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引熱議 職場女"不服":女人當自強
8月 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並於8月13日起正式實施(本報8月13日曾報道)。正如以往《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會引起巨大爭議一樣,此次更是讓眾多網友尤其是女性群體怨聲載道,甚至有人認為這是一部讓「男人笑,女人愁」的「離婚法」。對此引發的各種反響,記者特邀專家,一起侃侃其產生的種種心理「多米諾骨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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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
不以弱者自居女人當自強
寶華:近幾日,有這樣一則在網路上廣泛流傳的段子:一對男女,婚前購買100萬元房,男方首付30萬元,餘下70萬元,按揭20年,每月還款5000元。女方產後在家操持家務,男方一人還貸。婚後10年雙方離異,房產增值到300萬元,產權歸男方,男償還女4萬元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元。40歲人老珠黃,女方帶著14萬元現金默默離場,40歲一枝花,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
小龍女:這個調侃很有意思。一項婚戀新調查顯示:六成以上的女人都希望嫁有房男。這個調查結果說明,女性在婚戀選擇中常以弱者自居,覺得男方購房理所應當。這次新的《婚姻法》出來後,給很多人的第一印象是,女人通過婚姻來搞定房子,越來越不靠譜了。首先,不可能通過結婚,獲得男人房產的所有權;其次,婚後沒付首付即使共同還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權。大部分女人會驚呼這不公平,但憑什麼能讓你分一半房產就是公平的呢?
我倒覺得這也是對女人的一次集體警醒:女人是時候該真正的自主和獨立了。有房沒房,咱都自己說了算,有本事你就自己買,買不起,至少也能「搞得定」男人。什麼樣的女人能搞定男人?比男人精神上更獨立和強大的女人。
馮桂林:我認為,新《婚姻法》比原來的《婚姻法》是有所前進的,我們不可否認,現在社會上有些女性過於看重物質,也有些女性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希望通過婚姻來改變生活,我相信這會讓很多這樣的人產生強烈的危機感。
「富二代」不如「潛力股」?
寶華:甚至很多網友集體號召:女人別想著傍大款了! 嫁個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離婚後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產,沒準還逼得女人連提出離婚的勇氣都沒有。還不如找個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個有才的潛力股,一起奮鬥、買房,這樣過著才踏實!
馮桂林:在中國人的傳統習慣里,是男性解決住房問題。現實情況是,越是收入偏低的男性及其家庭,越容易在婚戀上受到經濟的挑戰。而且女方要求男方有房,也的確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新《婚姻法》關注了這一現象,使得在擇偶時,從關注對方有沒有房,到更加關注雙方有沒有感情,以及對方有沒有和你一起創建美好生活的潛力和信心。
小龍女:據我了解,絕大部分剩男無房無車票子不多,空有一顆火熱的心,追求女孩的過程中處處碰壁,到最後只好以事業為重,等到熬成了鑽石王老五,已經不再相信愛情了。新《婚姻法》的潛台詞,是讓女性從根本上不要為房子結婚,去掉一些物質的標準,轉為內心的標準。從某種程度上,是對拜金擇偶觀的一種「糾正」。
婚前沒房的男人,未來能買房的,婚姻需求將得到極大解放,他們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接受女人的選擇。這很考驗女孩子們的眼光,潛力股將成為擇偶市場里的佼佼者。找一個這樣的「潛力股」也許女孩會覺得是最幸福的。
不婚族、晚婚族可能會增多
寶華:「男人笑,女人愁」,照此下去,只會讓更多女人選擇不結婚,不婚族會越來越壯大。
小龍女:這種危機感是很實在的。新《婚姻法》中房子「誰買就歸誰」似乎有些過於簡單,假定感情破裂,那麼婚姻內女方原來抱著「沒有人了,還能落下點財產」的想法將會破滅,出於安全感,婚姻中的女人做全職太太的肯定會變少。另外,女人如果有了生孩子、帶孩子、照顧家庭的重擔,還要兼顧職場,會讓她們疲憊不堪。如果結婚那麼大壓力,還不如不結婚,所以結婚動力減弱,可能接受長期同居,或者晚婚,直至不婚。
馮桂林:所以,我也並不完全贊同新《婚姻法》,如果一旦婚姻關係破裂,它對於本身就處在弱勢地位的婦女、兒童的權益保障不夠,今後對此應該還會有更新更合理的條款出台。
小龍女:不過,法律都是以「萬一」的狀況為基礎的,夫妻感情破裂,鬧上法庭才會分割財產。這也給女性提醒,結婚最大的目標不是丈夫要給你預備多少財產,不要老想著退路,而應該謹慎選擇、悉心經營家庭關係。
馮桂林:真正維繫婚姻長久甜蜜的,永遠是兩個人深厚的感情基礎。婚姻幸福的保障並不是財產,而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堅定信念,是真誠、可信、關愛和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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