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財稅政策及其路徑選擇

編者語:提高國民收入水平是2015年中國「兩會」政府關注的重點問題,「中等收入陷阱」及其相關問題被首次寫進《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本文基於國際比較視角,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主要特徵及其成因進行分析。借鑒已經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日韓兩國成功經驗,提出運用財稅政策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行路徑,進而對當前我國的財稅政策提出改良建議。文/巴曙松;劉寶森(重慶大學);曹國華一.問題的提出提高國民收入水平是2015年「兩會」政府關注的重點問題,「中等收入陷阱」概念首次進入《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李克強總理指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實現現代化,根本要靠發展。2015年4月,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清華大學舉行的「清華中國經濟高層講壇」上表示,中國在未來的5年或10年有50%以上的可能性會滑入中等收入陷阱。並指出,現在中國關鍵的任務是要跨過「中等收入陷阱」。一石激起千層浪,人們開始對「中等收入陷阱」,以及「中國是否會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兩個問題引起高度的關注,並在各大媒體和學術界進行了深入廣泛的探討。2006年,世界銀行在《東亞經濟發展報告》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的概念,其意是指:一個國家在經歷中等收入以後,往往陷入了經濟增長的停滯期,既無法在工資方面與低收入國家競爭,又無法在尖端技術研製方面與富裕國家競爭。因而很難躋身成為高收入國家。按照世界銀行的定義,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主要指的是拉美的巴西、阿根廷、智利、墨西哥等,亞洲的伊朗、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家。這些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進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因為經濟增長回落或停滯、貧富分化、過度城市化、就業困難等等原因,較長時期滯留在中等收入階段而難以自拔,或在中等收入階段徘徊不前,有些則剛剛走出中等收入階段,又重新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中。世界銀行是按人均國民總收入對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分組。通常把世界各國分成四組,即低收入國家、中等偏下收入國家、中等偏上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但以上標準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進行調整。表1為世界銀行對世界各國人均國民總收入(GNI)分組情況。表1世界銀行對世界各國人均國民總收入(GNI)分組人均國民總收入分組2008年劃分標準2010年劃分標準低收入國家975美元及以下1,005美元及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國家976-3855美元1,006-3,975美元中等偏上收入國家3856至11905美元3,976-12,275美元高收入國家11906美元及以上12,276美元及以上註:收入標準按照人均國民收入(GNI per Capital)的數值(單位:美元)劃分,數據來自《世界發展指標》(World Development Index)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字,我國2009年人均國民收入為3650美元,按照08年世行標準可列為中等偏下收入國家。2010年我國人均收入4260美元,2011年,我國人均國民收入7476美元。按照世行現行的標準,已達到中等偏上收入國家水平。(一)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際比較當我們提及「中等收入陷阱」時,人們首先會想到的是拉美國家,也因此把「中等收入陷阱」稱之為「拉美陷阱」,是由於世界銀行將其作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陷阱的典型國家,在歷史上,拉美國家曾經歷過經濟高速增長時期,隨後又是漫長的經濟停滯期。而實際上,從發展階段來看,每一個國家在從發展初期到發達國家的經歷過程中,都會經歷較長時間的發展階段,只是經歷時間的長短不同而已,較為成功的案例是日本和韓國,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出,日本在1974年人均GDP已經達到4281美元,1986年人均GDP達到了16882美元,花了12年時間。而韓國僅僅花了7年時間突破中等收入陷阱,令世人矚目。表2世界銀行對世界各國人均國民總收入(GNI)分組國別人均GDP超過4000美元時間(括弧為實際美元數)人均GDP超過12000美元時間(括弧為實際美元數)跨越中等收入水平所需時間巴西1995年(4853)?哥倫比亞2007年(4661)?墨西哥1992年(4051)?秘魯2008年(4247)?烏拉圭1992年(4082)2011年(14175)19年委內瑞拉1980年(4447)2012年(12729)32年泰國2008年(4118)?馬來西亞1995年(4286)?新加坡1979年(4078)1990年(12766)11年韓國1988年(4813)1995年(12404)7年日本1974年(4281)1986年(16882)12年中國香港1979年(4569)1989年(12098)10年中國2010年(4515)?資料來源:世界銀行經濟數據,經手工整理。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國家成因分析2010年,《人民論壇》在徵求50多位知名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列出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十大顯性特徵,即經濟增長回落或停滯、民主亂象、貧富分化、腐敗多發、過度城市化、社會公共服務短缺、就業困難、社會動蕩、信仰缺失、金融體系脆弱。巴曙松 指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都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這些國家在經濟中佔據主導地位的基本上是一些大型的壟斷型企業。因為大量的資源向這些企業集中,所以使得經濟活力降低,創新能力降低,也使得社會的創業難度加大,造成社會流動減緩。馬岩(2011)[1]從世界各國比較研究的角度,討論如何吸收國際發展經驗,根據中國的國情制定正確的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突破正在面對的中等收入陷阱。張德榮(2013)[2]分階段對經濟增長的動力機制進行實證研究。發現在不同發展階段經濟增長的動力機制是不同的,指出不能適時轉換經濟動力機制會導致發展中國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喬曉楠(2012)[3]對影響國家經濟收入增長的因素分類進行比較分析,並從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視角對我國經濟增長提出建議措施。馬海濤(2014)[4]在總結「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經驗教訓之上,從財稅角度提出改革的建議。周崑崙(2012)[5]較為系統的分析了導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因,提出財稅改革的建議。鄭之傑(2014)[6]比較分析了陷入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教訓與經驗,為我國當前經濟發展提出具體的改革建議。李萬甫(2015)[7]從稅收的角度,比較分析世界國家稅收制度對經濟增長所發揮的作用。為我國稅制改革提供參考。任強,楊金亮(2015)[8]從回顧「新常態」理念的提出及其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入手,著重對小微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就業創造及創新方面的國際經驗進行分析比較,並結合我國現狀提出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傾向。Stiglitz,J.E.(2000)[9]認為資本的自由流動會對經濟增長產生影響。Huang Yiping等(2014)[10]基於實證檢驗模型,發現金融市場的開放程度和民主化進程會對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產生影響。Refika Atalay.(2015)[11]對土耳其國家的受教育程度與其它國家進行對比分析,指出提升一個國家國民的受教育程度,可以有效的提升人力資本,加快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結合前面觀點,我們就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主要原因及其特徵作為影響國民收入的主要解釋因素,進行以下的研究分析。(一)國民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差距過大是阻礙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同時也是引起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基尼係數用于衡量一個經濟體中在個人或家庭中的收入分配(在某些情況下是消費支出)偏離完全平均分配的程度。洛倫茲曲線標示出總收入累積百分比與收入獲得者累積人數的相對關係,曲線的起點為最貧困的個人或家庭。基尼係數測算洛倫茲曲線與假設的絕對平均線之間的面積,表示為在該線以下最大面積中所佔的比例。因此,基尼係數為0表示完全平均,100%則表示完全不平均。從圖1中我們可以看出,拉美國家巴西,墨西哥均為高基尼係數的國家,這也是導致這些國家長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地處北半球的歐洲國家的基尼係數相對較低,這與他們的高福利型社會政策是分不開的。圖中也顯示出,我國的基尼係數已經高於國際的「警戒線」的設定值40%,因此縮減貧富差距將是我國當前經濟問題的主要著眼點。

圖1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貧富差距(基尼係數)資料來源:wind資訊金融終端,經手工整理.(二)人口受教育程度教育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過程中能夠提供人力資本,可促使科學知識轉化為科技,教育是產業升級的人力支持,智力保障。勞動者素質是生產函數中一個重要的指標,通過教育與技能培訓,使得勞動者素質得到提高,進一步改變生產力方式,促進產業升級,最終影響社會的經濟發展。教育可以從三個方面提高經濟效益。第一,教育提高勞動者技能,縮短必要勞動時間,第二,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教育是勞動者獲得科學技能的必要手段。第三,教育提高管理決策水平,進而提高生產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在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無不重視教育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從圖2中國家教育投入佔GDP的比重可以看出,韓國和日本在教育上的投入一直在趕超美國,教育為他們經濟發展,產業升級提供源動力。而中國在教育投入佔比相對較低,但是從趨勢上來看,中國在教育上的投入逐年提高,已經與日韓的投入比相接近,達到了4%的水平。

圖2 國家教育投入佔GDP的比重資料來源:wind資訊金融終端,經手工整理.(三)科技創新能力一個國家的創新力將直接決定國家的產業能否順利的升級,在世界發展的歷史上,每一次國家實力的更迭,都與他們掌握著當時最新的科學技術緊密相關。工業革命發生於英國,隨之的蒸汽機時代將英國推到世界強國之首的位置,第二次科技革命是電氣化的發展。而第三科技革命以原子能、電子計算機和空間技術的廣泛應用為主要標誌,涉及信息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生物技術、空間技術和海洋技術等諸多領域的一場信息控制技術革命。一個國家的經濟高速增長,國民收入跨越式提高,最終還是依賴於技術創新與相應的產業升級。我們無法想像在一個襯衫換飛機的貿易中,雙方國家的人均GDP是相等的。高收入國家與中等收入國家的區別也正在這個地方。通過產業升級戰略,改變勞動密集型的產業布局結構,使工人的單位勞動創造出更高的單位價值,這是實現人均GDP指標提升的最有效途徑。從圖3中可以看出,發達國家對科研的投入普遍較高,而處在中等收入水平國家的研發投入比並不高。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日本與韓國非常重視科研投入,其投入比率超越了發達國家,居於遙遙領先的地位。更為引人注目的是,韓國在科研投入具有年年遞增的趨勢,這可以很大程度上說明,他們非常重視研發創新。同時,科研也不斷的為他們國家經濟引擎注入新的動力。

圖3 研發支出佔GDP的比例資料來源:世界銀行經濟數據,經手工整理.(四)國家的財稅政策環境財稅政策,從字面上可以拆分為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可是實際上稅收政策是財政政策的一部分。財政政策包括:國民收入分配政策、財政投資政策、財政補貼政策、稅收政策、國債政策等多個方面。由於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財政政策的執行依賴於稅收的豐寡,因此稅收政策往往被提高到很高的級別來進行研究。稅收被稱為是指政府在供求關係曲線之間打入的一個「楔子」。由於稅收楔子的存在,稅收政策會對勞動力的供給和需求產生影響。就其某個產業而言,稅額的大小就會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該產業的進入成本和投資收益。因而國家就可以利用增大稅收楔子來淘汰落後產業,同時也可以利用削減稅收楔子來促進產業升級。從圖4中我們可以看出,從2005年到2014年,世界總體的稅負水平程下降趨勢,世界發達國家和已經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企業稅負程度較低,這從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企業產業升級和科技創新。而困在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普遍具有較高的稅收,這會成為制約國家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的重要影響因素。

圖4 總稅率(占商業利潤的百分比)資料來源:世界銀行經濟數據,經手工整理.(五)城市化程度縱觀世界各個國家,城市化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一個國家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邁進時,前期會有大量的勞動力從農村向城市轉移,並開始定居在城市,參與工業社會生產與消費,並進一步促進經濟的增長。因而,一個國家在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發展的時候,會伴隨著城市化率與經濟水平同步增長的趨勢。但是,這並不能說城市化是經濟增長的原因。城市化率的提高並不意味著隨後經濟就會跟著增長。從圖5中可以看到,陷在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國家與發達國家同樣具有很高的城市化指標。城市化與經濟增長的關係是比較複雜的,有利於經濟增長的城市化需要具備以下條件,首先,城市要能夠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第二,城市的市政配套設施與福利條件要能滿足城市居民的需求。否則,如果一個國家不能很好的產業升級,現有產業又不能提供足夠的就業崗位,會造成城市失業人口增加,進一步加大貧富分化,降低城市居民消費能力,不利於經濟的增長,同時,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多,如果城市的市政配套設施不及時升級,容納不了足夠的市民生活,會形成各種「大城市病」,如交通擁堵,治安混亂等現象,也會對經濟增長形成阻力。從圖中可以看出,發達國家普遍具有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的城市化率,中國的城市化率與世界水平趨近,但我們並不能因此而認為,加快城市化程度就能提高國民收入水平。

圖5 城市化程度(城鎮人口佔總人口比例)資料來源:世界銀行經濟數據,經手工整理.三.中國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誘因和跨越的有利因素(一)中國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誘因從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發現,中國面臨步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壓力在增大,在中國經濟模式經過劉易斯拐點之後,隨之而來的將是中國「人口紅利」的消失,這將會對經濟增長產生負面影響,隨著城鄉收入差距的不斷縮小,用工成本的不斷提高,當前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模式將難以為繼,隨之將會被勞動力成本更加低廉的東南亞國家所取代。除此之外,以下因素會導致我國陷入「中等收入陷阱」。1、貧富差距我國連續幾年的基尼係數高居不下。具體反映在農村與城市收入差距上還會更大。從收入陷阱的形成機制來看,由於貧富差距過大(按照國家統計局數據,中國基尼係數連年在國際警戒線4%之上),造成少數人控制著大部分財富,大部分人收入較低;另一方面,國內社保福利體系不夠完善,造成國內居民「捂緊錢袋子」,不敢花錢,從而造成消費低迷,進一步不利於經濟增長。因而,至少從短期來看,解決貧富差距問題,對提振中國經濟,提高國民收入,會有明顯的效果;同時還會有利於國家的穩定和諧,社會的長治久安。2、科研創新水平我國科研投入佔比不大,與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儘管我國總體申請專利數目在連年增加,每年發表在國際頂尖科研刊物上的論文數量居於國際前列,但我國科技的原創力卻並不強,很多的專利產品是在國外科研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改良而成,並非原研發產品。這主要出現在高科技領域,如製藥,電子,信息科技等行業。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在起步階段,需要極力的去追趕發達國家,模仿與改良西方國家的成果,顯然會提高效率,縮短進程,這也是日韓兩國在戰後剛開始所做的主要努力。但是當一個國家已經開始趕超先進國家時,仍然將模範與改良作為科技發展的主要戰略顯然是不夠的。3、教育水平從圖中可以發現,我國教育投入佔GDP的比重與發達國家和成功跨越陷阱的國家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需要擁有優良的人才,而優良人才的培育離不開教育的發展。當前我國教育水平總體並不高,儘管實施了九年義務制教學,但廣大農村的失學兒童數量任然較高。更為可怕的是,我國經濟在經歷這幾年的蓬勃發展之後,部分行業出現了腦體倒掛現象。在金融危機之後,我國大學生的就業壓力較大,一些民眾口頭時常談及「讀書無用論」。一種錯誤觀念所帶來的社會危害有時候會很大,如果我們不能及時的改變這種腦體倒掛現象,轉變這種錯誤的觀念,大學教育的水平如果提不上去,我們就很難有強勁的原動力去提升科技實力,順利的進行產業升級。4、城市化進程儘管我國的城市化進程發展較快,但這主要是反映在數量上而非質量上。由於受到戶籍制度的影響,儘管我國有大量的農民工進城,且長期居住在城市,但其家屬和子女並沒有享受原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子女的受教育程度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這進一步不利於我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同時,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經費主要來自於土地財政和地方債,地方稅收佔比很小。這並不利於城市建設的可持續發展,一旦土地財政面臨枯竭,地方政府面臨償債壓力時,債務危機可能性將會進一步加大。(二)中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的有利因素從前面對「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因分析中,結合我國的國情,我們可以發現,從短期而言,縮減貧富差距,消除壟斷,增強市場活力是當前拉動內需消費,提振經濟的有效手段;從中期而言,我國政府的主要任務是振興科技產業,增強我國的研發實力,以順利實現產業升級;長期而言,我國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增強國民的綜合素養和創新能力,為科技發展,產業升級提供源源不斷的原動力,而提高國民素養和能力最終落實在大力發展教育。在制定經濟策略時,我們既應該關注不利因素,也應當對有利因素加以利用,我國在應對「中等收入陷阱」問題時,具有以下有利的條件。1、龐大的國內需求市場在過去的幾十年間,我國的經濟發展過多的依賴於出口,當面臨金融危機時,出口受阻,企業的生產訂單數量迅速下滑,經濟發展也受到嚴重影響。但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也是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的良好時機。同時我們需要發展長期被忽視的國內市場,讓國內民眾能夠真正的享受改革發展的果實。我國龐大的人口基數具有很大的消費潛能。但前提是必須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讓老百姓敢於花錢,同時,進一步縮小貧富差距,提高中產收入階層比重,形成一個橄欖型的社會結構,讓大部分的民眾有錢花,這樣才能讓國內的消費市場真正的發展起來,進而促進經濟的繁榮。2、高儲蓄率我國的儲蓄率較高,且保持較好的態勢,這對於我國經濟發展較為有利,縱觀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如韓國,日本均保持較高的國民儲蓄率,高新技術產業為資本密集型產業,順利完成產業升級需要較大的資本投入。而不發達國家和停留在「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國家,居民的儲蓄率佔GDP比重較低,這使得他們只有長期依賴出口低附加值商品來發展經濟,缺少足夠的資金投入到科技研發當中,最終他們的經濟水平始終徘徊在低增長的節點上。當前我國較高的儲蓄率,對我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政府需要積極的引導儲蓄資金到科技產業投資,以創造更多的科研產出,為我國產業升級鋪平道路。3、地域寬廣我國的地域寬廣,中西部地理特徵差異較大,這有利於產業升級,同時將以前賴以發展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西部轉移,有利於西部經濟發展,也解決了西部廣大農村的就業問題,在東部沿海地區和發達地區優先發展高新科技產業和第三產業,完成產業升級轉移,最終讓東西部形成一個產業發展的完整體系。四.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財稅政策新凱恩斯主義學派認為現代經濟是一種混合經濟,政府和市場之間不是替代關係,而是互補關係。縱觀歷史,財稅政策對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80年代初,美國經濟增長乏力,里根總統上台以後,美國國會通過了《經濟復興稅法》。該法案主要是針對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進行稅收優惠。法案在當時受到了美國政壇內部人士的攻擊,認為該法案會進一步加劇美國財政赤字。但美國供給學派的經濟學家卻認為,儘管減稅可能會犧牲政府短期的利益,但從更為長遠的角度考慮,美國的經濟增長和企業產業升級必須有一個寬鬆的稅收財政環境。最終里根政府頂住了重重壓力,採納了供給學派的建議,開始實施一系列的減稅方案。隨後的幾十年,美國經濟經歷了高速增長期,歷史證明了當時里根政府採用財稅政策來刺激經濟增長具有合理性。以下從財稅政策視角,比較分析已經成功跨越陷阱的日韓兩國如何運用有效的財稅制度改革來提升國家經濟水平。同時為我國制定財稅政策來應對「中等收入陷阱」起到良好的參考借鑒作用。(一)日韓兩國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歷史經驗1、日本的政策日本在國民收入達到中等收入水平以後,制定了一系列經濟發展計劃,並適時的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增長結構。日本的具體政策有:(1) 增強中小企業競爭力,下調法人稅。從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日本政府每隔2到3年下調一次法人稅稅率。在1963年《中小企業基本法》實施後,中小企業法人的稅率進一步下調。明確規定,從1966年開始註冊資本金1億日元以下,年應納稅所得額300萬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適用減輕稅率。適用減輕稅率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也隨著經濟發展而適時上調,以推進中小企業的發展。(2) 增強個稅的收入調節功能。日本政府不斷調整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提高免徵額、基礎扣除額、配偶者扣除額、撫養扣除額和工資所得扣除額。1961年,日本建立的配偶者扣除制度,有效的減輕了工薪收入家庭的稅收負擔。統計表明,應稅額在50萬日元以下的納稅人佔全部納稅人的比重,1960年為86.5%,1968年為40.6%;個人所得稅所繳納稅額占收入的比重,1960年為26.6%,1968年為4.4%。(3) 稅收優惠政策。允許企業計提各種準備金,從1955年到1960年,企業以計提價格變動準備金、壞賬準備金和退休工資準備金為主;在1965年到1975年,企業以計提異常危險準備金、開拓海外市場準備金和中小企業壞賬準備金為主。允許進行海外投資的企業可以計提新增海外投資額15%到100%的準備金,計提比例按行業確定,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淘汰落後產能和設備的企業進行稅收優惠。企業購置重要機械設備3年期間按50%稅收優惠、合理化機械設備等按初年50%的加速折舊優惠,並提高企業研發投資的扣除額度。(4) 其他的相關政策。財稅政策對促進日本經濟增長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除此之外,日本政府制定的其他相關政策也對其產生重要的影響。具體包括:①破除壟斷。為了防止壟斷集團過度的控制市場,導致市場競爭不活躍,日本頒布了《關於禁止壟斷和保證公平交易的法律》和《經濟力量過度集中排除法》。②增加公共福利。從1960年日本政府推出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到80年代日本就基本完成了全國社會福利制度的建設。③重視防腐。政府腐敗會導致巨額財政資金的流失,影響政府的公信力。針對腐敗問題,日本制訂了專門的法律制度,並推出財產公示制度,結合媒體輿論報道,有效的治理了貪污腐敗問題。2、韓國的政策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經濟增長過度依靠出口貿易,當面臨西方貿易壁壘的阻礙時,經濟增長嚴重受挫。但是韓國政府及時調整產業模式,制定積極的財稅政策以更好的適應產業發展。韓國的具體政策有:(1) 調節貧富差距。韓國主要是依靠稅收調節初次分配,運用社保轉移支付調節二次分配。從1980年到1990年,十年間韓國的收入差距明顯縮小,基尼係數由0.39減到0.26。(2)稅收政策扶持研發創新。韓國政府對研發創新的稅收優惠力度很大,包括投資稅收抵免、減免稅和用於技術發展的公積金免稅等一系列優惠政策。新設立中小企業經營資產的財產稅5年內減半徵收,登記稅2年內減半徵收等。鼓勵研發,企業可以按其收入總額的3%到5%計提技術開發準備金,在計提3年內用於技術開發、培訓和創新等方面,可以稅前扣除。3年期滿後未使用完技術開發準備金要併入企業應納稅所得中納稅,並加收該稅金年10.95%到14.6%的利息。對法人購置用於研究的土地或建築物等不動產在4年內免徵地方稅。(3)產業升級。要在經濟上實現跨越式增長,必須調整經濟增長模式,進行產業升級。70年代,韓國經濟發展主要依靠發展工業,韓國稅收政策向工業發展傾斜,對重工業企業投資進行稅收優惠。同時對海外企業出台了海外投資風險準備金制度和出口風險準備金制度。1976年,韓國以消費型增值稅及特種貨物稅來取代營業稅及其他7種間接稅等改革,鼓勵企業投資。80年代初,韓國已經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平,但是隨後的經濟增長乏力。韓國政府決定及時調整產業模式,以保持經濟增長。政府利用財稅政策,積極引導企業從勞動密集型向知識密集型產業轉換。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相關行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重點對從事研發的企業和中小企業實施傾斜性稅收政策。1982年,規定投資稅收抵免僅適用於機械和電子行業。1986年,把特別折舊制度納入普通公司稅法規定。規定用於節約能源,降低污染,改進安全與交通機器設備以及中小企業所使用的機器設備可以享受10%的稅收抵免。已經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日韓兩國的財稅改革經驗,對我國當前的財稅政策制定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同時也說明以財稅政策為載體,政府這隻「有形的手」可以在經濟發展中扮演積極有效的作用。(二)我國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財稅政策建議當前我國的財稅體系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初級發展階段的基礎之上,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面對當前的經濟狀況,財稅政策需要進行適當的微調。應該看到,中等收入陷阱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問題。在制定政策的時候,需要全盤考慮,多管齊下。基於財稅政策視角,提出以下建議。1、縮減貧富差距縮減貧富差距是我國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再讓先富帶動後富,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之初提高國民收入的基本構想,我們已經實現了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願望。我們不能依靠市場的力量來解決貧富不均問題,更應該依靠政府這隻「有形的手」來解決。運用財稅政策來調節收入差距,解決收入分配不均問題。具體來說,有如下幾種渠道來實現目標。①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和征繳管理。當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採取分類徵收,同時根據不同的收入,實施不同累進稅率的形式。而西方國家更多採取以人或者家庭為單位,進行統一核算徵收,顯然更具有公平性。雖然我國在制定個人所得稅法時選擇分類徵收模式,是考慮到統一核算較為複雜。但是我國當前的信息網路體系已經能夠有效的緩解這種問題。時機成熟時候,可以考慮採取以人或者家庭為單位,進行統一核算徵收。②調整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結構。一方面要根據應稅者家庭收入、消費情況,來確立個人所得稅稅率和稅收返還制度。另一方面要根據經濟社會增長水平的提高而上調免徵額。當前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定的較低,不能有效的調節收入分配差距。③優化徵稅對象。當下收入越來越多元化,非工資性收入是高收入群體的主要經濟來源,縮減貧富差距,應該提高高收入群體的稅收比重,真正讓富人交稅,才是調整貧富差距的有效之舉。應該適當提高對財產性收入徵稅、減少對工資性收入徵稅。④降低整體稅負水平。要想根本上改變我國貧富差距大的問題,需要降低政府宏觀稅負水平。參考我國社科院藍皮書數據,2010年我國宏觀稅負佔GDP的比重34%左右,而按照世界銀行報告,低收入國家宏觀稅負佔GDP13%,中等收入國家宏觀稅負佔比23%,發達國家宏觀稅負佔比30%,數據顯示,我國的稅負比重已經超出發達國家水平。顯然只有更為大度的全面減稅,才能真正的藏富於民,讓全民的收入能夠真正得以提高。2、提升公共福利品制約著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社會公共福利的質量有待提高。我國國民的整體收入雖然有較快的增長,但是國內消費能力卻始終不高。這主要是有兩方面造成的,一方面是貧富差距較大,另一方面是社會公共福利水平不高,造成廣大居民需要準備充分的資金以應對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問題。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約6.85萬億元,醫療、教育、社保就業三項支出佔比僅14.9%。在美國,同樣這三項上的開支已相當於聯邦政府總開支的61%。世界銀行統計數據表明,2012年中國醫療保障投入預算為6141.92億元,但實際投入為6463.55億元,僅僅占當年GDP比重的4.2%。總體上看,我國在公共品支出的比重有待提高。3、加快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當前我國的稅收制度針對企業研發創新和產業升級不能發揮很好的作用,主要是由於在稅收優惠政策設置上存在著一些問題。(1)完善稅收優惠結構。我國在針對企業稅收優惠以企業所得稅為主,而當前我國國家稅收收入主要是來自流轉稅種。所以應該從所得稅轉向對流轉稅進行優惠,因為科技創新在經歷研發測試階段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且沒有收益。因而對流轉稅的優惠較符合我國技術創新的特點。當前的「營改增」政策為我們提供契機,試點的成功經驗表明,「營改增」有利於鼓勵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統計數據顯示,上海市89%的企業在稅改後,享受到結構性減稅所帶來的好處,營改增具體可以從三個方面有利於我國產業發展。①減少營業稅重複徵稅,使市場細化和分工協作不受稅制影響;②有利於完善和延伸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二三產業融合發展;③有利於建立貨物和勞務領域的增值稅出口退稅制度,全面改善我國的出口稅收環境。綜合以上特點,我們應該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在流轉環節的稅收優惠。(2)調整稅收優惠對象。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按照稅收優惠對象的不同,分為「區域性」和「行業性」優惠政策。而行業優惠更能夠體現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且行業優惠更具有稅賦公平性。因而「行業性」優惠相對於「區域性」優惠對企業科技創新更具有優勢。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從當前的發展趨勢來看,「人工智慧」,「信息產業」「物聯網」將會對人類生活產生深遠的影響。因而對這些新興行業,應該實施更為優惠的稅收政策,鼓勵其發展。同時應加強對節能減排行業稅收優惠,重污染行業適當增大徵稅力度,以鼓勵企業通過技術創新來減少污染。當前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和國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影響因素。因而我們可以運用稅收槓桿來引導產業升級,增加綠色GDP的比重。參考文獻:[1]馬岩.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戰及對策—中國經濟增長的國際視角[M].國經濟出版社,2011年.[2]張德榮.「中等收入陷阱」發生機制與中國經濟增長的階段性動力[J].經濟研究,2013(9):17-28.[3]馬海濤.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財稅政策[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4(1):13-18.[4]周崑崙.中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與財稅體制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5]喬曉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經驗與對策—一個基於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視角[J].政治經濟學評論,2012(3):168-175.[6]鄭之傑.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國際經驗教訓[J].紅旗文稿,2014(19):17-19.[7]李萬甫.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借稅收一臂之力—日本、韓國、新加坡、智利、巴西和阿根廷在中等收入階段的稅收制度和政策安排[N].中國稅務報,2015-7-8(6).[8]任強,楊金亮.「新常態」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國際經驗及稅收措施[J].稅務研究,2015(5):13-18.[9]Stiglitz,J.E..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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