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在京生活困窘 離京十二年後才將所欠債務還清

翰林曾國藩的「窘」生活

為了進京當官,曾國藩四處拜客打秋風借錢,甚至不惜「包攬詞訟」幫人打官司來賺錢。通過這些,他一共獲得了兩千多兩的收入。那麼,他進京之後,生活水平如何呢?

道光二十年正月,曾國藩到達北京,被授以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他官運很順,三年時間就連升四級,由從七品檢討升任到從五品的翰林院侍講。

雖然仕途很順利,但曾國藩翰林生涯的經濟狀況始終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窘」。借貸和哭窮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經濟生活的主旋律。

有兩個證據可以很好地說明他窮到什麼程度。

一個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為翰林院檢討的曾國藩與僕人陳升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窮困拮据而脾氣又大,曾國藩早已被陳升看不起。在這場口角衝突後,陳升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這件事使曾國藩頗受刺激,還寫下了一道《傲奴》詩:

……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

另一件證據更有說服力。

曾國藩是個很重感情的人,進京為官前,曾專門到姥姥家去看望幾位母舅。當時他的大舅已年過花甲,卻「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半野人的生活。曾國藩不覺「為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時,向他預約工作說:「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就是說你將來做了地方官,我一定去找你,給你生火做飯,也吃兩天飽飯。

曾國藩進京為官,使得所有親戚對他寄予厚望,認為天子腳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們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國藩當官已經好幾年,卻沒有餘力周濟他們。五年後大舅依然沒有房住,二舅江永燕貧病而死,沒沾到外甥一點光。這說明曾國藩是真窮而不是假窮。

翰林院檢討等職,其地位略似今天國務院政策研究室處級以上各級研究員,成天與皇帝和高級大臣打交道,經常出席各種重大典禮,面子上十分風光。然而與此相對照的是,翰林們的經濟待遇卻特別低下。在清代俸祿體系中,曾國藩這樣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兩。此外例支雙俸,也就是開雙份工資。加上四十五兩「雙俸」,不過為九十兩。此外還有四十五斛(二十二點五石)「祿米」。數項相加,不過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那麼京官們一年要花多少錢呢?張之洞在《請加翰林科道津貼片》為京官們算賬說:「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也就是說,普通京官,一年財政赤字通常近二百兩之多。所以做京官確實是一件極為賠錢的買賣。因此我們也更明白,為什麼曾國藩要那麼不辭辛苦地拜客,甚至連各地卦店都要拜到。

清代京官之窮,今人實難想像。有記載清代京官有人窮到「不能舉火」。清李慈銘記載他一個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代有這樣一條諺語:「京諺有雲,上街有三厭物,步其後有急事無不誤者:一婦人,一駱駝,一翰林也。」因為窮翰林買不起車,只能走路上班,偏偏還要擺架子邁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後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難言。

那麼翰林曾國藩的生活質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我們以道光二十一年為例,從衣食住行幾項來觀察了曾國藩的支出情況。

先來看住。曾國藩在京期間的一個主要支出項目為房租。身為朝廷命官,住宅須配得上官制威儀,因此自然不能蝸居斗室。所以京官們雖然窮困潦倒,卻多租住大宅,講求寬敞氣派。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國藩租下了繩匠衚衕的一處房子,共十八間,每月房租十三兩三錢。如此算來,則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兩銀子,用去全部薪水還不夠。

再來看社交應酬。京官的生活,幾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張宸的《平圃遺稿》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也就是說,別人請客你不能不去,別人請客你也不能不回請,否則你就不是圈子裡的人。

曾國藩生性喜交遊,也有意識地將結交朋友作為在士林中樹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途徑之一。《湘鄉曾氏文獻》中曾國藩自己對道光二十一年隨份子的錢有詳細記載,比如什麼春節實行AA制的團拜,他分攤了兩千文;某位朋友的祖母去世,他隨了一千文;過年過節給上級和老師送節禮二兩銀子之類,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人情來往花費總計一百一十兩。

第三項較大的花銷是買衣服。

曾國藩晚年在家書中說自己「忝為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鑲大緣,過於絢爛」。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猶如新衣云云。

其實翰林們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面,方符合國家體制。曾國藩為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卻絕不含糊。入都為官後,曾國藩的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僅帽子一項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風帽、小毛小帽、皮風帽等十一頂。這些衣服的購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數兩至數十兩銀子之間。

道光二十一年這一年,曾國藩所添置衣服不多。因為這是他進京的第二年,他大量購置衣服是上一年剛入都時的事。不過這一年他仍然買了尖靴、袍料、皮靴、小毛冬帽等衣物,共花掉了二十八兩銀子。

除此之外,身為文人,文化消費自然不少。比如這一年的曾國藩記載買《斯文精萃》《子史精華》《經世文編》等書,花了四十二兩。

曾國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數年之間生養了幾個兒女,人口日繁,僕婦日增,僕人工資,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曾國藩記載,這一年生活日用,花掉了一百七十七兩九錢七分。

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費各項,總計共花費四百五十八兩一錢九分。而如上所述,曾國藩入京為官之初,每年法定收入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這樣算來,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的赤字為三百三十三兩五錢四分。那麼,這麼巨大的赤字怎麼彌補呢?一般來講,有三種方式。一是收受外官的饋贈。二是借貸。三是利用手中權力,謀一點灰色收入。

談起晚清的官場腐敗,人們最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與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別,因為京官只有死工資,而外官們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關係網,所以每次進京,都要給京官們送點禮,名為「冰敬」(孝敬夏天買冰消暑的錢)、「炭敬」(冬天燒炭的取暖費)、「別敬」(離別京城時的「分手禮」)。如果遇到年節,還要送「年敬」「節敬」。這類饋贈,少則數兩數十兩,多則數百兩。如果認真歸類,這固然是官場腐敗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場中混,似乎還沒有聽說誰會拒絕這筆小小的「灰色收入」。

作為一個官場新人,曾國藩資望全無,關係不廣,外官贈送不多。道光二十一年的賬本中,曾國藩記載這類收入共有九筆,平均每筆十兩多一些,共計九十七兩。

曾國藩在家鄉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約兩千多兩。除去進京路費花去數百兩外,尚有大量積余。然而曾國藩到京頭兩年花費了大約一千三百兩白銀,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帶來的銀子終於花光,外官饋贈又如此之少,他開始面臨借錢問題。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關將近,曾國藩找人現借了五十兩銀子,才勉強過了個年。在此之後,借錢更成為曾國藩彌補財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額最高時達一千多兩。

從曾國藩這個個例看,清代的「低薪制」表面上為國家節省了財政開支,其實懲罰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員,方便的是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勢必饑寒」。國家不得不對官員們的「灰色收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此使得官員貪污舞弊成為半公開的必然。

因為窮,許多京官千方百計地開闢財源,他們一般是替外官跑關係,找門路,落點手續費和跑腿錢。許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錯。比如另一位京官李慈銘,雖然級別和曾國藩差不多,但是他的生活可比曾國藩滋潤多了。他娶了三個妾,還成天沉溺於「酒食徵逐」,「遊逛郊外名寺,箋召歌郎行樂」,冶遊宴飲聽戲每年都要花掉大筆銀子。他的錢從哪兒來呢?原來他特別善於和地方官交際,替地方官在北京辦了不少事,獲得了大筆報酬。

那麼,曾國藩有沒有像李慈銘那樣獲得過灰色收入呢?曾國藩沒有做這些偷雞摸狗的勾當,因為他已經發誓要「做聖人」,金錢觀有了重大變化。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家信中說:

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神明鑒臨,予不食言。

三十歲這年是曾國藩人生中的一個分水嶺。這一年,曾國藩立下了「學做聖人」之志,開始了艱苦卓絕的自我砥礪。

在有關曾國藩的數據文件中,我們沒有發現任何一筆營求私利的記載,但困窘的生活確實使道學家曾國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斷為利心所擾,並導致不斷的自我批評。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他的一段日記十分典型:

座間,聞人得別敬,心為之動。昨夜夢人得利,甚覺艷羨。醒後痛自懲責。謂好利之心形諸夢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謂下流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曾國藩在日記中說:

兩日應酬,分資較周到。蓋余將為祖父慶壽筵,已有中府外廄之意,污鄙一至於此!此賈豎器量也。不速變化,何以為人!

立志成為聖人的曾國藩,卻心心念念想著借祖父的生日多收點份子錢。並且因為即將到來的祖父生日宴會,未雨綢繆地加大了社交力度。這其實不能說明他本性如何貪婪,只能說明清財政制度是何等扭曲,一個遵紀守法的官員要面臨何等巨大的經濟壓力。

難道曾國藩的京官生活就永遠這麼清貧嗎?也不是。道光二十四年,曾國藩曾經發過一筆橫財。

因為皇帝們也知道京官很窮,所以偶爾給他們提供點改善生活的機會,什麼機會?就是派往各地,做鄉試的主考官,到各地選取舉人。鄉試結束時,地方官場要送給主考官員一筆「辛苦費」,往往高達數千兩。這筆收入,會使一個窮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所以大家都拚命想得到這個差事。因為想當主考的人太多,所以後來朝廷就通過考試來選拔。誰考試成績出眾,誰就去外地當主考。

道光二十三年,朝廷舉行了一次「考試」。身為翰林院侍講的曾國藩對這次考試期望極大,他在家信中說:

男因身子不甚壯健,恐今掉得差勞苦,故現服補藥,預為調養,已作丸藥二單。考差尚無信,大約在五月初旬。

為了這次能考上主考,他甚至預先服起了補藥,補補自己的身子。

也許是曾國藩的虔誠感動了上天,他紅運當頭,從大批京官中脫穎而出,獲得了四川鄉試正考官的派遣。此時正是他經濟極度緊張的時候,所以真是久旱逢甘雨。

曾國藩大喜過望。他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

作為一省的正考官,這次四川之行,各筆收入,曾國藩都一條條記在賬里。現存賬本分內容如下:

入銀數:

四川省城

公項二千四百兩。

制台百兩。(寶)

藩台百兩。(潘)

道台吳(珩)百兩。

道台張百兩。

……

就是說,四川省財政給他補貼了二千四百兩。除此之外,各位官員還以個人名義,都送他一些銀子。比如四川總督給了他一百兩,四川布政使和幾位道員也都是一人一百兩。這些加在一起,共計四千七百五十一兩。這僅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也不可能一無所獲。加上節省的途費,曾國藩此行收入當在六千兩左右。

除了銀子,還有各種禮物。曾國藩賬中下一部分內容就是「入財料數」:

寶中堂江綢袍褂料兩套,朱紅川綢、川綢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縐四匹。

袁小城滇緞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從四川回來後,曾國藩的經濟狀況顯然大為改善,這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個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債務全部還清,大大鬆了一口氣。賬目冊記載他這年年底還銀共一千四百零六兩。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兩銀子,用於還家中所欠。同時,又拿出四百兩贈送族戚。

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個台階。他在家信中說:男自四川歸後,身體發胖,精神甚好,夜間不出門,雖未畜車,而每出必以車,無一處待步。

四川鄉試發的這筆財應該說不違反曾氏「不靠做官發財」的誓言。這筆收入雖然用今天的財政標準衡量是灰色的,實際上在當時卻是公開的、合法的。事實上,在混亂的統治財政中,各層級的科舉考試過程中都有一些沒有載入國家明文的「合法支出」。晚清時期各省的學政每次監考,可以得到數額不等的「棚規」,其來源是考生所湊的用來賄賂考官的「份子」。這種「棚規」後來演變成定例,居然得到了國家的承認。

曾國藩的京官生涯是一帆風順的。在京期間,他十年七遷,傲視群曹,很快從一個普通進士迅速成為侍郎級(副部級)高官,這在道光年間是極為罕見的。

不過,即使貴為侍郎,不主動伸手撈錢的曾國藩仍然不富裕。

清代侍郎級高官,年俸一百五十五兩。加以恩俸和祿米等補貼,年收入一共可達六百二十兩,此外還有一些公開的灰色收入。但是隨著交往等級的提高,開支也隨之增加。比如交通費一年就要四百兩,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窮京官。

曾國藩任職京官後,從未回過家鄉。他在「夢寐之中,時時想念堂上老人」,對弟弟說:「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則弟書信與我,我概將家眷留在京師,我立即回家。」雖然說了幾次,但一直沒有行動,可見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籌不起路費,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年),曾國藩在家書中說:「余自去歲以來,日日想歸省親。所以不能者,一則京帳將近一千,歸家途費又須數百,甚難措辦。」做了堂堂副部長,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費,不知今日讀者讀了這段資料,會有何感想。

咸豐二年,因為母親去世,曾國藩回到老家,結束了十三年的京官生活。然而困窘並沒有因此離他而去,當年在京所欠債務,多年之後才還清。

從曾國藩書信中判斷,一直到同治三年,也就是離開北京十二年之後,曾國藩才把在北京欠的錢還清。同治三年,曾國藩在寫給朋友的一封信中這樣說:「弟京居時所借西順興店蕭沛之名光浩銀項,……茲接沛之來信,索及前項,因從徽商吳惇成茶行匯兌湘紋銀一千兩,函囑沛之約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到這時曾國藩已經做了五年兩江總督了。可見做了多年總督之後,曾國藩才有能力徹底將京官生涯的欠賬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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