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節 | 《論語》中「孝」之表現及啟示

「孝」是儒家提倡的重要觀念,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家庭要和美,上慈下孝是基本的倫理。上不慈下不孝這個家庭就亂了。但是「慈」容易,「孝」不容易,世上慈父慈母多,孝子孝女少。因為「慈」是天性,「孝」卻不是。天下父母很少有不疼子女的。不要說人,連動物都是一樣。

這隻能說是造物主賦予一切生物的本能,是物種綿延的必需。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這種本能自然更加強烈。但是造物主卻沒有賦予生物疼愛父母的本能,因為這對物種的綿延沒有影響。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孔子說:「(做兒子的,)父親在世的時候,要看他的意向;父親過世以後,要看他的行為。如果他在父親過世後多年還沒有背離父親的處世之道,這樣就可以叫『孝』了。」導讀為什麼是「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

這是因為父親在世的時候,兒子要聽父親的,父親過世以後兒子才能自行其是。講到這段話背後的意思,分歧就多了,主要集中在「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三年」其實是多年、長期的意思,「三」言其多),為什麼要「三年」?是不是什麼都不能改?明明知道不好的也不能改嗎?

《詩經》中說: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百善孝為先」,中國人重視孝道,除了倫理道德因素,還有政治因素和社會因素在裡面。孝再加上攴(同撲,即戒尺的意思)就是教,即教化的意思。

從《論語》中孔子及其弟子論「孝」的相關章節來看,「孝」的對象包括個體家庭中的父母,也包括死去的父母、祖先,還包含了宗族甚至國家中的長者。與之相應,《論語》中對不同的「孝」做出了相應的行為規範,以便更好的實行「孝道」。具體說來,《論語》中「孝」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家庭層面上的孝。筆者認為孔子關於「孝」最中心的觀點就是「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這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即生前與身後。生前要求能養、敬、知、愛。同時身後還要求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孝為什麼這麼重要,我們需要比較東西方文化才能探討清楚。盧梭《社會契約論》第二章論原始社會第一段:「一切社會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會,就是家庭。然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親養育的時候,才依附父親。這種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聯繫也就解體。------這時,家庭本身就能靠約定來維繫。」這是西方民主自由的基礎。

能養,即服勞奉養。盡孝道的首要條件是贍養父母。敬,主要體現為「無違」,即不忤逆父母的意志。「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父母有不對的地方提意見要委婉不冒犯,尊重父母的思想等並維護其尊嚴。

敬,即要敬事父母。「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

從孔子的疑問中可知,僅給父母吃飽穿暖還不是孝,還應做到「敬」。僅僅能供養父母,這就和養狗、養馬毫無區別。孔子駁斥了當時「孝」的概念,認為孝要對父母有孝敬之情,孔子在這裡著重強調了「敬」。羊羔跪乳,烏鴉反哺,那是一般動物的本能,而人類如果只停留在這種初級階段,把妥善安置父母的衣食住行問題作為孝順的最高境界,就未免愧對於「宇宙之精華,萬物之靈長」的稱謂了。

知,即關懷、理解與體諒。孔子認為精神上的孝,意義遠大於物質的供養。具體則表現為「知父母之年」、 「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等等。侍奉父母,如發現他們有不對的地方,應婉轉地規勸,如父母沒有聽從的意思,仍應恭敬的侍奉,不要冒犯他們。

儘管內心憂慮,對父母卻不怨恨。包括子女在父母生時立身行道,不犯刑律,不做冒險的事,不做不義的事,以免父母為自己的過錯和安全擔驚受怕,這是孔子提及關於安親的重要內容。「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子女不改變父母生前奉行的準則,繼續繼承他們的事業或者遺願。這是孔子所認為敬父母的最高標準了,也就是要做到終身孝敬。

愛,即內心要對父母充滿愛心。「蓋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親之際,唯色為難也,服勞奉養未足為孝也。」

下面舉幾例做簡要解答,以加深理解: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就是說父母健在的時候,觀察他的志向,父母去世了,就要觀察他的行為,三年不更改父母的為人之道,那麼他的行為就能算是孝了。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則以喜,一則以憂。」就是說父母的年紀是不可以不知道的事情,我們一來對他們的壽命感到喜悅,一來又時時刻刻為他們的衰老而擔憂。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就是說父母在的時候,不要出門遠遊,如果非得要遠遊在話,就要有一定的方向。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以為孝乎。」是說,子夏問什麼是孝,孔子說:孝之難就在於孝敬父母的時候的臉色一定要和顏悅色。有好的食物,要首先拿來孝敬父母。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是說不要違背父母的意願。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是說對於父母最擔心是他們的身體健康。

其次,國家層面上的孝。即「孝」為仁之本,是立國之基。

《論語》開篇就有一段極為重要的論述:「有子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歟!」一個人如果能在家庭之中講求「孝悌」,在社會上就一定能守秩序。在社會上能守秩序,也就一定不會違法亂紀。正直的人追求的是做人的根本,他們知道只有將做人的根基打牢,人生的道路才會是坦途。人生的規範很多,但在眾多規範之中,最根本的便是「孝悌」。

為人與立國,關係密切。有子用簡單明了的語言透徹闡釋了個人與社會、家庭與國家這樣一種個性與共性的邏輯關係。如果做人的問題解決好了,一個人做到了「孝悌」,整個社會就必將呈現穩定祥和的狀態。《論語·為政》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庄,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蓋謂在上者能導民與孝慈,使各得孝其老,慈其幼,則其民自能忠於其上」,可見如一國之君能做到上孝下慈,廣大民眾自然會被感化而忠誠於上。可謂「孝」是「文」「政」之基礎。

《論語》對在物質上贍養父母、精神上尊敬父母、終身孝敬、對父母生前身後事之以禮以及如何處理「忠」和 「孝」的問題都做了精深的闡釋。作為孔門道德規範中的一個重要綱目,《論語》之「孝」有著獨特的意義。它給我們最大的啟示是,要做好「小孝」致力「大孝」,「小孝」主要是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的孝養,這是人之本性的體現,也是每一個中華兒女應該具有和發揚的優良品質,「大孝」需要突破「小家」而上升到國之「大家」,對自己祖國的熱愛。將祖國視為母親,在思想與行動上保持孝敬之心、仁愛之行,以此來忠於國家。

經典是深刻的。但是理解社會比理解經典更重要。看到社會變遷對兒女與父母關係的影響,看到由於社會疏離現象的加劇導致的「孝道」衰減,我們不能只想到說服教育,而應當從源頭,從內心深處鬧革命。「孝心」在很多時候是人們心靈中自然生長出來的,教育當然很重要,如果孩子們耳濡目染都是和諧,自然會在他幼小的心靈中播下愛的種子。只有愛自己的父母,才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樣我們的社會道德水準才能有質的提高,我們的社會才能早日建成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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