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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的「剩女」到底有多難當

現在滿大街的剩女,誰說剩女不好,剩女活得自由,活得輕鬆,被剩下來的都不是因為找不到,是因為看不上。誰說一定要結婚,不結婚也能活得好好的,國家又沒規定不結婚就是違法,可是這些在古代,都是行不通!為什麼行不通,難道沒找到合適的、沒嫁出去,都不行嗎?答案肯定是不行。為什麼,因為朝廷規定,你剩下來了,就得罰!

可是,古代並不像現代一樣,到了二三十還不結婚就是剩女了,古人一般比較早結婚,我們可以從各個朝代看看他們結婚的法定年齡,漢之前基本上是十五六歲,漢之後有提前的趨勢,一般女生是在十三十四歲左右出嫁。就是說在上初中那會,就應該嫁人了,不然再過幾年就老了。當然,很多人會說,古代女子足不出門,一定很難找到心儀的對象,大多都是依靠媒人,盲婚啞嫁,她們肯定是很難被剩下。這裡也不全對其實,現實中的古代女子,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足不出門,反倒是朝廷,為了提高男女之間的契合度,頒布了法令,給男女認識提供機會,真是為了增加國家人口想盡辦法。

早在春秋時期,就有「仲春會」一說,這一活動是由官府舉辦的,目的就是為了給男女製造認識的機會,不參加者是要受到懲罰的。可見當時朝廷真的是為男女婚配操碎了心,這慢慢就演變成後來的踏青一說了。在「仲春會」上,男女婚配的成功率都十分的高,官府對此也十分滿意,相比於媒人上門說媒,在「仲春會」這樣的場合自己認識男性更為靠譜。一來是能馬上看到,二來是經過交談之後就會得出結論,到底要不要進一步發展。而媒人說媒只是走走形式,並不能十分全面的了解對方,不如面對面來得實際,所以成功率很高。不單是有「仲春會」,在古代,七夕這樣的節日,也會吸引很多年輕男女來慶祝節日,所以七夕又叫中國情人節,原因就是那天是牛郎織女相會的一天,很多男女都會在那天結交相好。從七夕還演變出了很多諸如花燈節和廟會,當然,這也是後來發展都比較繁榮的朝代才出現的場景。因為只有到了國富民強的時候,人們才有心思舉辦一些娛樂的慶祝節日,要是都因為打仗民不聊生,誰還有心思去慶祝。

不過,「仲春會」這樣的場合只不過是促成婚配的其中一種手法,還有的朝代講婚嫁之事列入官方議程,還設置了專門掌管男女婚配的官吏,目的就是為了監督到了適婚年齡的男女能夠儘快的成家立業,好延續後代。在其後的朝代里,婚嫁的重要性體現在書上的記載上,比如在晉代,就有記載,凡女到十七還未嫁,官府就要給她安排人家,逼她出嫁。這就造成了比盲婚啞嫁更為嚴重的事件發生,就是亂點鴛鴦。這種逼迫適齡女子結婚的方式極其的不合理,因此古代的剩女就算自己「剩」下來了,也很有可能會被壓迫嫁給一個「剩男」。

當然,這只是個別朝代的做法,可是到了後來就越來越嚴重了,官府對婚嫁的干涉也是到了極致,例如在南北朝和宋代,家中有適齡女子尚未婚嫁,家人要受處罰,一起坐牢。而到了漢朝就顯得比較人性化,只需罰錢就可以,可是金額也是一筆大數目。所以,在古代,想安靜的做個「剩女」,真的沒那麼簡單,當然,這也不符合當時的社會背景。

在古代,生活水平與條件都不高,導致人口不多,生下來的嬰兒也有可能會養不活,但是為了國富民強,朝廷都主張多生多樣。這樣,就有了足夠的人口,打起仗來也不用擔心會因為人口過少而兵力不足。因此,官府為了保證有足夠的人口和兵力,都十分重視男女婚嫁問題。另一方面就是古代人重視傳宗接代,喜歡子孫滿堂,多子多女才是有福之人。因此,男女到了適合婚嫁的年齡,都會百般催促,目的就是為了快點傳宗接代。這也就是為什麼媒人這一職業在古代久經不衰,就是為了滿足人們的需要,才會產生媒人這一職業。

如此說來,在古代,就算是自己不想嫁,家中的長輩還有官府,都會逼著自己去嫁,所以說在古代,想當個「剩女」,真的沒那麼簡單。

歷史大學堂官方原創稿 文/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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