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著也要開庭!法官不允許吳淑珍缺席
06-12
吳淑珍一出庭,身體就出狀況,怎麼面對接下來的漫長審理?雖然被告只要有合理事由,請假並沒有次數限制,但法官仍希望吳淑珍能親自出庭,不排除向醫院借調簡易病床,讓她吊點滴補充體力,躺著應訊。 tvbs報道,由於法官所在的位置,就是法庭,若有必要,把庭訊搬到病房或官邸進行,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前後1個多小時,吳淑珍在法庭昏倒,而這一天還只是剛開場而已;接下來冗長的審理,法官可不認為她不用出席;不是不通情理,而是吳淑珍身份是被告,只要有表達能力,就算躺著,都應該履行出庭義務,為自己辯護。 不久前才有老婦人躺在擔架上,由救護車接送出庭,類似情形在法庭上屢見不鮮,法官認為,身體狀況不應該是理所當然的請假理由,更何況「國務費」案,吳淑珍角色關鍵,少了她的證詞就不完整。 法院無論用買的或借的,都會準備像這樣的簡易病床,至少可以弔掛點滴,補充體力,也會安排醫護人員隨時待命;不過還有另一種可能性,法律規定,法官所在地就代表法庭。 如果真的有必要,而且其他被告、辯護律師、檢察官都同意,開庭地點也可以是醫院,甚至在官邸里;但島內至今沒發生過,要為吳淑珍首開先例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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