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音樂介紹
在廣闊的拉丁美洲,風土、人種極其多樣,因此,在音樂方面也表現出各種各樣不同的樣式。如前所述,在人種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從地球上各個地方遷移過來的人種都在這裡互相混雜,所以可以說,多元混合型文化是這一地區文化的最大特色。在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曾經征服和統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亞半島人為主體的歐洲人的音樂文化;很早開始就作為歐洲人的農奴而被送到新大陸的非洲黑人的音樂文化。 一、 拉丁美洲音樂中的印第安因素 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樂文化成為當時美洲音樂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後,教會音樂由耶穌會教士傳給美洲土著居民,殖民當局鎮壓土著音樂,當地的節奏、旋律與歐洲的節奏、旋律逐漸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樂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樂中尋探出許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根據部落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作如下歸納: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樂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採用印第安的樂器和吉他來演奏)名曲《神鷹飛翔》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構成的旋律,形成獨特的風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複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印第安人的傳統樂器是笛、奧卡里(塤)等管樂器,或者是鼓、搖響器等打擊樂器。管樂器中,最流行的是豎笛,用竹、蘆或粘土焙制,還有排簫、鼻笛等。印第安排簫,在秘魯叫安塔拉簫,在哥倫比亞叫卡帕多簫,在厄瓜多叫龍達多簫,在玻利維亞叫西克斯簫。有人將各種排簫統稱為桑波尼亞(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擊樂器尤其豐富多彩。常用燒空的樹榦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納斯特爾、巴西的特羅卡諾;果殼可用作刮響器,也可用作空心搖蕩器。搖蕩器的統稱是馬拉卡斯。此外還有「地鼓」、叢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賦予他們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屬陰,有的屬陽。例如,馬拉卡斯是陰,吉伊洛是陽。巴拿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兩種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陽笛,四孔是陰笛。 在中、南美洲被歐洲人征服後的頭幾個世紀里,教會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視作異教的設備而禁止使用,但是無效。土著音樂依然保存了下來,最後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甚至進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鄉舉行的節日或街頭慶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異古怪地結合在一起,歐洲音樂和印第安土著音樂兩種成分並存。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印歐混合而形成一種新的形式、體裁和風格特點。 二、拉丁美洲音樂中的歐洲(伊比利亞)因素 歐洲伊比利亞半島的西班牙、葡萄牙音樂文化,一方面具有和西歐音樂文化相通的一般性共同基礎,另一方面,在這個半島上,自古以來就遺留下一部分重複積演的東方各民族音樂文化的影響,而獨具特色。無論是音階、旋法,或者是節奏、和聲、歌唱發聲法,在多方面都表現出歐洲其他地區所沒有的因素。特別是它的節奏,和舞蹈流行地區的基礎相結合,而呈現出獨特的發展趨向。其中,很多是3拍子的音樂,但不像圓舞曲那樣單純的刻意於每一拍上,而把每一拍分割成細小的音符,創造出獨特的律動感。如「波萊羅」舞曲型的節奏等。另外,像讓3/4拍子和6/8拍子在每隔一小節交替那樣的複雜而有生氣的節奏,也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喜歡的。這樣的伊比利亞的節奏感覺在拉丁美洲原原本本地流傳下來,進而和印第安節奏,特別是和非洲黑人的節奏相連結在一起,產生出更加豐富多彩而且微妙的節奏感覺。 不僅在節奏方面,而且它如旋律、和聲方面,伊比利亞音樂都給予拉丁美洲整個地區以基本性的影響。 樂器方面,以被稱為「西班牙國民樂器」的吉他為代表的樂器,在拉丁美洲所有國家受到歡迎。並且運用幾種不同的吉他。古巴的特雷斯(Tres,是「三」的意思),是只有三根弦的吉他;夸特羅(Cuatro,是「四」的意思),是四弦吉他;蒂普樂(Tiple的詞意是「高音」),音區很高,沒有低音弦;恰蘭戈,是指一種簡單的家庭自製吉他;比奧勞,是巴西的狂歡歡節吉他。當地音樂的和聲風格往往受吉他定弦的影響,甚至有人說,他所使用的是在吉他上能夠找到的和弦。此外,豎琴、小提琴、長笛、豎笛、小號、手風琴、鼓類樂器等,叢西班牙或者歐洲傳來,如今在拉丁美洲各國都成了不可欠缺的樂器。這些歐洲樂器在拉丁美洲經常按照當地居民的需求而進行改造。例如:在安第斯地區的小型吉他恰蘭科,是用小動物犰狳類的硬甲殼作為共鳴體的,在歐洲人眼裡看來,這就誕生了一種新的珍稀樂器。 拉丁美洲的歌唱,因為歌詞是西班牙語或者葡萄牙語,所以能夠感受到和英語歌唱的不同風格。在民歌或大眾性歌曲中,經常感受到情緒的豐富、凝練。然而,對涉及拉丁美洲全體音樂給予影響的歐洲音樂,決不只是伊比利亞的民歌、民俗音樂、都市性通俗歌曲,歌劇和小歌劇等舞台音樂,另外,也有很多像小步舞、圓舞曲、音樂形式傳入拉丁美洲後,也獲得了當地的色彩。如:維也納圓舞曲變成了「熱帶圓舞曲」;慢步波爾卡式的輪舞肖蒂希(schottische),演變成略帶切分節奏的拉丁美洲曲調,名字拼成chotis;2/4拍子的波爾卡,在巴拉圭變成了3/4與2/4拍子的結合;西班牙波萊羅是3/4拍子,在古巴則變為2/4拍子;巴西的進行曲不是德國式的軍隊進行曲,而是類似於一種狂歡節舞曲。 三、拉丁美洲音樂中的非洲黑人因素 拉丁美洲,在從16世紀初到19世紀後半葉的奴隸制度中,吸收了大量的非洲黑人及其音樂文化。由非洲黑人帶來的傳統音樂文化,和在北美的勃魯斯、黑人靈歌、爵士樂、靈魂音樂(一種美國黑人音樂)中通常看到的那樣,在拉丁美洲也表現了強烈的主體性。 在非洲黑人的音樂中,有和宗教相結合的,以及單純世俗性的兩個方面。無論哪一方面,其旋律、節奏、唱法都表現出顯著的特色。旋律方面,和已經敘述過的印第安音樂一樣的表現出對於五聲音階的傾斜,其中帶有特別的性質。音色方面,黑人具有十分獨特的音質,他們所表達的情感往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唱法方面,獨唱和合唱、齊唱通常是相互交替進出,一呼一應的對答形式的唱法為特徵。 非洲黑人音樂的最大特色是他們與生俱來的良好而豐富的節奏感。在拉丁美洲的古巴、海地、巴西等黑人人口很多的國家,有大小不同的鼓、搖響器、擦弦體鳴樂器等,使用多種多樣的打擊樂器,產生出複雜而豐富多彩的節奏、節拍。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的音樂節奏,大致上是以2拍子為基礎的,但是,決不像進行曲和狐步舞那樣單純地分割成2拍子。通常是以兩種、三種,甚至還有三種以上的節奏型同時重疊進行的混合節奏,不斷加入切分音(錯開強拍位置),產生出充滿活力的律動。以倫巴、曼博、桑巴為代表,今天作為「拉丁節奏」而廣受世界歡迎的音樂,幾乎都是以非洲節奏。在拉丁美洲,非洲的節奏是接受了西班牙音樂節奏的影響,而發展成為自己獨特的東西的。 四、整體性特色 綜上所述,拉丁美洲音樂主要是由以上三種因素的結合而構成的。然而,最重要的是由這些因素的相互混合已經創造出了稱為「拉丁美洲」的獨特的個性,是「混血的音樂」,決不是許多文化的雜亂無章的並列,而是獲得了具有個性的新的獨創性。 正如已經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兒,所以,音樂上也表現了從那個社會中自然產生的生活情感。在這裡所謂的歐洲風格、非洲黑人風格,都是已經染上新大陸的色彩,獲得了新的生命。與其說是原來的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按照古代樣式被傳承下來,不如說是一方面吸收了種種影響,另一方面是作為表達生活於現實中的人們的情感,而加進了許多微妙的變化。這三種因素的混合,如果從旋律節奏方面來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樂》中的一段話來作說明的: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殖民者的影響表現在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變化音的修飾。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殖民者的節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與6/8的雙重節拍,結果在小節中央產生特徵性的交錯節奏。黑人影響是在幾乎不變的2/4拍內加入切分音。」關於這三種因素的混合過程,上書引用達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間音樂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1、純粹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2、印第安音階的所謂「混血化」,結果產生類同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種音階;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音階進一步繁複。 必須指出的是在拉丁美洲,無論是哪個國家,也無論是哪個地區,人們都自豪地誇耀:「這是我們自己的音樂。」用心地保存著固有的音樂,且十分珍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