃地出門呢?儒家的這種解釋顯然說不過去,於是就有了《史記》所說「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的解釋。所謂「野合」應當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的性行為,也就是所謂的露水夫妻、一夜情。這種秘密的行為所產生的私生子這個結果,在還沒有搞清楚「遺傳基因」的古代社會,究竟應當由誰來確認,又如何確認呢?這當然是一個大問題,但最起碼的條件應當是雙方當事人的認可。而事實是在孔子的出生問題上,這個最起碼的條件也得不到滿足,因為按「丘生而叔梁紇死,葬於防山。防山在魯東,由是孔子疑其父墓處,母諱之也」的說法,男方孔防叔早逝,孔子根本沒有見過。與孔子朝夕相處的女方——孔子的親娘,生前也沒有告訴過孔子有關他父親的事,更沒有帶從小就好「禮」,一生以「復禮」為己任,其母逝世時又因其好禮而小有名氣的孔子去拜祭過距離並不太遠(20多里)的生父墳墓,這不是很奇怪嗎?既然孔子知禮,又將父母的葬禮看得那麼重要,他為什麼不在母親的生前問一問呢?他十七年的人生,因為沒有父親的照料而長期處於貧窮之中,他就沒有找過原因嗎?沒有在受到外人欺辱時想過父親的事嗎?正因為這些奇怪的現象,所以我們對孔子的父親是否一定是叔梁紇就產生了懷疑。那麼孔子又是從哪裡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誰的呢?人們一般認為:是從他的鄰居挽父的老母親那裡知道的,因為「孔子母死,乃殯五父之衢,蓋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誨孔子父墓,然後往合葬於防焉。」這又是一件奇怪的事:他的鄰居老母為什麼不在其母親剛去世時就告訴他父親的墓葬地,而要等到出殯之後再告訴他呢?其實,細讀這句話就會發現一個問題:「陬人挽父之母誨孔子」的只是其「父墓」所在,他並沒有告訴孔子的父親是誰。孔子的這個消息另有來源,《論衡·實知》有交代:「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所謂「吹律」,就是古代候氣的一種方法,也具有類似於占卜算卦的功用。原來是他自己在屋裡裝神弄鬼地想出來的一個「父親」,向鄰居老母打聽的不過是他「吹律自知」而確定的那個「父親」的墓地而已。因此,我們認為:由於孔子從小無父,「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雖然可能確有其事,但是否與叔梁紇野合卻是有疑問的。這就來了二個問題:一是孔子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要在自己的母親死後歸葬後,還將她強行「嫁人」,刨開已入土為安十多年的叔梁紇的墓穴與之合葬,干出這種傷天害理,有違道德的事情出來?二是孔子為什麼要選擇叔梁紇為自己的「父親」,而不是其他的人?這兩個問題都不難回答。孔子葬母后的又一個大膽行為為我們回答了第一個問題。「孔子要絰,季氏饗士,孔子與往。陽虎絀曰:『季氏饗士,非敢饗子也。』孔子由是退。」幾乎是與孔子移母墳的同時,魯國貴族的政治領袖季孫意如舉辦了一次盛大的招待會,宴請貴族子弟「士」。就在這時,他竟然披麻戴孝地跑去赴宴,最後被季氏的家大夫陽虎拒之門外,告訴他:老闆招待的是貴族子弟,而不是你這種小混混。這一事件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他「吹律自知」的貴族身份並不被貴族集團承認;二是他掘墓移墳,強迫「嫁媽」的目的應當正是為了加入貴族的這次盛會,以期從中脫穎而出,改變自己從小就「貧且賤」的社會地位。要說明後面這個問題,我們還需要搞清楚另一個問題:季氏為什麼要「饗士」?我們從那一年發生的歷史事件中可以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左傳·昭公七年》說:「楚子成章華之台,願與諸侯落之……三月,公如楚,鄭伯勞於師之梁。孟僖子為介,不能上儀。及楚,不能答郊勞……楚子享公於新台,使長須者相,好以大屈。既而悔之。葦啟強聞之,見公。公語之,拜賀。公曰:『何賀?』對曰:『齊與晉、越欲此久矣。寡君無適與也,而傳諸君,君其備御三鄰。慎守寶矣,敢不賀乎?』公懼,乃反之……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苟能禮者從之。」昭公七年的時候,楚靈王建成了一座規模宏偉的建築——章華台,並想搞一個落成典禮,請各國諸侯來開開眼界,以此炫耀炫耀。魯昭公當然也在被邀請之列,他就帶了大夫孟僖子一同前往楚國湊熱鬧。當時的隨行大夫一般都有一個基本的任務,就是負責外交活動,為自己的老闆安排好各種應酬,不使他難看,這個任務在當時被稱為「相禮」,其職責範圍相當於現在的外交部長或禮賓司司長一職。要命的是魯昭公這次帶來的孟僖子不善於社交場合的那一套應酬之術,結果途經鄭國,鄭君簡公在國都城門慰勞昭公時,孟僖子卻不知如何答禮。到了楚國後,楚靈王在城郊舉行郊勞禮歡迎魯昭公時,他老先生又不知道怎麼做好。最後連楚靈王送給魯昭公的寶物都被楚國的大臣重新騙回去了。這一連串的洋相發生在魯國自己的君臣身上,在當時的魯國人看來,是將制禮作樂的老祖宗周公的「底子」都掉乾淨了。所以,孟僖子回國以後,以自己的不知禮為毛病,就下決心研究禮儀,向懂禮的人學習。孟僖子失禮事件不僅對孟僖子個人的打擊很大,對魯國當權者的刺激也很大,「季氏饗士」就正是在此背景下由當時的執政者季氏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當時的魯國國君昭公有名無權,實力強大的是被稱為三桓的季氏、孟氏、叔氏三大貴卿集團。其中季氏掌握著國家最高的權力,所以,「季氏饗士」實際上也就是季氏代表國家從當時的貴族子弟中選拔懂禮儀的人才,相當於現在的一場臨時的「特殊人才招聘會」,《周易》《觀》卦六四爻爻辭「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的爻辭,指的也就是這種招聘會。由這段背景資料我們可以看出,季氏的「饗士」是因為孟僖子的失禮,或者說季氏的這場招待會的目的是為了為國家選拔「知禮」的人才。而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他從小就學習禮儀,自以為正是這種人才,很希望能夠為季氏及國家所用。無奈的是,在孔子的青年時代,還是一個仍然以宗法世襲製為主要特徵的社會,「老子英雄兒好漢」,只有貴族的子弟才具有進入國家上層的資格和機會,普通百姓除了一些特殊情況外,不論你多麼的優秀也只有當奴才的命。所以有一個高貴的出身,有一個貴族的血統對一個年青人的成長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執掌魯國國政的季氏為國家選拔人才,卻將選拔的範圍確定在貴族子弟「士」之內,顯然不利於孔子這種出身不好,僅靠自學成才的「平民知識份子」。孔子自以為懂禮,卻沒有「士」的好出身,當然不能夠進到「招聘會場」去。但他不甘心白白地錯過這次選拔人才的有利時機,於是他就想出了這麼一個移墳嫁母的餿主意,希望通過偽造出身來瞞天過海地混進這一隊伍,從而使自己貼上貴族血統的標籤後為季氏所用,騰達起來。所以我們說,孔子將已經入土為安的母親重新刨出來,「嫁」給一個自己根本就不認識的死人的真正原因,並不是因為他鄰居的糊塗母親突然開了竅,也不是因為菩薩為他的「誠心」所感動,實在是因為他需要這樣一個政治上的起碼資本,他需要從根本上修改自己低賤的出身,從而獲取通向權力中心的資格。孔子「吹律自知」,為什麼要選擇叔梁父這麼一個人呢?從叔梁父的個人經歷和家庭狀況上我們可以得到答案。首先,此人已經死亡十多年,可謂死無對證,牛皮不易被揭穿;其次,此人雖然具有貴族的血統,但他不是魯國的貴族,而是宋國的流亡貴族,在魯國沒有根基,所以即使他家族中人想揭穿孔子的謊言,也不會對孔子構成太大的威脅;最後,此人後繼無人,只有一個由妾所生的殘疾兒子,所以根本就沒有人來與他對執。正是因為這些因素,使得孔子在干出如此驚世駭俗的掘墓移墳事件時,也沒有人出來阻攔,或者他有能力將其「擺平」,由此,使得他的這場鬧劇能夠按其所預料的方向發展。三、假充真,取經宗周孔子所演的這場經過精心策劃,膽大妄為的移墳鬧劇發生在他十七歲的時候。戲雖然演得精彩,但被陽虎阻攔在季氏門外的事件說明,這場戲並不叫好,沒有被他的觀眾所接受。但就在這場戲好像已經演砸的時候,一個「老生」的出現救了他的場。這個「老生」就是陪同魯國國君出訪楚國時鬧笑話的魯大夫孟僖子。對此,《史記》是這樣記載的:「孔子年十七,魯大夫孟僖子病且死,誡其嗣懿子曰:『孔子丘,聖人之後,滅於宋。其祖弗父何始有宋而嗣,讓厲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公,三命而茲益恭,故鼎銘:『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敢余侮。飦於是粥,於是以糊余口。』其恭如是。我聞聖人之後,雖不當世,必有達者。今孔子年少好禮,其達者歟?吾即沒,若必師之。』及厘子卒,懿子與魯人南宮敬叔往學習焉。是歲季武子卒,平子代立。」這段記載有問題,因為孔子十七歲的時候孟懿子和南宮敬叔均未出生,孟厘子也不是在這一年逝世,而是死於魯昭公二十四年,也就是孔子三十四歲的那一年。所以學術界一般認為,司馬遷可能在此把時間搞錯了。為什麼會發生這種錯誤呢?我們在《左傳·昭公七年》中找到了問題的根源。該書有如下一段內容相似的記載:「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苟能禮者從之。及其將死也,召其大夫,曰:『禮,人之干也。無禮,無以立。吾聞將有達者曰孔丘,聖人之後也,而滅於宋。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厲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茲益共。故其鼎銘云: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余敢侮。饘於是,鬻於是,以糊余口。其共也如是,臧孫紇有言曰: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今其將在孔丘乎?我若獲沒,必屬說與何忌於夫子,使事之,而學禮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師事仲尼。」將《史記》和《左傳》的這兩段記載相比較,《史記》的記載顯然源自於《左傳》,但司馬遷將「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一句斷錯了句,讀成了「孟僖子病,不能相禮」的意思,這一錯誤,就將這段故事的內容和時間順序完全搞錯了。《左傳》的內容是記載兩個時間段里發生的事,其中的「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苟能禮者從之」是說的魯昭公七年時的事,當時,孟僖子陪同魯昭公到楚國訪問,因其不熟悉禮儀而出盡了洋相,回國後以不能相禮為毛病,就找懂禮儀的人學習。「孟僖子病不能相禮」是說以自己的不懂禮為毛病。「及其將死也……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師事仲尼」是後來發生的事,是說因為他認識到了禮的重要,所以在他臨死前,才讓自己的兩個兒子拜孔子為師。兩事有因果關係,但卻相隔十七年。而司馬遷因為將句斷錯了,把「孟僖子病不能相禮」理解成了他老人家身體不好,不能從事相禮的活動,因此,在病重垂危之際,命令自己的兒子去向孔子學習禮儀。他把兩個時間段的事當成了連續發生的事,從而造成了「孔子年十七……懿子與魯人南宮敬叔往學習焉」的錯誤,為後來的學者們留下了這麼一個公案。解開了這個公案,我們就應當依據《左傳》的記載來看這段記載了。這段記載中有關孔子「父親」身世的內容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拋開這些內容的虛偽性不談,即使都是真實的,也與孔子是不是這個「父親」的兒子沒有關係。但這段記載卻告訴了我們另一個有趣的信息,那就是孟僖子不僅承認了孔子自編自演的這場鬧劇的真實性,而且還在為孔子的高貴出身錦上添花地大勢鼓吹。這就來了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被季氏接受的孔子「貴族身份」,卻能夠為孟氏接受,他接受的理由是什麼?我認為以其相信孟僖子真的認同孔子根據「吹律自知」就得出的「父親」是正確的,還不如相信孟僖子因為另有所圖而要幫助孔子圓這個謊言。前面我們說過,孟僖子陪魯昭公出國半年,出盡了洋相,所以他求才心切。但是由於季氏掌握著國家政權,其大張旗鼓的「饗士」行為應當把貴族中可能知禮的人才大都籠絡進他的集團去了,誰不想到大樹底下去乘涼呢?所以留給孟僖子的只有季氏不想要的那些不成器的貴族子弟和孔子之類沒有貴族身份的平民知識份子了。或者說,對於曾經蒙受羞辱,求才心切卻又權力不夠大的孟僖子而言,他別無選擇,只能退而求其次。但在當時「學在王官」的時代,一個堂堂大夫,向沒有受過正規教育的普通平民、市井小混混學禮,終究不太受說。只有名師才能出高徒啊!這應當就是孟僖子承認孔子的身份,並把孔子的「祖先」說得天花亂墜的原因,他吹捧孔子的同時,實際上是在為自己所學的禮是否正宗作辯護。但要想讓魯國整個上流社會,特別是魯國國君接受孔子的身份,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們就是在收留孔子為家中擔任管理倉庫或牛羊畜牧的小家臣十多年時間之後,才使孔子的「貴族」身份「轉正」。契機是孟僖子死後,他的繼承人孟懿子向昭公的推薦。對此,《史記》是這樣記載的:「魯南宮敬叔言魯君言:『請與孔子適周。』魯君與之一乘車、兩馬、一豎子,俱適周問禮。蓋見老子。雲辭去,而老子送之曰:『吾聞富貴者送人以財,仁人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貴,竊仁人之號,送子以言,曰:『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辯廣大危其身者,發人之惡者也;為人子者,毋以有己,為人臣者,毋以有己。』孔子自周反於魯,弟子稍益進焉。」孟僖子臨終時對孔子及其「家族」如此高的評價,並將自己兩個兒子的教育託付給孔子,均說明其交情非同一般,至少也是非常的了解。也就是在這一年,南宮敬叔向魯君建議,由自己和孔子一起到宗周去研究已經被荒疏的周禮。魯君答應了其要求,於是他們帶著昭公賜予的車、馬和「司機」,代表魯君去找已經自身難保的周天子「取經」。魯昭公為什麼要答應南宮敬叔的請求呢?有可能是對南宮敬叔喪父之時的憐憫,有可能是對兒子為父補過之心的贊成,更有可能的是孔子恢復周禮的思路與魯昭公自己的願望相符合,他太需要實際掌握君權了,而這正是周禮的基本要求。需要引起我們注意的是,「適周」的主意並不是南宮敬叔提出來的,而是孔子自己的要求。對此,《孔子家語·觀周》有記載:「吾聞老聃博古知今,通禮樂之源,明道德之歸,則吾師也。今將往矣。」孔子的要求在南宮敬叔的幫助下得到魯昭公的認可後,實際上也就是拿到了他夢寐以求的出身證明,而且「行政級別」還不低,是標準的「君代表」,相當於現在的駐外國大使。正是從此時起,孔子由過去生活在下層的貧苦孤兒搖身一變,成為了魯國貴族集團孟氏家族的座上賓及魯昭公為了恢復其君權的一顆棋子。或者說孔子與魯國政治集團中相對較弱的孟氏集團及魯昭公結成了對付其政治對手季氏集團的政治聯盟。南宮敬叔與孔子在宗周去都學了些什麼呢?他們想學的就是宗周興盛時期為穩定君權而制定的一套法規,也即所謂的「禮」。這些「禮」就是孔子回國後所傳授的《詩》《書》《禮》《樂》《易》這「五經」。他們要借宗周這塊牌子作為大旗,以老祖宗的法規作為大棒來揮舞,以抑制季氏集團在魯國政治權力中過多的權力,從而使魯君及孟氏集團獲取更多一些的利益。孔子在宗周學習時曾經求教於老子,而老子對他們的學習目的並不贊成,因為老子不認為老祖宗制定的這些規矩在當時的亂世還能行得通,所以在孔子學習任務完成後,向老子告辭時,老子不以為然地告誡他說:「吾聞富貴者送人以財,仁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貴,竊仁人之號,送子以言,曰:『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辯廣大而危其身者,發人之惡者也。為人子者,毋以有己;為人臣者,毋以有己』。」老子在與孔子的另一次會面時還曾對他說:「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經,先王之陳跡也,豈所以跡哉!今子之所以言獨跡也;夫跡,履之所出,而跡豈履哉?仁、義,先王之遽廬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以久處。夫播糠眯目,則天地四方易位矣;蚊虻刺膚,則通昔不寐矣。夫仁、義亦然。乃憤吾心,亂莫大焉。吾子使天下無失其朴。且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吾聞之,良賈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是皆無益於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但世事洞明的老子也有不開竅的時候,他老人家那裡知道孔子借宗周的這面大旗,借「禮」這個大棒作為魯昭公救命的稻草並不完全是為了魯君的利益,也不完全是為了孟氏集團的利益,而是他只能這樣做,這是唯一的兩個可以幫助他,也正在幫助他改變命運的兩個人,是他唯一的升遷之梯。所以老子是「飽漢不知餓漢飢」,他的話孔子是不會聽進去,也不可能聽進去的。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們已經綁在一起了,榮辱以共。況且孔子本從卑賤中來,根本就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東西。孔子從宗周回國後,就被魯昭公任命為魯宗社的禮官,主管婚喪及祭祀活動的儀式。正是從此時起,他開始大量地聚徒講學、傳授禮教。由於他曾代表國家到宗周「取經」,收徒時又「有教無類」,也就是只要是想學的都可以來,而不論出身的貴賤,所以,在他周圍迅速地聚集起了大量欲上進的民間人材(「孔子自周反於魯,弟子稍益進焉。」)孔子所教授的是如何恢復「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周天子過去所制定的禮儀制度,而聚集的又大多是出身貧寒的民間子弟,其矛頭的指向非常明顯,那就是剝奪了魯昭公君權的卿大夫集團。正是在他取回的「真經」指導下,魯昭公逐漸產生了奪權的想法,並在對季氏不滿的其他貴族集團支持下,於第二年發動了對季氏集團的討伐。討伐以失敗而告終,孔子這個吹喇叭、抬轎子的人也就成了魯昭公復辟夢的犧牲者,隨同昭公被趕出國門,流亡到了齊國。孔子在外流亡七年後,昭公去世,魯定公登基。又過了五年,執魯國國政的季平子死,其子桓子繼位。這時,季氏的家臣陽虎發動政變,不僅控制了季氏家政大權,而且通過對季桓子的控制,掌握了魯國國政的大權,由此,使魯國進入了陪臣執國命的時代。三年後,魯定公八年時,陽虎欲謀殺季桓子未成,而割據反叛,後逃往齊國。陽虎叛逃後,魯國出現權力真空。魯定公想藉此重新分配權力的有利時機,打壓「三恆」的勢力,從而恢復君權,重振君威。於是啟用了因為一直鼓吹恢復周禮,而有利於該計劃的實施,並坐了十多年冷板凳的孔子,任命他為中都宰——相當於首都的市長。這一年孔子五十一歲。一年後,又提拔他為小司空,不久又升任具有執法權的大司寇,位列大夫。孔子因此被推上了魯國政治鬥爭的風頭浪尖,成了魯定公奪權的急先鋒。在這一段孔子一生中最光輝的時期里,孔子做了三件大事:一是成功地擔任了齊、魯兩國會盟的司禮官;二是推行「墜三都」的政策;三是殺名人少正卯。四、齊魯會,笑裡藏刀公元前500年,齊景公與魯定公在兩國邊界附近齊國境內的夾谷小鎮(今山東省萊蕪縣南),舉行了一次齊國與魯國的和會,從而化解了雙方的矛盾,扭轉了兩國不正常的敵對關係。孔子在這次重大事件中擔任魯國的禮儀官,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歷史上將這次重大事件稱之為齊魯夾谷之會。《史記·孔子世家》對這次盟會的經過是這樣記載的:「定公十年春,及齊平。夏,齊大夫黎鉏言於景公曰:『魯用孔丘,其勢危齊。』乃使使告魯為好會,會於夾谷。魯定公且以乘車好往。孔子攝相事,曰:『臣聞有文事必有武備,武事者必有文備。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定公曰:『諾。』具左右司馬,會齊侯夾谷。為壇位,土階三等,以會遇之禮相見,揖讓而登。獻酬之禮畢,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四方之樂。』景公曰:『諾。』於是旂、旄、羽、祓,矛、戟、劍、撥,鼓噪而至。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舉袂而言,曰:『吾兩君為好會,夷狄之樂,何為於此,請命有司。』有司卻之不去,則左右視晏子與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景公曰:『諾。』優倡、侏儒為戲而前。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曰:『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請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異處。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於魯君,為之奈何。』有司進對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君若悼之,則謝以實。』於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依此記載,孔子的這次外交活動非常成功,他的光輝形象有如現代電影中的某些樣板英雄一樣,一身正氣,僅僅以「周禮」為法寶,就敢訓斥齊君,併當眾殺害齊人。而且齊景公不僅不惱怒,還深受教育,回去後羞愧難當,主動送回了被齊國長期佔領的魯國土地。在這場政治鬥爭中,初玩權力的孔子真是智勇雙全,如魚得水,好生了得,一點也不比那萬軍之中單刀取首級的關雲長遜色。而曾經執政四十八年的齊景公則完全是一個唯唯諾諾,缺乏主見又驚頭慌腦的「二百五」。事情真的是這樣子的嗎?孔子所打的「周禮」這張正義之牌真的有如此大的力量嗎?如果我們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細讀這段文章,就會發現整個事件沒有如此簡單,孔子也並不是正義的化身。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角度來分析此事件:一是齊國為什麼要提議召開這次會議;二是齊國為什麼要歸還魯國的土地;三是孔子為什麼敢與齊君對抗。我們先說事件的起因。1、齊魯之會是因為齊人懼怕孔子而發起的理由不可信依《史記》的以上記載,這次夾谷之會之所以召開,是因為魯國重用孔子,從而使齊國感到害怕才提出來的。此理由其實不能成立,因為如下三點可以說明魯國不可能害怕孔子:一是齊國對孔子的評價並不高;二是孔子的職權並不足夠大;三是兩國力量對比一直是齊強魯弱,魯國根本不可能對齊國構成威脅。此事件的十七年前,三十五歲的孔子隨魯昭公流亡齊國,初次與魯景公見面時,曾經以言語「打動」過齊景公。但他的宰相晏嬰卻說:「儒者能說會道又圓滑,不能用法制來約束他們。性情高傲,自以為是,作為臣子很難駕馭。其學說重視喪禮,竭盡哀情,追求厚葬不惜破產,不能讓這種做法形成風氣。四處遊說求取官祿,不能讓這種人治理國家。自從大賢聖人相繼謝世後,周室隨著也衰微,禮崩樂壞已有了很長的時間了。如今孔子卻過分講究儀容服飾,詳訂繁瑣的上朝禮儀,刻意於快步行走的規矩。這些繁文縟節,幾代人都研究不完,一年時間裡連禮儀都學不會。君王想用這一套改變齊國的風俗,恐怕不是引導百姓的好辦法。」景公於是就沒有重用孔子。這段故事也出自於《史記·孔子世家》,本來是用來為孔子在齊國期間沒有受到重視而辯護的,所以,齊景公心動之說不可信,但晏嬰對他的評價卻是可信的。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孔子這個人本身及其學說在齊人的心中是一點價值都沒有的,又從何怕起呢?齊魯之會時,孔子為官的經歷並不長,不過一年多時間。官當得也不算大,其中當了一年的中都宰(相當於省會城市的市長),隨後經過小司空(相當於城建廳、輕工廳廳長)的過渡,升任為大司寇(相當於公安廳廳長、司法局局長),剛剛夠上大夫的級別。而且這個官的職責主要是維護地方治安,屬於執行者的角色,對國家的大政方針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我們說齊魯之會時的孔子不可能對魯國有太大的改變,更不足於使齊國害怕。從建國以來,魯國除了因為是周公的封國,而在政治上享受天子的待遇要高於齊國之外,經濟上、軍事上都遠遠弱後於齊國。而且齊魯之會時,正是齊國國力的上升期,齊景公已經連續執政四十八年,國內政治穩定。相反的,魯國政權卻處於一個混亂的時期:魯定公與三恆及陪臣陽虎之間的權力爭奪十分複雜。頭一年陽虎還帶著魯國的土地投奔了齊國。所以我們說,齊魯之會時,兩方的實力對比懸殊,而且齊強魯弱的局面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得到扭轉。既然孔子其人及學說不足於使齊人懼怕,孔子的職權也不足於左右國家大政方針,齊強魯弱的局面更是不可能在短在時間內得到改變,那麼,《史記》所說齊魯之會是由於「魯用孔丘,其執危齊」原因就自然不可信了。不僅《史記》所說的齊魯之會的理由不可信,齊景公接受孔子的「正統觀點」也不可信。2、齊景公不可能真心接受孔子的「訓導」依《史記》的記載,孔子在這一事件上只靠兩句話就震懾和改造了齊景公,這兩句話是:「吾兩君為好,夷狄之樂何為於此」和「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也就是說,齊國的音樂、舞蹈節目選錯了。宗主國內部的高級別會談,不該選擇少數民族的地方劇和不嚴肅的娛樂節目。他的指責其實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齊國準備的第一個節目雖然的確屬於少數民族的節目,但孔子奉若聖旨的《詩經》不也有「風」、「雅」、「頌」之分嗎?其中的「風」不正是屬於此類作品嗎?怎麼就不能演奏呢?況且這種節目除了其娛樂意義之外,也有顯示其王恩浩大,治國有方,因此而普天同慶之意。第二個節目屬於宮廷滑稽劇,相當於現在的幽默小品,與和會的性質不也是十分相當的嗎?又不是祭祖祭天,為什麼一定要用那些莊嚴的頌歌聲呢?退一步說,即使孔子的話有道理,也真的是「周禮」的規定,我們也不認為他的這幾句話就具有使齊景公屈從或信服的力量。其理由有三:一是齊魯之會的十七年前,孔子初見齊景公時,宴嬰就說過:「自大賢之息,周室既衰,禮樂缺有間」,也就是說禮崩樂壞很長時間了,顯然,「周禮」這個標準對當時的人來說是老黃曆,是不具有任何約束力的。齊國安排的演出本身也說明至少齊國的價值標準,早就拋棄了「周禮」的原則。二是即使齊魯兩國的價值標準不同,但入鄉隨俗的基本外交禮節還是應當遵守的,怎麼會發展到殺害主人演員的程度呢?即使有罪,也在挑選他的主人,演員有什麼罪呢?這不是打狗欺主嗎?所以,孔子殺害演員的行為實際上是在問罪齊景公。或者說,齊景公如果接受這樣的結果,也就是承認自己的無禮,承認自己的國家無禮。從情理上說,這是不可能的,至少在當時齊強魯弱的情形下不會發生。三是在四年之後,齊國「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而舞《康樂》,文馬三十駟,遺魯君,陳女樂文馬於魯城南高門外。」也就是說齊國挑選了八十名美女,都穿著艷麗,會跳艷舞,與同樣華麗的三十匹馬一些送給魯國。由此可見,齊國不僅沒有接受孔子的「忠告」,相反地還企圖向魯國輸出自己的價值觀念,並取得了成功。以上三點都說明,僅僅以孔子的理倫,是不可能使齊景公感到震懾和信服的。既然齊國害怕孔子的理由不可信,孔子高舉的「周禮」旗幟也不可能具有說服或震懾齊景公的力量,那麼就來了三個問題:一是齊國為什麼要主動提出和談的要求;二是孔子靠什麼力量制止住齊國的演出;三是齊國為什麼要送還魯國土地。3、齊景公的野心齊國是姜子牙的受封國,魯國是周公的受封國。經過西周幾百年的發展,形成了齊強魯弱的局面,所以,在齊桓公稱霸的時期,魯國曾經依附齊國。齊桓公死後,因諸子爭權奪利導致內亂而使齊國衰落,霸主國的地位由晉文公重耳奪去,魯國也因此轉而依附晉國。至魯定公時期,魯國依然保持著與晉國結盟的關係,而這時的晉國有衰弱的趨勢,楚國乘機崛起,齊景公也想重振霸業。為了在晉、楚、齊三強中稱雄,齊國就必須團結鄰國,消除周邊威脅,這就需要打破鄰國與對手的聯盟,改為與自己結盟。齊景公在魯定公七年時,與鄭國結盟,又與衛國舉行盟會,使他們附齊而叛晉,正是這一計劃的初步落實。但齊國與魯國的關係較為複雜,就在魯定公七年和八年,齊國兩次征伐魯國的西鄙。陽虎在同一時期叛亂時,又帶著汶陽之田投奔齊國,從而給魯國造成了較大的損失,由此使得齊、魯兩國結下了更深的冤讎。這種不正常的關係顯然不符合齊國稱霸的長遠利益,所以齊國想改善兩國的關係。正是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齊國提出了與魯國媾和的願望,並得到魯國的響應。或者說,齊魯夾谷之會的由來與孔子沒有任何關係,它只是齊國為了實現自己稱霸的野心而必須實施的許多步驟中的一步而已。4、孔子的陰謀既然齊強魯弱,又是在齊國的土地上盟會,那麼,齊景公為什麼會容忍孔子的胡鬧呢?答案其實很簡單,他靠的是他提前就準備好的「左右大司馬」這些「武備」。《史記》中敘述這段故事時,有這麼一句話:「魯定公且以乘車好往。孔子攝相事,曰:『臣聞有文事必有武備,武事者必有文備。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定公曰:『諾。』具左右司馬,會齊侯夾谷。」這句話看起來好像與事件的結局不相干,所以我們讀書時,往往將這句話不當回事,最多視為孔子的謹慎而已。其實,這不是孔子的謹慎,而是孔子的陰謀。他傾國之力,將「左右司馬」一起帶去,可以說是準備了足夠的軍事力量,而齊景公沒有防備,由此就使得會場周圍的相對力量形成了魯強齊弱的局面。這才是孔子膽大包天瞎胡鬧的籌碼。否則的話,你再借給他八顆腦袋,他也是不敢亂來的。事實上,如果孔子自己相信他所打的「周禮」這張牌真的具有「大王」的功用,他還用得著如此強大的「武備」嗎?所以我們說,他震懾住齊景公的不是他高舉的「周禮」之旗,而是他布置的軍事力量,是槍杆子給他的發言權。在舞台上假裝正經的表演,不過是為了掩蓋他的險惡用心而已。5、歸還魯國土地是勢所必然我們心中的最後一個疑團應當是:為什麼齊景公脫離孔子的「武備」威脅而回國後,還要歸還魯國的土地呢?兩個原由:一是歸還土地本是水到渠成,勢所必然的事情;二是屈辱之事說不出口。從當時力量的對比上看,雖然是齊強魯弱,但齊魯和會是由齊國為了達到自己稱霸的目的而提出來的。也就是說是齊國有求於魯國,而不是魯國有求於齊國。齊國既然有求,那麼當然要給被求的魯國相應的好處才可能達到自己的目的。雙方當時的主要爭端就是齊國侵佔魯國的土地問題,此問題不解決,即使是從中國人一直很重視的「面子」的角度上看,魯國的執政者也是不可能同意和解的,更不要說對國民的無法交待了。因此,此次和會的基礎應當是齊國在侵佔的土地問題上做出讓步,否則沒法談。而齊景公既然大張旗鼓地召開此和會,就一定在這之前做出了許多「外交」上的努力,一定有成功的把握,也因此一定有歸還魯國土地的心理準備,而且孔子也是一定心領神會的。或者說,歸還土地本身不是一個大的問題,水到渠成而己,孔子鬧不鬧盟會都應當是這個結果,一點懸念都沒有。相反地經孔子這麼一鬧,到使問題有些複雜了,讓齊景公下不了台,有如一盤美食中滲進了蒼蠅一樣使人難受。所以,和會沒法開了,最後連宴會都沒有準備就草草地收了場。但這個結果終究不符合齊國的利益,而且老奸巨滑的齊景公被孔子這麼個新手算計總是難於說出口。於是齊國最終還是按原計劃歸還了魯國的土地,所謂「小不忍則亂大謀」。根據以上的分析,我們現在可以還原一下當時的真實情形:齊景公為了與晉國和楚國爭奪霸主國的地位,確定了改善與周邊國家關係的大政方針,並在先後與鄭國和衛國舉行會盟之後,抱著真誠的願望提出召開齊魯夾谷和會的要求,想以「土地換和平」,以消除兩國的敵對狀態,融洽雙方的關係。此提議得到了魯國的響應。為了進地主之誼,齊國想了一些自以為可以讓魯定公這個客人高興的聰明辦法:準備了一些當地的民族節目來活躍氣氛(這次會盟的地點在夾谷,即今山東省萊蕪縣,是少數民族九夷之一萊夷的居住地)。這場演出的第一場戲類似於我們現在所看到的京劇中的武戲:一群當地野人穿得花里胡哨,手執刀槍棍棒,在一片鑼鼓聲中熱熱鬧鬧地上場。誰知孔子來者不善,一開始就不領情,以夷族的音樂不正統而制止。齊國見客人不高興看小地方的武戲,那就來大國的文戲吧,於是開始表演雜技、小品之類的宮廷滑稽劇。誰知這老先生又來了氣,因為他「認為」,教給國君的應當是「交響樂」、「芭蕾舞」才對,怎麼能弄這些下里巴人的噁心東西出來。可憐這些混飯吃的小丑演員,就因為孔子的一句話而成了刀下之鬼。孔子的殺戒一開,齊景公這個老政客也傻眼了,因為中國有句俗話:打狗還得看主人。你孔子怎麼就能隨便殺我的當紅演員呢?看來這事已經不能僅僅解釋為好心當作驢肝肺了,孔子是存心找岔,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在氣勢上把齊國壓住,然後謀取利益。由於孔子提前準備的「左右大司馬」這些「武備」,使得會場周圍的相對實力不利於齊國,齊景公這個好漢當然不能吃眼前虧,只好順水推舟地滿足魯國歸還土地的要求。這次的齊魯之會就是這樣的一場極不協調的約會,齊景公有如一個準備依中國傳統的方式歡歡喜喜迎新娘鬧洞房的新郎官,在他布置好新房,帶著彩禮、花轎美夢般上門迎親時,面對他的卻是打劫的冤家。孔子就是這個冤家,他帶著揮舞刀槍而張牙舞爪的打手,自己卻假裝正經地對遞上香煙、糖果賠小心的新郎官說:你的婚禮安排得太不象樣子了,怎麼能連牧師都不請就想娶我們的姑奶奶呢。這樣吧,量你沒有多少見識,給姑奶奶賠償五萬元自尊心損失費了事吧。好漢不吃眼前虧,這個毫無準備的新郎官齊景公敢不賠著小心地雙手捧上嗎?孔子的第一政績就是這麼一場鬧劇。其實,魯國要不是孔子當主持人,而是換任何一個其他人,這場和會要輕鬆愉快得多,結局也應當會更好,魯國會得到齊國侵佔的土地,而齊國也會因為合適的讓步而得到他想要的結盟,該大歡喜。而孔子自以為是的搗亂,幾乎破壞這次和會的進程。如果齊國也作了「武備」,如果會後齊景公不顧全局而想雪恥,兩國的大戰就成定局了。由此,我以為孔子在這次和會上的表現,如果不是因為他外交上的無知的話,就只能以他欲往自己的臉上貼金來解釋了。因為,他的行為唯一改變的就是將齊國本來準備的「土地」這份厚禮,說成了是被他搶來的戰利品。或者說,他為了將本來順理成章就可解決的土地問題歸功於自己的名下,讓國人在揚眉吐氣的同時對自己感恩戴德,而不惜冒著破壞和會,使兩國關係進一步惡化的風險,使用了極端的「下三流」手段。其實,孔子他也明白自己此次行為的過分,所以他在編寫《春秋》時,將事件改成了另一個樣子:萊人的舞蹈節目改成了一次「兵動魯侯」的大陰謀,演員們都成了刺客,而且這個陰謀還是齊侯事先安排的(參第七節「修六經,東挖西改」一段)。一件本來很好的和會,被孔子攪亂不算,還要顛倒黑白後地說反話。而齊景公吃的是啞巴虧,賠地、死人不算,還要背上「不知禮」的歷史臭名。這就是孔子上台後的第一大政績,用的是假裝正經的「笑裡藏刀」計。五、墜三都,執法不公孔子的第二大政績是推行「墜三都」的政策,也就是拆毀魯國三大貴卿的城邑:叔孫氏的後邑,季孫氏的費邑,孟孫氏的成邑。為什麼要拆毀城邑?又是如何進行的呢?《史記·孔子世家》中是這樣記載的:「定公十三年夏,孔子言於定公曰:『臣無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使仲由為季氏宰,將墜三都。於是叔孫氏先墜郈。季氏將墜費,公山不狃、叔孫輒率費人襲魯。公與三子入於季氏之宮,登武子之台。費人攻之,弗克,入及公側。孔子命申句須、樂頎下伐之,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二子奔齊,遂墜費。將墜成,公劍處父謂孟孫曰:『墜成,齊人必至於北門,且成孟氏之保鄣,無成是無孟氏也。我將弗墜。』十二月,公圍成,弗克。」孔子提出「墜三都」的原因是因為「臣無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雉」是古代長度單位,一雉等於三十尺,「百雉」也就是三百丈,這是指每面城牆的長度。依周禮的規定,大夫所居住的城邑城牆高不能超過一丈,長不能超過三百丈,總面積為一點六六里左右,為侯伯國都的三分之一。而魯國「三都」的城牆都超過了此標準,所以要拆除。此項決定的目的實際上是為了削弱「三桓」的勢力,從而為魯定公爭權。按說,該計劃應當遭到當時掌握魯國軍政大權的季氏集團的反對,但季氏對孔子的這項提議也是持支持態度的,因為當時的季氏大本營費邑由其家臣公山不狃控制,季氏管不了,他也想藉機收回控制權。「墜三都」的計劃一開始進行得十分順利,「三桓」中的叔孫氏因為其後邑在兩年前曾經歷過家臣侯犯的叛亂而心有餘悸,所以他首先拆除了自己的根據地——後邑的城牆,以除後患。勢力強大得連季氏集團也沒有辦法的家臣公山不狃見來者不善,就採取先下手為強的策略,突龔國都,最後因力量不足而遭到鎮壓,從而拆除了弗邑的城牆。但到該拆除孟氏的城牆成邑時,卻出現了意外,孟氏集團不願拆,孔子的軍隊又「攻」不下來,最後只得半途而廢,不了了之。所以,由孔子發動並領導的所謂「墜三都」計劃,實際上只墜了二都。為什麼是這樣呢?其中的奧妙就在於孟氏集團是孔子的引路人,是最開始承認孔子身份的恩師,因此,所謂的「十二月,公圍成,韋克。」不過是為了平季氏和叔孫集團的心氣,而裝模作樣地演出的一場鬧劇。分析孔子的這個「墜三都」的大政績,真正從中受益的是孔子的恩人及政治靠山魯定公和孟氏集團,而叔孫氏和季氏集團都是受害者,因為他們的相對實力在自己的根據地被撤除後均有較大程度的下降。或者說所謂的「墜三都」實際上是重新「洗牌」,是利益的再分配,而由於孔子這個裁判的作弊,孟氏在這場運動中獲取了最大的利益。因此,以其說孔子的「墜三都」是為了維護國家秩序,為了恢復周禮,不如說是充當了魯定公及孟氏集團的打手。這就是他擔任大司寇時的第二大政績。孔"聖人"的真面目 (二)六、泄私憤,枉殺無辜孔子的第三大政績是由大司寇代理丞相職務時,上任第七天就迫不及待地殺魯國當時非常有名的大夫少正卯。《史記·孔子世家》是這樣記載的:「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有喜色。門人曰:『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樂其以貴下人乎。』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這是一段非常精彩的描述,如果用白話來說就是:定公十四年,孔子五十六歲的時候,他由掌管法律的大司寇職位上代行丞相的職權。一上任,就喜形於色,高興得不得了。他的學生感到奇怪,就問他:聽說一個正派的人大禍臨頭的時候不會感到恐懼,得到了好事也不會流露出來,你為什麼當了一個代理丞相就這麼高興呢?孔子回答說:是有你這麼一個說法,但不是還有另一個說法嗎:一個人的快樂可以由以權勢屈服人而產生啊。於是他就將魯國的大夫——擾亂國政的少正卯給殺了。這段記載中的「以貴下人」一句,儒家的學者們一般將其解釋為:「身居高位而禮賢下士」,現在的學術界好像也大都接受了這種解釋。其實這是為了給孔子塗脂抹粉而睜起眼睛說瞎話。因為「以貴下人」是與孔子「有喜色」和他「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有因果關係的。因為孔子得到了「以貴下人」的地位,有了「誅魯大夫」的權力,所以他才「有喜色」,才殺了「少正卯」。因此,所謂「以貴下人」應當是仗勢欺人的近義詞,是指他擁有了代理丞相這個「貴」人所具有的可以修理政敵少正卯的權力。那麼孔子為什麼要將大夫少正卯殺掉而後快呢?《史記》上記錄的罪名是「亂政者」,但沒有講出個子、丑、寅、卯的「亂政」例子出來。其他書上也沒有。到是在《劉子·心隱》等書中透露了一點真實的消息:「少正卯在魯,與孔子同時。孔子門人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獨知聖人之德也。夫門人去仲尼而皈少正卯,非不知仲尼之聖,亦不知少正卯之佞。子貢曰:『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何以先之?』子曰:『賜也還,非爾所及也。夫少正卯,心逆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詞鄙而博,順非而澤。有此五偽,而亂聖人,以子貢之明而不能見,知人之難也。』」原來少正卯是孔子的同行,都是當時的「教書匠」。而這個同行學問很高,書教得太好,大家都願意聽他講課,連孔子辛辛苦苦招集起來的眾多弟子們都被他吸引過去了,只給他留下了顏淵這個可能是孔子娘家親戚的乖乖兒陪著他,差點就成了「孤家寡人」,難怪孔子如此恨他。由這段話我們還可知道,殺少正卯並不是魯君的意思,而是孔子自己期待已久的事情。只是他過去的職務與少正卯相當,沒有權力除去這個敵人。現在好不容易當上了代理丞相才來了機會,才有了出這口惡氣的實力,難怪孔子也要喜形於色。由此可知,孔子殺少正卯純屬以權謀私,公報私仇。他的這一小人之舉不僅僅是除去了他自己心病,更有可能的是除掉了魯國當時最為重要的人才,從而斷送了魯國可能的復興機會。因此,他的這個行為連自己的高徒子貢也感到不好理解,才直問他:像少正卯這麼重要的名人,你為什麼一主政就要殺掉他呢?孔子的回答沒有任何實際的內容,只是找了幾頂高帽子給他戴上,並故弄玄虛的說:「以子貢之明而不能見,知人之難也。」其實,少正卯本沒有罪,「子貢之明」如何能見呢?他的「不能見」也正可以反證少正卯的無罪。子貢當然也有「不可見」的事,那就是他們這幫學生都跑去津津有味地聽少正卯論道說法時,孔子獨守空房的那份寂寞與悲憤。孔子上任七天就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少正卯以泄私憤,就是孔子的第三大政績。他的這個政績過以露骨,所以就連他的徒子徒孫們也為此事感到不好意思,一直忌諱提到此事,也不想承認此事。理由非常簡單:這種行為與「聖人」的頭銜不符,不應當是孔聖人的作為。其實他的為人行事是一貫如此,人們不願相信而已。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的這個第二大政績已被《荀子》、《呂氏春秋》、《史記》、《說苑》、《淮南子》、《白虎通》、《後漢書》、《論衡》、《孔子家語》等書記錄下來,抹不去了。以上就是孔子當政期間的三大政績,可以說這三大政績沒有一個符合他所竭力鼓吹的周禮。他自以為得意,卻不知各人心中都有一本帳,天下並不是只有他一人聰明。他齊魯之會的陰謀詭計得罪了齊君,「墜三都」的偏護得罪了季氏和叔孫氏集團,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少正卯又寒了其他士大夫的心,即使是魯定公只怕也看出了他的心狠手辣。所以在他殺害少正卯後不久,就在極端的孤立之中被魯君拋棄,帶著他的學生和對權力依依不捨的心情離開了魯國,踏上了再一次的流亡之路。史書上說:孔子的下台是因為齊國害怕魯國繼續使用孔子而強大,所以派了一批美女誘惑魯定公的原因等等。這些話不要當真,都是孔子及其信徒們使用的礙眼法,目的是給孔子遮臉,使其好下台。因為即使是看幾場「草裙舞」之類的下流演出,也不至於就要驅逐當真「治國有方」的國相。中國人從來就沒有能上能下的習慣,一旦被貶職,往往不是從自身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總要找一些對方的不是出來為自己的錯誤搪塞,「重色輕友」之類的理由就是最好用的一個,這也是古書中的女人往往是「禍水」的一大原因。孔子的這次流亡生活很艱難,在衛國被監視居住;遭宋司馬的驅逐;又被圍困於匡城、蒲地及陳、蔡之間;鄭國人譏其為「喪家之狗」;農人稱之為「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只到四處碰壁十四年後,在孔子六十八歲時,才又回到魯國。失意的孔子,在其生命的最後的幾年裡,以整理、改編和注釋六經為其主要的工作。七、修「六經」,東挖西改孔子作為當時辦私學最成功的一個人(背後是魯侯及孟氏集團的支持),在整編六經的問題上卻很「謙虛」,宣稱自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也就是說,他公開宣稱自己講述的都是當時的人普遍尊重的聖人學說,是周室祖先周公等人的古典,而不是自己的觀點。果真如此嗎?孔子整編的《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的確都是古代的典籍,孔子之前就已存在。但他為什麼要整理六經?又是如何整理的呢?我們來簡單地分析一下,以幫助我們認清《易傳》的實質。六經中的《樂經》已經失傳。《禮經》是周朝的禮儀制度,只能照本宣科。其它四經孔子就不客氣了。將古詩三千餘篇裁剪為三百零五篇組成《詩經》,只選取了其原有的十分之一的內容,而選擇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的﹕「取可施於禮義」者入選。說白了,就是斷章取義,符合自己政治觀點,有利於傳抪儒家思想的詩選入,否則就刪除。《尚書》在古代的篇數更多,班固說:「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尚書緯》說:孔子尋求古代之書,從帝魁時起,迄於秦穆公,共計3240篇,孔子可為世間法戒者120篇,以102篇為《尚書》,18篇為《尚書中候》。也就是說,古代君王所舉行的大事都有詳細的記載。經孔子刪減後,只從他所收集到的記載中保留了三十分之一的內容編成《尚書》。書中展示給人的也只是堯、舜、禹、成湯、周公等少數幾位不論是在戰國時的古人,還是在現代人的眼中,都不可思議地拿著王位到處送人的「白痴」聖人形象及事迹,以作為戰國時期爭權奪利者的榜樣。就這樣大刀闊斧地刪減、拼貼、斷章取義,孔子仍覺得不過癮,不能盡興,到晚年甚至違背自己「述而不作」的宣言,親自寫《春秋》。《春秋》與《尚書》一樣都是史書,不同的是所記對象的級別不同。《尚書》記載的是帝王、天子這些最高統帥的事迹,而《春秋》只是魯國的編年史,記載的內容上起於魯隱公元年,下至魯哀公十四年,一共包括魯國的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的歷史,屬於「二級王」:侯王的事迹。當時的各諸侯國也均有類似的史書,只是名稱不一而已,如晉國史書稱之為《乘》,楚國稱之為《檮杌》等。這些史書由各國史官負責寫作,忠實地記錄本國君王的言行和有關的國家大事。為了記錄的真實性,往往是兩個史官寸步不離君王,「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史記·晉世家》中有一則故事說:成王年幼的時候,和叔虞開玩笑,把桐樹葉削成珏的形狀送給叔虞,說:「用這個封你」。史官在旁記下此事,同時請成王確定吉日封叔虞。成王說﹕「我是跟他開玩笑的。」史官說﹕「天子沒有開玩笑的話。話一出口史官就記載它,禮儀就完成它,樂章就歌唱它。」於是,成王只得把叔虞封在唐地,這就是晉國的祖先。《史記·襄公二十五年》還有一則故事說:齊國大夫崔武子殺害了與自己的妻子棠姜私通的國君齊莊公,齊國太史就據實記下了這件事,寫到:「崔杼弒其君」,崔杼就殺了這個太史。古代的史官一般是世襲,兄死弟襲,他的弟弟接著這樣寫,崔武子又將他殺了,太史還有一個弟弟繼續如此寫,崔武子見他們寧死不屈,不畏權勢,也只得作罷。從這二段故事可知,史官記《春秋》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也不是什麼人都能寫的。而孔子從沒有做過史官,既沒有條件,也沒有責任,更沒有權力寫《春秋》。但他為什麼要寫《春秋》,又是如何寫的呢?孟子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俱,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又說:「王者之跡息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其事則齊恆,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意思是說,孔子寫《春秋》只不過是以魯國原有的史書為底本進行改編。原書是魯國的史書,記實的寫法,尊重事實,事件怎麼發生就怎麼寫。但在孔子看來,這些已經發生的事不符合周王室禮儀,孔子要將其改成依周王室禮儀應該成為的樣子。譬如:楚國國君的實際地位是周王之下的「侯」,但他自稱為「王」,孔子就將這個國君在書中的稱呼一律貶稱為「子」。「子」是古代「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中地位較低者的稱呼。又如:晉國國君晉文公為了挾天子以令諸侯,在踐土大會諸侯時,曾召周天子赴會。而孔子認為臣召君有違禮儀,故將這一事件改為「天王狩於河陽」,說天子的這次行動是自己巡視。再如,魯國的編年史本來是以魯侯的在位者及當政的年代為序(如昭公十年、定公三年等),但孔子為了說明這些侯王的地位都是屬於周王統管,是周王之下的「二級法人」,所以,常常在每年的開篇第一段中加入「王正月」「王二月」之類的話。這些都還算是好的,還有更惡劣的竄改,譬如我們前面曾經敘述過的「齊魯夾谷之會」事件,在孔子的筆下就被改成了另一個樣子。《左傳·定公十年》說:「十年春,及齊平。夏,公會齊侯於祝其,實夾谷。孔子相。犁彌言於齊侯曰:『孔丘知禮而無勇,若使萊人以兵動魯侯,必得志焉。』齊侯從之。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兩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亂,非齊君所以命諸侯也。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俘不幹盟,兵不逼好,於神為不祥,於德為愆義,於人為失禮,君必不然。』齊侯聞之,遽辟之。」孔子將萊人的歌舞節目改成了一次「兵動魯侯」的大陰謀,演員們都成了刺客,而且這個陰謀還是齊侯事先安排的。真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啊。此改編其實可笑之至,因為首先,齊國為了達到稱霸的目的,需要齊魯兩國的和解,所以,齊國為什麼要挑起新的爭端呢?其次,此次會盟是由齊國提出來,又在齊國的土地上進行的,齊國當然具有保證對方安全的責任。如果魯侯出現任何不測,齊國都是脫不了責任的,所以,齊國為什麼會愚蠢到在開會期間製造綁架事件呢?再次,如果齊國想綁架魯侯,為什麼不使用武士,而要使用演員呢?最後,如果齊國真的有此計劃,那麼,他一定會做好充分的心理的和軍事上的準備,又怎麼會失敗得這麼迅速和徹底,又怎麼會讓孔子的陰謀輕易得逞呢?後人將孔子的改經手法稱之為「《春秋》筆法」,並為此大唱讚歌。其實他的這些做法非常幼稚可笑,有如兩個小學生吵架時,一個以「老子」自稱,另一個則指其為「孫子」,甚至以自己的想像編輯對方的謠言而還擊一樣。說得不好聽一點,就是強姦歷史。大概孔子自己也覺得過意不去,所以,雖然是到了老來無人情的年齡,也還是說出了「丘竊取之矣」,「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的話。孔子的擔心看來是多餘的了,因為後世子孫大多是「知丘者」。司馬遷就說﹕「貶損之義,後有王者舉而開之。《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後世的儒家子孫一直如此引以為豪,而歷史上的「亂臣賊子」到是沒見到有幾個懼的。孔子就是這樣以嚴重歪曲歷史的手法「述古」的。後人將其作法美其名曰:「托古改制」,其實就是不折不扣的「援《經》以為說」,就是拉大旗做虎皮,就是掛羊頭賣狗肉。老年的孔子除了改編《春秋》之外,很大的精力都用在了對《周易》的解釋上。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帛書《要》說:「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這兩條記載提供了兩條信息:一是孔子過去可能不喜歡讀《易》,到晚年的時候才開始研究它;二是他很用功,達到了日夜不離的地步,連穿書的牛皮繩子都翻斷了多次。可惜的是,他的功夫雖然下了不少,終究沒有能夠在他的有生之年將這部書讀通,所以才有了《論語·述而》中的:「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的話。這就來了一個問題,他沒有讀懂,又如何傳《易》呢?帛書《要》中的一段話回答了此問題:「子貢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蔡。賜以此為然矣。以此言取之,賜緡行之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榘方也。前祥而至者,弗祥而好也。察其要者,不詭其德。《尚書》多於矣,《周易》未失也,且有古之遺言焉。予非安其用也。』賜聞諸夫子曰:孫正而行義,則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樂其辭,則是用倚於人也,而可乎?子曰:校哉!賜!吾告汝,《易》之道……故易剛者使知瞿,柔者使知剛,愚人為而不忘,漸人為而去詐。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避咎,然後易始興也。……子貢曰: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後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反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有仁…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於數,則其為之巫。數而不達於德,則其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好之則非也。後世之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子貢是孔子的高徒端木賜的字,他口才、文才都是孔子弟子中最好的一個。這段話就是他針對孔子老年的時候為什麼會喜歡《周易》而與孔子進行的一段對話。子貢首先問孔子:「你過去教學生的時候說:道德喪失的人,才會去求助於神靈。沒有知識和腦筋的人,才會去求助於算卦占卜。我以為這是對的,並將其作為自己做人的準則,嚴格地按照這個準則行事。但您這個先生為什麼到了老年的時候反到喜歡上《周易》這本占卜的書呢?」孔子回答他說:「君子說話都是有一定規矩的,因為著眼點選好了,就不會造成不好的結果。譬如觀察事物的本質時,就不能脫離道德的標準。這個標準由於《尚書》缺失了很多,看起來就不清楚了,而《周易》則是完整的,又是古代留傳下來的著作。我學習它就正是想從中找到這個標準,而不是只學它占卜方面的應用。」子貢接著問:「我聽老師您說過:帶著公正的願望而依照規則行事,這樣的人才不會犯錯誤。但您現在卻不看重《周易》這本書的占筮功用,而是喜歡它的卦爻辭,這就是讓人以一種不正確的方式學習它。這樣做也是可以的嗎?」孔子回答說:「荒謬啊,賜。我告訴你,《周易》的原理是……使剛強的人知道畏懼,使柔弱的人懂得剛強,使愚昧的人行為踏實,使喜歡幹壞事的人不再欺詐。文王仁義,沒有採用獲取國家政權的非常手段來糾正國家的錯誤。面對紂王這個昏庸君王的行為,文王又想寫點東西出來,以避免犯紂王這樣的錯誤而帶來不好的結局,之後,《周易》才被創作出來了。我喜歡的是《周易》這本書中的智慧……。」子貢又問:「老師也相信《周易》的占筮功用嗎?」孔子問答說:「我的占筮有百分之七十是準確的,就是周梁山的占筮也不是全對的,也只能算是多數正確。」孔子接著說:「《周易》這本書,我把它占筮的功用放在一邊,我只觀察其中的道德仁義方面的思想。將自然界萬事萬物的規律表現出來就要依靠分析和計算,知道了對得失的分析和計算就能做一個有道德的人,這就是為什麼有仁慈之心者的行為都符合事物發展規則的原因。說得出來而不懂得分析和計算的人,就成為了巫。會分析和計算而不能落實到自己的行為上,就成為了史官。巫與史之所以使用占筮,是因為他們嚮往達到這個水平而沒有達到,或者喜歡這種境界卻又不以為然的原因。後世的人懷疑我孔丘這個人,或者就是因為《周易》這本書吧。我所求的只是其中的道德而已。我與史巫使用的是同一本書,但我們所學到的東西卻是不一樣的,正如我們都在同一條路上行走,但到達的目的地卻不同一樣。」這段對話本來是用來解釋《周易》的功用及孔子為什麼要從道德的角度來研究《周易》的,但從對話的內容來看,子貢的問題可謂句句點穴,而孔子的回答卻有些答非所問。我們從他們的一問一答中,可以看到如下幾個問題:1、 在當時的人心中,《周易》只是一本占筮用的專業書;2、 孔子相信占筮的功用,也自認為占筮的本領很高;3、 孔子對《周易》的研究不是從占筮的角度,而是從道德的角度去進行;4、 他以為道德是比占筮更高一個層面的境界,也是作者文王的初衷。以上幾點說明,孔子對《周易》的研究是另闢蹊徑,他明明知道《周易》有不同的功用,卻企圖僅僅從道德的角度來解釋。孔子晚年的修六經就是如此行事的,如果用一句話來總結,這句話就應當是:「東挖西改,隨意編造」。完成《春秋》之後的第三年,他就帶著未能圓滿地解釋《周易》的遺憾而告別人世,去見「周公」了。終年七十四歲。八、傳「周禮」,似是而非從我們以上所見孔子一生的主要事迹可知,他的人生並不十分光彩。後人之所以將其送上了中國第一聖人的寶座,除了歷代統治者為了政治的需要而做的大量鼓吹之外,恐怕主要是因為他打著「禮」教的旗號,講了許多他自己都沒有搞清楚,甚至於他自己也不相信的冠冕堂皇的話。孔子年青的時候曾經到宗周去渡過幾天金,回來後就以周公的傳人自居,要復「周禮」。他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他自稱周文王以來的周禮只被他老先生掌握,因此,他所倡導的「禮」代表了周王室的正宗觀點。不錯,他當「最高指示」拿在手中的幾本書當真是周禮的一部分,但他所要傳授的這幾本「經」,他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呢?我們來將他所推崇的「禮」與周公的禮作一個對比,看一看事實的真相。「禮」字的最初含義是尊天敬祖。按天地的規律辦事:該播種的時候播種,該收穫的時候收穫,就是「尊天」。繼承祖先的優良傳統就是「敬祖」。或者說禮的本質特徵應當是遵照自然與人事的規律辦事。經過古人長期的總結,禮慢慢地形成了由各朝代領導者所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所謂「周禮」也就是由周族的開國之君:周文王、周武王及周公等領導者集團制定的一些典章、制度。從廣義的角度看,儒家所推崇的所謂五經:《詩》、《書》、《禮》、《樂》、《易》都屬於周禮的有機部分。而從狹隘的角度說,這套制度被主要保存在《周禮》、《儀禮》、《禮記》這三本書中。現在的人大多是從狹隘的角度來看,我們就依此來做一個簡要的分析。《周禮》一書也稱為《周官》,是周公「制禮作樂」時為成王所制定的官政之法。該書對國家管理體制、城市規劃、土地分配、教育、法律、財政、農業、交通、市場等等國家大事,都制定了一套非常嚴格的管理制度。這些制度的制定正是以古人所認識的天道的規律為準則,參照歷代的政治經驗而完成的,是周朝統治者治國的大綱,所以該書的內容也當是周禮的主體內容。《儀禮》一書分冠、昏、鄉、射、朝、聘、喪、祭等八類禮節。它實際上是古人為落實《周禮》所確定的社會秩序,而對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過程中應有的行為規範所作的規定。《禮記》是孔子的學生們根據孔子的傳授而對《儀禮》所講的儀禮的內涵所作的解釋。從以上三本書的內容特徵我們可知,《周禮》是里,是周禮的實質,而《儀禮》、《禮記》只是周禮的外表,是皮毛。兩者的區別有如圖畫與實物的區別、佛與佛像的區別一樣是一定要嚴格區分的。如果我們區分開了這兩者後再來看孔子的行為,就會認識到,孔子所宣揚的所謂「周禮」實際上是後者,而不是前者。因為我們雖然不知道孔子是否學習過《周禮》這本書,但我們確實知道的是:《周禮》這本儒家的重要經典,並不是孔子他老人家整理的,他從未論及過《周禮》,他所整理的只是《儀禮》這部書。或者說被孔子稱為「周禮」的東西就是一些接人待物的禮儀,他也許壓根就不知道《周禮》這本書,更不可能知道周禮的真實含義。從有關孔子的行為記載中也可以看出,他重視的的確就是禮儀。如《史記》說(譯文):「孔子在自己的家鄉,謙恭得像個不善言談的人。他在宗廟祭祀和朝廷議政時,卻言辭明晰通達,滔滔不絕,但很恭謹小心。上朝時,和上大夫交談,態度和氣,中正自然;和下大夫交談,理直氣壯,和樂輕鬆。進入國君的宮門,就保持低頭彎腰的恭敬姿勢;快到國君跟前時小步快行,兩臂後伸,恭敬有禮。國君命他迎接賓客,表情十分莊重認真。國君召見,不等車駕備好,就先出發了。」又如:他最最喜歡的好學生是顏回。顏回在四十一歲時就英年早逝,他為此悲痛不已。但由於顏回和其父親都長期跟隨孔子學「道」,僅僅只是混了一個「肚兒圓」,沒有其它的經濟來源,所以他們家一無所有,十分貧窮,死後連安葬他的外槨也沒有。他的父親顏路就向孔子求助,希望孔子能夠賣掉自己的馬車後,為兒子買外槨。孔子卻回答說:「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意思是說:因為我曾經做過大夫,所以是不可以步行的。這話酸不酸?孔子的這些迂腐像都說明他在生活中所專註的正是禮儀,而不是禮。難怪齊國大夫晏嬰在勸告齊景公時,會對孔子的學說提出嚴厲的批評(見第四節「齊魯會,笑裡藏刀」中的引文)晏嬰對孔子的儒家學說很不以為然,他對孔子過分講究服飾,禮儀繁瑣的指責,應當是大家的共識。但在晏嬰看來,禮儀的不能實施還不是孔子的錯,而是因為禮樂崩壞的時間太長了,大家都已經不習慣。其實真實的原因不僅僅是一個習慣不習慣的問題,而是當時的社會對禮與禮儀的關係已經區別不開了。我們還是以制禮作樂的周公言行為例,來看一看真正的「周禮」是怎麼樣的。徐叢先生的《周易正讀》已經論證了《周易》是周公的作品,代表了周公的思想。《周易》的《賁》卦是周公專門講修飾的一卦,其卦原文如此:(卦辭) :賁,亨。小利有攸往。(爻辭)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六二:賁其須。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上九:白賁,無咎。譯成白話後的大意為:(卦辭) :修飾能使人易於為別人所接受。對於建立安居樂業的環境有小的作用。(爻辭) 初九:在裝飾之初,就要放棄鋪張浪費的選擇,而採用力行節約的方式。六二:正如我們要經常洗臉,並整理自己的頭髮和鬍鬚一樣,修飾要從將已有的東西料理得乾淨整齊入手。九三:熱情飽滿的健康狀態是最好的修飾,如果能夠永遠地認識到此問題並保持下去,就會有一個完滿的結局。六四:修飾的最佳效果是慈祥而健康的白首老人形象,他們有如一匹矯健的駿馬,即使是不加任何的裝飾也會如五彩的錦雞一般美麗。這種精神煥發的狀態不是即將搶劫的土匪的那種形象,而是迎親時的神采奕奕。六五:在裝飾陵園及祭祀祖先時,只需要少量的祭品以表心意就可以了。雖然看起來有一些吝嗇,但最終的結局卻是完滿的。上九:樸素無華的修飾,沒有過錯。周公在此所提倡的修飾是「舍車而徒」的勤儉節約,是「白賁」的樸素無華,是「賁如濡如」「賁如皤如」的精神美,而根本不是孔子所提倡的那種婆婆媽媽的繁雜。《儀記·喪服傳》還記載了周公的另一件事:周公執政時期,周王室太史佚的幼子死了。按當時的規定,八至十一歲的小孩子死了後,稱為下殤,是不應當用衣衾和棺材裝殮的(我國現在的許多地方仍然遵守此規定,將此類死亡者稱為「化生子」而簡埋)。但因為下葬的地方離得遠,召公就對太史佚說:「為什麼不棺木裝殮好了再抬往墓地呢?」太史佚回答說:「我不敢破壞規矩。」召公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周公。周公說:「那有什麼不可以呢?」太史佚因此就用衣衾棺材收殮了兒子。周公在此重視的是情與理,而不是外在的形式。周公以人為本的言行才是「禮」,而孔子所提倡的不過是禮的外表——「禮儀」。孔子的做法正如我們現在的許多人都把廟裡供的泥塑佛像當成了佛一樣,是十分錯誤的。因為佛與佛像是兩回事,我們在三跪九拜,求菩薩們保佑時,如果不從自己平時的行為上歸依他們,沒有做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得不到菩薩們「保佑」的。而如果我們規範了自己的行為,平時的生活中能夠做一個不損人利己的高尚的人,那麼就可以「酒肉穿腸過,我佛心中留」,拜不拜泥菩薩也就沒有關係了。所以我們說,孔子所倡導的「禮」並不是像他自己「嘀嘀達」地吹牛一樣就代表了周禮,而是小兒科遊戲——拿著雞毛當令箭。孔子為什麼犯這麼大一個錯誤呢?兩個原因:一是當時的社會均只有這種認識水平。孔子所處的時代正值禮樂崩壞的時代,勝者為王,所以人們具有一種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態,注重自己的面子,諸侯國雖然都想稱王稱霸,他們所模仿的卻只是宗主國的儀錶,而不是其治國方略。孔子的出道是因為「季氏饗士」,而季氏之所以招待這些「士」,又正是因為孟僖子出國時不懂禮儀,要通過這種招待從中選拔懂禮儀的人才。孔子以知禮儀而為官,他當然要在禮儀上發展。按現在時髦的話說:社會需求決定社會供給。至於周禮究竟是什麼,管他奶奶個熊。所以我們說當時的社會對「禮」的認識已經迷失方向了,已經認識不到禮與禮儀的區別。二是孔子的個人經歷所決定的。孔子從小生活在下層社會,沒有接受過正規的教育,完全是「自學成才」。而他所自學的是「常陳俎豆,設禮容。」也就是模仿主持喪葬儀式的鄰居們的那一些套路,與我們現在的鄉下辦喪事時主持喪葬活動的和尚、道士們的小徒弟所作的功課差不多。這也正是我們在有關他老先生的言行的記載中,常可見他十分熱衷於往喪葬場所跑的原因。他根本就不懂,也不可能懂得治國平天下的那些道理和方略。九、為人師,行言不一孔子受到人們尊崇的原因,除了他提倡的所謂「禮」被歷代統治者所利用外,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他的言論中常常是教人學好的話,譬如他說:「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日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道不同,不相為謀。」「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類似這些被我們當作座右銘的有關仁義道德的金玉良言,在孔子留下來的言論中比比皆是,但非常可惜的是,他自己遵守得並不好。我們在前面所述的他的那些「光輝業績」中,那一樣是符合他所宣揚的仁義道德呢?我們還可以舉幾個小例子來進一步說明他為人的表裡不一。《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年四十二,……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若羊,仲尼雲得狗。仲尼曰:『以丘所聞,羊也。丘聞之,木石之怪夔、罔閬;水之怪龍、罔象;土之怪墳羊。吳伐越,墜會稽,得骨,節專車。吳使使問仲尼:『何者最大。』仲尼曰:『禹致群神於會稽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節專車,此為大矣。』吳客曰:『誰為神?』仲尼曰:『山川之神足以綱紀,天下其守為神。社稷為公、侯,皆屬於王者。』客曰:『防風何守?』仲尼曰:『汪罔氏之君守,封禺之山,為厘姓。在虞、夏、商為汪罔,於周為長翟,今謂之大人。』客人曰:『長几何?』仲尼曰:『僬僥氏三尺,短之至也。長者不過十之數,之極也。』於是,吳客曰:『善哉!聖人。』」這是兩則用來證明孔子知識淵博的故事,第一則故事是說:季桓子挖井時得到了一個大肚小口的陶器,裡面裝著一隻似羊非羊的東西,不認識,就拿來請孔子辨認。孔子得出的結論是:這是土中的怪獸——墳羊。天知道「墳羊」是個什麼東西,他又是從哪裡得到的消息,他不是「不語怪、力、亂、神」嗎?第二則故事更玄乎,是說吳國攻克越國後,在越國發現一些巨大的骨頭,其中的一節就有一輛車那麼大,感到非常奇怪,不知道是什麼怪東西的骨節,就派使者千里迢迢地跑來找孔子求教。孔子就把這些大骨頭與大禹殺防風氏的傳說聯繫在一起,鑒定出這些骨頭就是防風氏的骨頭,還「有根有據」的說,防風氏就是汪罔氏的領袖,虞、夏、商三代時的汪罔在周時改稱為長翟氏,現在又被稱為「大人」。也就是說,我們現在之所以將防風氏稱為「大人」,是因為他們身材高大的原因。有多高呢?有三丈這麼高。吳國的使者被他的神吹驚得目瞪口呆,佩服得五體投地,連聲說道:不得了啊!這個聖人。表面上看來,他說的好像有根有據,其實,孔子是在胡說八道,因為到二千五百年後的今天為止,我們也沒有發現過這麼大的人類遺骨。吳人所見應當是恐龍化石之類的東西,與防風氏的傳說八杆子也打不著。對「大人」一詞的解釋當然就更屬望文生義的小兒科——順口打「哇哇」了。三丈高的長度天知道他是從哪裡知曉的。孔子不是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嗎?他這不正是「不知為知之」,不懂裝懂嗎?我們再舉兩個例子,《史記·孔子世家》說:「公山不狃以費畔季氏,使人召孔子。孔子循道彌久,溫溫無所試,莫能己用,曰:『蓋周文、武起豐、鎬而王,今費雖小,淌庶幾乎?』欲往。子路不說,止孔子。孔子曰:『夫召我者豈徒哉?如用我,其為東周乎!』然亦卒,不行。」公山不狃本來是季氏的家臣,因失寵於季氏,就利用陽虎作亂,失敗後,想憑藉其佔領季氏的城邑費城繼續對抗。因為擔心實力不夠,就派人召孔子去幫忙。孔子就對學生說:「當初周文王、周武王興起於並不大的豐、鎬之地而建立了王業。現在公山不狃所佔領的費城,或許差不多吧!」孔子因此準備接受邀請,到費城去幫助公山不狃與魯君對抗。最後是在他學生的制止下,非常遺憾地放棄了這個機會,並說:「他們總不會讓我白去啊!如果我得到重用,不是可以復興周朝的禮儀制度嗎?」這是孔子五十歲時發生的事。隨後他就被魯定公任命為中都宰,三年後又主持了前面所說的「墜三都」事件,而平息了公山不狃之亂。將他前後的言與行進行比對是很有意思的。他將費城與豐、鎬相比,公山不狃與周文王、周武王相比,這不是鼓勵造反、助紂為虐,鼓勵破壞社會秩序嗎?這不是完全違背他所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所謂「周禮」嗎?十年後,在他再次流亡時,類似的事又曾發生。「佛肸為中牟宰。趙簡子攻范、中行,伐中牟。佛肸畔,使人召孔子。孔子欲往。子路曰:『由聞諸夫子:其身親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今佛肸親以中牟畔,子欲往,如之何?』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湼而不淄?我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孔子不是教導學生們說:「君子謀道不謀食。」「道不同,不相為謀」嗎?他與叛臣們是相同,還是不同呢?孔子的這些行為均表明,他是一個口是心非,表裡不一的人,他是一個從不按規矩出牌,從不遵守他對外所鼓吹的「周禮」行事的人。為什麼是這樣呢?主要的原因有三:一是他出身貧寒,不為當權的貴族所容納,所以他從出道開始,就將飛黃騰達的夢押在了佐王抑霸,為喪失政權的君主要權這條路上,而「克己復禮」正是為君主要權的最好旗幟,他只能以禮的代理人自居;二是他「正人君子」之類的大量言論大多形成於他下台之後。或者說他自己當權時,可以不擇手段地行事,而一旦成了在野黨,就不妨說說大話,批評批評政府,指點指點執政者的無能與無德,以顯示自己的品德高尚和行為正確,以求得到各國有名無權的君主的重用;三是在他晚年當官無望後,想退而求其次,希望自己能夠留名青史,所以他要把自己打扮成真理的化身,對此,他自己已經有交待了。他說:「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這話譯成白話就是:君子擔心死後而名聲不被人稱頌哩。要想留下一個好名稱,當然要說一些驢子拉屎——外面光的話。綜上所述,我們現在可以給他畫一個素描:孔子從小生活在貧窮之中,與從事喪葬活動的下層人員為鄰,所以對普通的禮儀活動較為熟悉。在魯國國君因為外事活動出醜,而在全國貴族子弟中選拔懂禮儀的人才時,他決定抓住這難得的機會,以從根本上擺脫自己的不良處境。但他沒有貴族的出身,於是他將死逝不久,剛剛埋葬的母親重新挖出後,與已死亡十多年的流亡貴族合葬,重新塑造了自己的貴族出身。隨後他投靠魯國當時的貴卿孟氏集團,並在他們的幫助下,使其貴族身份得到認可。進入主流社會後,他打著復興周禮的旗號,企圖借幫助魯國君主奪取政權的機會,獲得自己的最大利益。但由於他受其少年生活的影響,錯誤地將周禮理解為就是禮儀,所以他的治國策略有周禮之名,而無周禮之實。表現在政治生活中時,也因此並不得人心,甚至常常干出違背周禮的事出來。而且由於他更多地關心自己的利益,一心想成名天下,所以他的言行往往不一致,說一套做一套。晚年的孔子為了實現他「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這個留名後世的願望,將自己最後的經歷放在整理、修改和注釋六「經」之上,並由此將自己打扮成了正義的化身,真理的代言人。但他對六經的整理卻往往是使用牽強附會的手段,以達到隨意竄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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