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拿走孩子的學習能力?
這話提醒了我:現在是做個小結的時候了。
做了一輩子老師,憑著幾十年的教學經驗和親子教育研究的心得,加上這二十年來為學生、為家長分析問題和提出解決難題的建議,本著發揮餘熱的心境,在親子大講堂邀請「坐診」的時候,便欣然答應了。然而實際投入這項義務勞動之後,才發現家長們問題之多、涉及面之複雜,遠遠超過我的想像。
今天調出所有家長的諮詢記錄,仔細比對,經過分析、歸納,發現其實也並不十分複雜。大多數家長提出的問題其實都來自同一個病源——孩子缺乏學習能力。許多教養問題,要不是因為缺乏學習能力所造成,就是因為缺乏學習能力引起的「併發症」或「病變」。
學習能力從哪裡來? 什麼是學習能力?學習能力從哪裡來?學習能力有什麼用?
我們不忙著說這些。先來接受一件事實:通過某種訓練技巧,你可以讓一個孩子把《三字經》、《弟子規》倒背如流,這時候他能夠幹什麼?有人事關係的家長,可以把孩子送到電視「春晚」或某個電視綜藝節目表演,賺取一筆出場費。但僅此一場,此後沒了市場,立刻就「門前冷落車馬稀」了,過一些時日,孩子別說「倒背」,「順背」也不行。為什麼?他沒有學習能力,當時能夠倒背,猶如請人在沙灘上做一幅畫,美極了,但過後海潮一衝刷,沙還是沙,畫已消失。
孩子誕生的時候,除了吸奶、啼哭、趴著睡覺這些原始反射功能以外,這個世界對他而言是「未知」的。但他的大腦功能開始運作,指揮著他去「感知」世界,隨著運動神經、骨骼及肌肉的發育成長,他有了活動能力後,感知興趣越來越強烈,探索的熱誠和鍥而不捨的認知活動天天在升級在增長,你只要給他時間與空間,配合適合的、可行而有效的引導,給他創造體驗的機會,他就會「天天向上」——由探索求知的興趣促成種種認知的活動,在經驗積累中獲得了智慧。這個過程收穫的,就是「學習能力」。
孩子的父母都是成人,幾十年的生活、學習和社會磨鍊,「已知的世界」越來越大,但在這個知識增長的過程中,他也同時沾染上一些習氣,養成了一些偏好,存在一些偏見、思維習慣,和自我感覺良好的生活與行事作風。他當然也在不停地學習,但大多數人總是在應付生活或工作的需要而學習——可以不需要過程,講求的是現買現賣。因為能夠解決眼前的需要,這些人就不會有太多的想像,時間和空間對於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意義,他們只看結果。這就是功利主義思想主宰了家長思維的發展過程。有人這樣形容這些陷入現代社會功利主義泥淖的成人:「他們心甘情願地把自己的靈魂賣給了魔鬼。」這話當然很過分,但也促請我們不斷反思:以功利主義的教育手段來養育孩子,對孩子成長的禍害,是不是其中有些手段是只有魔鬼才在乾的事兒嗎?
和受功利主義侵蝕的家長相反的有另一類家長,他們或是高學歷享受著高俸祿的各界領導或社會精英,就是低學歷低收入的底層百姓,前者的思維是「天塌下來有我高個子的頂著,孩子們操什麼心?」後者是有心無力無可奈何。而結果是相同的,在教育兒女方面,他們都是不作為。
這兩類家長對待子女雖然有著積極和消極的兩極分化,但也有一個共同點:沒有學習能力。
學習能力怎樣發展? 嬰兒在探索求知中如何積累學習能力?這是一個大課題。現代親子教育把培養子女成才分成三個階段:
1. 啟蒙時期:0-6歲的嬰幼兒階段,教育的核心在孩子的心智成長。心智成長包括了學習能力、動手能力和心理素質,而發展的重點在學習能力,動手能力和心理素質可以推動學習能力的發展,而學習能力的提升也同時推進動手能力和心理素質的提升。
2. 發展階段:7-15歲的小學和中學階段,在心智成長達到入學的成熟度開始,學習的模式、內容和手段,都晉陞到「全面開花」的境界。這時期不只是要求知識面的廣,更要求在自主學習和獨立思考下,學習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孩子必須擁有足夠的觀察力,才能發現需要學習的課題;必須擁有足夠的思考力和分析問題、查找學習資料的能力,才能在學習課題上有所收穫。
3. 應用階段:16歲以上的高中(初級學院)和大學階段,學習能力已達成熟階段,必須在課題研究或實習中加以實踐,為未來踏出校門積累智慧和工作能力。
本文只談論嬰幼兒的成長教育,所以以下只討論學前階段的學習能力發展。
在向我提問的幾百個問題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提到「管教」,包括孩子不聽話、打人罵人、頂嘴、不好好吃飯、不分享、不合群、怕陌生人。而家長在解決這些問題時的兩套戰術就是:一是軟硬兼施,先哄,後罵,繼而打;一是講道理。前者的自我評價是「很心疼」,但越來越糟糕;後者的評價是孩子答應了,但是沒改變。
對於嬰幼兒,本來應該是沒有這麼多問題,甚至根本就不會、不該有問題。那問題是怎麼來的呢?原因只有一個:沒有學習能力。為什麼沒有學習能力?因為向來家庭教育所強調的「管教」,也因為迷信「父母就是孩子第一任的老師」。
管教,是先否定孩子,以自己的主觀思維來要求孩子,所以從「訓誡」到「不打不成器」的一條龍作業,越打越順手,最終孩子都成了「器」,哪來的學習能力?原先已經有了的那一點點學習能力呢?早給打跑了!
說教,也就是說大道理,這是傳統的教師本色。按自己的主觀要求編織成的大道理,對不對、可行不可行先不說,孩子能夠聽懂嗎?請注意:教養上的這個「懂」,不是面對生字時一查字典就懂了的「懂」,而是在理解後有感受、有實踐意願,那才叫懂。孩子順著你的問話回答「懂了」,這有兩層意義:一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懂了」的真正含義,以為只是從語言上聽懂你在說什麼;一是順著你的要求,可以儘快結束這幕不愉快的經歷。
我這麼說可能有人認為牽強,同時也在懷疑,這究竟和學習能力有什麼關係?那麼,我們就進一步來看看以下幾個例子:
1. 打人、搶玩具1-3歲幼兒冷不防就打小朋友、搶奪小朋友玩具,許多媽媽採取的做法就是:告誡他不準打人、不準搶玩具,不聽話就打屁股,打哭了再來哄。他完全無惡意,也不是不聽話。他只是想玩、想和小朋友玩,直接就行動了。在他的意識里,打他一下,不就是告訴了他嗎?把玩具拿來,不就有得玩了嗎?這樣說,問題的發生和孩子聽話不聽話有關嗎?是孩子壞、犯了錯誤嗎?不,他只是不懂得怎樣表達自己的要求,也沒有物權的概念,更沒有分享意識。你教訓他、責打他,他糊裡糊塗地鬧了個不愉快,就漸漸領會了:「媽媽不准我和小朋友玩!」以後他還是會繼續打人、繼續搶玩具,只是他學會了:在媽媽看不到的時候才做。如果媽媽拋掉這套管教戰術,換個正面引導的教育:蹲下來,摟著孩子,問他:「你是不是想和小朋友玩啊?」以溫和的語調、認真的神態告訴孩子,想和小朋友玩應該怎麼說?怎麼做?想玩小朋友的玩具,可以拿自己的玩具來和小朋友交換,玩完了再換回來。孩子聽懂了,接著就引導他行動,先和被他打哭了的小朋友說對不起,把自己的玩具借給他玩,也引導他們怎樣做朋友。這裡有個難點:這個階段的孩子開始時沒有物權意識,也沒有分享概念,自己想要就要,想獨佔就不給,如果家長只會和他講道理,他永遠沒學習到什麼。所以,家長必須懂得孩子的這個成長特點,接受他的這個特點,然後引導他建立新的概念,學習新的應對方法。從一個點切入,做到了,他就有感受,也懂得了,以後相關的事件他就會用同樣的方式方法去做嘗試。學習能力就是這樣發展的。
2. 不吃飯、邊吃邊玩孩子吃一頓飯,全家總動員,奶奶端著碗拿著勺追逐著目標,爺爺拿著玩具哄著隨目標團團轉,媽媽跟在後面威逼利誘,這樣的聯合兵種作戰,每天一上演就鬧個半小時一小時。好一點的,不必追逐,但喂一口玩一陣玩具,哄了半天再喂一口;壞一點的,一邊是責罵吼叫,一邊是哭哭啼啼不甘願地張口然後在逼迫下吞咽。這些都是媽媽的描述,不是我的編造。孩子本來都是喜歡吃飯的,為什麼會這樣呢?當嬰兒開始吃輔食的時候,靜靜坐著,一口一口的喂,你不給他玩具,他吃得香;在這同時,他每天看著爸爸媽媽圍著飯桌吃得那麼高興,早就想加入這樣的「遊戲」了。孩子在一定的時間裡只能做一件事,你不給他玩玩具,他學著大人,專心吃飯,這樣就會享受到飯菜的美味。所以一開始就按照吃飯的規矩,孩子怎會不好好吃飯?破壞了規矩,想挽回就難上加難了。這和學習能力有關嗎?當然有。
3. 失手打破東西窗台上擺放著金魚缸,養著兩條金魚,孩子趴在那裡和金魚說話,神遊象外,他想親一下可愛的小金魚,然而雙手一撥,金魚缸啪啦一聲,滑落到地上,媽媽從廚房裡衝過來,伸手就一巴掌,大聲吼叫。孩子本就嚇得大聲啼哭,這一來,他更嚇壞了,自己是大罪人、大壞蛋,金魚是不是給我害死了?不然媽媽怎麼會那麼生氣?我該怎麼辦?媽媽氣呼呼地在收拾金魚缸和地上的水,他趕快躲到窗帘後面抽泣,全身控制不住地發抖。孩子犯錯了嗎?他是故意打破金魚缸嗎?媽媽為什麼要給他安上這麼些罪名?如果媽媽有學習能力,她就會知道孩子原來想做什麼,她也就不會暴怒。她會首先摟著孩子安慰,看看他有沒有受傷;然後告訴他現在應該做什麼:「地上的玻璃碎片會割傷你的腳,你站著別動,媽媽現在要救小金魚,再收拾地上的玻璃碎片和水。別擔心,媽媽先把小金魚養在盆子里,一會兒我們去給小金魚買個新的家,你可要好好安慰小金魚哦,他剛才一定嚇壞了!」有學習能力的媽媽其實也沒經歷過這樣的事,但她擁有智慧,立刻就懂得怎樣做了。孩子呢?這一下學會很多,知道了以後如何小心做事,也知道了保護自己很重要,更學會了關心別人、學會了應對突發事件時候要很鎮定,做事情要一步一步來。
從家長提問的問題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第一、 每個沒有學習能力的孩子背後一定有個沒有學習能力的爸爸或媽媽;
第二、 家長不了解、不接受孩子的成長特點,是扼殺孩子學習能力的主要原因;
第三、 嬰幼兒階段不能採用管教的手段,只能從正面引導下手,才能培養出孩子的學習能力;
第四、 只有通過體驗去建立感受,才能提高學習能力,空講道理或任何灌輸式教育,都會破壞孩子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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