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孝的八點要求 你能做到么?
養親(資料圖 圖源網路)每個人的生命都來自父母,這是自然規律。父母對子女不但要花費大量財力,還要付出很大的精力。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法用任何尺度來計算的,因此子女對父母理應盡孝。尤其是父母老了,已經不能給社會創造財富,甚至不能自立生存時,子女對父母更應盡孝。烏鴉反哺、羊羔跪乳,是禽獸的天性,兒子孝敬父母也應是天性。所謂天性,除包括生理上的因素外,更主要是心理上、情感上的因素。一般地說,子女孝敬父母起碼是一種報恩行為,其實並不止於此。從深層次說,是子女對父母愛心的一種自然表露。如果孝親只限於報恩行為,子女只能例行公事,顯然不夠,應以高標準要求。《孝經》中曾子說起孝來,認為「大者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可知養親是子女孝的最低標準。《孝經》中曾子說起孝來,認為「大者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可知養親是子女孝的最低標準。2、關親
關懷體貼父母(資料圖 圖源網路)對父母奉養大都指物質方面,做子女的還要時時對父母關心、愛護。平時關心其寒溫,按時對父母看望、問候,對年老的父母、身體不健康的父母乃至患病垂危的父母應加意關懷、體貼。《禮記》中要求「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就是說冬天要使父母溫暖,夏天要使父母涼爽,早晚探望問候。《論語》記孟武子問孝,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憂」。聽說父母生了病,做子女的心中無限擔憂和掛心。子女都希望父母高壽,但隨著父母年歲日高,身體越來越差,對此孔子飽含深情說出了這樣的話:「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當你知道父母年歲的時候,一方面為他們高齡而高興,一方面又因為他們高齡,逐漸接近死亡而擔憂。父母生了病,子女要親嘗湯藥,找最好的醫生診治。「親有疾,飲葯,子先嘗之。醫不三世,不服其葯。」年老的父母,總希望子女守在自己身邊,便有「父母在,不遠遊」的說法。3、敬親
敬親(資料圖 圖源網路)子女對父母不但要奉養,要關心,更應對父母尊敬。因為人是有感情的,一個人不但有衣、食、住、行等生活上的需要,他們生在社會上,需要在社會上佔有一定地位,即受到人們的尊敬。有一次,子游向孔子問孝時,孔子對他作了一番生動地回答:「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對家內的動物要養,對父母也要養。如果對父母只養不敬,那又和養動物有何不同呢?看來詼諧的一段話,道理何等深刻!在這一點上,曾子說得更加明確,他說「孝子有三,大孝尊親」。當子女的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當年子夏向孔子問孝時,孔子就說過「色難」。意思是說奉養父母容易,對年邁的父母一直和顏悅色卻不容易。曾子曾經說過「孝子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不僅要養老,還要「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心」是從積極方面來說,子女應主動使父母心情快樂。「不違其志」是從消極方面來防止,這一點比前者難做,因為父母的「志」(志趣、習慣、理念、愛贈)和子女不一定一致,子女為了不違其志,往往放棄自己的「志」。兩者都做到,父母才能時時感到心情舒暢。子女在這方面才算是盡了孝,有的子女讓父母食「嗟來之食」,固然不好,有的子女對父母只是例行公事地奉養,表情很冷淡,情感不交流,父母也感到說不出來的不滿足,這也是子女未盡到孝道的表現。4、順親
順親(資料圖 圖源網路)人們常說「孝順」父母,「孝」後加一「順」字,順就是順從父母的意志。父母時時會有一些願望和要求(有的大,有的小),做子女的應該遵循他們的願望和要求行事,而不要在思想上及行動上與其背道而馳。民間常說不孝之子,父母「叫他向東他向西,叫他打狗他攆雞。」就是不順。《論語》記「孟懿子問孝」,孔子回答「無違」。孔子對於孝敬父母這一說法十分重視,乃至過了幾天,弟子樊遲為他駕車出門時,主動告訴樊遲這件事。當樊遲再向孔子回問「無違」包括什麼內容時,孔子回答「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意思是順從父母的意志,主要表現為一切依禮行事。孔子還說過「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不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更進一步強調子女自己的志願始終要和父母一致,不能輕易改變和違背。5、禮親
禮親(資料圖 圖源網路)能遵照父母的意願行事是一方面,進一步要求按國家的標準行事,正是把孝納入政治的範疇。《論語·為政》中有人問孔子為什麼不從政,孔子引《書》中的話回答:「孝乎唯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然後說「是亦為政,奚其為政」。我在家孝敬父母,友於兄弟,在社會的最基層中做出榜樣。就是從事政治活動,這就對孝賦予明確的政治含義。例如曾子問孔子:「如果國君死去,殯了起來,又趕上父母之喪,應該如何對待呢?」孔子回答說:可以先在家裡為父母守孝。一旦國君那裡有事,就要立即前去,早晚守候在國君那裡。就是說:國事大於家事,國喪大於家喪,依此對待父母也是盡孝。最典型的一個例子就是曾子病危中,一陣清醒時,忽然發現自己鋪的席不合當時的禮制,便令兒子換過來。其子知道偶一搬動他就要送命,但曾子很嚴厲地用禮的標準訓斥兒子,其子只好給他換了席。這一換,馬上死了。古人讚揚他的死合於禮。6、諫親
不應盲從父母(資料圖 圖源網路)「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這是宋明以來儒學處於沒落階段,把一個孝字歪曲後變成愚孝的語言。孔子十分強調孝敬父母,遵照父母的意願辦事,但卻有好事與壞事的區別,對壞事不應盲從。因為父母對一些問題往往認識不對,也不可避免地犯錯誤,如果子女任由父母的錯誤發展下去,那不是孝,而是不孝。《論語》中早就記載著孔子說「事父母幾諫」的說法,發現父母有錯誤後,馬上不停地(或多次)諫諍,使他們改正錯誤。當然,又有其局限性,後面是如果看見父母不同意(「見志不從」)時,應馬上放棄自己的意見,恭恭敬敬地服從父母(「又敬不違」),雖然自己想不通,很憂愁,也不能怨恨他們(「勞而無怨」),孔子儘管這樣說,但做起來卻不一樣。曾子耘瓜,誤傷了瓜苗,其父操起大棍把他打得半死。曾子以為自己大孝,要孔子表揚他,孔子不但不表揚,還批評他一頓,告訴他小棍打可以挨,大棍打就應跑,如果把自己打死,不是陷父親於不義嗎?這種具體事情具體分析的做法,不是對父母盲從,是對曾子錯誤做法的批判。7、光親
揚名聲 顯父母(資料圖 圖源網路)儒家的人生觀就是一個人要積極入世,努力治世,對社會作出貢獻。一個人在立言、立功、立德方面,只要做出成績來,使可以「揚名聲,顯父母。」《孝經》中記「身體膚髮,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把子女立業為父母爭光、光宗耀祖,放到孝的最高水平來看待。《孝經》中記孝有三個層次,除奉養作為最低要求外,中等的要求是「弗辱」,子女不要給父母帶來侮辱,一個人做了壞事,連累了父母,乃是最大的不孝。孔了說那種「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的人,憑一時氣憤辦了壞事,殺了人,犯了法,不但使自己得到應有的懲處,還連累了父母,正是最大的不孝。在過去,人們凡做一件大事,或下一番努力,都考慮到「上對得起祖宗,下對得起子孫」。正是要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在歷史上留下好的軌跡。這不是一個人的事,是上及祖宗、父母,下及子孫後代,對整個家族有很大影響的事情。8、延親
生兒育女 延續後代(資料圖 圖源網路)在社會上,不管是動植物或人類,繁殖後代都是天經地義的事,列寧把人類生兒育女劃歸社會上「永恆的範疇」,即超時代、超階級的一種本能。人類社會正是在人們不斷生長繁衍中前進、發展。西方有上帝造人說,中國有伏羲、女媧婚配造人說。歷朝歷代從來重視人口的增長。生兒育女、延續後代,也是做子女應承擔的義務。《孟子》中舉出一個生動的例子。古代帝王舜「父瞽叟頑、母囂、弟象傲。」對他很不好,甚至要殺他,舜到了30歲,還不叫他娶妻。因為他仁德,堯看中了舜,把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嫁給了他,「舜不告而娶」,萬章問老師當時孟子這是不是一個錯誤,孟子回答:「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舜如果告訴他父母,便不能娶,「則廢人之大倫」,實際上正是對不起父母,所以不告。於是又有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說法,趙岐注「於禮有不孝者三,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後世凡提到這段話,總是在「不娶無子」上做文章,大罵孟子重男輕女,實際上「子」即指後代(古時「女子」、「女公子」均指女孩子,亦以「子」稱)。主要意思是生兒育女,延續後代。孝道的現實意義我們再分析一下前面提的孝親八方面:一是對父母應該奉養,二是對父母應該關心,三是對父母應該尊敬,四是在一般問題上對父母應該順從,五是在堅持正確的大方向(基本的道德品質與政治態度)上應與父母一致,六是父母有了錯誤應該諫諍,使其改正,七是努力做出成績,對社會作貢獻,也為父母增光,八是堅持正確的生育原則,一代代地傳下去。一代勝過一代。歷史上孝道都說明它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為一定的階級、階層、社會集團服務的上層建築。社會發展了,奴隸制與封建制不存在了,它為其服務的基礎與對象沒有了,這種思想便不起作用了。具體地說,時至今日,奴隸制的孝道、封建制的孝道已過時了,如果再把當時孝道的標準原封不動地拿來,用於今天,顯然不合適。那麼,今天看來,孝道在當今社會上,在人際關係中還應該存在嗎?孝道在今天是否還有積極作用呢?回答是:我們還應對它給予一定程度的肯定,也就是說它在當今社會還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列寧曾分析社會上的事物或思想,概括為兩種範疇:一是歷史的範疇或階級的範疇,即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為一定的階級服務的思想。歷史變化了,其所服務的階級不存在了,這種思想也過時了,無用了。但也有一種思想,屬於「永恆的範疇」。即自有人類以來便有這種思想,它不受時代、階級的局限,在人類社會上永遠起著作用。有的思想二者兼有,「孝道」便屬於此類。上面分析孝道的三個特點很明顯屬於歷史的(階級的)範疇,但它還有「永恆範疇」的一面。例如:第一,人類為了生存和延續,就要生兒育女。父母對子女生育撫養,付出精力、財力、愛心,使子女成長、成才。隨著歲月的流逝,父母老了,子女理應對父母贍養、照顧,此乃事之常理。第二,父母撫育子女,不只令其吃飽穿暖,還要教育培養,把其塑造成才。同樣,子女對父母應從思想上到行動上尊敬、尊重,此乃人之常情。第三,父母、長輩多年來辛勤工作、經營,具備了許多知識和技能,積累了許多經驗與教訓,這些知識財富,子女應以虛心的態度來學習接受、繼承。第四,父母作為社會的一員,他們都有一定的追求,一定的生活目的。他們教育子女繼承自己的事業(大的理想,不一定具體某一專業),子女對其志向或遺志應繼承與發揚。第五,社會在發展,人往高處走,子女在學習、繼承父輩的基礎上,做出更光輝的事業,對社會貢獻,為父母增光。這不僅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社會的要求。上述贍養、尊重、學習、繼承、發揚幾個方面,都體現出子女應孝敬父母,晚輩應尊敬長輩的道理。從社會學的角度上看,孝的觀念還有上行下效的意思。一個人孝敬父母,也給子女做出好榜樣,自己的子女對自己也會孝。如果自己不孝敬父母,子女也會效法自己,對自己也不會孝,敬人者人恆敬之,孝親者子恆孝之,亦世之常理也。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孝道,有精華、有糟粕。我們應取其精華,棄其糟粕,讓老樹發新枝,青草來肥田,利用傳統孝道的合理部分推動當今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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