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略述《大智度論》中「空」與「罪福因果」的關係

略述《大智度論》中「空」與「罪福因果」的關係

作者:妙一 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2年05月16日

內容提要:「空」義是佛法不共世間其他哲學、宗教的核心理論,同時在教界也是大乘中觀學派、三論宗的根本所依。在闡發「空」義的時候,它不確定性的概念,往往被人認為是一種詭辯式的。尤其在討論「空」如何能使「罪福因果」之不失,又同時保持「空」的不共性。確是不為一般不熟悉所謂「空」的人能理解和接受的。本文從中觀學派的創始者龍樹大士的代表作《大智度論》中,揆及這一問題的相關資料,並一些佛經的原典。從空義的提出、罪福因果說、空與罪福之關係三個部分來論述「空善安立罪福因果」和「二法釋其平等」的關係。正式論述之先,就關於《大智度論》的相關信息,如翻譯情況和大概內容,作了一個扼要的交待。

關鍵詞:空 罪福因果 諸法實相 二諦 二道

作者妙一法師,中國佛學院2009級研究生。

前 言

龍樹菩薩的代表作之一《大智度論》,嘗被稱為「佛教大百科全書」。由此可以看作是龍樹佛學思想的整體顯現。[①]龍樹菩薩以《般若經》的「空觀思想」樹立起大乘佛教的旗幟並且撰文闡揚,《中論》、《十二門論》則首推其先。在《大智度論》中不但一貫強調「空義」,更加補充了前二部論未及詳說的部分──空觀積極的開展與罪福因果的關係。這一點是全面理解「中觀空義」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體會龍樹造論的緣由之一──原是「眾生處處著,故如來處處破」,菩薩是如實洞見所謂「學空執空」的法愛之病。[②]又者,中觀學派傳至中土經過關河舊說和攝山學派的宏傳而形成三論宗。一般人只知三論宗說空,而不知此空不空,空不離有,善安因果的道理。所以一提到三論宗,則空以蓋之,這是不知道於三論之外還有釋《般若經》之《智論》的緣故。(以下簡稱《智論》)在佛教史上,三論與《智論》合稱為「四論」。歷代研習三論者,必不遺此《智論》,方稱空宗具足之學。又者,《智論》漢譯有一百卷、足百萬字,是不易被學人通讀通解的,更鮮有人研究。除了部頭大、內容博雜,其中觀空義更是難以把握的,使人望典而徒生喟嘆!難見《智論》為融貫「空有」的百科之意。鑒於上述幾點,故有本文的寫作初因。冀為疑此問者釋惑,解此惑者證明。

一、內容概說

對於《智論》內容的相關研究,古代出家學者中凡有習中觀、三論的,必於此論涉獵不遺。嘗有註疏之作,但時代湮遠,存世可供參考的多是不見其完貌。近世亦有學者留心此論,也多是從某一角度去研究,很少有詳盡、系統的疏理其內容的學術成果。而今欲以鄙薄之思,而妄論其內容概況,實是以斗器之容,而度大海之量!雖海量難測,然欲知其色味,一滴已足。所以不惶淺識,借先哲所發,而為今者釋難。

(一)作序者之角度

羅什譯完《智論》後,姚興遣使將論本持往廬山慧遠大師處,求師為論作序。慧遠大師:

謂《大智論》文句繁積,初學難尋,乃刪繁剪亂,令質文有體,撰為二十卷。[③]

這是說明慧遠大師對《智論》是重視的,並且以他的佛學觀點對其內容進行了通篇的刪簡。又僧叡法師對《智論》及其經本的翻譯都有參加,並且一一作序以明大旨。故以作序者的角度來概述《智論》的內容。

《智論抄序》云:

其為要也,發軫中衢,啟惑智門,以無當為實,無照為宗。無當則神凝於所趣,無照則智寂於所行。寂以行智,則群邪革慮,是非息焉;神以凝趣,則二諦同軌玄轍一焉。[④]

這段文字中,說《智論》的要旨在於「發軫中衢(道)」。中道在龍樹菩薩的大部分著作當中是佔有絕對分量的,如其代表作《中論》、《十二門論》即是。中道之利用則是「寂以行智」戲論不生,而中道之顯總不離「二諦」所說,故能「玄轍一焉」。二諦是諸佛菩薩說法之所依,此論亦不出此義。所以《智論》之旨在於:以二諦為導,而歸要於中道。這一點在僧叡的《序》中是更加顯見的:

其開夷路也,則令大乘之駕,方軌而直入;其辨實相也,則使妄見之惑,不遠而自復。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辯,則寄折中以定之。[⑤]

此中說明《智論》之作乃是「開夷路」、「辨實相」而使「妄見之惑,不遠而自復」。「開夷路」則息諸若有若無四句之戲論,「辨實相」則中道實相可顯。這在《智論》的原文中是可見的。[⑥]

(二)所引經典之角度

《智論》之所以被稱為「佛教百科全書」,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論中廣引佛教大小乘經典,以及佛本生、佛傳故事、戒律等。對大乘菩薩思想、六度、般若空觀、西方凈土信仰,以及一系列的佛教名詞、修行方法、階位等均有論釋,並保留了大小乘最初交涉的內容。今以論中出現經典的名目來概括其內容之一斑。

《智論》中出現的經典有七十餘種。出現並引用部分內容的大乘經較多的有:

僅僅出現經名

引用經中內容

經名

次數

經名

次數

《華嚴經》

《法華經》

二十三

《雲經》

《毗摩羅詰經》

《大雲經》

《持心經》

《十地經》

《不可思議解脫經》

《彌勒問經》

《首楞嚴經》

《六波羅蜜經》

《密跡經》

出現小乘經名和內容的有:

僅僅出現經名

引用經中內容

經名

次數

經名

次數

《阿修羅王問經》

《栰喻經》

《阿差末經》

《雜阿含大空經》

《放缽經》

《放牛譬喻經》

《七車譬喻經》

《二夜經》

《本生經》

《栰喻經》

從上面列舉的部分經典名中可以看出,大乘經以《法華》、《凈名》、《持心》等經引用的次數最多。在筆者閱讀論文的時候,常常看到論主以大乘經義來駁辯小乘的說法。如卷四:論主舉迦旃延弟子對如來三十二相、百福莊嚴得種因緣,及只有釋迦一佛說。駁以大乘緣起之理,顯說佛法不定之相,以例證三十二相所具不同;立有十方三世諸佛說。[⑦]由此可見本論不但說明中道、二諦之理,對於佛教基本問題的多方位詮釋、大乘對小乘佛教的態度都有論及。值得注意的是:論主雖對小乘持有破斥的態度,但於二乘法則說「聲聞少說如、法性、實際」,所以亦承認二乘所證的「空解脫分」。只是彼較之大乘菩薩所行不究竟罷了。[⑧]並不是一任破斥,人法具毀。這裡提到的「空」便是本文要討論的主要內容之一,而關於空與罪福因果的關係便由此開始。

二、空義的提出

「空」義是佛法的核心內容和不共之理論。尤其是作為可以實證的唯一標準,即是對空法的現量體證。由此空義故有諸法實相之所顯現。而諸佛菩薩所說法,亦復依諸法實相如實宣說,並令聞者同諳此理,同證此道。故能絕凡聖若有若無之戲論。空復有多名,如《肇論》說「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耳。」

(一)提出依據

1、諸法實相

佛,謂圓滿的見到諸法實相的覺者。若得見佛,即應是對緣起諸法「空相」的如實觀照。同時更是對諸法實相的究竟認知。如《佛藏經·念佛品》云:

見諸法實相,名為見佛。[⑨]

那麼又如何觀「諸法實相」?《大品經·四諦品》云:

云何觀諸法實相,佛言觀空。[⑩]

此二經義於《思益經·菩薩正問品》則合說為:

諸法從緣生,自無有定性,若知此因緣,則達法實相。若知法實相,是則知空相,若能知空相,則為見導師。[11]

緣起諸法的共相即是「空」。能觀空者,即是見諸法實相、佛。所以這裡說:空能顯見諸法實相,諸法實相故是空。此「空」不但能見佛,更能令菩薩善習般若波羅蜜,不分別諸法,能至聖道。如《大品經》云:「如是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應觀諸法性空。」[12]若諸法性空,是故《思益經》云:

一切法平等無有差別,是諸法實相義。[13]

如是:

若於諸法,無所分別,如是行者,能得聖道。[14]

由此諸義,論主直下便說:

諸法實相,所謂性空、無所得、空等法門[15]。

諸法空故,能轉著心。(轉著心故)[16]

不住四句,而證實際。[17]

2、息諸戲論

諸緣生法,其性本空,非聖令空。[18]雖然是法爾如是,卻有六十二種不同的戲論見解。「總括這六十二種戲論,則不出有、無二句。著有者,故萬法紛然,眾生受六道業報,苦無息時;著無者,故諸法斷滅,頑空絕因緣有作,撥無因果」。由此戲論,所以不見諸法實相,與空有諍,不順如來聖教。今所標空,能使一切有所得、若有若無的二邊、四句、六十二見戲論皆歸寂滅。能令了知如來所說般若深意,論主所申中道正觀。如《思益經》云:「善知因緣法,遠離二邊相,知是煩惱因,亦知是凈因。」[19]遠離二邊見,能知染凈因。若住於二邊邪見中,即不見緣起法,故不見空,行邪道,與佛有諍。《佛藏經》云:

乃至於少許得者,皆與佛諍。與佛諍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我法息破一切諸念,一切諸見,一切諸結諸增上慢,不念一切諸所憶念,除斷一切種種語言。[20]

論主現見諸因緣法自、共之相,明了其性皆空。故說:「佛法中一切諸法決定無我。」[21]順如來教,不起二邊諸邪見。更於勝慧悲心中說戲論生處,並破彼諸見令歸寂滅。如《智論》云:

一切世間著二見:若有、若無。順生死流者多著有,逆生死流者多著無;我見多者著有,邪見多者著無……如是等眾生著有見、無見。是二種見虛妄非實,破中道。譬如人行狹道,一邊深水,一邊大火,二邊具死;著有,著無,二事具失。所以者何?若諸法實定有,則無因緣;若從因緣和合生,是法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空。[22]

又三論宗吉藏大師於《大乘玄論》更加說:「一切有所得無不自死。」可謂深刻之極。有所得又云何自死?《智論》云:

有見與無見相違,相違故有是非,是非故共諍,有諍故起諸結使,結使故生業,生業故開惡道門;(諸法)實相中無有相違,是非,斗諍。[23]

論主重申佛法對緣起法的立場說:

佛法不著有,不著無,有無亦不著,非有非無亦不著,不著亦不著。[24]

是故諸法實相中四句不生,百非即絕,於空無諍,是佛弟子,堪行佛道。故此空義能息諸戲論,戲論息則惑釋,惑釋則業凈,業凈則情空,終因此而得安樂自在。

(二)十喻釋空

上所說空,直引空之所顯,空之利用。已知於空中,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四句,皆無施設處。雖提及緣起故空,未詳解釋。《法華·譬喻品》云:「諸有智者,因譬喻得解」。《大品·七喻品》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所以在諸部《般若經》中常以十喻釋空。對這十個譬喻,論主在《智論》第六卷中有詳釋,今揀其中二喻略而說之。

十喻由來,《大品經·序品》云:

(菩薩)解了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干達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25]

此十種譬喻,皆說無常、無我,其性無實之意。如幻者,幻本非實。因幻師所施幻術,故有種種所見;幻術若謝,所見皆無,其性歸空。如人色身,四大假合,識種托生。隨其所生,自有生、住、滅三相。若業盡緣謝,各自離分,終歸於空,如是是幻。

如焰者,焰因日光風動塵飛而現,曠野之中,如野馬奔騰。愚者見此,則謂是水,世間男女諸相亦如是:

結使煩惱日光諸行塵,邪憶念風,生死曠野中轉。無智慧者謂為一相,為男,為女,是名如焰。複次,遠見焰,想為水,近則無水相。無智人亦如是,若遠聖法,不知無我,不知諸法空,於陰、界、入性空法中,生人相、男相、女相;近聖法,則知諸法實相,是時虛誑種種妄想盡除,以是故,說諸菩薩知諸法相如焰。[26]

余諸喻具如論中卷六所釋。查此所舉二喻,並明諸法「自性空故、自性離故、自性無生故」。有人問:為何以此十喻釋空?《智論》云:

是十事不久住,易生易滅,以是故,是心不著處。複次,有人知十喻,誑惑耳目法,不知諸法空,故以此喻諸法。若有人於十譬喻中心著,不解種種難論,以此為有,是十譬喻不為其用,應更說余門。[27]

又有難者說:若諸法都空,不應以十喻喻之;若有所喻,是即不空?《智論》云:

我說空,破諸法有;今所說者,若說有,先已破;若說無,不應難!譬如執事比丘舉手唱言:眾皆寂靜;是為以聲遮聲,非求聲也。以是故,雖說諸法空,不生不滅,憫念眾故,雖說非有也。[28]

此即《大品經·學空不證品》所說:「譬如有翼之鳥,飛騰虛空,而不墮墜。雖在空中,亦不住空。」[29]據《大品經》中說「空」的種類有十八種,但這些空的意思都超不出「十喻」所表示的涵義。「十喻」是菩薩為眾生能方便理解「空」義,而施設的善巧。羅什法師云:「十喻以喻空,空必待此喻。借言以會意,意盡無會處。即得出長羅,住此無所住。若能應斯照,萬象無來去。」之所以以「如幻、如焰」,等來作比喻,是因為此「十事」是世間現見諸法。若能於所緣世間諸法,諦觀緣生而有,其性無實,即是善知「十喻」 所說。

(三)作作者空

在諸法實相空中,一切諸法皆歸寂滅,無有能所之相。若業、及作業;作及作者,其性皆空。《智論》中多處見有引用《中論》偈,說明涅槃、三時有作、三時有生皆空無所得。[30]關於作作者《智論》卷一云:

有業亦有果,無作業果者。此第一甚深,是法佛所說。[31]

此偈說業果皆有,而無作作者,這是佛所說第一甚深微妙之法。以此四句偈,便不能詳細的說明如何無作作者;又若無作作者,罪福因果是有是無?下引論主所造《中論》偈說。《觀作作者品》云:

決定業無作, 是業無作者。 定作者無作, 作者亦無業。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業。 作者及作業, 即墮於無因。

若墮於無因, 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 亦無大涅槃。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32]

上來五頌大意是:「作與作者」是緣起相待的,二者均無有自性。若「作」有自性,則不需作者更作;若「作者」有自性,則不需作而稱作者。若不如是,則作作者皆歸於斷滅,無因無果。因為沒有一個實在的作法,所以罪福因即無,業因既無,業果報亦無;既無生死業,故無大涅槃。如此看來,一切有所作,其性皆無有。總括之,因為能作業的人和所作的業都是空無自性的,所以承結的業果報也同樣是空無自性。

三、罪福因果說

前文直說諸法皆空,乃至作作者空,罪福報亦空。那麼佛法又如何隨順安立世出世間?針對此問,在《智論》第五十三卷中有關於「破與不破有二種誤解」;第七十二卷中以「虛空不障諸法喻」來說明緣起不斷。[33]又《智論》卷七、卷三十二分別說:

佛法相雖空,亦復不斷滅。 雖生亦非常,諸行業不失。 諸法如芭蕉,一切從心生。 若知法無實,是心亦復空。若有人念空,是則非道行。[34]

菩薩於般若波羅蜜中,無有一法定性可取故,則不可破。以眾生著因緣法故,名為可破。譬如小兒見水中月,心生愛著,欲取而不能得,心懷憂惱!智者教言:雖可眼見,不可手捉;但破可取,不破可見。[35]

諸法雖是無自性空,但不同斷滅。猶如譬喻說:但破諸法自性可取;不破緣生可見。依然有三界、五道差別,《智論》卷十六說:

菩薩得神通力,以天眼見三界、五道眾生,以失樂為苦;無色界天,樂定心著不覺,命盡墮在欲界中,受禽獸形。色界諸天,亦復如是,從清凈處墮,還受淫慾,在不凈中。欲界六天,樂著五欲,還墮地獄,受諸苦痛。見人道中,以十善福貿得人身,人身多苦少樂,壽盡多墮惡趣中。見諸畜生,受諸苦惱,鞭杖驅馳,負重涉遠……如是等種種因緣故,受如此罪。[36]

若都無所有,菩薩云何見此六道,及苦因緣?如是佛法中亦有罪福因果,那麼所謂(諸法實相)「空」與「罪福因果」之間又如何會通前後,各不相違?

四、空與罪福之關係

《觀作作者品》所說的作與作者是無自性的,這種無自性便是空。此空又名第一義空、畢竟空。依龍樹菩薩的觀點,只有畢竟空才能使一切法得以安立。罪福之因與果,同樣也是如此。

(一)空善安立罪福因果的道理

1、「第一義空」與罪福因果的關係

有人問:若法都自性空,則無生無滅,故無罪無福,如今學道則無益?答曰:

有法空故,有罪福,若無法空,不應有罪福。何以故?若諸法實有自性,則無可壞。性相不從因緣生,若從因緣生,便是作法;若法性是作法,則可破。若言法性可作可破,是事不然!性名不作法,不得因緣有。諸法自性有,自性有則無生者,性先有故。若無生則無滅,生滅無故無罪福。[37]

因為法是從因緣生的,故是空的。只有是空性,才有作法的成立。諸法若各有自體,有別於別,故不能於別和。若不能和,便不能作業,更不能感果。法性是成立諸法生起的必要條件,不可破壞,不待因緣而有。反之,若無此法性,則諸法不能生,故無有滅,從而罪福業無。

如是全面認識第一義空,乃是於緣起法不偏二邊的中道觀。如是「雖空亦不斷,雖有亦不常,如是法佛說」。故《凈名經·佛國品》云:

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不著世間如蓮華,常善入於空寂行。達諸法相無掛礙,稽首如空無所依。[38]

又菩薩說法所言決定,亦常說諸法無我乃至罪福業不失。[39]正如《中論·觀四諦品》所說: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40]

2、正觀空而知有罪福

空法無為,菩薩正觀空而不斷有漏之福善,是名不住無為事。《凈名經·菩薩行品》云:

何為菩薩不住無為?謂修學空,而不以空為證;修學無相無作,不以無相無作為證;修學無起,不以無起為證;觀於無常,而不厭善本;觀世間苦,而不惡生死;觀於無我,而誨人不倦;觀於寂滅,而不永寂滅;觀於遠離,而身心修善;觀無所歸,而趣善法;觀於無生,而以生法荷負一切;觀於無漏,而不斷諸漏;觀無所行,而以行法教化眾生;觀於空無,而不舍大悲;觀正法位,而不隨小乘;觀諸法虛妄,無牢無人,無主無相,本願未滿,而不虛福德禪定智慧。修如此法,是名菩薩不住無為。[41]

諸法雖自性本空,但修學過程中,亦不昧罪福。如《智論》卷五十三云:「初聞般若,不得便說一切法空。」[42]菩薩大智慧生,恐人聞空入斷滅,故而特彆強調:

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軟,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43]

這才是正觀空的人,與不是正觀空的人區別在於:

邪見破諸法令空……同無智人,聞空解脫門,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44]

與之相對正觀空的人:「知諸法真空,不破不壞。」[45]從此可以看出:只有正確觀空的人,才能如實地了知罪福因果安立的道理;反之,不知空,也就不知罪福因果的安立。空同時亦善成罪福之果報。

3、以空成立罪福之報

⑴不破世間果報

佛說空法,不破世間相。世間相謂有罪,有福之報。以有空故,諸法非斷非常。以非斷,故罪福不失;以非常,故法無自性,非為破後世故說空。如《智論》云:

佛法中諸法畢竟空,而亦不斷滅;生死雖相續,而亦不是常;無量阿僧祗劫業因緣,雖過去亦能生果報而不滅,是為微妙難知,若諸法都空者,此品中不應說往生。(《大品·往生品》)何有智者,前後相違?若死生相實有,云何言畢竟空?但為除諸法中愛著,邪見顛倒故,說畢竟空,不為破後世故說。[46]

如此中意:佛說空法,不為破後世,亦不破罪福之果報。只是為了去除眾生於諸法上生起的愛著。眾生若能如是認識空法的意義,便是智慧。是智慧,即是世間正見。如《智論》卷三十四云:

智慧是世間正見。世間正見中,說有布施、有罪、福,有今世、後世,有阿羅漢。信罪福故,能善布施;信有阿羅漢故,能善持戒、善禪定、善梵行;得正見力故,能善不擾眾生。世間正見,是無漏智慧根本。[47]

由此義故空不但能引導世間正見,亦能成就世間果報,以不破後世故。

⑵成就出世間之聖果

有云:「三乘同坐空解脫床」,只是各自的觀智深淺不同。[48]若觀空者,不分別二邊,實是真佛弟子、行聖道、可得授記、終至涅槃。空法能如是成就出世間聖果。此諸義如經等說,《佛藏經·凈法品》云:

若有眾生聞如是經第一義空,無所有法,心歡喜者,當知是人真我弟子。[49]

又《思益經·得聖道品》云:

若於諸法,無所分別,如是行者,能得聖道。[50]

又《思益經·授記品》云:

(網明菩薩得佛授記)思益問曰:於何事中而得授記?網明言:隨業受報,隨業授記……離諸法二相故,是授記義;不分別生滅,是授記義;離身口意,是授記義。[51]

又《智論》卷九十云:

若離法性,雖行布施、持戒、行慈,悲等善法力故,雖不墮惡道,生天福盡,還墮惡道,如本無異。行性空法,亦不著性空,即是涅盤。[52]

又空能成就無量福業、功德。若離空者,則無道無果,終不能成滿福慧二嚴。《大品經·實際品》云:

過去十方諸佛道所謂性空,未來、現在十方諸佛道亦性空。離性空,世間無道、無道果。[53]

《智論》卷九十云:

一切法性空,是諸佛真法,若得是法,則名為佛;若說此法,名為度眾生,三世諸佛皆亦如是;離是性空,則無道無果。[54]

《智論》卷七十四云:

凡夫人雖離欲行慈悲心,不得實法相故,不得作無量福田;須陀洹雖未離欲,分別諸法實相故,福田無量。諸法實相,得有深淺,是故菩薩深入實相故,一念中福德無量無邊……若菩薩雖觀畢竟空,而能起諸福德,是名不離般若波羅蜜行。若菩薩常不離般若波羅蜜,漸得無數、無量、無邊功德。[55]

承上所說空,能善成出世間聖道、聖果,乃至無量福德事,何得言都空無所有。

(二)二法釋

前文雖說「空」是諸法實相,善安因果道理,成就世出世間之果報,但據執之士,猶有狐疑,未解「空」之深意,所以下以二法釋之。

1、二諦

佛菩薩以無礙智慧,通達諸法總相、別相。能以無量法門說諸法相,雖說法無方,要言惟有二法,即二諦。《大品經·具足品》云:

菩薩摩訶薩住二諦中為眾生說法:世諦,第一義諦。舍利弗,二諦中眾生雖不可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以方便力故,為眾生說法。[56]

此第一義諦與世俗諦是為緣起相待的二法。一般來說,第一義諦說諸法空無自性,無說無示、不可心緣臆斷;世諦說諸法緣生之相,有生、住、滅。二者的關係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端為破眾生若有,若無之執,於施設法,固無其實在性。是二諦皆是方便之言教,如《智論》卷九十一云:

菩薩住二諦中,為眾生說法,不但說空,不但說有;為愛著眾生故說空,為趣相著空眾生故說有,有無中二處不染,如是方便為眾生說法。[57]

有人問:此第一義諦空與世俗諦有,二者一空、一有,是為分別二相,何得言「佛法畢竟空」、「絕二邊之相」?此實不知空,及空因緣。此問當知《智論》卷八十二云:

世人不可但為說諸法實相,聞則迷悶,生於疑悔,是故以第一義為心,用世俗語言為說。[58]

此問,余釋具如《中論》中說。[[59]

又人言:雖知此二諦,又與罪福有何關聯?今說若知第一義諦,則無凡聖可得,故無罪福業及果,如是平等無差別,此是法爾如是;若知世俗諦,不住空相中,而有諸世間。此處有一點要說明的是:空本不生諸法。若說空,乃是空即緣起,緣起即空;所以罪福業不失。此二諦是正觀空與罪福因果的關鍵,如《大品·四攝品》云:

世諦故,分別說有果報,非第一義;第一義中,不可說因緣果報。何以故?是第一義,實無有相,無有分別,亦無言說。[60]

《智論》卷九十五云:

第一義中無身行、無口行、無意行,亦不離身、口、意行得第一義。是諸有為法,無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義。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中不動,而行菩薩事,饒益眾生。[61]

承上二諦所說「空」非離有之頑空;「有」非離空之性有,使諸法一體畢竟平等。若諸法畢竟平等即是無言說之第一義,又名般若波羅蜜,而佛之恩分亦在此。《大品經·三慧品》云:

佛言,得第一義,度一切法,到彼岸,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62]

《智論》卷九十五云:

若眾生自知諸法平等畢竟空,佛無恩力;若病人自知將適,則藥師無功。[63]

又有人問:若空有平等,佛菩薩為何於經論之中偏說「諸法畢竟空」?此不知空有不異之意,又不知佛自相莊嚴事。《大品經·道樹品》云:

佛言:菩薩摩訶薩,以世諦故,示眾生若有若無,非以第一義。世尊,世諦、第一義諦有異耶?須菩提,世諦、第一義諦無異耶!何以故?世諦如,即是第一義如,以是眾生不知不見是如故。[64]

《智論》卷七十三云:

一切法雖無所有,而凡夫眾生顛倒覆心故,不知不見;我亦當以自相莊嚴,得一切智,為眾生說法。若一切法空,我以實莊嚴,是不相應。若諸法空,莊嚴亦空,是則相稱;為眾生說法亦如是。[65]

二諦之說,全在所詮之教。即是言教,定不關境理。理是實有,教非性存。諸佛說法,無非應病與葯。若著罪福之有病,「空「葯濟之;若患空相之無病,「有」葯瘥之,病癒而葯亡。若有、無二病未能識其根源,則空葯之中,一向破其自性實常;有葯之中一往成其因緣不斷。如是緣生不離空之所成,性空必得緣生所示。

2、二道

菩薩發菩提心,向薩婆若道,是為佛之種姓。雖已發心,必得有行乃至,何為正行?《思益經》云:「若不為見故行,不為斷故行,不為證故行,不為修故行,是名正行。」菩薩知諸法自性本空,故不為見心故行,不為斷心故行,不為證心故行,不為修心故行。菩薩正行此道凡有二門,如《大品經·無生品》云:

若菩薩摩訶薩薩,聞說般若波羅蜜時,不疑不難,當知是菩薩摩訶薩行菩薩道;行菩薩道者,救一切眾生故,心不舍一切眾生,以無所得故,是菩薩常應不離是念,所謂大悲念。[66]

此中菩薩聞說般若波羅蜜,即是智慧門;心不舍一切眾生,即是福德門。菩薩於諸佛所求一切種智,於眾生中行戒、忍求無量福德,二事一故。此意如《智論》卷六十六云:「菩薩事者,空道,福德道。[67]卷十五云:

欲成佛道,凡有二門:一者,福德門;二者,智慧。行施、戒、忍是為福門;知一切諸法實相,摩訶般若波羅蜜,是為智慧門。菩薩入福德門,除一切罪,所願皆得。若不得願者,以罪垢遮故。入智慧門,則不厭生死,不樂涅盤,二事一故。[68]

有人問:如此說諸福德道事,一切世間人所不習空者,亦行若施、若戒等,還同此福德道否?《智論》卷五十五云:

般若波羅蜜智甚深,世間人智慧淺薄,但貪著福德果報,而不樂修。福德著有則情勇,頗有則心卻;本所聞習邪見經書,堅著不舍,如是人常樂世樂。[69]

以是故,離空而習諸福德,此道非等菩薩福德道,但成有漏,以無智導故。

又菩薩道者,應習悲、空二道。因觀諸法空而不著眾生無量,能發廣大悲心,意欲救療。由此空不礙悲心生處,悲心不障觀空因緣。如《智論》卷七十九云:

菩薩亦如是,有二道:一者悲;二者空。悲心憐憫眾生,誓願欲度;空心來則滅憐憫心。若但有憐憫心,無智慧,則心沒在無眾生而有眾生顛倒中;若但有空心,舍憐憫度眾生心,則墮斷滅中。是故佛說二事兼用,雖觀一切空而不舍眾生,雖憐憫眾生不舍一切空。觀一切法空,空亦空故不著空,是故不妨憐憫眾生;觀憐憫眾生,亦不著眾生,不取眾生相。但憐憫眾生,引導入空,是故雖行憐憫而不妨空;雖行空亦不取空相故,不妨憐憫心。[70]

又菩薩知二法空,一心精進能善行悲、空二道。《智論》卷五十三云:

若行者初入佛法,用眾生空,知諸法無我;今用法空,知諸法亦空。以此大悲心及諸法空二因緣故,能不惜內外所有,利益眾生,不起難行想,苦行想,一心精進觀喜……通達如是相者,則能行般若波羅蜜道,所謂救度一切眾生,令離世間憂惱;大悲心故,不舍一切眾生。菩薩常不應離大悲及畢竟空念,畢竟空破世間諸煩惱,示涅槃;而大悲引之令還入善法中,以利益眾生。[71]

又菩薩習學般若波羅蜜,易受魔壞。若具悲、空二道不為魔使。如《智論》卷七十九云:

有二因緣故,魔不能壞。一者觀諸法空;二者不舍一切眾生。以日月因緣故,萬物潤生:但有月而無日,則萬物濕壞;但有日而無月,則無萬物焦爛。日月和合故,萬物成熟。[72]

菩薩向薩婆若道,亦復應習般若,方便二道。以此二道能見二種正見,所謂世間、出世間。如《智論》卷一百云:

菩薩道有二種:一者,般若波羅蜜道;二者,方便道。……菩薩得是般若波羅蜜實相,所謂一切法性空,無所有寂滅相,即欲滅度;以方便力故,不取涅槃證。是時,作是念:一切法性空,是涅槃亦空,我今於菩薩功德未具足,不應取證,功德具足,乃可取證。是時,菩薩以方便力,過二地,入菩薩位。[73]

以此般若、方便故,見佛道二種正見,《智論》卷四十九云:

佛道中有二種正見:世間正見,出世間正見。[74]

菩薩知此二種正見,故能具世間、出世間二種福德因緣,在世間可作轉輪王;出世間可成就三乘聖道,能生無量功德善法。如《智論》卷六十一云:

福德有二種樂因緣:世間,出世間。出世間者,諸法無漏,雖無果報,能生福德,故名福德。是故有漏、無漏,通名福德。複次,福德是菩薩摩訶薩根本,能滿所願,一切聖人所讚歎,無智人所毀訾,智人所行處,無智人遠離。是福德因緣故,作人王、轉輪聖王、天王、阿羅漢、辟支佛、諸佛世尊;大慈大悲、十力、四無所畏、一切種智、自在無礙,皆從福德中生。[75]

上所說福德、智慧二道;悲、空二道;般若、方便二道,歸其所趣,皆是一個意思:即是以「空」而為智慧、般若;以「悲」而為福德、方便。只是在具體要闡明的道理中,他們的側重點不同而已。若要會通即是:「空」道,是三乘聖賢所觀之不共法,故稱智慧;有此空慧,能破無明,故稱般若。「悲」道,是因觀眾生而起,菩薩因觀眾生受苦,而發心修學佛道,而佛道無為,以空為觀。菩薩至此習空不證,不墮二乘,即是因當初由「悲願」發心修道的因緣,故以眾生作無量福田,故稱福德;菩薩度生,而生有無量因緣,必要學無量方便法門,以導其歸入空解脫門,由是菩薩以方便力不住己所證之空,以悲心,還念眾生,故稱方便。此中所說諸種二道,並是「空」與「罪福因果」之隱說。若善知上所說義,則文題所標,自克領意會通,茲不再贅。

結 語

上來本文根據《大智度論》中所明,就空與罪福因果的關係已作了一個簡要的疏理。關於《智論》內容概說的部分採用了「作序者之角度」、「所引經典之角度」進行概括性。其原因有二點:

一、慧遠大師曾作《大智度論抄》二十卷(已佚),所以儘管今天看不到這部著作,但從他的《序》中是還可以看到一些他對《智論》的認識和總結。另外,僧叡法師是羅什門下「四聖」、「十哲」之一,隨學有年,且每譯出新經論,輒為之作序,以發明經論大旨。所以從這個角度來進行概括是必要的選擇。如雲「其為要也,發軫中衢……二諦同軌玄轍一焉」;「其辨實相也,……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釋所不盡,則立論以明之;論其未辯,則寄折中以定之。」皆是中觀要義,性空無得之言。

二、《智論》所引經典賅羅大、小乘,其中多引大乘經義,用來闡發不共小乘教義。破析有得小教,樹立大乘中道性空法門。以此為概括的對象,實在是能體現當時龍樹菩薩釋經造論的本意。在「《智論》的相關介紹」一部分里,並沒有對譯者羅什法師進行介紹,還有在概括內容時應從《大品經》的角度來展開,恐文繁義多,故而從略。

第二部分,空義的提出:提出依據,是以諸法實相、息諸戲論作為聖言量的依據。此空是佛所觀、所證、所說,同時空的勝用在於息諸戲論;為了更好的說明空義,依據經論以「十喻」來解釋。令聞空者藉助現見諸法的無常變化來認識空之所說;空即能顯諸法實相,那麼關於罪福因果的能所,作及作者是否也同於實相是空的?根據《中論·觀作作者品》和《智論》的相關文句,給予說明「作作者亦空」,如此佛法之空義將壞亂世出世間的一切諸法,也就沒有罪福業報,是同斷滅!從而引出文章的第三部分「罪福因果說」。

第三部分,罪福因果說:以整體佛法的觀點作為介紹,簡要的說明了「因果定律」「二種因果」,並提及《智論》第五十三卷、七十二卷有相關內容說明緣起不斷的因果觀。引用《智論》卷七、卷三十二的內容說:諸法雖是自性空,但不同於斷滅空。仍有世間罪福因果業報,出世間觀空斷惑的解脫道。這樣前文說「諸法實相(空)」與這裡「罪福因果說」究竟是什麼關係?二者如何會通而又各不相違,即隨順世出世間的因果律,又不障「諸法性空」?

第四部分,空與罪福因果的關係:空善安立世出世間因果中,直顯第一義空與罪福因果是「不一不異」的關係,因為「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而空義宛然而有,罪福報亦不無;又只有正觀空的人,才能如實、如理的了知罪福因果的安立,決不同於佛所呵斥,外人所謂的「邪取空」。;二法釋,著重闡釋空法對於菩薩所行的關鍵性作用,能夠悲智雙運、福慧等觀、方便與究竟並用終得二法平等不二。

空作為諸法實相的另一種詮釋,在修證佛法和諦觀緣起的時候,能清楚地展示「是緣起,即是空」的根本屬性。因觀空法而有三乘聖果之成就,以聖智所證離言絕慮,所以能夠息諸戲論;戲論不生,則滅諸結使。此空法爾如是,卻不同於頑空。由於緣起即空之義,又可說空即緣起,故空中不失罪福業及果。此空義安立緣起因果的道理不僅體現在思辯層面上,同時空又善成就世出世間的等流之果。不破世間業力流轉之果報,不破出世間斷惑證真之解脫。所以此空義正如論中所說「但破其見,不破法有」。因法由緣起,自性本空,何令再空!若識此意,則一切法,無非空性,若空性瞭然,即入佛智。又何談若「空」,若「罪福因果」事,諸番諍競盡歸寂滅。又我人愛見執深,不可此意,故又說二諦,二道以重明。二諦是諸佛度生之言教,三世不易;二道不昧有成空,二事並用,不沒世間相,不隨世間性。空是如實、現量的所緣。自上所言,亦不過以跡覓形,因言遣執,離空義已遠甚!以此意,若說今文所陳,盡歸虛妄,此意尤未可也。何者?不見古人有云:離經一字即同魔說!

「依文解義三世佛怨「一句又作何解?試問「畢竟空」中,若佛、非佛,依與不依皆是戲論否?!


[①] 印順法師「早年研讀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的作者及其翻譯》第12頁,1996年台灣東宗出版社

[②]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的作者及其翻譯》第46頁,說:「阿毗曇分別法的自相、共相,因而引起一一法實有自性的執見,所以墮在『有』中。空門說法空,若如方廣道人之『惡取空』,則必墮在虛『無』中。」所以龍樹菩薩造《智度論》是雙遮空有,能盪盡一切葯執。

[③]《慧遠法師傳》《大正藏》第55冊,109頁中。

[④] 同上書《大智度論抄序》《大正藏》第55冊,75頁中。

[⑤] 同上書《摩訶般若經釋論序》《大正藏》第55冊,74頁下。

[⑥] 《智論》卷1云:「所謂世間眾生自依見,自依法,自依論議,而生諍竟;戲論即諍竟本,戲論依諸見生。……行者能如實知此者,於一切法,一切戲論,不受不著,不見是實,不共諍竟,能知佛法甘露味。」如是則「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盤。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大正藏》第25冊,61頁上~中。

[⑦]《智論》卷4,《大正藏》第25冊,86中~93頁下。

[⑧] 見《智論》卷32,《大正藏》第25冊,298頁上。

[⑨]《大正藏》第15冊,785頁上~中。

[⑩]《智論》第94卷釋《四諦品》84云:「云何如實觀諸法,佛言觀空。」 《大正藏》第25冊,721頁中。

[11]《大正藏》第15冊,38頁中。

[12]《大品·集散品》《大正藏》第8冊,236頁上。

[13]《思益經.佛行品》《大正藏》第15冊,52頁中。

[14] 同上書,《大正藏》第15冊,52頁上。

[15] 同上書,第746頁中。

[16] 同上書,第572頁上

[17] 同上書,第649頁中。

[18] 見《大品·問乘品》《大正藏》 第8冊,250頁下。

[19]《思益經·志大乘品》《大正藏》第15冊,52頁中。

[20]《佛藏經·諸法實相品》《大正藏》第15冊,78下~784頁上。

[21]《智論》第42卷,《大正藏》第25冊,364頁中~下。

[22] 同上書,第331頁上~中。

[23] 同上書,第331頁中。

[24] 同上書,第338頁中。

[25]《大正藏》第8冊,217頁上。

[26]《智論》第6卷,《大正藏》第25冊,102頁中。

[27]《智論》第6卷,《大正藏》第25冊,105頁下。

[28] 同上注。

[29]《智論》中作「〈學空不證品〉」而《大品》則標「〈不證品〉」,《大正藏》第8冊,350頁上。

[30] 見《智論》卷19《大正藏》第25冊,439頁中。

[31]《智論》第1卷,《大正藏》第25冊,64頁中。

[32]《中觀論·觀作作者品》《大正藏》第30冊,12頁中~下。

[33] 見《智論》卷53卷《大正藏》第 25冊,435頁下。卷72,《大正藏》第 25冊563頁下。

[34] 同上書,第117下~118頁上。

[35] 同上書,第97頁上。

[36] 同上書,第175上~176頁中。

[37]《智論》第20卷,《大正藏》第25冊,207頁中。

[38]《大正藏》第14冊,537下~538頁上。

[39] 見《思益經·四法品》《大正藏》第15冊,35頁中。

[40]《大正藏》第30冊,33頁上。

[41]《大正藏》第14冊,554頁下。

[42]《大正藏》第25冊,318頁下。

[43] 同上書,第194頁上。

[44] 同上書,第193下~194頁上。

[45] 同上書,第193頁下。

[46]《智論》第38卷,《大正藏》第25冊,388頁中。

[47] 同上書,第312頁下。

[48] 見《智論》卷31,《大正藏》第25冊,295頁中。

[49]《大正藏》第15冊,793頁下。

[50]《大正藏》第15冊,52頁上。

[51]《大正藏》第15冊,809中~810頁上。

[52]《大正藏》第25冊,698頁中。

[53]《大正藏》第8冊,403頁上。

[54]《大正藏》第25冊,698頁中。

[55] 同上書,第582上~584頁上。

[56]《大正藏》第8冊,405頁上。

[57]《大正藏》第25冊,703頁中。

[58]《大正藏》第25冊,637頁上。

[59] 見《中論·觀四諦品》《大正藏》第30冊,32下~33頁上。

[60]《大正藏》第8冊,397頁中。

[61]《大正藏》第25冊,725頁下。

[62]《大正藏》第8冊,376頁上。

[63]《大正藏》第25冊,729頁上。

[64]《大正藏》第8冊,378頁下。

[65]《大正藏》第25冊,575頁下。

[66]《大正藏》第8冊,272頁下。

[67]《大正藏》第25冊,292頁上。

[68]《大正藏》第25冊,172頁中。關於此二道在《翻譯名義集》第5卷,《大正藏》第54冊,1141頁中;《解深密經蔬》第8卷,《續藏》第21冊,375頁上。均有說明。

[69]《大正藏》第25冊,450頁上~下。

[70] 同上書,第614頁中~下。

[71] 同上書,第438中~441頁下。

[72]《大正藏》第25冊,614頁中。

[73] 同上書,第754頁下。

[74] 同上書,第412頁中。

[75] 同上書,第487頁下。


推薦閱讀:

因果如何化解?空性超越一切
萬法皆空 (因果不空)
一切皆有因果
黃柏霖警官講因果 二、禍福無門
佛說三世因果經

TAG:因果 | 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