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情為何成了明星潛規則
公司阻擾公開
明星的地下情由來已久,原因之一是不少經紀公司出於商業考慮,禁止藝人談戀愛,或不讓明星公開戀情,這在港台和日韓尤為普遍。上世紀70年代就隻身闖蕩演藝圈的張艾嘉曾經透露,自己當初因為談戀愛而被嘉禾電影公司「雪藏」。當時,嘉禾嚴令禁止女明星戀愛,而一向「很愛談戀愛」的張艾嘉卻並不在意,這讓公司很不高興。「當時簽5年的合同,離解約還早,但是眼看著別人演戲自己只能呆在一邊,我就特別委屈。」
香港四大天王中的劉德華、黎明、郭富城的戀情都撲朔迷離。華仔和朱麗倩的地下情長達24年;「城嫂」熊黛林幾乎在任何場合都會被問到和郭天王的戀情;黎明與女友樂基兒拍拖眾人皆知,兩人卻依舊態度曖昧,欲言又止。除了怕公司反對外,有些明星出於保護愛人的考慮,把戀情狠命埋到地下。
擔心「粉絲」傷心
導致明星地下情的原因之二是不少明星怕戀情一旦公開,會遭到「粉絲」反對,人氣大跌。劉德華是一個事業型男人,極為看重自己的人氣和形象,他會於凌晨2時在博客上留言,詢問「粉絲」對自己公開戀情是否生氣。上海大學影視學院教授葛穎認為,對於很多人來說,喜歡的明星代表了夢中情人,他們不希望看到明星為人妻為人夫。許多「粉絲」也對明星應有怎樣的愛人有著自己的想像,而這與明星本人的選擇往往形成差異。因此,很多明星為了不失去「粉絲」,對戀情、婚情秘而不宣,這是一種無奈。
其實,問題不在於戀情是否公開,而在於戀情是否真摯感人。很多劉德華的「粉絲」來到他的官網,對他和朱麗倩的戀情留下衷心祝福。曾「熊抱」過劉德華的台灣忠實粉絲Keiko,在接受採訪時說「很開心」,認為劉和朱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理應理解明星
然而,明星經紀公司仍有著不同的態度。一位經紀公司宣傳人員說:「我們傾向不公開。因為戀愛本來就是很微妙的事情,一旦公開了,很多行為就會被放大。」顯然,經紀公司希望保持明星的神秘度而增加吸引力。而不少網友則認為明星也是人,公開戀情說明他們生活健康正常,而非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網友小桃說:「明星擁有的愛太多,『粉絲』的愛中摻雜著很多幻想獨佔的成分,久而久之,明星的戀情不再只關乎愛情,而是關乎地位、人氣、前景。不過這已經是很早很早以前當偶像還是稀缺動物時代的理論了,現在的情況是,誰公開戀情,誰就能引發矚目。」網友「血色浪漫」說:「在沒有隱私權的娛樂圈,保護自己和愛人的明星們,可能更願意讓幸福低調,而我們,則應該要學會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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