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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3)

卷一 《曲禮上》之三

【原文】

凡進食之禮,左殽右胾①,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②。膾炙③處外,醢④醬處內,蔥渫⑤處末,酒漿處右。以脯脩⑥置者,左朐右末⑦。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⑧,餚之序,遍祭之。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辯餚。主人未辯,客不虛口⑨。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齋以授相者。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

【注釋】

① 殽:yáo。切成大塊的帶骨熟肉。胾:zì。切成大塊的肉。孔穎達說:「熟肉帶骨而臠(luán,把肉切成塊)曰殽,純肉切之為胾。骨是陽,故在左,肉是陰,故在右。」

② 食:飯食。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帶汁的食物。孔氏:「食飯燥為陽,故居左;羹溼(濕)是陰,故居右。」

③ 膾炙:膾,kuài。細切的肉。炙,烤肉。

④ 醯:h?i,肉醬。

⑤ 渫:yì。蒸蔥。

⑥ 脯(fǔ)脩(xiū):肉乾。孔氏:「脯訓始,始作即成也。脩亦脯也。脩訓治,治之乃成。」

⑦ 朐(qú):彎曲的干肉。末:孫本:「朐置左,末邊際置右,右手取祭,擘之便也。」

⑧ 主人延客祭……祭所先進:孔氏:「祭者,君子不忘本,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種種出少許,置之豆(盛食物之容器)間之地,以報先代造食之人也。」延,導引。

⑨ 虛口:吃完飯後飲酒漱口。

【譯文】

進食的禮節,應把帶骨的熟肉塊放在左邊,不帶骨的肉塊放在右邊。飯食放在左首,羹湯放在右首。細肉和烤肉放在外側,肉醬放在內側,蒸蔥放在最邊上,酒、漿放在右首。如要有脯和脩,則脯放在左邊,脩放在右邊。客人如果降等謙讓,手拿飯食起身推辭,主人要起身向客人表示辭讓,然後讓客人坐下。主人引著客人進行食前祭。行祭禮時,要按食物上桌的先後次序進行,從殽開始依次祭完各種食品。吃過三口飯之後,主人請客人吃胾,然後再把殽吃完。如果主人沒有吃遍那些菜肴,客人不要以酒漱口表示已吃完。吃完後,客人應跪起收拾飯和醬類食物,遞給侍者。主人應站起來,推辭客人的做法,然後,客人坐回席上。

【原文】

侍食於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拜而食。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

毋摶①飯,毋放飯②,毋流歠③,毋吒食④,毋嚙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毋揚飯,飯黍毋以箸,毋嚃羹⑤,毋絮羹⑥,毋刺齒,毋歠醢⑦。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辭以窶⑧。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毋嘬炙⑨。

【注釋】

①摶:tuán。把東西捏成團。孔氏:「取飯作摶,則易得多,是欲爭飽,非謙也。」

②放飯:鄭玄、孔穎達認為是把手中的剩飯放回容器中,這是別人所嫌惡的。朱熹認為,「放飯」是指無所顧忌地大口吃飯。

③歠:chuò。飲,喝。流歠,指喝東西不注意而弄得汁水亂流。

④吒食:孔氏:「吒食,謂以舌口中作聲,似嫌主人之食。」

⑤嚃:tà。鄭玄:「嚃,為不嚼菜。」

⑥絮:調和。絮羹意指向羹汁加佐料調和。

⑦歠醢:喝肉醬。嫌味淡。

⑧窶:jù。貧窮。

⑨嘬:chuài。大口吞食。

【譯文】

陪長者吃飯,主人親自夾取食物給自己,要先拜謝再吃;主人不那樣做,那麼不用拜謝而直接進食。和人共用餐具吃飯不要只求自己吃飽,不要揉搓雙手。

吃飯時,不要把飯捏成團,不要大口大口地吃飯,不要大口喝湯,口中不要嚓嚓響,不要啃咬骨頭,不要將已拿起的魚肉又放回去,不要把骨頭扔給狗,不要總是取某種食物吃而不挑其他,不要急於使飯冷卻而揚飯,吃黍時不要用筷子,喝湯時不要連湯中的菜都未嚼就囫圇喝下去,不要往羹汁里加放佐料調味,不要剔牙,不要喝肉醬。要是客人給羹汁調味,主人要道歉說「不擅於煮食」;要是客人喝肉醬,主人要說「家貧,招待不周」。濕而軟的肉可用牙咬斷,干肉不能用牙咬開吃(而適宜用手)。烤肉不要大口吞吃。【原文】

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①。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長者舉未釂②,少者不敢飲。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御食③於君,君賜余,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④。

【注釋】

① 尊所:尊,酒具;尊所,指放置酒尊的地方。

② 釂:jiào。酒飲完,即乾杯。

③ 御食:御指勸侑,用奏樂等方式助人飲食,而自己不進食。侍食,陪同君主吃飯的人。

④ 器之......皆寫:溉,洗滌;寫,傾倒。這句話的意思是:可以洗滌的器皿(指陶器等)中的食物,不用傾倒進不可洗滌的器皿里,而不可洗滌的器皿(如竹編)器皿里的,要倒到可以洗滌的器皿中。

【譯文】

陪同長者飲宴,若長者給晚輩酒,就要站起來,到放置長者所賜酒的地方拜過長者再接受酒。長者表示推辭後,晚輩回到自己席位上去飲酒。長者雖然舉了杯卻沒有飲完,晚輩也不敢飲。長者賜食物給晚輩或僕人,他們不敢推辭。在國君身邊接受國君賜的果子,如果果子有核,那麼要把核揣在身上。在國君身邊勸侑,國君賜剩餘的食物,那麼吃的時候,可洗滌的器皿內的食物直接吃即可,而不可洗滌的器皿里的食物要倒在可洗滌的器皿中再吃。

【原文】

餕①余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御同②於長者,雖貳③不辭,偶坐不辭。羹之有菜者用梜④,其無菜者不用梜。

為天子削瓜者副⑤之,巾以絺⑥;為國君者華⑦之,巾以綌⑧;為大夫累⑨之,士疐⑩之,庶人齕⑾之。

【注釋】

① 餕:jùn。吃剩下的食物。

② 御同:侍食並與長者同饌。

③ 貳:雙份。這裡指主人進雙份食物給長者,同時也進一份給陪坐的人。

④ 梜:jiā,同「筴」,筷子。別稱「梜提」。

⑤ 副:pì。剖開,切成四半。

⑥ 絺:chī。細葛布。

⑦ 華:剖開。

⑧ 綌:xì。粗葛布。

⑨ 累:同「裸」。即不以巾蓋之。

⑩ 疐:同「蒂」,意為切去瓜蒂(瓜之連蔓處)。

⑾ 齕:hé,咬。鄭玄:「副,析也。既削,又四析之,乃橫斷之,而巾覆焉。華,中裂之,不四析也。累,倮也,謂不巾覆也。疐之,不中裂,橫斷去疐而已。齕之,不橫斷。」

【譯文】

吃剩下的食物不能用來祭祀先祖,父親不可祭祀兒子,丈夫不能祭祀妻子。陪同長者吃飯,即使主人上兩份食物也不要推辭。二人並坐在一起時,也不要推辭(主人的食物)。用羹湯時,若裡邊有菜,就要用筷子,沒有菜就不必用。

為天子削瓜,要把瓜切成四瓣再橫斷開,用細葛布蓋上;為國君削瓜,要將瓜從中切成兩瓣再橫斷開,用粗葛布蓋上;為大夫削瓜,則不用蓋著;為士削瓜去掉瓜蒂;庶人咬著吃即可。

【原文】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①,行不翔,言不惰②,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③,怒不至詈④。疾止復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⑤。

【注釋】

① 櫛:zhì。梳子、篦子的總稱。這裡作動詞,梳頭。

② 行不翔,言不惰:行為不注重儀容姿態,言詞不講求華美的詞句。惰:同「媠」,好。

③ 矧:sh?n。齒根。

④ 詈:lì。罵。

⑤ 側席:席不和他人的席連在一起。專席:即單席,相對「重席」而言。

【譯文】

父母有病時,自己帶帽子時會顧不了梳理頭髮,行為顧不上講究儀態,說話顧不上斟酌詞句,不享受琴瑟之樂,吃肉少到不至(因多而)變了口味,喝酒少到不引起臉紅,笑不會露出牙齦,怒不至於責罵。到父母的病好了,這些才恢復到平常一樣。

心中有憂患顧慮的人,坐席不與人連在一起;服喪的人,只坐單層坐席。

【原文】

水潦降,不獻魚鱉①,獻鳥者佛其首,畜鳥者則勿佛也②。獻車馬者執策綏③,獻甲者執胄④,獻杖者執末,獻民虜者操右袂,獻粟者執右契⑤,獻米者操量鼓⑥,獻孰食者操醬齊,獻田宅者操書致⑦。

【注釋】

① 潦:l?o。雨水。「不獻魚鱉」,孔穎達認為雨天水大,魚鱉不易得;一說雨水豐沛,產量富足,價低不以為貴;一說古制三時取魚,唯夏天不取。

② 佛:通「拂」,違背,違逆,這裡指用籠子罩住。畜,音xù。

③ 策綏:策指馬鞭;綏:供人登車時牽引所用的繩子。

④ 胄:zhòu。頭盔。

⑤ 契:指符契,古人將契刻上字,再分成左右兩半,由雙方保留以憑證。

⑥ 鼓:一種量器。

⑦ 書致:致同「質」,書質也就是書契。

【譯文】

雨水多時,(因魚鱉較平常多,價錢低)不要進獻魚鱉。獻鳥的人應把鳥首蓋住,而養鳥的人進獻則不用蓋頭。獻車馬的人要手持馬鞭,牽著綏進獻。獻鎧甲的人要拿著頭盔進獻。獻手杖的人要手執杖的末端進獻。獻俘虜的人應抓著俘虜的右手袖進獻。獻粟的人要手執右契而獻。獻米的人要拿著量鼓而獻。獻煮熟的食物的人要另拿醬一齊獻上。獻田地房宅的人要拿著書契進獻。

【原文】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①,弛弓尚角②,右手執簫③,左手承弣④,尊卑垂帨⑤。若主人拜,則客還闢辟拜⑥。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⑦,然後受。進劍者左首,進戈者前其鐏⑧,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⑨。

【注釋】

① 尚筋:尚,同「上」,筋,弓弦。

② 角:弓背。

③ 簫:弓的兩端。

④ 弣:f?。弓把(中部)。

⑤ 帨:shuì。佩巾。垂帨指鞠躬(彎腰時腰間的佩巾會下垂)。

⑥ 還闢辟拜:還,轉身;辟,同「避」。還辟拜,指轉身退避以避過(主人之)拜。

⑦ 鄉與客並:和客人同向而立。

⑧ 鐏:zūn。戈矛等下端圓錐形的金屬套。

⑨ 鐓:duì。戈矛等下端平底的金屬套。

【譯文】

凡是贈送弓給人的,如果上緊了弦的弓,就要將弓弦向上,弓弦鬆懈的就要讓弓背向上,右手拿弓的一端,左手托住弓把,不論對方尊卑都要向他鞠躬。如果主人行拜禮,客人應轉過身避讓。主人親自接受弓,要從客人的左邊,從弓下面托著弓把,和客人同向並立,再接過來。進獻劍的應左手握劍首。進獻戈的應讓戈的圓錐形劍末向前,戈刃向後。進獻矛戟的人應讓平底的末端向前。

【原文】

進几杖者拂之①。效②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執禽者左首,飾羔雁者以繢③。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劍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④,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注釋】

① 拂:指拂去灰塵。

② 效:呈獻。

③ 飾:掩蓋。繢:huì。裝飾或系物之用的畫布。

④ 苞、苴:均是草制的器具,苞用來包裹魚肉,苴用以包裹或墊物。簞(dān)笥(sì):承(飯)食有蓋的竹製容器,方為笥、圓為簞。問:即贈送。

【譯文】

獻几杖的人應先拂去几杖的塵灰。獻馬或羊的應當用右手牽著馬羊。獻狗的用左手牽狗。拿著禽鳥時應使禽鳥的頭向左。遮蓋羊和雁的應用畫布。接受人贈的珍珠寶玉應當用雙手捧接。接受人贈的弓劍應用衣袖承兜。用玉制的酒杯飲酒時手不能拿著杯揮動。凡是送人弓劍、苞苴、簞笥的,應當用手拿著贈品等主人的命令,儀容像奉命出使的時候一樣。

【原文】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譯文】

凡是被國君安排派遣出使的,已接到命令,就不能讓命令在家逗留。國君的命令一到,主人要出門拜迎使者,並說些屈尊前來的謙詞。使者回去,主人要在門外拜送。如果臣子要派人到國君處辦事,那麼一定要身穿朝服向使者發令。使者回來,自己應下堂受國君之命。

【原文】

博聞強識而讓①,敦善行而不怠②,謂之君子。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注釋】

① 識:zhì。記憶。

② 敦:厚道。

【譯文】

見聞廣博且記憶力強,又能謙讓,做事善美而厚道,又不會有所懈怠,叫做君子。君子不儘力討人對自己的喜歡,不儘力要人忠實於已,這樣使得交情保全下來。

【原文】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①此言孫可以為王父②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③,乘必以幾④。齊者不樂不弔。

【注釋】

①君子抱孫不抱子:意即祖父喪,以孫當屍,而不能以子當屍。倘若當屍的孫年幼,則要人抱著,所以有「抱孫不抱子」的說法。按古人的說法,宗廟內始祖居中,然後以下各輩左右按「一昭一穆」的次序排列,這樣祖父與孫子的昭穆一致,所以,以孫充當祖父的「屍」。

②王父:祖父喪後,受祭於宗廟,稱為王父。

③式:通「軾」,車廂前的橫木,人憑軾向人俯身行禮也叫做軾。

④幾:指登車墊足所用的幾。【譯文】

《禮》上說:「君子抱孫而不抱子。」這是說孫子可以當祖父的屍,兒子不可以當父親的屍。為國君當屍的,大夫、士見了要下車行禮。國君知道了誰要當(先君的)屍,那麼也要下車。屍在車上一定要憑軾行禮,上車時一定要用幾墊足而上。齋戒中的人不能享受音樂,不能弔喪。

【原文】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①,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②,出入不當門隧③。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④,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喪⑤,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⑥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⑦。

【注釋】

① 毀瘠不形:毀,因哀痛而傷害了身體。瘠,消瘦。形,(骨頭)顯露。

② 阼階:即東階,堂前供主人上下的台階。這句的意思為因父喪,子當為一家之主,可上下阼階,但因居喪而又不能用阼階。

③ 門隧:門外正中的通道。

④ 創:即瘡。瘍:通「癢」。沐:洗頭。浴:洗澡。

⑤ 不勝:經不起。

⑥ 衰麻:指喪服。

⑦ 處於內:父母喪,孝子應在居室外搭廬居住。這裡「處於內」指不用搭廬而居室內。

【譯文】

居喪之禮在於:因哀痛消瘦但不要至於形銷骨立,視力和聽力不會有所衰退,上下堂下經過阼階,出入門不走正中的通道。居喪的禮還在於:頭上長了瘡可以洗頭,身上感到癢了可以洗澡;有疾病可以飲酒吃肉,但癢好了之後又應恢復以前的做法。如果經不起喪痛,就會被看作和不慈不孝一樣。五十歲服喪,不能過於悲傷而令身體受到傷害。六十歲服喪不應影響身體。七十歲服喪,只需身穿孝服,可以飲酒吃肉,仍舊住在室內。

【原文】

生與來日,死與往日①。知生者吊,知死者傷②。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

【注釋】

①生:活著的人。死,死去的人。與,當為「以」。來日,(人死的)第二日。往日,(人死的)當天,指人死後生者的服喪期和死者的殮葬日期的推算日期。

②吊:吊辭,對死者親屬的慰問;傷:傷辭,內容為對死者本人的哀悼。

【譯文】

活人服喪日期當從人死的第二日算起,死者殮葬日期當從他死的當天算起。與死者的親屬相識的,要致弔詞;和死者相識的要致傷辭。和死者親屬相識而不認識死者本人的,致吊辭而不致傷辭;認識死都卻不和死者親屬相識的,則只致傷辭而不致吊辭。

【原文】

弔喪弗能賻①,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②,不問其所欲;見人弗能館③,不問其所舍。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注釋】

①賻:fù。以財物助人辦喪事。

②遺:wèi。贈送。

③ 館:動詞,安排房舍給人住宿。

【譯文】

前往弔喪卻不能拿出布帛錢財幫人辦喪事,就不要問人家(辦喪事)花了多少錢。慰問病人而不能贈送什麼給他,就不要問他需要什麼。見到外人而不能給他提供住處,就不要問他要住在哪裡。賜東西給人,不要對他說:「來這裡取。」給予人東西,不要到給時才問他要什麼。

【原文】

適墓不登壟①,助葬必執紼②。臨喪不笑。揖人必違其位。望柩不歌。入臨③不翔。當食不嘆。鄰有喪,舂不相④。里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⑤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辟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嘆,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⑥。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

【注釋】

① 壟:即「冢」。

② 紼:fú。下葬時引棺用的大繩,亦稱「引車索」。

③ 臨(lin):哭。

④ 相:為協調舂米動作而唱歌。

⑤ 哭日:弔喪之日。

⑥ 介胄:介,鎧甲;胄,頭盔。介胄,穿戴著鎧甲頭盔。

【譯文】

到墓地里不能登上墓冢,參加送葬要手執引棺的大繩。在喪禮上不能發笑。向人作揖行禮一定要離開座位。看到靈柩不能唱歌。哭喪時走路不要伸臂如翔。鄰里有喪事,不能以歌助舂。同里有喪事,不能在巷中歌唱。到了墓地不能唱歌,弔喪之日也不能唱歌。送葬不要貪行小路,不要躲避路邊低洼的水坑。參加喪禮時臉上一定要有悲哀的神色。手執引棺繩時不能笑。在歡樂的場合不能哀聲嘆息,穿著鎧甲戴著頭盔時要有不可侵犯的氣色。所以,君子要小心謹慎,不在人家面前失態。

【原文】

國君撫式①,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②。刑人不在君側③。兵車不式,武車綏旌④,德車結旌⑤。

【注釋】

① 撫式:手按車軾,表敬意。

② 禮不下庶人:禮節的規範不適用於庶人,即訂製禮的規範的人不為庶人而制。下句「刑不上大夫」理同。

③ 刑人:受過刑罰的人。

④ 武車:即兵車。綏:舒展開的。

⑤ 德車:沒有兵器裝備的車。結:收斂著的。

【譯文】

國君手按車軾表敬意時,大夫應該下車。大夫手按車軾表示敬意,士要下車。禮的規範不適用於庶人,刑罰也不針對大夫。受過刑罰的人不能在國君身邊任職。兵車上不必行軾禮,武車上的旌旗應舒展開,而德車上的旌旗應該束斂起來。

【原文】

史載筆,士載言①。前有水則載青旌②,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摯獸則載貔貅③。行,前朱雀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④。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⑤。

【注釋】

①史載筆,士載言:史,史官。本句意指國君參加盟會,史官攜帶文具,士負責交談記錄。

②載青旌:青指青雀。載青旌,指豎起畫有青雀的旌旗。

③摯:通「鷙」(zhì),鷹類猛禽。貔貅(pí xiū):一種猛獸。

④行……右白虎:行指軍隊的行陣。朱鳥、玄武、青龍、白虎均為天象名,這裡用作軍隊行陣之名。招搖:北斗星名。這裡指形似北斗的旗幟。急繕:堅強銳利。

⑤局:部分。司:掌管。

【譯文】

國君會盟,史官攜筆墨文具,士記錄好會盟言談。前面有水,要豎起畫有青雀的旌旗。前面有塵埃,就豎起畫著正在鳴叫的鳶的旌旗。前面有車騎,就豎起畫有飛鴻的旌旗。前面有軍隊,則豎起虎皮旗幟。前面有猛獸,就豎起貔貅皮旗幟。安排軍隊的行陣,前面設朱鳥陣,後面設玄武陣,左邊設青龍陣,右邊設白虎陣。北斗星旗幟在行陣上空,指戰士震怒堅勁,進退有一定標準,左右各部分有各自的將領指揮。

【原文】

父之仇讎①,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②。交遊之讎,不同國。

【注釋】

① 讎(chóu):仇人。

② 不反兵:不必回家取武器。意即時刻帶著兵器。

【譯文】

父親的仇人,要和他不共戴天。兄弟的仇人,要隨時可以拿出武器來報復之。朋友的仇人,不要和他在同一國。

【原文】

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譯文】

國家的四郊布滿防禦的壁壘,這是卿和大夫的恥辱。地域廣大而得不到開墾利用,這是士的恥辱。

【原文】

臨祭不惰。祭服敝則焚之①,祭器敝則埋之,龜筴②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凡祭於公者③,必自徹其俎④。

【注釋】

① 敝:破舊。

② 筴:同「策」,占卜用的蓍(shī)草。

③ 祭於公:指助祭於國君。

④ 俎(zū):盛牲的禮器。

【譯文】

祭祀時不可有怠慢。祭祀穿的衣服破舊了就要焚燒。祭祀用的器皿破舊了就埋掉。卜筴所用的龜甲和蓍草破損了就要埋掉。祭祀的豬牛羊死了就要埋掉。凡是在國君的宗廟裡助祭,祭完要親自撤去盛牲的禮器。【原文】

卒哭①乃諱。禮不諱嫌名②,二名不偏諱③。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④,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⑤不諱。入竟⑥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注釋】

① 卒哭:葬後的祭名。

② 嫌名:音聲相近的名,如「禹」和「雨」。

③ 二名不遍諱:指名有二字的,避諱時避其中的一字,而另一字可不避。

④ 私諱:指家諱。下文公諱指君諱。

⑤ 大功、小功:喪服名。大功服喪期為九個月,小功五個月。

⑥ 竟:通「境」,地域。

【譯文】

到卒哭後才避諱死者的名字。按禮的規定,不諱名字中音同或者近的字;名有兩字的,只避其中一個字即可;侍奉父母的人要(在父母面前)諱祖父母的名字;趕不上侍奉父母的(指父母早逝),可以不諱祖父母之名。在國君面前不必避家諱;在大夫面前要避君諱;讀《詩》、《書》時可以不避諱;在廟中依禮致辭發言可不避諱;國君夫人的諱,即使當著國君的面,臣也不必避,婦人之諱是不出家門的;服大功、小功之喪的人不必避死者的諱。到了一個地方,要先探問該處的禁忌;到了別的國家,要探問好該國的風俗;到別人家裡,要先探問該人家的避諱。

【原文】

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①。凡卜、筮日②,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③。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曰:「為日,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④。」卜、筮不過三,卜、筮不相襲⑤。

【注釋】

①孔穎達:「十日有五剛五柔:甲丙戊庚壬五奇為剛(日),乙丁己辛癸五偶為柔(日)也。」孫本:「外事」指祭外神;「內事」指祭內神。

②卜、筮日:用龜殼獸骨為「卜」,用蓍草則為「筮」。用卜、筮決定舉行慶典的日期。

③某日:某代指具體日期。

④假爾泰龜有常:假,即「藉」,藉助;泰龜,即「大龜」,「泰」為美稱;有常:指無差錯。

⑤卜、筮不相襲:指用卜則不用筮。

【譯文】

外事要在剛日舉行,內事在柔日舉行。用卜筮來決定日期,如果結果是十天以外的日子,就叫「遠某曰」,如果日子在十天以內,則稱為「近某日」。辦喪事的日期要先卜筮遠日,辦吉事的日期要先卜筮近日。卜筮時要說:「選擇吉日,要憑藉您這無差錯的大龜了。」「或要藉助您這無差錯的大蓍草了。」卜和筮都不能超過三次,同一件事,不能既用龜殼又用蓍草來進行。

【原文】

龜為卜,策為筮。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①也。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②,則必踐之③。」

【注釋】

① 猶與:猶豫。

② 日而行事:指擇吉日行事。

③ 踐:通「善」。

【譯文】

算卦時用龜甲叫「卜」,用蓍草叫「筮」。卜和筮是以前聖王們用來使民眾確定舉行典禮,辦理事務的時日,尊敬鬼神,畏服於法令的;用來使民眾判斷嫌疑,確定猶豫不定的事的。所以說:「有疑難時占筮,就不會有錯誤;擇吉日辦事,肯定會有好結果。」

【原文】

君車將駕,則仆①執策立於馬前;已駕,仆展軨效駕②。奮衣③由右上,取貳綏④跪乘,執策分轡⑤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則仆並轡授綏,左右攘辟。車驅而騶⑥,至於大門,君撫仆之手,而顧命車右⑦就車。門閭、溝渠必步。

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仆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若仆者降等,則撫仆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

客車不入大門。婦人不立乘。犬馬不上於堂。

【注釋】

① 仆:駕車者。

② 展軨(líng):展、細看;軨,插在車軸上固定車輪的銷子。效駕:(向國君)報告車已套好。

③ 奮衣:抖去衣服上的灰塵。

④ 貳綏:副綏。正副綏分別由國君或主人和僕人用的。

⑤ 分轡:每車有四馬,一馬兩轡共八轡。其中的兩匹為服馬,服馬外的兩匹叫驂。將驂馬的裡面兩轡系在車軾上,外面兩轡和兩服馬的四轡共六轡由駕者左右兩手分執,便叫「分轡」。

⑥ 騶:通「趨」。

⑦ 車右:陪國君乘車或步行的武士。

【譯文】

國君的車將要套車外出,駕車的僕人要拿著鞭子站在馬前。車已套好,僕人要細看車軸上的車軨,向國君報告已套好馬,抖去衣服上的灰塵,從車的右邊登車,只用副綏,跪著乘車,手拿著馬鞭,兩手分執三轡,先趕馬前行五步後由跪改為立。國君出門走到車的跟前,僕人要把轡並在一起交給國君。左右的人要避開,僕人驅車前行,左右跟隨者要快步跟從。到了大門,國君按住僕人的手,回頭命令車右上車。在門閭溝渠等地方車右必須下車步行。按僕人的禮節,一定要把綏交給乘車者。如果僕人的地位低,乘車人就要按僕人的手(再接受);如果兩者身份地位相當,那麼乘車人就要從僕人手的下面接過綏子。客人的車不可以駛入主人家的大門,婦女不站著乘車,犬馬不可牽到堂上。

【原文】

故君子式黃髮①,下卿位②,入國不馳,入里必式。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③之。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④拜。祥車曠左⑤;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仆御、婦人⑥則進左手,後右手;御國君,則進右手、後左手而俯。國君不乘奇車。車上不廣咳,不妄指。立視五巂⑦,式視馬尾,顧不過轂。國中以策彗恤勿驅⑧,塵不出軌。國君下齊牛,式宗廟;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乘路馬⑨,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左必式。步路馬,必中道。以足蹙路馬芻有誅⑩,齒路馬有誅⑾。

【注釋】

① 黃髮:老人。

② 卿位:卿朝見天子朝位。

③ 御(yà):通「迓」,迎接。

④ 蓌(cuò):跪而不至地。

⑤ 祥車曠左:祥車指死者生前所乘,死後用以送葬時載魂的車;曠左是指駕車者在右,虛左以象徵死者尚在。

⑥ 仆御、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這是避嫌的舉動。因乘車時婦女在駕車者之左,駕車者執轡時左手在前,右手在後,象徵側身背對婦女。

⑦ 五嶲(guī):嶲,即「規」,規是車輪的周長,一規為一丈九尺八寸,則五規為九十九尺。

⑧ 策彗:即彗策,彗是竹掃帚,彗策是用掃帚策馬而行。勿:搔摩。

⑨ 乘路馬:路馬是君的車馬。乘路馬指臣子乘國君的車。

⑩ 蹙:通「蹴」,踐踏。芻:牲口吃的飼草。

⑾ 齒:歲數,年齡。這裡指推算年齡。

【譯文】

所以國君乘車遇見老人要行軾禮,在卿的朝位要下車,進入國都車不能疾馳,進入里巷要行軾禮。國君命令召見下人,即使他地位低賤,大夫和士也要親自迎接他。鎧甲在身的人不行拜禮,因為拜會使人覺得有假拜之嫌。祥車要讓左邊的位子空著。而臣子乘君車卻不敢讓左邊的位子空著,坐在左邊應要依扶著車軾。僕人駕車載婦人,應左手在前,右手靠後。載國君,則應右手在前左手在後,身子下俯。國君不乘坐奇巧怪異的車。在車上不能放肆地咳嗽,不肆意指劃。立乘時向前觀看的距離在五規之內,行軾禮時,目視馬尾,向後回看時目光應不過車軸。在都城用竹掃帚策馬而行,要使塵土不致飛揚出車轍。國君經過宗廟要下車,看到祭牛要行軾禮。大夫、士經過國君門口要下車;看見國君的車要行軾禮。乘國君的車,必須穿朝服,攜帶馬鞭,不敢接受別人的授綏,站在左邊要憑軾。牽著國君的馬行走,一定要走在路中間。腳踏到國君之馬的草料要受處罰,推算國君之馬的年齡要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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