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先「降期」

臨床中通常將腫瘤分為4期,1期為早期,2期為中期,3~4期為晚期。在我國,絕大多數癌症患者被發現時就是中、晚期,已經不能手術、放、化療。此時的治療重點首先是消滅腫瘤周圍微小病灶,縮小腫瘤。其次是減低癌細胞活性,防止癌細胞進一步向遠處轉移,從而降低腫瘤臨床分期(簡稱「降期」),為治療進一步爭取機會。

近年來,醫學界推行「精準醫療」,MDT(多學科診療)成為其中的主流模式。每位患者的腫瘤情況和身體狀態都不同,需要MDT小組充分討論,相關學科專家共同評估,從而制定個性化的診療方案,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安全及獲益。常規做法是在手術前加入放化療的手段,起到讓腫瘤縮小、降期的目的。許多之前不能手術的患者,也因為這樣的降期治療,獲得了手術治療的機會。

如患有胃癌、直腸癌、乳腺癌的中晚期病人,按以往的治療方法是檢查確診馬上就手術,然後再根據病情進行放、化療。現在治療方法有了很大的改進,對早期癌症病人一般直接實行手術治療,對中晚期癌症病人先進行化療、放療等,把晚期的病情降為中期甚至早期,或者將中期的病情降為早期,再做手術,術後再根據病情,決定是否進行放、化療等。

同時,在診療規範的基礎上,實行個體化治療。同一種類癌症病人的病情存在著許多相同的地方,但是,因為個體情況不同,其病情也有所不同,目前醫學最大的進展是基因檢測,根據每個病人腫瘤的基因不同,進行分子水平的靶向治療。在首次決策治療方案時,病人應該主動反映病情,參與個體化治療方案的制定。一旦多學科會診共同商定的個體化綜合治療方案確定,病人就應該按方案治療。

那麼什麼情況下,癌症患者需要降期治療?

第一,腫瘤比較大、不容易切除時,先選擇化療,讓腫瘤縮小,再來做手術。

第二,腫瘤雖不是很大,但患者的乳房相對比較小,她又希望作保乳治療,此時先做化療,讓腫瘤降期。所謂降期,我們通常把50px以上的乳腺腫瘤稱為2期,經過化療後,腫瘤縮小至25px,即是降為1期,若化療後腫瘤消失了,則變為0期。

第三,有些專家也認為,手術之前,腫瘤細胞是比較活躍的,而手術切除腫瘤後,部分腫瘤細胞會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躲起來,變得不活躍,我們稱之為睡眠細胞,但一旦它某一天醒來,就出現轉移複發;活躍的腫瘤細胞對化療比較敏感,而睡眠的腫瘤細胞對化療可能不敏感,所以選擇術前先做化療,在腫瘤細胞還活躍的時候,把它們殺死。

第四,術前先做化療,假如腫瘤縮小了,證明該葯有效,可以繼續使用,如果打了兩個療程,腫瘤沒變化或者繼續增大,說明藥物不敏感,就要換藥。再說,有的藥物甚至會促進腫瘤生長,雖然該比例很低,不到1%,但如果我們術前化療時把這些葯挑出來,就能避免術後因用錯葯而刺激腫瘤生長的風險。

化療降期及口服藥物配合的同時,我們還需要患者飲食及護理上注意配合治療的進行,才能達到最佳 的治療效果。有關癌症治療中如何配合降期治療,請關注訂閱號:ZLYJ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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