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新型城市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新型城市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浙政發〔2012〕1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浙江省新型城市化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新型城市化發展「十二五」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浙江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會的重要時期,是加快實施「三大國家戰略」、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繼續深入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為推進新型城市化更好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一、繼續堅定不移推進新型城市化,引領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一)現實基礎。「十一五」時期,我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新型城市化戰略,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全省城市化水平穩步提高,2010年達616%,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  城鄉空間布局更趨優化。堅持把城市群作為推進新型城市化的主體形態加以培育,環杭州灣、溫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初步形成,杭州、寧波、溫州和金華—義烏都市區初顯雛形。全面推進「七線兩樞紐」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化的集群化、網路化發展趨勢日益明顯。堅持把縣(市)域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基本單元加以規劃,在全國率先編製實施縣(市)域總體規劃,實現縣(市)域範圍城鄉規劃全覆蓋、空間資源全統籌、城鄉建設一盤棋。堅持統籌新型城市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進縣域村莊布局規劃、村莊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編製工作,推動鄉村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設。  城市功能顯著增強。加快推進城市功能區塊建設,全省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面積達2600平方公里。大力發展和提升城市經濟,啟動14個產業集聚區的規劃建設,城市和縣城經濟總量佔全省的比重明顯上升。加強城市交通體系建設,人均城市道路面積達16平方米,城市交通條件得到明顯改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成一批重大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和制度政策不斷健全完善,城市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加強城市人居環境建設,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37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09平方米。積極推進「數字城管」和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城市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城鄉協調發展水平明顯提高。積極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效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全省村莊整治率達60%,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行政村覆蓋率達85%,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率達40%。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著力完善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和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社會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已覆蓋1333萬農村人口,城鄉燃氣普及率達976%,客運班線通村率達916%,城鄉客運一體化率達485%,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連續多年居全國各省區首位。  城鄉居民生活持續改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27359元和11303元,已分別連續10年和26年居全國各省區首位。著力改善城鄉居民住房條件,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分別達353平方米和585平方米。率先實行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十五年教育普及率達97%,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45%,比2005年分別提高7個和11個百分點。著力提高城鄉醫療服務能力,每千人執業醫生數、床位數達21人和34張,比2005年分別增加167%和177%,全省人均預期壽命由758歲提高到769歲。  城鄉發展機制進一步完善。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紮實開展居住證制度改革試點,完善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勞動就業、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率先推進城鄉統籌就業,率先推進社會保險「五費合征」,率先構建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和「3+1」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率先實施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老人集中供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實施擴權強縣改革和中心鎮培育工程。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全面推進農業經營體制、農村土地使用制度、農村金融體制、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方式改革創新,農村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  (二)發展背景。「十二五」時期,國際國內宏觀環境將繼續發生深刻變化。從國際看,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經濟發展模式面臨深度調整,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作為人類生產生活主要載體的城市,相互之間的聯繫日益緊密,同時在資金、技術、市場、資源等方面的競爭更加激烈。從國內看,經濟結構加快調整,國內需求不斷擴大,國家批准實施《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等一系列區域發展規劃,核心是提升工業化、加快城市化,促進各區域加快發展、協調發展。從我省看,正處於人均GDP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新階段。實施「三大國家戰略」,推進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舟山群島新區和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建設,成為我省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這一時期,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都市區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的功能進一步凸顯,城市群在促進城鄉、區域、人與自然協調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顯現,城市化在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保障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中的戰略地位進一步突出。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有利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加快要素集聚,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有利於完善城市功能,帶動農村發展,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我省城市化水平處於全國前列,但城市化發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突出表現為:大城市帶動力不強,小城鎮布局分散,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同發展水平較低;城市發展中重量輕質、重建輕管等現象仍然存在,土地城市化大大快於人口城市化,還存在著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較低、城市綜合承載力不高、「城市病」突出等問題;農村建設相對滯後,以城帶鄉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的任務依然艱巨;城鄉經濟發展中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素質性、體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決等等。  (三)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十二五」時期浙江推進新型城市化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以人口城市化為核心,以統籌城鄉體制改革為動力,以城市群和都市區為主體形態,著力增強城市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的能力,著力增強城市創造宜居環境、提升生活品質的能力,著力增強城市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推進新型城市化、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綜合考慮發展趨勢和條件,「十二五」時期浙江推進新型城市化的主要目標是:  ——城市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加快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不斷提高。到201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達到63%以上,加快形成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基本格局。  ——城市群和都市區功能明顯提升。環杭州灣、溫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初步完善,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加快發展,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的功能不斷增強,與周邊大中小城市的交通更加便捷、聯繫更加緊密,初步形成中心城市與鄰近縣市一體化發展的格局。到2015年,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經濟總量佔全省的比重達到70%左右。  ——縣域城鎮集聚能力不斷增強。縣城建設加快推進,中心鎮建設不斷加強,以中心村為重點的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村莊整治取得新進展。到2015年,全省各縣(市)基本形成「一城數鎮」的發展格局,將一批有條件的中心鎮基本培育成為現代新型小城市,縣城和中心鎮集聚的人口合計達到全縣(市)的50%左右,經濟總量達到70%左右。  ——統籌城鄉發展再上新台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成效顯著,以城帶鄉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城鄉產業融合聯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有序,人才、技術、信息交流密切,生態文明交相輝映。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城鄉一體的戶籍、就業、社保、土地、投資和公共服務體制基本確立。到2015年,基本建立有利於農民轉移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城鄉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持續提高,城鄉公共服務差距顯著縮小,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障,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滿足,新型社會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社會更加和諧穩定,城鄉居民生活更有尊嚴、更加幸福。

  

  

  二、優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全面推進全省城鎮空間結構、功能結構、規模結構優化完善,加快形成「三群四區七核五級網路化」的全省城鄉空間布局框架和「47624」的城鎮體系結構。  

  (一)分類推進城市化。以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為依據,認真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統籌謀劃全省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市化布局,引導人口、經濟向適宜開發的區域集聚,保護農業和生態發展空間,逐步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格局。對人口密集、開發強度偏高、資源環境負荷過重的部分地區要優化開發,加強城市空間集約利用,引導人口、經濟要素在不同城鎮之間分層流動,深化城鎮之間的經濟社會聯繫,促進城鎮向集約化、組團化的方向發展。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人口集聚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要重點開發,加快城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完善城市服務功能,提高人口和經濟集聚度,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引導城市向現代化、集聚化的方向發展。對影響全省生態安全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發展農業條件較好的農產品主產區和生態經濟區,要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開發,採用點狀開發模式,推進少數資源環境條件較好城鎮的適度集聚,促進城鎮向生態化、特色化的方向發展。對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要禁止開發,加快推進人口、產業向其它區域有序轉移。在平原地區,以提升城市化質量為主,加快城鎮群資源整合,推進都市區、城市群發展。在沿海地區,以增強城市化活力為主,加強陸海聯動,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在山區,以提高城市化水平為主,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人口產業集聚發展。  (二)推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全面推進全省城鎮空間結構、功能結構、規模結構優化完善,加快形成空間分布合理、不同能級城市功能互補、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格局。加強杭州、寧波、溫州和金華—義烏都市區建設,積極融入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一體化發展進程。加快湖州、嘉興、紹興、衢州、舟山、台州、麗水等省域中心城市人口、要素、產業集聚,增強城市經濟綜合實力,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把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培育成為集聚輻射能力強的大城市。鼓勵有條件的縣城發展成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支持和推動有條件的中心鎮發展成為小城市,促進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三)推進城市和產業轉型發展互促共進。堅持新型城市化與新型工業化互動發展,將城市群作為城市化的主體形態,提升和發展環杭州灣、溫台沿海、金衢麗高速公路沿線三大產業帶,構建城市群提升產業帶、產業帶支撐城市群的發展機制,形成產業帶與城市群互促共進的發展格局。按照「優、新、高、特」和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的要求,加強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以加快建設杭州大江東、杭州城西科創、寧波杭州灣、寧波梅山國際物流、溫州甌江口、湖州南太湖、嘉興現代服務業、紹興濱海、金華新興產業、衢州綠色產業、舟山海洋產業、台州灣循環經濟、麗水生態產業、義烏商貿服務業等14個產業集聚區為重點,有效集聚科技、人才等創新資源,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海洋經濟、先進位造業和高效生態農業,不斷增強產業集聚區的城市配套、科技支撐、生態保障和生產性服務等功能,加快推動傳統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型。  三、加快建設都市區,著力提高帶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的能力  加強杭州、寧波、溫州和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建設,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加快城市及郊區軌道交通建設,帶動周邊縣市一體化發展,形成杭、甬、溫三大都市經濟圈和浙中城市群。  (一)杭州都市區。杭州都市區包括杭州市區和臨杭(杭州市區)地區,以杭州中心城區為核心區,以臨安、富陽、德清等城市的中心城區為外圍主要的人口和產業集聚點,形成「一核多點」的空間形態。「十二五」時期,杭州都市區要進一步優化發展杭州主城區,提升綜合服務功能和城市品質,推動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加快江南、臨平、下沙3大副城和餘杭、良渚、塘棲、義蓬、瓜瀝、臨浦6大組團建設,強化承接承載主城人口和產業轉移能力;加快規劃建設連接主城區與外圍縣市的輕軌網路,以富陽、臨安、德清、桐鄉、海寧、紹興為重點,大力推動外圍縣市與主城區一體化發展;圍繞極核城市,加強城際快速鐵路建設,完善與周邊核心城市的軌道交通銜接方案,形成內連都市區、外接長三角城市群的軌道交通網。進一步發揮杭州都市區核心輻射作用,推動與湖州、嘉興、紹興的全面合作,加快形成杭州都市經濟圈。到2015年,把杭州都市區打造成為高技術產業基地和重要的國際旅遊休閑中心、全國文化創意中心、電子商務中心、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不斷提升杭州在全省的龍頭地位和在長三角的中心城市地位。  以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為主要載體打造全省高端製造中心。加強規劃建設,大力發展高科技製造業,突出重大裝備製造和汽車製造,積極發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努力把大江東產業集聚區建設成為全省乃至長三角的高端製造中心。  以青山湖科技城(省科創基地)和未來科技城(海創園)為主要載體打造全省創新中心,積極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青山湖科技城要加快啟動區塊和配套設施建設,加大招商引智力度,著力引進一批有實力的科研院所和大企業研發中心。未來科技城要以集聚海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和引進央企研發機構為重點,充分發揮浙江大學、杭州師範大學的科技人才優勢,加快發展成為產學研高度融合、創業創新互促共進的現代化新區。  以錢江新城和錢江世紀新城為主要載體打造全省商務中心。加快錢江新城和錢江世紀新城配套設施建設,連接濱江部分區域,大量集聚銀行、信託、保險、風險投資、產業投資、企業總部、電子商務及各類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形成具有全省戰略意義的中央商務區。  (二)寧波都市區。寧波都市區包括寧波市區和臨甬(寧波市區)地區,以寧波中心城區和奉化中心城區為核心區,以餘姚和慈溪的中心城區為都市區西部的余慈片區,形成「一核一片」的空間形態。「十二五」時期,寧波都市區要充分發揮產業和沿海港口資源優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努力建設國家級海洋經濟核心示範區;以餘姚、慈溪、奉化、寧海、象山為重點,大力推進外圍縣市與中心城區融合發展;充分發揮都市區核心帶動作用,積極推進與舟山的一體化發展,加快形成寧波都市經濟圈。到2015年,基本形成綜合實力較強、城市功能完備、中心城區與外圍地區緊密融合的現代化都市區,建設先進位造業、現代物流和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和長三角南翼經濟中心地位進一步確立。  加快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進程。加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最大限度發揮港口「四個統一」的集成效應和品牌效應,加快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進程。積極推進海河聯動、海鐵聯運,發展港口聯盟,建設礦石、油品、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糧油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培育航運市場,強化金融支撐和信息支撐,加快把寧波—舟山港建設成為集散並重的綜合性國際樞紐強港。  加快發展臨港產業集群。依託杭州灣新區和梅山保稅港區,推進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轉型發展和各級開發區(園區)整合提升,積極培育新材料、新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海洋高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擇優發展臨港重化工業,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努力打造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臨港先進位造業基地。  加快中心城區與外圍縣市融合發展。深入推進「三江六岸」開發,加快東部新城、南部新城、北侖濱海新城和鎮海新城等重點區塊建設,增強中心城區集聚輻射和綜合服務功能。加快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積極打造寧波「藍色經濟」發展新引擎。加強餘姚、慈溪聯動發展,積極推進奉化、寧海、象山等組團建設,打造特色鮮明的現代化都市區組團。加快中心城區與餘姚、慈溪、奉化、寧海、象山等地輕軌規劃建設,構建都市區軌道交通網路。緊密推進火車南站改造建設,協調與杭州、溫州等核心城市的城際鐵路和軌道交通對接,形成網路高效的區域交通體系。  (三)溫州都市區。溫州都市區包括溫州市區、瑞安市、樂清市、永嘉縣、平陽縣、蒼南縣和洞頭縣,以溫州中心城區和瑞安、樂清、永嘉、洞頭的中心城區為核心區,以平陽、蒼南的中心城區和龍港—鰲江組團為平陽—蒼南片區,形成「一核一片」的空間形態。「十二五」時期,溫州都市區要進一步做優主中心、做強副中心,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以瑞安、永嘉、樂清、洞頭、文成、平陽、蒼南為重點,大力推進外圍縣市與中心城區一體化發展,逐步形成由1個主中心、6個副中心、50個左右中心鎮組成的大都市總體空間架構。通過發揮都市區核心帶動作用,積極推進與玉環、青田、泰順等縣(市)的融合發展,加快形成溫州都市經濟圈。到2015年,基本形成核心區功能完備、外圍縣市協調發展、體制機制更具活力的現代化都市區,建設以裝備製造為主的先進位造業基地、商貿物流為主的現代服務業基地、國家重要樞紐港和民營經濟創新示範區,成為連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重要城市。  大力提升核心區能級和功能。由鹿城、龍灣、甌海、甌江口、洞頭、甌江北岸(含上塘)組成的區塊是都市區的核心,要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公共服務,著力集聚商務、金融、創新、流通、總部等高端服務業。  積極推進外圍縣市融入都市區。加強瑞安、樂清副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集聚輻射能力,加快對接融入大都市主中心步伐。加強平陽、蒼南、文成和泰順城市化發展,加大產業和人口集聚力度,加快建設都市區南部的重要副中心。積極推進中心城區與樂清、永嘉、青田、文成、瑞安、平陽、蒼南等地輕軌規劃建設,構建都市區軌道交通網路。  加快構建具有溫州特點的現代產業體系。依託甌江口省級產業集聚區等載體,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推進汽摩配、電氣、鞋革、服裝、泵閥等特色優勢產業優化提升,進一步提高製造業競爭力。充分發揮民間資本充裕和機制靈活的優勢,大力推進金融創新,積極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打造有效服務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和省級金融集聚區。加強海洋海島資源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加快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與長三角、海西區協作,合理布局和擇優發展臨港產業,加快建設海洋經濟強市。  (四)金華—義烏都市區。金華—義烏都市區包括金華市區、義烏市、東陽市、蘭溪市、永康市、浦江縣和武義縣,以金華、蘭溪的中心城區,義烏和東陽、浦江的中心城區為都市區的兩個核心區,以永康、武義的中心城區為都市區外圍的人口和產業集聚點,形成「雙核多點」的空間形態。「十二五」時期,金華—義烏都市區要加強金華和義烏聚合發展,著力提升都市核心區能級,以東陽、浦江、蘭溪、武義、永康為重點,加快推進其他縣市城市與核心區融合發展,不斷提高帶動浙中以及浙西南地區發展能力,積極推進與磐安、龍游、縉雲等縣(市)的一體化發展,進一步形成浙中城市群。到2015年,基本形成核心區功能完備、周邊縣市與核心區融合發展、產業與市場互促共進的現代化都市區,建設國際商貿物流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基地,加快推動浙中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帶動浙西南和周邊地區的發展。  加快金華與義烏聚合發展。按照建設都市核心區的要求,統籌金華與義烏規劃建設,以金華與義烏之間城市軌道交通為重點,著力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對接融合,加快把金華與義烏建設成為輻射帶動能力強勁的都市核心區。  著力提高外圍縣市發展水平。加快東陽、浦江、蘭溪、武義、永康等縣市發展,著力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水平,著力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啟動建設各縣市與金華、義烏核心區的軌道交通,加快把外圍縣市建設成為都市區的有機組成部分。  加強產業與市場互促共進。充分發揮特色產業集群和專業市場優勢,依託金華產業集聚區和義烏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等重大載體,努力推進市場創新發展,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壯大提升優勢產業集群,不斷強化國際商貿物流中心和特色產業基地地位。  加快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到2015年基本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的新型貿易體制框架,到2020年率先實現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提升義烏在國際貿易中的戰略地位,使義烏成為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示範區、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基地、世界領先的國際小商品貿易中心和宜商宜居宜游的國際商貿名城。  四、完善省域中心城市功能,不斷增強城市綜合實力  加強湖州、嘉興、紹興、衢州、舟山、台州、麗水等省域中心城市建設,著力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進市域一體化,走特色發展之路,努力構建綜合服務功能完善、集聚輻射能力強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形成城市集群化發展的格局。  (一)湖州市。湖州是連接長三角城市群南北兩翼、通達滬寧杭的長三角重要節點城市。「十二五」時期,湖州要充分發揮臨湖和生態優勢,全方位接軌上海、南京、杭州等大都市,加快南太湖區域綜合開發和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建設,打造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區和連接中部地區的重要節點城市。以吳興東部新城、南潯新城和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太湖旅遊度假區為重點,加強中心城市建設,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市能級和功能。加快長興、德清、安吉中等城市建設,促進長興縣城與湖州中心城市一體化發展,支持德清、安吉積極融入杭州都市經濟圈。以南太湖省級產業集聚區為主要載體,積極促進新興產業集聚和規模化發展,大力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紡織、建材等特色優勢產業,加快德清生物醫藥、長興蓄電池、安吉椅業、吳興金屬材料、南潯木地板等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變。  (二)嘉興市。嘉興是浙江接軌上海、競合蘇南的前沿城市。「十二五」時期,嘉興要充分發揮近滬和臨湖、沿灣優勢,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建設,加快中心城區與其他縣市城市一體化發展,著力構建統籌城鄉發展示範區,打造運河沿岸重要的港口城市和現代化網路型田園城市。加強中心城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心城區經濟,不斷完善中心城區功能,提高中心城區的龍頭地位。加快嘉善、平湖、海鹽、海寧、桐鄉中等城市以及濱海新城建設,加快構建市域副中心。圍繞建設現代化網路型大城市,協調推進主副中心城市間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市域一體化。支持海寧、桐鄉積極接軌杭州,加快融入杭州都市經濟圈。以嘉興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區等為主要載體,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汽車零配件、紡織、服裝、皮革製品、化纖製造等優勢產業,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推進經濟轉型升級。  (三)紹興市。紹興毗鄰杭州與寧波兩大都市區,是杭州灣城市群的重要節點城市。「十二五」時期,紹興要充分發揮歷史文化和產業優勢,著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積極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加快建設長三角先進的工貿基地,打造江南歷史文化名城和旅遊宜居城市。統籌越城片區、柯橋片區、袍江片區和鏡湖新區規劃建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集聚、輻射、服務、創新和樞紐功能,不斷提升中心城區的集聚力和帶動力,建成體現緊密型片區格局、具有綜合性城市功能、富有江南水鄉特色的現代化大城市。加快諸暨大城市建設,積極推進上虞與中心城區、嵊州與新昌融合發展。依託濱海產業集聚區等重大載體,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著力提升發展紡織、機械、化工、黃酒、珠寶首飾、建築等傳統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努力打造具有紹興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  (四)衢州市。衢州位於浙閩贛皖四省邊際,是連接長三角、海峽西岸和泛珠三角經濟區的重要節點城市。「十二五」時期,衢州要充分發揮對內開放門戶和區域性交通樞紐作用,著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加快縣市城市與中心城市一體化發展,建設綠色發展示範區和特色產業基地,加快打造四省邊際中心城市。中心城區要突出商貿、會展、歷史文化街區、休閑居住的功能定位,進一步拉開框架、優化布局、完善功能,不斷增強在市域發展中的龍頭地位。加快龍游、江山中等城市建設,著力優化常山、開化城市功能,完善中心城市與縣市城市快速交通網路,提高市域一體化發展水平。加強與金華—義烏都市區的經濟社會聯繫,實現互促共進、共同發展。依託衢州省級產業集聚區等重大載體,著力打造以氟硅為重點的新材料產業基地、以光伏為重點的新能源製造基地、以空氣動力機械為重點的先進裝  備製造基地和電子信息產業特色示範基地,推動金屬製品、特種紙、新型建材、綠色食品四大傳統產業集群化發展,不斷提高產業競爭力。  (五)舟山市。舟山是我國東部沿海重要的海港海島城市,是長三角構建世界級城市群的重要城市。「十二五」時期,舟山要充分發揮海洋和港口資源優勢,建設舟山群島新區和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打造大宗商品國際物流基地、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國家級海洋科教基地和群島型花園城市。加強由跨海大橋連接的舟山本島和金塘、冊子、朱家尖、長峙、嶴山等島嶼建設,做大做強群島型城市核心區。以岱山、嵊泗兩縣諸島為北翼,形成「北接上海、南連本島」的發展格局;以舟山本島南部諸島為南翼,形成「北連本島、西接寧波」的發展格局。加強海島開發與保護,加快形成多層次的群島立體開發新格局。大力推進與寧波的一體化發展,加快融入寧波都市經濟圈。積極推進寧波—舟山港一體化建設,加快舟山港域港口開發建設,完善港航服務體系,把舟山打造成世界著名的國際性樞紐港和國際物流島。依託舟山海洋產業集聚區等重大載體,構築綜合性海洋開發大平台。加快船舶、海洋旅遊、海洋漁業等特色優勢產業集群發展,積極培育臨港裝備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綜合開發風能、潮汐能、波浪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加快建設國際佛教文化旅遊勝地和海洋休閑度假旅遊目的地,努力建成全國、全省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  (六)台州市。台州是長三角南翼重要節點城市。「十二五」時期,台州要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和沿海港口優勢,著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加快縣市城市與中心城市一體化發展,積極建設臨港先進位造業基地、民營經濟創新和循環經濟發展示範區。完善基礎設施,增強服務功能,集聚高端要素,發展高端產業,不斷提高中心城市集聚和輻射能力,加快建設組團式特大城市。加快溫嶺、臨海大城市與玉環、三門、天台、仙居中等城市建設,完善市域內主要城市之間快速交通網路,不斷提高一體化發展水平。以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為核心,聯動發展三門灣、樂清灣,開發現代大港口,建設臨港大基地,努力建成海洋經濟強市。壯大發展交通運輸等主導產業,改造提升家用電器等傳統優勢產業,重點培育發展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提升產業競爭力。  (七)麗水市。麗水是浙江西南部重要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十二五」時期,麗水要充分發揮生態優勢,構築「112」城鎮體系新格局,加快發展生態經濟,建設綠色農產品、特色製造業基地和生態休閑養生旅遊目的地,打造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區,建成綜合服務功能完善、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加強中心城區建設,完善城市基礎功能,優化城市交通體系,加快把中心城區建設成為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大城市。加快縉雲、青田中等城市建設,著力完善遂昌、松陽、龍泉、雲和、慶元、景寧等縣市城市功能,積極完善中心城區與縣市城市快速交通網路,提高市域一體化發展水平。支持青田對接溫州都市區、縉雲對接金華—義烏都市區發展,加快融入溫州都市經濟圈和浙中城市群。依託麗水生態產業集聚區等重大載體,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綠色農業、先進位造業、生態休閑旅遊業和現代服務業,全力培育具有麗水特色的「3+1」現代產業體系,不斷提高生態經濟效益。  五、加快推進縣(市)城市化,推動縣域經濟轉型升級  以縣(市)區域為基本單元,以縣城和中心鎮建設為重點,以加快農民轉移轉化為主要途徑,以促進縣域經濟向城市經濟轉型發展為主要目標,積極推進縣(市)城市化,推動形成「一城數鎮」的縣域城鎮新格局,促進人口和產業向縣城和中心鎮集聚,把縣城與中心鎮培育成為與大中城市互為補充、有效帶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城市化發展新平台。  (一)引導有條件的縣城加快建設成為中等城市。縣城是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十二五」時期,要統籌城鄉空間布局、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配置及綜合配套改革,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快縣城人口集聚、產業集中和功能集成,完善省管縣財政體制,進一步加強縣(市)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提高縣城集聚和輻射能力,推動縣域經濟向城市經濟轉變。繼續加強縣城建設,積極推進市政基礎設施、環保基礎設施、教育醫療設施、文化體育設施和商貿綜合設施建設,著力提高綜合承載能力和城市品位,鼓勵有條件的縣城發展成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杭州、寧波、溫州和金華—義烏四大都市區內的縣市,要加強與大都市和區域中心城市的融合互動,主動承接大中城市產業轉移,因地制宜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著力推進特色產業集群發展,並按照城市經濟的特點,大力發展現代物流、商務、金融等生產性服務業,積極發展旅遊、商貿、文化娛樂等面向民生的服務業,進一步增強縣城產業和人口集聚能力。全省生態屏障區域內的山區、海島縣市,要積極實施「小縣大城」戰略,把縣城建設與下山脫貧致富、村莊布局調整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體系和人居環境建設,引導人口和產業向縣城集聚。都市區之間或都市區與生態屏障之間的縣市,要因地制宜加強縣城建設,走特色發展之路,不斷增強縣城集聚和輻射能力。  (二)加快培育中心鎮。中心鎮是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節點。「十二五」時期,要把培育發展中心鎮作為推進新型城市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戰略支點和節點,以促進中心鎮轉型升級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梯度發展的原則,分類引導和培育現代小城市、都市衛星城、專業特色鎮和綜合小城鎮。著眼於形成「一城數鎮」縣域城鎮新格局,綜合考慮各縣市的發展基礎、區位條件和資源稟賦,加強分類指導,培育發展一批戶籍人口5萬以上的中心鎮。人口較多的經濟強縣,規劃建設「一城五六鎮」;人口相對較少的經濟強縣,規劃建設「一城三四鎮」;戶籍人口30萬以下的小縣以及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山區、海島縣,規劃建設「一城兩鎮」或「一城一鎮」。進一步加大中心鎮培育建設力度,擴大中心鎮管理許可權,推動中心鎮加快發展。按照「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的要求,做大做強中心鎮特色產業,促進中心鎮產業集聚發展。探索建立按居住地登記的戶籍管理制度,引導人口向中心鎮集聚。加強中心鎮社區建設,強化社區服務功能,推動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居民互助服務、市場有償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社區服務體系。積極推進道路交通、水電氣、污水與垃圾處理、廣播電視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中心鎮社會事業,加快建設上接縣城、下聯中心村的綜合服務平台,全面增強中心鎮的綜合承載、集聚輻射和公共服務能力。更加註重省際邊界縣市發展,形成一批省際邊界重鎮。力爭到2015年,將全省200個中心鎮培育成為縣域人口集中的新主體、產業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要素集約的新載體,成為經濟特色鮮明、社會事業進步、生態環境優良、功能設施完善的縣域中心或副中心。力爭100個左右中心鎮的建成區戶籍人口達到5萬人或常住人口達到8萬人以上,建成區戶籍人口集聚率達到45%以上,工業功能區增加值佔全鎮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70%以上,第三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5%以上,年財政總收入達到4億元以上。  (三)積極開展小城市培育試點。在全省範圍內選擇一批人口數量多、產業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區位條件優、帶動能力強的中心鎮,積極開展小城市培育試點,以加快推進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約為著力點,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經濟繁榮、社會進步、功能完備、生態文明、宜居宜業、社會和諧的小城市,構築集聚能力強、帶動效應好、體制機制活、管理水平高的城市化發展新平台,走出一條具有浙江特色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新路子。按照彰顯特色、集聚發展的要求,制訂完善小城市規劃,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和服務平台建設,著力提升小城市功能。按照城市經濟的特點,大力發展小城市經濟。努力改善居民生產生活條件,大力推進小城市社區建設,加快集聚小城市人口。按照城市管理職能和小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全面提升小城市管理水平。到2015年,將27個小城市培育試點鎮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進步、功能完備、生態文明、宜居宜業、社會和諧的小城市。其中,在建設規模方面,各小城市建成區面積達到8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區戶籍人口6萬人以上或常住人口10萬人以上,建成區戶籍人口集聚率達到60%以上;在經濟實力方面,各小城市年財政總收入達到10億元以上,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萬元以上,工業功能區工業增加值佔全鎮工業增加值達到80%以上,第三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40%以上,二、三產業從業人員比重達到90%以上;在服務水平方面,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等設施比較完備,商業、金融等服務業網點布局合理,社會保障水平較高,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網路進一步健全;在管理體制方面,建立與小城市發展相適應、權責一致、運作順暢、便民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形成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社區管理服務體系。  

  六、加強城鄉融合互動,提高城鄉一體化發展水平  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加快綠色城鎮和美麗鄉村建設,不斷提高城市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  (一)著力提升城市發展質量。完善城市規劃。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遵循城市發展客觀規律,科學規劃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制訂完善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群規劃、設區市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及相應的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促進城鄉規劃全覆蓋,以規劃引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強城鄉規劃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等的統籌協調,增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和可行性。全面實施「陽光規劃」,充分發揮城市(鄉)規劃委員會的作用,完善規劃管理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積極推進民主規劃、科學規劃。建立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強化規劃實施監管,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提高城市建設水平。著眼於提升城市功能,著力吸納集聚優質生產要素,加快發展符合城市性質和要素稟賦特徵的城市產業,大力發展城市經濟綜合體,積極推進技術進步、產業融合和品牌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產業競爭力。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合理引導住房需求,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加快推進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電、供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路化發展,大力推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養老等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防洪等防災減災綜合配套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城市街容市貌,不斷增強城市生態環境吸引力。深入發掘城市優勢資源,培育特色功能,塑造城市形象,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風格。  加強城市管理。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以構建和諧城市為目標,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堅持走群眾路線,提倡參與式城市管理,使廣大市民從傳統的「被管理者」轉變為城市管理的主體。強化街道、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作用,支持鼓勵社會組織有序參與城市管理,實現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繼續推進城市綜合執法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建立大城管體系,完善城市管理責任制。按照大城建的理念,建立城市建設管理協調機制,優化項目建設時序,減少盲目填挖和拆建。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廣泛運用信息技術,推進「數字城管」,促進城市管理精細化、科學化、智能化。  (二)增強城市帶動農村發展的能力。圍繞人口城市化這一核心,加快推進農民向新型農民和城市居民轉化。全面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不斷完善城鄉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等政策,加強就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著力改善城鄉生活居住條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積極推動人口城市化進程。以創新為動力,推進以城帶鄉的產業聯動,帶動發展農村服務業,扶持發展農業觀光和鄉村旅遊休閑產業,進一步加強城鄉人口要素互通、資源環境互補,促進農村人口多渠道地向二三產業轉移。優化配置城鄉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加強城鄉人才、技術、信息等交流,逐步建立城市帶動農村新機制,提高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水平。  全面推進城鄉公共交通、供水供電、郵政通信、污水和垃圾處理一體化。行政村客運通村率達到95%,城鄉客運一體化率達到60%。改善提高城鄉飲水質量,切實保障飲水安全,鄉鎮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5%以上。農村電網建設進一步加強,新建成一批新農村電氣化縣(鄉、村)。每個行政村建有村郵站,城市和鄉鎮政府駐地村每戶建有一個信報箱;20戶以上自然村通電話能力達100%;建立健全農村信息化綜合服務平台,行政村實現「村村能上網」。基本實現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70%左右的行政村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城鄉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實現行政村全覆蓋,無害化處理率達到40%以上。  著力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加快鄉鎮、中心村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積極支持供銷社、信用社等機構在中心村建立網點,鼓勵銀行業機構向農村地區延伸服務,加快「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設。深入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和廣電惠民工程,繼續推進鄉鎮綜合文化站、廣電站等建設。全省絕大多數農民能夠就近享受文化、體育、衛生、培訓、幼教、養老、通訊、郵政、氣象等基本公共服務。積極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組織服務功能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統籌能力。加快農村住房改造建設,基本完成農村困難群眾危舊房改造,多渠道改善農村住房困難群體居住條件,提高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水平。  (三)以中心村為重點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深入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大力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環境改善。完善村莊布局,加快中心村建設,深入推進農村新社區建設,完善農村社區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推進特色專業村建設。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深入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提升」工程,加強農村現代遠程教育,拓展農民就業致富門路。加強規劃引導,按照「以鎮帶村、以村促鎮、鎮村互動」的原則,進一步修編完善全省縣市域村莊布局規劃,實施「發展中心村、控制一般村、保留特色村、萎縮空心村」的村莊建設空間管治措施,引導和鼓勵農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嚴格控制一般村的規模擴大,禁止萎縮村的農民建房審批。增加「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資金投入,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重點支持中心村培育建設,把中心村建設與村莊整治、下山搬遷、農村住房改造建設、農民飲用水、清水河道、農業綜合開發、農村聯網公路、鄉村文化體育、綠化示範村、農村電氣化、農民健康工程等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建設合力。加強用地保障,中心村優先納入國家「萬村土地整治」工程和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支持中心村開展建設用地整理、復墾。「十二五」期間,全省重點培育建設2500個左右的中心村,提高中心村對農村人口的集聚力、對農村服務的輻射力、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帶動力,推動農民居住從多村點向少村點轉變、農村建設從分散零星向集中集聚轉變、農村村落從小規模傳統村落向大規模現代村落轉變、公共服務從相對缺失向城鄉均衡轉變、農村居民從傳統村民向社區居民轉變。同時,基本完成對規劃保留、尚未整治的10000個左右一般行政村的環境綜合整治,保護文化特色村,力爭垃圾處理、污水治理、衛生改廁和綠化等整治建設覆蓋全省村莊。  七、深化城鄉體制改革,為新型城市化提供體制保障  全面深化戶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力改變城鄉二元體制,為深入推進新型城市化創造體制機制條件。  (一)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繼續放寬各類戶口遷移政策,進一步取消不合理的落戶條件限制,探索在城鎮長期務工經商農民的落戶政策。加快推進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制度改革,逐步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戶口性質劃分。推進居住證制度改革,進一步明確和擴大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有的基本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具體待遇,逐步解決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實際困難。推進與戶口相關行政制度的配套改革,保留進城落戶人員在農村的經濟權益,加快推進公民經濟身份與社會身份相分離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建立有利於農村居民進城鎮落戶並享受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待遇的政策體系。逐步在全省範圍內建立城鄉統一、以促進城鄉人口合理有序流動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為基本原則、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居住所為戶口遷移條件、以按公民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  (二)積極推進宅基地空間置換。在保障自由選擇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引導農民以宅基地空間置換的形式到中心鎮及縣城周邊中心村建房落戶,推動農民加快居住轉移,促進縣域人口加快合理集聚。加強集聚區規劃建設和產業發展,為轉移農民提供良好生產生活條件。經濟發達地區要進一步完善房屋租賃市場,提高農民房屋租賃收入。加強對欠發達地區農民異地建房、下山脫貧扶持力度,降低農民搬遷成本。  (三)創新農村土地徵收制度。進一步健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程序,完善土地徵收公告、聽證、監督和救濟制度,保證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異議權。進一步改進土地徵收方式,嚴格控制項目徵收,全面推行區片徵收,提高區域土地開發整體效益。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對「區片征地綜合補償價」進行動態調整,逐步提高補償標準。進一步改革被征地農民安置辦法,積極探索留地安置、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種安置機制,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利益使用機制,加強土地出讓收入監管,加快建立土地出讓收益主要用於農民社會保障、農業土地開發、農田水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機制。積極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促進城鄉建設用地高效集約使用。  (四)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統計體系,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促進工作機制和協調機制。把農村勞動力納入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增強農民轉移就業能力。加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進一步擴大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依法把農民工納入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和城鎮社會救助體系,讓農民工能夠享受城鎮職工社會保障。積極探索和推進城鄉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提高統籌層次,逐步形成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體系。  (五)深入推進擴權改革。深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繼續探索把基層真正需要的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下放給縣(市)。大力推進強鎮擴權,將一部分縣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管理許可權下放給中心鎮,全面激發中心鎮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中心鎮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建立規範有序、權責明確、運作順暢、便民高效的中心鎮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  八、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推進新型城市化重要性的認識,突出新型城市化工作的戰略性地位,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新型城市化工作的組織領導,著眼全省新型城市化發展大局,加強與周邊地區的工作協調和對接。省推進城市化工作協調指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規劃實施的協調和指導。協調指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充分履行牽頭協調和指導服務職責,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十二五」時期新型城市化工作順利推進。省級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積極主動開展工作,有力有序推進規劃實施。  (二)加強區域協調。要建立健全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城市化協調協商機制,引導各地通過建立協調會議、聯席會議、城市(鎮)聯盟等方式,構建對話平台,加強溝通合作。都市區中心城區與都市區內相關城市、跨行政區域相關城市,要探索建立省級相關部門指導、中心城市主導、有關市縣全面參與的協調機制,推動解決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布局、產業定位、重大經濟社會政策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探索建立都市區專業委員會、跨區域中介組織和研究論壇,促進圈域共建。建立都市區資源統籌配置、信息動態交流機制,加強企業和社會團體間的合作交流,促進資源共享,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三)加強評估監督。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的激勵、約束和監測機制,加強對城鄉建設活動、空間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浙江省新型城市化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提高綜合評價的科學性和指導性。加強跟蹤監測,把握規劃實施進程與成效,重點加強薄弱環節工作,保證規劃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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