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凈界法師主講04
弊欲,沉墮三塗。我今修禪,復為障蔽;此為大賊,急當遠之!如禪經中偈說:
生死不斷絕 貪慾嗜味故 養冤入丘冢 虛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屍 九孔流不凈 如廁蟲樂糞 愚貪身無異
智者應觀身 不貪染世樂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盤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禪定 是名行頭陀
【摩訶衍論】即龍樹菩薩之【大智度論】指出,愚痴的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誤認為五欲為可樂的境界,只見蜂蜜,而不見蜂蜜下的刀,不斷地去追求五欲,一次又一次地被五欲刀所割傷,猶求之不已!故應訶責五欲。
智者大師指出,應由以下的思惟,訶責五欲:
五欲不能滿足,得到五欲後,煩躁惱動不但不能調伏,反而因為放縱內心,而更加增長煩惱(得之轉劇)。譬如火加添木材,愈燒愈烈。
佛法認為,我們的內心有「異熟性」及「等流性」。異熟性即每一個念頭,皆會創造可樂、不可樂的果報,其果報異時而熟,非當時可見。等流性即前一個念頭,引生後一個念頭,種子起現行,現行熏更強的種子,種現相熏,輾轉相續,如滾雪球,愈滾愈大。因此印光大師指出:「若妄念一起,當下就要叫它消滅。」對治煩惱的最佳辦法,即「當下」就將它消滅,猶如滅火,趁火勢未蔓延前,趕緊撲滅,否則一但火勢蔓延,將要花費更大的功夫,才能滅盡。
由於五欲其實無樂,如狗咬乾燥無味的骨頭,愈咬愈烈,咬傷自己的嘴而流血,嘗自己的血,誤認為骨頭有甜美的血,其實骨頭無味,自食其血。享受五欲亦然,五欲(枯苦)本身無樂,是眾生的妄想,而認為五欲是快樂。
許多的災難,殺生、競爭,皆由五欲而起,如鳥為食肉而互相殘殺。五欲猶如火,燒人身體,如於逆風中執火把,將灼傷人手。五欲對人之傷害,如毒蛇傷害人。五欲非真實功德,由妄想、名言而生,如夢所得。五欲亦無法長久,「饒你千般快樂,無常終是到來」,暫時假借,如擊石火之短暫。智者思之,平時辛苦積集資糧,千萬莫被五欲賊盜走。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舍,後受無量苦惱!
五欲由眾生貪著而生,非上帝創造,應於內心如是不斷訶責,日久即會由顛倒妄想中,產生光明智慧,了解五欲的真相,不再為之迷惑。
五欲法,為凡夫及畜生同有,若凡夫無道德智慧,則與畜生何異?一切眾生,為追求五欲,而成為五欲之奴僕,終將沉墮三塗。
五欲不但使凡夫沉墮三塗,亦迷惑修禪之人;因此應急當遠離五欲大賊!
如【大正藏】禪經中偈說:
生死不斷絕 貪慾嗜味故 養冤入丘冢 虛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屍 九孔流不凈 如廁蟲樂糞 愚貪身無異
智者應觀身 不貪染世樂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盤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禪定 是名行頭陀
由於內心對世間五欲的愛取(貪慾嗜味故),而使生命生死相續不斷(有),於三界中得果報,為了滿足色身的快樂,而追求五欲,殊不知此色身終將死亡葬入墳墓(養冤入丘冢),為何辛苦追求五欲樂,滿足終將死亡的色身?為何不追求不老、不病、不死的戒定慧功德?
以內相不凈之觀點來看,身體不過是骷髏加上膿、血、屎、尿、汗、垢、涕、淚、痰…….等三十六種不凈物,由於外層有一層皮,將這些不凈物包住,故不見不凈,而眾生往往被這層皮所迷惑,而不見裡面的真相,一但死後,皮破則見身臭、九孔流不凈(外相不凈)等種種之不凈。
一般人在夏天,三日不梳洗,不做任何的粉飾,則可感受到不凈之相。而凡夫愚痴,愛著色身,猶如廁蟲樂糞。
有智慧的人,應以四念處無常、無我之智慧觀察色身,如此內心才能平靜,少欲無為,不貪染世間樂,放下內心之重擔,無累無所欲,是名真涅盤(圓教)。
欲妄淡泊,則內心輕鬆,喝一杯水都非常的甜美。故【八大人覺經】云:「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慾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
涅盤:此處之涅盤,指圓教之涅盤而非小乘之涅盤。小乘之涅盤,為生滅次第,有生死則無涅盤,有涅盤則無生死。圓教之涅盤,為無作次第,煩惱淡泊一分,則得一分涅盤,妙因妙果,不離一心,一念迷,則生死浩然,一念悟,輪迴頓醒。
佛弟子應隨順諸佛所說,一心一意放下世間的塵勞,修四念處,訶責五欲(修觀),數息在禪定(在靜處,修止),若能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遠離五欲,一心行道,即是行苦行(頭陀)。
欲訶五欲者,必先遠離五欲。由於五欲為眾生串習之「熟」境界,若不遠離,則容易隨五欲之串習,而心生貪著,故欲訶五欲者,必先於寂靜處,思惟、訶責五欲之過患,增長串習內心的道力(光明),過三年、五年、十年……..再面對五欲之時,才有足夠的道力對冶五欲(賊)。
修習內心的道力(光明),必須依止語言文字不斷串習、思惟、觀照,閑寂靜處念所受法,將文字般若轉化為內心之聖道(實相)。
【6】
丁三、棄蓋第三 分三:初正明棄蓋之法。二、問答釋疑。
三、嘆德勸修。
戊一、正明棄蓋之法五
訶五欲者,為針對外在的五塵(色聲香味觸法),即訶斥內心所緣的境界。棄五蓋者,即訶責能緣的心。
棄----思惟過患而棄捨;蓋----蓋覆內在的善心(此處指止、觀)的煩惱;五蓋----五種蓋覆善心的煩惱。
修習止觀的過程中,有五種煩惱會蓋覆善心:1.貪2.瞋3.睡眠4.
掉悔5.疑。
己一、棄貪慾蓋
所言蓋者:五蓋也。
一棄貪慾蓋:前說外五塵中生欲,今約內意根生欲。謂行者,端坐修禪,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覆蓋善心,令不生長,覺已應棄。所以者何?如術婆伽,欲心內發,尚能燒身,況復心生慾火,而不燒諸善法,複次,貪慾之人去道甚遠。所以者何?欲為種種惱亂住處,若心著欲,無由近道。如除蓋偈說:
入道慚愧人 持缽福眾生 云何縱塵欲 沉沒於五情
已舍五欲樂 棄之而不顧 如何還欲得 如愚自食吐
諸欲求時苦 得時多怖畏 失時懷熱惱 一切無樂時
諸欲患如是 以何能舍之 得深禪定樂 即不為所欺
訶五欲主要訶責外在的五塵,而棄五蓋主要針對第六意識(內意根)止欲。
修止觀可分為二種:
1. 歷緣對境修:於佛堂外,待人處世,與五塵接觸之時修止、修觀此時必須思惟訶責五欲之過患(訶五欲,針對五塵)。
2.靜中修:於佛堂中,息諸緣務,於內心之第六意識(獨頭意識)修止、修觀。此時獨頭意識會生起串習的煩惱,必須訶責除蓋(棄五蓋,針對意根)。
修行者,息諸緣務,端坐修止觀,由於凡位之眾生,難免會不自主的忘失所緣,內心生貪慾等不善的覺觀(心生欲覺),念念相續,如烏雲遮日(覆蓋善心),令止觀之功德不能生長,因此必須覺照思惟其過患,棄捨貪慾。
由於凡位之眾生,內心仍有煩惱,不可能熄滅「心生欲覺」,但必須在心生欲覺之時,馬上思惟其過患,轉念念佛,斷除妄念。
貪慾有二種過患:
1. 世間:【大智度論】佛在世時有一在家人名術婆伽,為一大戶長者之奴隸,愛著主人的女兒,並利用種種手段想奪取主人的女兒,終於慾火內發而,燒身而死。由此可知,慾火尚能燒身,何況止觀之善法,亦一併燒之。慾火不利身體,故道家養身之道,必先清心寡欲。依佛法而言,世間有色法及心法;色法(色聲香味觸法)屬無明了性之法;心法則有明了性,色由心生,煩惱火觸動業力火,而創造果報火。故【楞嚴經】指出,地獄火是由眾生之煩惱火,念念成就而成,即使當下煩惱火併無表現出來,但其功能念念都會保存為將來的地獄火,故當眾生的貪煩惱生起時,地獄之果報火即念念成就。
2. 出世間:貪慾之人不易與清凈聖道相應,欲為種種惱亂依止處,故慾望強者,由於內心躁動不安,不能久居寂靜的山中,若心著欲,無由近道。
除蓋偈說:【大智度論】
1. 總標 ---- 『入道慚愧人,持缽福眾生,云何縱塵欲,沉沒於五情』修學聖道(趨向法身般若解脫之道)必須內心對善惡之業果有堅定的信心,依止此信心,心生慚愧,訶責惡法,尊重隨學善法。放下世間塵勞,一心一意修學聖道,福利一切眾生,不但外表現出清凈之相,內心亦不放縱於五欲,不攀緣五情。
(五情----五塵落現於第六意識之影相,即法塵,為第六意識所緣之境界,而非眼、耳、鼻、舌、身所緣之境界)。
唯識學認為慚愧之生起有三:
一、自增上:尊重自己的身份,自已告訴自已為「入道慚愧人」,不應起種種的煩惱,否則不能自稱為入道慚愧人,依止自增上,訶責自己的煩惱。
二、法增上:依止正法,於法中用功,而內心生慚愧,
防非止惡。
三、世間增上:宇宙間有眾多佛、菩薩、天人、鬼、神,此等皆有他心通,若不能調伏煩惱,則會被他們譏嫌、訶責依止世間的譏嫌,而內心生慚愧,防非止惡。
此偈頌之所「入道慚愧人」是指「自增上」而言。
2. 別明----將五欲之過患分為不凈、苦二方面。
一、不凈:『已舍五欲樂,棄之而不顧,如何還欲得,如愚自食吐』。初出家受戒,於十方三寶前,誓願斷惡修善度眾生,棄捨五欲樂,而來到僧團,於寂靜處修止觀,怎能又攀緣所棄捨五欲?此種情況就好比愚痴之人,食入不凈的食物,吃了善知識所給的葯,而將不凈的食物吐出,但由於愚痴,又食入所吐出的食物。
二、苦:『諸欲求時苦,得時多怖畏,失時懷熱惱,一切無樂時(處)』。龍樹菩薩將追求五欲之過程,分為三個階段:1.追求時;想得到五欲,追求的過程彼此競爭,既勞心又勞力,故不快樂;2.得到時:到中、晚年時,雖得到五欲,但卻害怕失去所獲得的五欲,因得失心重,而內心掛礙、憂慮,亦不快樂;3.失去時:失去五欲時,內心熱惱,有何快樂而言?根據台灣經濟發展指數,與離婚率、犯罪率及自殺率成正比,可見獲得五欲之過程,不論追求時、得到時或是失去時,都不快樂,由於眾生內心之顛倒,非樂即樂。
3. 結勸----『諸欲患如是,以何能舍之,得深禪定樂,即不為欺』。由於五欲有以上之過患,如何才能棄捨五欲?必須初禪以上,得禪定的三昧樂之後,才能將躁動不定的五欲樂棄捨。禪定樂為心一凈性之樂,不論身心如何喜樂,內心仍處於寂靜。故欲棄捨五欲,除內心慚愧訶責外,仍要修習戒定慧,才能真正的棄捨五欲。最好內心有法寶(例如佛號、大悲咒…..),一心皈依,以法寶為所緣,才能將過去串習(熟境界)之五欲棄捨。
己二、棄瞋恚蓋
二棄瞋恚蓋: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是故行者,於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惱我,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起心惱彼,如是瞋恚覆心,故名為蓋。當急棄之,無令增長!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何物殺安穩 何物殺無憂 何物毒之根 吞滅一切善
佛以偈答言:
殺瞋則安樂 殺瞋則無憂 瞋為毒之根 瞋滅一切善
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除滅之,令心清凈。
智者大師說明瞋之過患:「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
總說----瞋是「失佛法之根本」。經論指出,貪煩惱雖有種種過患,但不會使人退失信心;而瞋恚心則會破壞信心,因此不能精進、念、定、慧,可見瞋恚心則會使人喪失佛法的根本。
就身業而言----瞋是「墜惡道之因緣」。當瞋恚心生起,則易傷害他人,而造諸惡業,因此而墜惡道。
就意業而言----瞋是「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內心與佛法接觸因而產生法樂,若發動瞋恚心,則法樂及善心皆不復存在。
就口業而言----瞋是「種種惡口之府藏」。府藏,即倉庫。瞋恚心發動之時,則口出惡言,造諸口業。故發脾氣時,最好不要講話。
由此可知,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平時積功累德所創造的功德林,可為瞋火一燒而盡。
是故修行者,若於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1. 損惱我,2. 損惱我的親人,或3. 故意讚歎我的冤家,皆會引生瞋恨心;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由此而生瞋恨心,若不以佛法的智慧化解,則瞋恨心生怨恨,由怨心而造做身業、口業以惱害對方,如是瞋恚覆心,故名為蓋。
過去有一修道得初禪之仙人,於坐中有一位女眾常來扶侍他。一日,國王來到山林,將此女眾帶回皇宮。此仙人發現後,便下山欲向國王取回此女。國王曰:「你既是仙人,則不應有女人。」仙人曰:「我需要她為我燒飯、打掃!」國王仍不願意將此女歸還。此仙人由是心生瞋恨,並告知此女:「今晚,皇宮將會有大災難,你必須不斷地意念我的名號。」說了便回山中禪坐。由於己得初禪,故內心之堪能性非常強,發動作意,此時皇宮便天落硬石,將所有人物盡毀。此女由於憶念此仙人的名號,故倖免一難。由此可知,修行人心力強,一但發動瞋恨心,則所害及之人物,亦遠超一般人,所造之罪業亦無比廣大。
釋提婆那,以偈問佛:
「何物殺安穩,何物殺無憂,何物毒之根,吞滅一切善?」什麼東西被消除後,可令我們的內心感到安穩?什麼東西被消除後,可令我們的內心感到無憂?什麼是最毒的東西,會吞滅一切信、進、念、定、慧之善法?
佛以偈答言:
「殺瞋則安樂,殺瞋則無憂,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若可以種種法門,將瞋恨去除,則我們的內心感到安穩、無憂。一切身口意之毒,皆由瞋而起,破壞一切善根。
因此,應當修慈悲、忍辱,以除滅瞋恨,令心清凈。
依照經論「慈忍」可分為二方面修持:
1. 從世俗諦思惟(業果):「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秧」。雖然此人損惱我、損惱我的親人、或故意讚歎我的冤家。要思惟任何事皆有其因緣,必定過去有如此的業力,才會有今日之果,因此必須承擔自己的業果(當償債想)。
2. 從真諦思惟:觀察空觀,有粗分、細分二種。
粗分----即觀無常,「逆境來時莫動瞋,西方佛子等殊親,我今暫做娑婆客,不久蓮池會上人」。人世間雖苦惱,惡人諸多,但此僅暫時之因緣,發願此期生命結束後,不再投胎,往生極樂世界。試想,任何事情將會煙消雲散,爭執有何意義?心斷「常見」,了解此皆是無常的因緣,故煩惱不易發動。
細分----即無我觀,觀察「覓心了不可得」,不安之心在何處?緣生無心,當體即空。現前明了之心,亦剎那剎那地生滅,其間並無一真實的「我」。此人惱「我」,此「我」是誰?是虛空?還是此肉團心之「我」?如是觀察「我」不可得,消除內心之瞋恨。如此消除人、我對立,即可入「無諍三昧」,無論此人如何惱我,我內心無我、無我所,不會與此人起諍。
佛法強調自我調心,而非與他人諍執。不論遇到何種境界,內心必須保持平靜、無諍。
欲在短時間內消滅罪障、生起智慧,逆境為不可缺少的最佳助緣。逆境愈大,內心愈有智慧,由於逆境的沖極,才能激發強大的智慧。缺乏逆境的刺激,則難將語言文字的佛法,轉化為正念。缺乏逆境,則頂多獲得語言文字道理;若能發心擔任別人不願做的執事(吃力不討好之事),於人我是非中,將經論的語言文字,轉化為內心之正道,則如煉頑鐵,不斷地摧擊,打掉雜質,終必煉成鋼。故成長的過程中,最好有逆境磨鍊,接受境界的刺激。【法華經】提婆達多品,佛陀開跡顯本中提及,提婆達多生生世世為佛陀之冤家,但由於提婆達多,佛陀才修得四無所畏、十八不共……等無量無邊的神通三昧。若無提婆達多之逆緣,佛陀無法成佛。
經常打坐者,較容易發現自己的貪瞋煩惱,並加以調伏,使令貪瞋煩惱淡泊。
己三、棄睡眠蓋
三棄睡眠蓋:內心昏闇,名為睡;五情闇蔽,放恣支節,委卧睡熟,為眠;以是因緣,名為睡眠蓋。能破今世後世,實樂法心,及後世生天及涅盤樂。如是等法,最為不善,何以故?諸餘蓋情,覺故可除,睡眠如死,無所覺識,以不覺故,難可除滅。如諸佛菩薩,訶睡眠弟子偈曰:
汝起勿抱臭屍卧 種種不凈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體 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縛將去殺 災害垂至安可眠
結賊不滅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臨陣兩刃間 爾時云何安可眠
眠為大暗無所見 日日欺誑奪人明
以眠覆心無所見 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種種因緣,訶睡眠蓋,警覺無常,減損睡眠,令無昏覆。若昏睡心重,當用禪鎮杖卻之。
睡眠的定義:失去明了心,而內心昏沈,名為睡;眼耳鼻舌身(五情)被黑暗遮蔽,無法控制身體而失威儀(放恣支節),彎曲身體(委)卧倒熟睡,為眠;平日睡眠過多,及修行時昏沈,皆為睡眠蓋。
睡眠的過患:破壞今世或後世之法樂,及後世生天之果報及涅盤樂。可見昏沈為內心與法之障礙。
睡眠最為不善,何以故?貪慾蓋及瞋恚蓋生起時,由於明了心尚在,故可覺察而除之。而睡眠時,失去明了心,猶如死亡,無所覺識,故難除滅。譬如心中有賊,而不知有賊,故不能除賊。
【大智度論】諸佛菩薩,訶責睡眠弟子偈曰:
1. 總標:「汝起勿抱臭屍卧,種種不凈假名人」你應當快速清醒,這念心(能抱)所抱的色身,其實是不凈之假名人。
2.不應睡眠之理由:
就苦諦而言(果)----「如得重病箭入體,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縛將去殺,災害垂至安可眠?」三界之色身,猶如有
毒箭穿入而生重病之身體,一切之苦(果報),皆由色身而
起,由這一期之果報累積種種的痛苦。故修行者應追求無生,
避免痛苦,如何能睡眠?有果報之眾生,譬如被眾苦束縛將
被殺之人,步步邁向死亡,道業未成,災害將至,如何能睡?
就集諦而言(因)----「結賊不滅害未除,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臨陣兩刃間,爾時云何安可眠?」內心之煩惱尚未消除,
猶如與毒蛇同住,毒蛇(煩惱)隨時都有可能發動傷害,真
妄交攻(臨陣兩刃間)之時,正念與煩惱接觸之關鍵時,如
何能昏沈,隨它去呢?
3. 結勸:「眠為大暗無所見,日日欺誑奪人明,以眠覆心無所見,如是大失安可眠?」睡眠使人處於暗中,無所見,打坐或念佛時昏沈,則內心不能與法相應,日日如此串習,終被昏沈欺誑,猶如失去明了性之臭皮囊如何能用功呢?故睡眠多者,內心愚痴無所見,失去修習佛法之功德,如何能眠?
因此必須訶責睡眠蓋,警覺無常,生命短暫,如人被縛將去殺,故應減損睡眠,於用功時不令昏沈。若昏睡心重,當用禪鎮、禪杖打之,或起身拜佛,下定決心對治昏沈,不使昏沈相續。
修行者若內心有目標,則不易昏沈,若心無目標,一日復一日,則易出現昏沈。故修行者,必須自定修行的進度,一心一意達到目標。
己四、棄掉悔蓋
第四棄掉悔蓋:掉有三種:
一者「身掉」:身好遊走,諸雜戲謔,坐不暫安。
二者「口掉」:好喜吟詠,諍競是非,無益戲論,世間語言等。
三者「心掉」:心情放逸,縱意攀緣,思惟文藝、世間才技、諸惡覺
觀等,名為「心掉」。
掉之為法,破出家心。如人攝心,猶不能定,何況掉散?掉散之人,如無鉤醉象,穴鼻駱駝,不可禁制。如偈說:
汝已剃頭著染衣 執持瓦缽行乞食
云何樂著掉戲法 放逸縱情失法利
既失法利,又失世樂,覺其過已,當急棄之!
掉,搖動不停;悔,後悔,有二種:1. 不應做而做,2.應做而末做。又掉又悔合成為蓋。
掉的定義 ----- 掉有三種:
一者「身掉」:修止觀者,心不安定,喜好出外遊走,或現諸相狀引人發笑,坐不暫安。
二者「口掉」:喜好吟詩,辨論諍競是非,與佛法不相應之無益戲論,世間語言等。
三者「心掉」:較前二者微細。心情放逸,縱意攀緣,思惟文藝術、世間才技、五欲等之諸惡覺觀等,名為「心掉」。
掉的過患 ----- 「掉之為法,破出家心。如人攝心,猶不能定,何況掉散?掉散之人,如無鉤醉象,穴鼻駱駝,不可禁制。」掉舉之人,平自喜好走動,共人談話辨論,雖表面上看起來並無大錯,但由於掉散之串習,無法攝心,則漸漸使人與法不相應,破害道心。譬如喝醉之象、無束縛的駱駝(掉舉之身口意),不可禁制。
【大智度論】訶責掉舉偈曰:「汝已剃頭著染衣,執持瓦缽行乞食,云何樂著掉戲法,放逸縱情失法利。」出家修行人剃頭著染衣,現出清凈之相,放棄世俗之名利,萬緣放下,一心行道,執持瓦缽行乞食,接受供養,如何能放逸此清凈身口意之相,使之縱情,失去佛法之功德?
由此可知,出家放棄世間之五欲樂,因掉舉而失去出世之法樂,既失世樂(五欲樂),又失法樂,故應察覺其過失,當急棄掉舉!
初修行者,必須處於寂靜,若急於攀緣,則心如狂象,無法調伏,無法獲得法利。一切佛法之修持,皆於有賴於寂靜之心,躁動之心,只能修得有漏的福報。無量無邊戒定慧之清凈功德,亦必須於寂靜心中生起。若不能調伏身口意之掉舉,即使做再多的佛法事業,也僅限於有漏的福報,並且往往有諸多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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