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家菩薩戒本淺說

在家菩薩戒本淺說

——講於福建莆田廣化寺傳授「在家菩薩戒」法會

演蓮法師

各位新戒菩薩,各位同修:大家好!

首先恭喜各位現在已經是受了菩薩戒的在家菩薩了。但要知道:菩薩這個稱號、地位是非常崇高的。在十法界里,菩薩的地位僅次於佛的地位。因此各位應當深刻地認識:發心來受菩薩戒,雖然整個儀式過程包括學習日常禮儀等,也不過數天而已,然而要做一位名副其實的菩薩,則必須生生世世乃至盡未來際受持菩薩戒、勤行菩薩道方可。因而各位對於現前所受菩薩戒的內容,自須深加體究并力行之,絕對含糊不得。為此法會期間特安排講座為各位新戒略解菩薩戒的內容,使各位對本所受戒多少有些概念,對於日後堅持學戒、持戒、乃至嚴凈戒行、成就道品或有所助益。以下先略釋題目:

在家菩薩戒本

佛教徒通常有四眾之分,就是出家男女二眾,在家男女二眾。出家男眾名為比丘;出家女眾名為比丘尼。亦即出離家庭生活,剃除鬚髮,受具足戒,拋棄塵緣俗累,專心修學戒定慧,以期斷除煩惱,而達到了脫生死、行趣涅槃的修道者。在家男眾稱為優婆塞;在家女眾稱為優婆夷。優婆塞是梵語,義為清信士,即依佛法受三歸、五戒而得清凈信心之士。又作近事男,即指能親近三寶、奉事如來教誡的信心男子。優婆夷,義為清信女或近事女。其意與優婆塞同。俗稱在家佛教徒為居士,即居家修道之士的意思。

菩薩這個名詞原是印度梵語「菩提薩埵」的簡稱,意譯覺有情。有情,即有情感意識的眾生。菩薩雖也可以稱為眾生,但卻是已經覺悟的眾生,並能隨宜教化迷惑的有情眾生同歸覺悟,故稱覺有情。又稱大道心眾生。即能發大心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成就佛果的修行者。或尊稱法王子、開士、大士等等,在此不一一列舉。

所謂戒,梵語稱為屍羅,本義為清涼。有防非止惡之義。據《大乘義章》說:「言屍羅者,此名清涼,亦名為戒。三業炎非,焚燒行人,事等如熱;戒能防息,故名清涼。清涼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為戒。」這意思是說由我們身口意三業所造成的錯誤行為,不但傷害他人,也一樣會損害到自己,給自他帶來如烈火焚燒般的難受。而戒能夠防止我們三業免於造作錯誤的行為,使內心不為熱惱所苦,而得清涼的感受,故名清涼。

又《增一阿含經》卷第二廣演品說:「所謂戒者,息諸惡故。戒能成道,令人歡喜。戒纓絡身,現眾好故。夫禁戒者,猶吉祥瓶,所願便克。諸道品法,皆由戒成。如是比丘行禁戒者,成大果報,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便成神通。除諸亂想,獲沙門果,自致涅槃。是故諸比丘,常當思惟,不離戒念,便當獲此諸善功德。」由此可知,戒是出生一切功德善法的根本。從淺處說,佛教的戒學,是人生倫理道德的規律,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準則。往深處講,戒也是塑造人格乃至圓滿究竟成佛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凡修學佛法的人,從進入佛門皈依三寶起,一直到完成無上佛果,都必須嚴格遵守佛陀為弟子們所制定的戒律。

當然,佛陀所制定的這些道德規範,只要你肯去遵守,都是可以做得到的事;若是弟子們做不到的事,佛是決不會強人所難的。而且為了方便適合不同位次的人,佛還特別制定了不同位次的戒。譬如為初出家的沙彌只制定十戒;而比丘、比丘尼,因為是人天的師表,一切言行舉動都可以作為人天的表率,所以佛為他們所制定的戒條自然也就比較詳盡了,稱之為具足戒。對於在家的居士,初學者只要求他們受三皈依,其次進而受五戒或八戒。如果五戒八戒一時不能完全做到,單受一戒二戒也行。又為急於求解脫的小乘根性的人只制定小乘戒,為發大心的菩薩根性的人則增受大乘戒。大乘戒便也就是菩薩戒了。而這裡又分出家菩薩和在家菩薩的區別。通常出家菩薩所依據的戒本是《梵網經菩薩戒本》,共有十重四十八輕戒,其實在家菩薩亦可受持。但現在各位所受的卻是依據《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中的六重二十八輕戒。因為這六重二十八輕戒純粹是為在家菩薩而定的。雖然在戒條上與《梵網經菩薩戒本》有多、少的差異,但所包含的意義仍無欠無餘。因為從菩薩戒所含攝的範圍來說,同樣是三聚凈戒。這三聚凈戒即是:

一、攝律儀戒。統攝七眾所受的別解脫律儀。其範圍是斷一切惡,無一惡不斷。能止惡則成持,若作惡即為犯。

二、攝善法戒。統攝所有身口意善及聞思修三慧,六度萬行等。其範圍是修一切善法,無一善法不修。能作善則成持,不作善即為犯。

三、饒益有情戒。統攝所有饒益有情、度化眾生、勸進行者的利他事業。其範圍是度盡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能隨緣度生則成持,若厭棄眾生不度即為犯。

我們從這三聚凈戒的內容上看,雖仍稱之為「戒」,但已遠遠超越了小乘戒「防非止惡」的意義了。小乘的行人因為急於自求解脫,無暇顧及他人。只要對律儀戒能持而不犯,做到三業清凈,便把所有心思完全放在修習解脫道這一方面。至於其它的福利慈善事業,對他們來說,那真的是好事不如無事了。而大乘的菩薩則不然。因為菩薩肩負著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二種任務,所以他必須要在持律儀戒以求自利的同時,更要發揚菩薩慈悲濟世的精神,勤修眾善,積功累德,廣行種種慈善的利他事業。若是好事不做,善法不修,也同樣是違犯菩薩戒的。由此可知,菩薩戒所包括的範圍相當廣泛。實涵攝了經、律、論三藏的全部佛法與實踐。這戒本中所有的戒條,只是佛陀為弟子們所舉的大要而已。但我們初學者能把這些較為重要的戒條盡量做到持而不犯,那就已經相當不錯了。在這裡我們所要認識的是:這菩薩戒,顧名思義,當然是菩薩所應受持的戒律了。也就是菩薩所要遵循的道德行為準則。因為菩薩戒是一切善法住處,具無邊功德藏,所以菩薩無論將來成佛也好,度眾生也好,都要以此戒為根本。現前各位既然發心受了菩薩戒,那自然就非要遵循這些準則不可。使自己能養成具有菩薩的行為習慣,具有菩薩的道德標準,成為一位名副其實的菩薩。否則,便成了一位欺世盜名的菩薩,不但辱沒了菩薩崇高的榮譽,也辜負了自己現前的一段好心。

以下我們便來共同學習佛在《優婆塞戒經》中為在家居士所制定的六重二十八輕戒。這些戒條出在《優婆塞戒經》中的受戒品,在這裡,我們簡單地介紹一下《優婆塞經》的大概內容,或者對學習在家菩薩戒會有所助益。

這部《優婆塞戒經》是在我國南北朝劉宋文帝時代,曇無讖法師所譯的。收入漢傳大藏經中共有七卷,內容分為二十八品,即:集會品,發菩提心品,悲品,解脫品,三種菩提品,修三十二相業品,發願品,名義菩薩品,義菩提心堅固品,自利利他品,自他莊嚴品,二莊嚴品,攝取品,受戒品,凈戒品,息惡品,供養三寶品,六波羅密品,雜品,凈三歸品,八戒齋品,五戒品,屍波羅密品,業品,羼提波羅密品,毗梨耶波羅密品,禪波羅密品,般若波羅密品。我們單從這些品目上看,便可以知道這部經典的內容十分豐富,如果我們能夠把這部《優婆塞戒經》細細地讀過,你就能領會到原來這是一部佛為在家居士教示如何發菩提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修習菩薩道,如何廣修六度萬行,如何成就自他莊嚴,同成佛道,作了相當詳盡的開導。所以,作為一名在家居士,如果你希望自己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名副其實的在家菩薩行者,對於這部重要的典籍,就非要好好地、認真地加以研習不可。再則,這部經雖是佛陀教導在家弟子修行菩薩道的次第與方法,卻以「戒」為經名,可見「戒」是這部經的主題,也是這部經的重心點。這也就是告訴我們,修行菩薩道要以戒為根本,脫離了「戒」,修行菩薩道便無從說起。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學習優婆塞戒,就顯得非常必要了。現在我們可以靜下心來,共同來研習這六重二十八輕戒的內容。

第一、不殺生

善男子!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殺,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優婆塞,旃陀羅優婆塞,垢優婆塞,結優婆塞。是名初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一條重戒是不殺生。這個「生」字,指得是生物。生物大體上可分為有情和無情二類。有情的生物主要是指有情感意識的動物一類,無情的生物通常指得是礦物、植物一類。但礦物植物究竟有沒有情識,實在很難斷言。而這裡所制定的不殺生,主要是對有情識的生物而言。凡是有生命有情識的眾生,都不可以故意加以殺害,叫做不殺生。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佛為什麼要為菩薩制定這條不殺生戒?據唐朝法藏法師所撰的《菩薩戒本疏》中所明,制這不殺生的理由有十條:

一、由斷生命,業道重故。負此重業,不堪入道。這意思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濫殺眾生,那就是犯了相當嚴重的罪業。像這樣一個身負罪業深重的人,當然是沒有資格來修學菩薩道的。

二、由違害菩提心故。因為菩薩是以大悲為體的。見到眾生的苦難,如同自己的苦難。為著要救護眾生,菩薩尚且願意犧牲自己去救助他人,又如何會去殺害他們的生命呢?

三、背恩養故。《梵網經》上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因此,當我們看到一切眾生時,便心中想道:這些眾生都是我過去世的父母,今天有緣再見面,我沒有好好孝順供養他們,已經很說不過去了,如何可以反過來去殺害他們?

四、乖勝緣故。因為成佛的道路是漫長的,我與其它的眾生,將來究竟誰先成佛是很難說得定的?也許今天我們看到地上爬的這隻小小螞蟻,說不定將來還比我們早成佛,我們還要仰彼濟度呢。若是今天我們把它殺了,便是與它無緣,他日怎能受彼濟度呢?

五、並有佛性,悉為當來法器故。經云: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又云:凡有心者,皆當作佛。這就是說,一切眾生皆具佛性,將來都可以成佛。因此,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眾生,雖然形相各各不同,但可以說都是未來的諸佛。我們對他們禮敬都來不及,又怎能加害於他們。

六、違失菩薩無畏施故。菩薩修布施波羅密有三,即財施:法施,無畏施。而菩薩之所以持不殺生戒,正是為施眾生無畏故。譬如人有殺心,所以動物見人即趕快逸去。若無殺心,則所有動物皆可為友。

七、乖四攝行故。菩薩常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法攝受眾生,令其生起親愛之心,而後引導他們入於佛道。若菩薩對眾生懷有害心,則眾生舍離,縱要法施,亦無所化。

八、損過寶故。因為生命是眾生認為最可寶貴的。試問有誰願意拿自己的身命去換取無數的財寶。《涅槃經》上說:「一切畏刀杖,莫不愛壽命。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這也是儒家所謂「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的絜矩之道。我們既不願意被別人所殺害,當然我們也就不應該去殺害其它的眾生。

九、為報恩故。如《普賢行願品》上說:「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由此可知,菩薩的無邊大行,都是依眾生而得;如果沒有眾生的增上緣,菩薩想要圓成佛道,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菩薩應該懷著一種感恩的心去善待每一個眾生,又怎能對他們生起殺心呢?

十、法應爾故。這是最後一條理由。就是說三世諸佛,佛佛相承,一貫的傳統家風都是念念為利益眾生,絕不會加害於眾生。

我們把這十條理由逐條加於領會,如果你還有殺心的話,我想大概也該平息了吧。現在我們接下來看經文。

經文里所提的善男子,當然也包括善女人。善,就是好的意思。譬如我們平常稱讚人說:「你真是一個大好人!」其實,這往往只是一句恭維話罷了。真得要成為一個大好人可不簡單啊。只有真正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人,才有資格稱得上是個大好人,也就是這裡所說的「善男子」。那麼,要做一個善男子的標準是什麼呢?最起碼的標準,便是要受持這六重二十八輕戒。因此,這一句「善男子」,是通下面每一條戒說的。能至心受持這些戒,便是善男子,若不能受持這些戒,自然也就沒有資格稱為善男子了。「優婆塞」是梵語,意譯為近事男,或稱為清信士。即在家親近奉事三寶、受持皈戒的男居士。女居士稱為「優婆夷」,意思與「優婆塞」同。

佛說:「善男子!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這一句經文意思是說,在家居士如果願意成為一個修行菩薩道的善男子,首先必須要受優婆塞戒。受了優婆塞戒之後,第一條要遵守的行為規範,就是要做到不殺生。即使是與自己的身命攸關,也不能為著要保住自己的生命,而去殺害其它的生命。乃至雖是一條小小的蟻子的生命,都不可以有意地加以殺害。

這裡所提到的「雖為身命」,是舉重以況輕。意思是說:如果不殺生,就有可能會危及自己的身命,但想到自己是一個菩薩,理當捨己為人,因此寧願犧牲自己的身命,也不肯去殺害其它的眾生。何況我不殺他們,還未必就會危及自己的身命呢?譬如說:人不吃食物,可能會餓死。但不吃魚肉,還有許多五穀雜糧、水果蔬菜可吃,未必會餓死,為什麼非得要殺害動物來充自己的口腹呢?也許你會說吃肉的人不一定要殺生。但要知道,吃肉的人雖不直接殺生,也等於是間接殺生。試想如果沒有人殺生,你又有哪來的肉吃?惟其有吃肉的人,所以才有殺生的人。假設我們很想吃肉而又沒有肉可吃的時候,有誰會願意割下自己身上的肉來供給自己食用。我想誰也不會那麼傻瓜,因為大家都知道割肉所受的痛苦滋味遠甚過吃肉的滋味。那麼,我們憑良心想想:自己割身上的肉供給自己吃,自己都害怕痛苦,都不願意,難道我們殺眾生的命,割它們身上的肉來供我們的口腹,它們就不痛苦,它們就會願意嗎?我們將心比心,為什麼要貪自己一時的口腹,而把痛苦強加在眾生的身上?況且佛經上明明白白告訴我們:一切眾生皆是我們過去的父母。那麼,你今天所殺所吃的,安知不是你前一世的六親眷屬?記得《法句喻經》上有這麼一段故事:說的是舍衛國有一位婆羅門,富而慳貪。每到吃飯的時候,便緊閉門戶。有一天,家裡殺了一隻雞,煮好後端在桌上,夫妻同食,中間夾坐一小兒。夫妻倆接二連三地取雞肉喂入小兒口中。佛知這位婆羅門得度的機緣成熟了,便化作沙門,突然出現在他們面前。婆羅門一見大怒,就沖著沙門罵說:「你這個出家人真是無恥,為什麼不聲不響地竄入我的家中?」沙門說:「因為你愚痴,殺父娶母供養怨家,所以我才特地來點化你,怎麼反說我無恥。」這位婆羅門聽了更加生氣,就責問沙門說:「你是一個出家人,怎麼說話如此不正經?我什麼時候做過殺父娶母供養怨家這樣荒唐的事?」沙門說:「你不要這麼生氣,讓我細細地說與你聽。這桌上的雞,正是你前世的父親,因為你父親在生時慳貪成性,所以墮落為雞。而你這個兒子,正是你過去世的仇人,因為夙業未盡,所以投生來做你的兒子,以便相害。你這位妻子,其實是你前世的母親,因為與你恩愛極深,捨不得與你分離,所以還來與你結為夫妻。這其間的輪轉,愚人自然不知,惟有得道的人,才會明白事實的真相。」婆羅門仍不相信,佛就示現神通讓婆羅門親眼看到前生的事實。這位婆羅門才不得不信,於是向佛懺悔受戒,佛為說法,即得道果。我們聽了這個故事,有一天當我們看到滿桌子上擺著雞鴨魚肉,想起這些雞鴨也許就是我前一生的父母骨肉,你還能忍心吞得下口嗎?

「乃至蟻子」這一句,是舉輕以況重。蟻子的身體雖然至輕至微,但畢竟也是一條生命。我們不能因為它的生命弱小,就肆意地加以殘害。譬如我們自己要是遇到比我們更強大的眾生,也同樣會害怕遭受殘害,也同樣期望能夠得到保護,為什麼我們要去欺負比我們更弱小的眾生呢?因此,連小小的螞蟻我們都要給予愛護,何況比螞蟻更大的眾生,如何肯忍心去殺害他們呢?所以說「悉不應殺」。

「若受戒已,若口教殺,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戒。」這一句經文意思是說,如果優婆塞受了戒以後,或者用語言去教別人殺生,或者是自己親自動手去殺生。而殺生的方法有很多很多,無論這位優婆塞是採用了哪一種方法,無論他所殺害的是哪一類眾生,主要這個眾生的致死原因是由這位優婆塞故意所造成的,這位優婆塞便犯了殺生這條戒。因為殺生是造了相當嚴重的罪業,所以這位優婆塞當即失去了優婆塞的戒體。從今以後,也就失去了優婆塞的資格了。

說到殺生的方法,的確會牽涉到很多很多的命案。有公開兇殺的,也有乘其不備進行暗殺的;有故設陷阱誘殺的,也有設計進行謀殺的;這其間直接當下致其死命的,固然是犯了殺生戒,而使用惡毒的方法,令其日後慢慢致死的也一樣是犯了殺生戒。如是擴充開來,可以舉許多例子來說明。譬如在社會上,因為懷恨某人與自己有讎隙,就故意惡語中傷,造謠誣衊,使其日後含冤負屈而死。又如男女交往,既不是真心愛對方,又故意欺騙對方的感情,等到對方已陷入如痴如醉、難捨難分的地步,卻又忽然徹底地背棄了他(她),讓對方傷心絕望而死。又如知道某人性格懦弱,經不起別人的打擊,故意挑他的短處,揭他的隱私,毀他的名譽,使他羞憤難當而死。又如知道某人患有恐懼症,故意對他說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事件,使他驚嚇對度,心膽俱裂而死。又如知道某人患有心臟病,不能受過分刺激,便故意為他安排一些大喜大驚的事件來刺激他,使他心臟病猝發而死。諸如此類,從表面上雖看不出有殺生的跡象,實際上都與殺生有脫不了的關係。再如家庭中,有不肖子女,刁頑任性,不肯接受父母師長的教養,盡日在外惹事生非,竟把父母活活氣死。這樣的不肖子女,自然要背上弒殺雙親的罪名。反過來說,如果做父母的過份溺愛子女,不肯耐心地教育子女好好做人,任其子女無法無天,結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遭受法律制裁,這時做父母的同樣難脫有殺子的罪責。這也就是說,恨到極處,固然可以致人於死地;愛得失當,也同樣可以致人於死地。所以,我們必需要培養一顆具有理智而又充滿仁慈的心,去善待每一個生命,才可以避免犯了殺生的過失。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這兩句便是上面第一條理由中所說的「由斷生命,業道重故。負此重業,不堪入道。」依照通途修行,從凡夫到成佛,據唯識宗分為五道,即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位,究竟道。「暖法」是加行道中四善根的初位。依於凈戒而修四念處、四正勤,進而修四如意足,生出相似智慧的善根,稱為「暖法」。如鑽木取火,雖已開始生暖發熱,但尚未達到生火。由暖法用功修習而至於頂點,所出生的善根。稱為「頂法」。「頂」喻為山頂,但這頂點可進可退,進就至於「忍法」,退就回到暖法。用功修習既至頂位,若無退轉心,努力精進,就到「忍法」了。到了忍法位的人,已安忍不動,繼續精進用功,便進而至「世第一法」。「世」是指有漏法的器世間而言,有漏法中的道行沒有能超過這個境界的,所以稱為「世第一」。由世第一再精進,就入於見道位至無漏智的境界,便證初果須陀洹,此後不斷提升而至阿羅漢、菩薩、佛。

照這樣說來,暖位只能算是修行的初步工夫。但若是破了凈戒,連這初步的工夫都不能成就,何況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是小乘四果位的前三位(須陀洹譯為入流,即入於聖人之流。斯陀含譯為一來,阿那含譯為不來,即不再來欲界受生死)。這已是在家修行證果的極致了,當然就更談不上了。

修行佛法雖然有種種法門,但無論修任何一個法門,都必須以凈戒為根本。《遺教經》上說:「依因此戒,得有定慧。」又說:「若無凈戒,諸善功德不生。」足見若無凈戒,修任何法門都是徒勞。就以現在大家都歡喜修學的凈土法門來說吧,念佛的人,當然都希望將來能往生凈土。但在這裡,我想提醒各位一句:所謂凈土,就是清凈莊嚴的國土。自然不同於我們這個污穢不堪的娑婆世界。我們知道,依報是隨著正報轉的。那麼諸位想想,住在清凈莊嚴國土裡的該是些什麼樣的人?自然是那些清凈莊嚴的人才有資格住在那裡。所以念佛也稱為修凈業,意思也就是說念佛必須要修到三業清凈,將來才有往生凈土的希望。如果三業不清凈,雖也念佛,與凈土結個法緣當然可以,但要往生凈土那可就很難說了。所以諸位想要念佛求生凈土,理當嚴持凈戒才好。惟其能嚴持凈戒,方能「都攝六根,凈念相繼。」如果受了戒,又不好好護持凈戒,以致破了戒,那就是下面經文所說的:

「是名破戒優婆塞,臭優婆塞,旃陀羅優婆塞,垢優婆塞,結優婆塞。是名初犯。」

受戒原是一件很光彩的事,能獲得戒體更是值得慶幸。因為有了戒,才能使我們過著真正美滿幸福的人生;因為有了戒,才能使我們在學佛的路程中順利地踏上菩提大道。而今不幸犯了戒,以致落得非常可悲的結局。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經過受戒的儀式之後,在內心能引發產生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我們稱這種功能為戒體。但這種戒體需要隨時加以保護。若是犯了嚴重的戒,這種戒體就失去了。好比一件非常珍貴的寶器,受到嚴重的毀壞,既失去了它的作用,當然也就沒有多大的價值了。故名為破戒優婆塞。

「臭優婆塞」者,意思是說,本來一個持戒的人,他的德名遠播,戒香遍聞十方。如《戒香經》云:「世間所有諸花果,乃至沉檀龍麝香,如是等香非遍聞,唯聞戒香遍一切。」又如《智度論》上說的:「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但如今破了戒,既無戒香,而且臭名昭著,為人所不齒,故名臭優婆塞。

「旃陀羅優婆塞」者,「旃陀羅」是當時印度社會階級種姓制度中居於最下等的種族。意思是說一個持戒的人,本來是很高貴的。如《月燈三昧經》云:「雖處卑下少聞見,能凈持戒名勝士。」但一旦破了戒,他的身份就會變得很低賤,像旃陀羅一樣,讓人瞧不起。

「垢優婆塞」者,垢,是污濁不凈。佛法本是清凈的,所以要求行者要以清凈心來修學佛法,才能獲得佛法的功德利益,而破戒的人,他的身心因為有煩惱業垢的障礙,當然也就很難獲得佛法的功德利益了。

「結優婆塞」者,戒的另一別名叫做波羅提木叉,譯為別解脫。意謂能持凈戒,則能獲得無邊解脫。結,是系縛的意思,因為破戒的人被煩惱業累所系縛,所以無法解脫。故名為結優婆塞。這是六重戒的第一條重戒,故云「是名初重。」

那麼,怎麼樣才算是犯了殺生戒呢?參照各種註解應具六緣成犯。

一、受菩薩戒人。若未受戒,當然亦無戒可犯。但不受戒而造殺生業,仍屬性罪。

二、所殺的對象是有情眾生。若是非有情眾生則不犯。

三、明知是有情眾生。

四、故起殺心。說明是蓄意想殺的,並非誤殺。

五、用方便。即無論使用任何一種殺法。

六、事究竟。彼有情眾生或當即命斷或因此致後時命斷。

具此六緣,結犯殺生戒。這裡面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第二緣中所殺的有情眾生,包括噁心自殺己身亦屬犯戒。但若為護持三寶而捐軀,為救護眾生而捨命,非但不犯,且得福成持。第六緣事究竟中,是說無論所殺眾生當即命斷,或者致彼後時命斷,只要彼眾生的死因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都脫不了犯殺生罪。所以我們要長養一顆無限仁慈的心,去愛護一切眾生,盡量避免有任何損害眾生的舉動。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對於罪大惡極的眾生是否該殺?若殺,是否亦犯戒?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參閱《瑜伽師地論》戒品云:「菩薩善權方便,為利他故,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人;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菩薩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我當墮地獄;如其不斷,彼無間業成,當受大苦。寧自墮地獄,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於彼眾生,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憫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照這段經文看,菩薩大悲,為憐憫彼惡眾生,純以代苦之心而行殺業,並無一念嗔害私意,故雖甘受犯戒之罪,而究竟不犯。准此,對於惡眾生可殺或不可殺,那就要看各人的存心如何了。

至於家庭中每受蚊蠅、蟑螂、老鼠之類的動物搔擾,雖然有些討厭,但現在你們既是菩薩了,為了憐憫眾生,也為了護持自身的戒體清凈,體諒它們是受業力所使,也是出於它們生存的本能,並不是故意要與我們人類作對,況且罪不至死,能饒恕就饒恕吧;如果你實在無法容忍,你盡可以清理門戶,設法把它們驅逐出去也就算了,何必一定要置它們於死命。路上的蟲蟻,眼睛看到了,也請腳下留情,能避免的盡量避免。如果不小心誤傷它們的生命,應生愧疚,自責其心,多多念佛,把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願一切眾生早脫苦趣,同生凈土。

那麼,犯了殺生戒,將有什麼樣的果報?據《華嚴經》二地品云: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習報經》亦云:「殺生入四趣,受苦三途畢,得生人道中,短命多憂疾。」由此我們應該知道,現前為什麼有些人會夭壽短命,為什麼有些人會體弱多病?原來都是因為前生造了殺生的罪業。諸位想要健康長壽,將來不墮三途,那就請從不殺生做起。更何況諸位已受了菩薩戒,已明白了上面這些道理,那就更要好好地受持這條戒,不但不殺生,而且還要隨緣隨力救護眾生,度化眾生。能如是,才算是持不殺生戒。

接下,我們看第二條戒:

第二、不偷盜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二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二條重戒是不偷盜,偷盜,包括貪污、盜竊、搶劫、侵佔,敲詐、勒索,受賄、不與而取,損壞他人財物等。廣泛地說:凡是非理侵損他人的財物利益,以及自己不應得而得的不義之財,通稱為盜。

制這條戒的理由略舉四條:

一、業道重故。說明偷盜的罪業和殺生一樣深重。犯偷盜的人同樣沒有資格修學菩薩道。

二、生惱深故。因為財是眾生所最貪愛的。若是財產被人非理侵奪,必致物主生大苦惱。

三、損財及命故。因為財產是眾生賴於生存的保障。若是侵奪他人的財產,無異侵奪他人的生命。如《大智度論》偈云:「一切諸眾生,衣食以自活。若奪若劫取,是名劫奪命。」因此,盜人財物,斷人生計,等於是間接殺生。

四、違正行故。菩薩理應常行財施、法施、無畏施以濟度一切眾生,若犯偷盜,惡名流布,舉世皆嫌,一切眾生眼不喜見,應信者不信,況受其化。

佛說:「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這一句經文的意思是說優婆塞戒的第二條重戒是不偷盜。受了這條戒之後,即使為著要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去偷盜他人的財物,乃至極少的一分錢。

俗語有這麼一句話,叫做「飽暖思淫慾,饑寒起盜心。」這是說有些人吃飽穿暖,生活過得舒服,終日無所用心,便想去尋歡作樂;有些人卻為饑寒所迫,生活實在過不下去,於是便生起盜心。因而,偷盜的人不外有兩種:一種人是貪財,想不勞而獲。另一種人卻是為生活所逼。受菩薩戒的人就算餓死凍死,也不能去盜取那不義之財。何況生活過得去,何必要去行盜呢?正如蘇東波所說的:「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可見臨財苟得,見利忘義,世間君子尚且不屑為,何況菩薩。但盜相的範圍極廣,臨事若不詳察,卻難免犯盜。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這兩句是說若是優婆塞破了這條盜戒的話,那麼這位優婆塞當即失去了優婆塞的戒體。但怎樣算是犯了盜戒呢?於此先明犯戒的條件有六:

一、非己物。說明這些財物絕對不是屬於自己的。也不是自己所應得的。

二、有主物。是說這些財物是有屬主的,而且是為物主所吝護的,物主絕不會無緣無故讓給別人的。

三、有主想。是明知這些財物是有屬主的。並非誤會以為是無主的。

四、有盜心。因為這些財物既非己物,便蓄意想侵損這些財物。

五、舉方便。為了達到侵損這些財物的目的而使用種種方法。

六、離本處。即物主本所屬有的財物已被取去。或失去原有的價值,或遭到損壞,或是有意使物主虧損等。

此中第二有主物的物主,大體上可分為三寶物、人物、諸天鬼神物、畜生物。

在有主物中,盜三寶物屬上品罪,而以盜僧物罪為最重。僧物,指十方凡聖僧共有之物。這些財物原是十方信心施主供給僧尼,作為修道弘法的助緣。可以說是佛法命脈、眾僧慧命所系。當然也只有真心修道的人方可受用。所謂「為成道故,方受此食。」如其不然,隨損一毫,結罪極重。《大集經》云:「盜僧物者,罪同五逆。」又《方等經》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五百問》云:「負佛法僧物,縱償還入阿鼻,而得早出;何況不償者,永無出期。」是以居士入寺,當知僧物難消,不可虛受。若為常住作務,名為凈人,理宜供給衣食。又須知三寶各有所屬,不得挪用,亦不可互用。如印經的錢只宜印經,不得移用建寺,建寺的錢只合用於建寺,不得移用供僧。各各所屬分明,絲毫不能錯亂。所以居士為作外護故,或要發心供養常住,需對執事人明確指定此項凈資用途,如果自己不指定,可以請執事人代為作主,隨意用在常住做什麼都好,這樣便可以避免執事人犯了錯用的過失。

盜人財物,可分公共財物和個人財物。從受損害的範圍來說,盜公共財產的罪亦應比盜個人財產的罪更重。譬如利用職權貪污盜竊國家的財物,受損害的是全體大眾的利益,自然結罪極重。或如有關部門的領導者,徇私舞弊,接受賄賂,濫用職權,以致廣大民眾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結罪亦重。又如公司里的負責人,或私用公有財物,或以公物私送人情,或無緣無故剋扣員工的工資,皆為非理侵損,統屬犯盜。記得從前本寺圓拙老法師平時與人通信,若是有關常住的事,即使用常住的信封信紙郵票;若是私人往來,即使用自己買的信封信紙郵票。有客人來拜訪老法師,在常住用飯,有時忘了交伙食費,客人走後,老法師就自己出錢替客人代交伙食費。這是我所親見的。又曾聞上海有一居士,在某公司任職,聯繫公司的業務即用公司的電話;若是私事,就自己出錢到外面打公用電話。其實公司里並沒有這樣限定,而她自己卻寧願這樣做。如此公私分明,殊為善持戒者。又如公司里的出納或保管,若因失責而丟失財物,個人應如數賠償,否則犯盜。公職人員不能克盡職責,或誤工或誤事,即仍照樣領取工資,亦屬犯盜。經商者應稅不稅,違反國法,亦是犯盜。余者可以類推。

盜個人財物,凡個人正當所屬有的任何一項物件,都有他的私有權。若侵犯他的私有權,即屬犯盜。這其中包括強取、劫取、竊取、騙取、勒取等,此義易知,不繁細舉。余如受人寄存財物,若不用心看守,丟失,受寄人應賠償;不賠犯盜。故意損害他人財物,不賠犯盜;送人財物,已作舍心,後時向彼討回,亦犯盜;拾人財物,知失主未作舍心,不還犯盜;物主失物後已作舍心,後日見所失物為他人所有,他人已作己物想,若向彼取回,前物主犯盜;向人借財物,或因物主忘卻,時久不討,借者故意不還,犯盜。買賣錯數,或多得物,或多得錢,自知錯數,不肯退還,亦犯盜。另有必要一提的是,無端浪費別人寶貴的時間,耽誤別人的工作效益,亦應屬犯盜。家庭之中,若財物各有所屬,未經同意,隨意取用,令物主生惱,亦是犯盜;若物主同意,雖物主不在,可隨意取用,不犯;親友物亦如是,由無盜心故。本是他物,誤為己物,取之不犯。後知取錯應還,不還犯盜。物主所棄物,取之不犯;物主不在,暫用即還,不損其物,不犯。其它開緣,如瑜伽戒本云:「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卒堵婆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憫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之,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卒堵婆物,還卒堵婆;若有情物,還復有情。又見眾生,或園林主,取僧伽物,卒堵婆物,言是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思擇彼惡,起憐憫心,勿令因此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力所能,廢其所主。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這裡面所要注意的一點,是僧伽物奪後應還歸僧伽,乃至有情物奪後還歸有情,故不犯;倘若有分毫沾染,那便是以賊劫賊,何得無犯。

盜諸天鬼神物,如神廟中祭祀諸天鬼神的祭品等。雖無人守護,恐為諸天鬼神所自護。人眼雖不見,但不可認做無主。如要取得,須問卜於神,知其舍否?

盜畜生物,應與盜人物同。因為畜生所擁有的物品,同樣屬於有主物。

第四有盜心,即內心作種種籌量,意圖非理侵損他人財物,謀取私利。如《五分律》云:「以諂心、曲心、嗔心、恐怖心而取他物,即是盜心。」又《四分律》中舉十種盜心:一、黑暗心。如寺院里的執事人因不學無知,互用三寶物,犯波羅夷(極重罪)。如社會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把政府所撥的救濟款或助學金移作其它的用途。縱然本人不得物,亦屬犯盜。二、邪心。如為貪圖財利,假裝仁人君子,以博取別人的信任,然後就便取利。三、曲戾心。譬如給少財物,心生慊恨,面現怒容,索取多得。四、恐怖心。即舉可怕的事來恐嚇或以勢力相逼迫,以便索取財物。五、常有盜心。即時常伺機想謀取他人的財物。六、決定取。即強橫無理,敲詐勒索,決定取人財物。七、恐怯取。即故意裝神弄鬼、裝腔作勢,使人畏敬,而給予財物。八、寄物取。如受人寄託財物,過後或完全矢口否認,或以少還,或寄新還舊。九、見便時取。即趁人不注意時,就便竊取。十、倚托取。即利用自己的名望威信或仗著親友的勢力而取人財物。

以上略舉盜心的大概樣子,其實妄情逐境,計較萬端,當然不止這些。而使用偷盜的方法和招數,那就更加層出不窮了。總而言之,凡是採用不合理不正當的手段,侵損他人的財物和利益,乃至濫竊尊榮無功受祿等,統屬犯盜。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二重。」這些經文的意思同上面殺生戒一樣,不再重述。當知世間人各有合得的分限,財貨由自家辛勤得來,方能消受。若非分攫取,終不免悖入悖出之禍。凶人貪冒無厭,隨處慣佔小利,豈知冥冥中自有計算。依《華嚴經》二地品云: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這是說前生因為犯偷盜,來世即使生而為人,也是一生孤苦貧寒相;縱然得了少量錢財,也是隨得隨失。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故不得自在。我們每見有些人身無分文,為饑寒所迫,流浪在街頭巷尾,白天到垃圾堆里去尋找食物充饑,夜晚到破窯窟里去與蛇鼠為伍,這種境況是何等的凄慘!為什麼會落得這地步呢?只為前生犯偷盜啊。

諸位同修已受菩薩戒,應常思惟自己現在是菩薩了。菩薩持律儀戒,就是做夢也不會想去妄取他人的一草一葉,何況實事。菩薩持善法戒,乃至身命都願意舍與一切眾生,又如何會去貪圖那身外之物呢?菩薩持攝眾生戒,常懷慈悲方便饒益眾生,當然就更不會去侵損眾生的利益了。

不偷盜戒的細節很多,現只簡單地就說到這裡,接看第三條。

第三、不虛說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凈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三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三條重戒是不虛說。虛說,即心口相違,說虛妄不實的話以欺騙他人,通常亦叫做打妄語。此不妄語戒,正制不得說大妄語。兼制不得犯四種口過——妄言、綺語、惡口、兩舌等。說大妄語是指凡夫自言證聖,如言我得不凈觀至阿那含等。此為以凡濫聖,其罪極重。如《楞嚴經》云:「譬如平民,妄號帝王,自取誅戮。」其它四種口過,通屬小妄語。

制這條戒的理由亦可以略舉五條:

一、業道重故。因為說大妄語,欺凡罔聖,淆惑人心,其罪極重,故制。

二、非所應故。世間仁人君子尚不肯以妄語誑惑於人,何況入道之人,應以誠信為本。怎麼可以口出妄言呢?

三、閉善路故。因為妄語之人是非曲直顛倒,邪正不分,自然不受善法,心無慚愧。佛說:「無慚愧人,妄語覆心,道法不入。」是以閉塞人天善道及涅槃之路。

四、開諸惡門故。妄語之人說話花言巧語,真假難辨,所以很容易使人上當受騙,許多殺盜淫的罪業往往都是由妄語助成的。

五、實語易解脫故。因為實語之人,其心正直無虛妄、不諂曲,乃一切萬行之本。如《維摩經》所說:「直心是道埸,直心是菩薩凈土。」又《楞嚴經》上說:「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所以修學菩薩道必從誠實做起。

請看經文: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凈觀至阿那含。」這幾句經文是說:菩薩優婆塞戒第三條要受持的是不虛說。受了這條戒後,即使為著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用虛假不實的話去欺騙別人。

這裡所說的虛說,即包括妄言、綺語、兩舌、惡口。

妄言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等。所說的話完全與事實相違。假如有人信以為真,那可就受害不淺了。

綺語的範圍那就更闊了,像情詞艷曲,言情小說一類,乃至夸夸其談,喋喋不休;譬如每見一些人聚在一起,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但所說的內容全是廢話、空話,無意義的話,徒然惑人視聽,動人心念。這些都是屬於綺語。四種口業中以綺語最易犯,所以古德常勸人少說閑話多念佛。《觀無量壽經》上說:「若人至心念佛一聲,能消八十一劫生死重罪。」念佛功德有這麼大,何樂而不為,何苦要浪費口舌去說閑話犯綺語呢?況且,對人說閑話,即將不損害人,至少也是浪費別人的時間,耽誤別人的修持,單就這個罪過也就不小了。所以平常發言,若是盡說一些對人無益的話,聽眾越多,所犯的罪過也就越大了。

兩舌即挑撥離間,在這邊說那邊的壞話,在那邊又說這邊的壞話,以破壞彼此的感情,使雙方引起鬥爭。或者在當面就稱讚這個人怎樣怎樣的好,簡直把人捧上了天;可是在背後又說這個人怎樣怎樣的壞,把人批得一文不值。反正說好說壞隨他高興。這就是兩舌的樣子。

惡口就是用惡毒的言語罵人。包括說話尖酸刻薄,挖苦諷刺,譏諷嘲弄,使人聽了難堪,如同矛劍刺心的難受。所謂唇槍舌劍,殺人於無形。大至國與國之間,也許就因為幾句話說得過激,就有可能引起一埸戰爭浩劫;小至家庭兄弟夫婦之間,每每就只因為幾句話說得不當,使對方聽了無法容忍,以致鬧得天翻地覆,釀成人間慘劇。如《報恩經》中佛告阿難說:「人生世間,禍從口出。當護於口,甚於猛火。猛火熾然,燒世間財;惡口熾然,燒七聖財。」所以說話要謹慎,要得體,要有分寸,要多留些口德;若是信口開河,口無遮擋,一旦話說出去收不回來了,那你就得承當一切後果。

更為嚴重的是口出狂言,妄自尊大,本是業障凡夫,卻妄充聖人。譬如對人說,我已修成不凈觀了;甚至對人說我已經證得阿那含果位了。這便是大妄語。罪業極為深重。佛所正制的,主要就是對此大妄語而言。為什麼對人妄說自己修行證果,會有這麼大的罪過呢?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大小乘修行證果的次第。小乘的修證果位分為七賢四聖。七賢即:一、五停心觀。二、總相念住。三、別相念住。四、暖法。五、頂法。六、忍法。七、世第一法。四聖即: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大乘的修證果位分三賢十聖。三賢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聖即十地菩薩。這些需要專題講解才能明白,在這裡且置之不說。單說不凈觀,乃是七賢位中的第一位五停心觀中的第一觀,這種觀法是教貪慾心重的眾生,修習觀想自他色身之種種不凈,以對治貪慾煩惱。這種觀法修成了,貪慾煩惱便得止息。而凡夫最難對治的就是貪慾。現在驟然聽某人自稱說他已經修成不凈觀了,這就等於是接近賢人的果位了,按理說他此時的人格應該是非常清高的,決定不會再像凡夫一樣有貪心的舉動。可是每當境界現前時,卻發現他的貪心和平常凡夫並無多大區別。這時就會使初學的人感到彷徨失守,生大疑惑,心想某人修成了不凈觀,仍制伏不了貪慾,那麼修這種觀法到底有沒有用呢?這時修學佛法的信心恐怕就要動搖了。再說阿那含,意為不還、不來。是小乘四聖果位中的第三位。修到這種果位的人,不但三界的見惑已斷盡,乃至欲界的九品思惑也已全部斷盡,從此以後不再還來欲界受生,未來世當生於色界或無色界。故稱為不還、不來。在家居士能修到這個果位,已是最高的果位了。這種人的道德修為自然不是一般凡夫所可比擬的。因為凡夫是由染緣而成的;而聖人是從凈緣而證的。現在聽某人自稱說已證了阿那含的果位,這是相當難能可貴的事。但仔細觀察他的言行舉動卻仍脫不了那些世俗的粗重煩惱習氣。這也同樣使初學者感到迷惑不已,以為縱然修到聖人的境界,也和凡夫沒多大區別,我們何必費心去修學呢?於是遂退失信心。這就是上面所說的欺凡罔聖,淆惑人心。上則冒犯諸佛賢聖,下則貽誤眾生,所以罪業極重。如《楞嚴經》云:「譬如平民,妄號帝王,自取誅戮。」又如《未曾有經》云:「為供養故,外現精進,內行邪濁,向人妄說得禪境界,或言見佛見龍鬼等,名大妄語,墮阿鼻獄。」所以修行的人即使真得修到某種境界,也不可以隨便向人說,何況根本就沒什麼心得,何必無來由地編排一些妖言去惑眾,結果是誤了別人,也害了自己。真是何苦來!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這兩句經文是說若是優婆塞破了這條戒,這位優婆塞當即也失了戒體。那麼這條戒要具哪些條件才算破呢?所具條件有五:

一、所向是人。即對人說大妄語。若對非人或畜生說,彼等領解,亦犯重;彼不領解,犯輕。

二、是人想。即決定知道對方是人。

三、有欺誑心。即有意想欺騙對方。

四、說大妄語。即未證果位,妄說已證。

五、前人領解。即對方能領解所說的意思,且信以為真,結犯重。若聽者不能領解或不信,犯輕。

此第四中包括用文字書信傳示於人;或以身相動作示意,令對方領解;譬如有人過分稱揚某人的美德,說他是大菩薩示現而來的;說他修行得道、有神通異能,有鬼神不測之機等等,他也不否認,而且還表現出洋洋自得的樣子,使人以為他真得像某人所說的那樣。這也等於是大妄語。若說法人舉聖賢果位而不言自證,不犯。若舉例,誤以自己為例,不犯。若急語錯說不犯。

至於其它的小妄語,若是菩薩慈悲為了要救脫眾生免於危難,或者好意想勸解別人遠惡就善,不得已才從權善巧說一些方便妄語,此不犯。如《瑜伽戒本》云:「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刖手足難,劓鼻刵耳剜眼等難。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作妄語,自無染心,惟為饒益諸有情故。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譬如律藏中有這麼一段小插曲:說的是佛於某時在某講堂中為眾弟子講經說法。講堂外面有一隊打獵的人正追趕一隻小兔,可憐的小兔被趕得慌不擇路,驚惶失措地跑進講堂,躲避在佛陀的法座之下。過一會兒,打獵的人追到講堂附近,不見了小兔,便走進講堂,問佛有沒有見過小兔?佛回答說不見。打獵的人走後,眾弟子問佛,小兔分明就在佛的座下,何以說不見?佛說為救兔故。又如波斯匿王,醉後敕令殺廚監。末利夫人知道國王並非真心要殺廚監,便派人把廚監藏匿起來,然後向國王謊報已殺。國王醉醒後,聽說廚監是自己下令殺的,悔恨不已。末利夫人這才把廚監送回王所,國王不勝歡喜。其實那時末利夫人已是受過八戒的優婆夷了,說謊欺騙國王,論國法是犯欺君大罪,論佛法是犯妄語戒,但末利夫人本心只為慈悲救難,所以不犯妄語戒,且生多功德。准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時為了救人危難,幫助他人,不得不善巧方便說一些小小的妄語,原是佛法所許可的。但若是意圖名利貪便宜,或故意要使人吃虧上當生煩惱,那就要論後果輕重而結罪了。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蹇。是名三重。」這些經文的意思與一、二戒同。據《通鑒》載:有一天宋朝劉忠定公問司馬溫公說:「做人存心行事最重要的是什麼?」司馬溫公說:「最重要在於一個誠字。」劉公又問:「要做一個誠實的人,應該從哪方面做起?」司馬溫公答說:「從不妄語開始。」這二公是世間的大儒,立身修德,尚能以誠信為本,從不妄語做起。何況身為大雄世尊的弟子,當學如來真語,實語,如語,不誑語,不異語。怎麼可以妄語呢?佛經上說:「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應毀反譽,應譽反毀;自受其殃,終無有樂。」《華嚴經》二地品云:「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為什麼妄語也會令眾生墮三惡道呢?因為妄語不實,會給眾生造成許多不必要的苦惱,是以死後必墮地獄。為人處世,以言行為先。言行欺妄,有乖誠信,不足以為人,故受畜生之報。又以妄語欺人,多出於貪圖世間名利,故死後必墮餓鬼之報。一句妄語,現生未必對自己能有什麼利益,死後卻為害若此。那麼,我們生平能少說這一句妄語,那又有什麼做不到的呢?

第四、不邪淫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邪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四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四條重戒是不邪淫。淫者,謂以染污心,行穢惡行。故名不凈行,亦名非梵行。《圓覺經》上說:「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又《楞嚴經》上亦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生死相續。」由此可知,淫慾正是生死的根本。所以出家沙門,為了解脫生死大患,求證涅槃,必須絕對嚴禁淫慾。如《楞嚴經》云:「淫心不除,塵不可出。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至於在家居士,當以正人倫之綱紀為重。人倫以夫婦為首,所以有夫妻家室。生男育女,上承祭祀,下接宗嗣。是故不禁正淫。但除夫婦外,若與其它男女苟合,即名邪淫。

制這條戒的理由略說七條。

一、業道重故。因為邪淫有傷社會風化,破壞家庭和諧,喪失個人名節,是故罪業極重。負此重罪,入道無由。

二、系縛深故。邪淫之人,淫慾熾盛。心心繫戀,念念攀緣。勢必使少壯者名節喪亡,老弱者身命不保。

三、生死本故。謂生死獄中,愛為枷鎖。淫蕩之人,生死輪迴永無出期,慾海愛河漂溺無岸。

四、亂靜心故。謂邪淫之人,慾火喧心,能失正念;慾海波浪,能破定水故。

五、壞功德故。謂邪淫之人,其心不凈,則從前所有道功,盡同魔事;隨處所作功德,悉等虛偽。

六、入魔網故。謂邪淫之人,舐刀刃之蜜,貪毒花之色,損害眾生,是魔意願。

七、障菩提故。謂邪淫之人,淫心既起,則道義之心,必形退減。不能斷輪迴根,不能離煩惱障,不能成清凈覺。

經文:「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邪淫。」這一句是說菩薩優婆塞受了這條戒後,即使為著身命,也決不肯與自妻以外的一切男女作不正當的苟合行為。為什麼不得邪淫,我們從上面的制戒理由中可以明白。然而業海茫茫,最難斷的無過於色慾。其實人人都知道「萬惡淫為首」,但每當色相現前,不覺欲心勃然而起。由一念邪妄之痴迷,遂置因果道德於不顧;貪片刻之歡樂,造萬劫不復之罪殃。菩薩應觀一切男女皆吾父母,於父母處,自當生孝順心,恭敬心,救度心,怎可以於父母身上起齷齪的念頭?以此息滅邪心。所以寧捨身命,也不肯與一切眾生行不凈行。如《梵網經》云:「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凈行。」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這句經文是說受了優婆塞戒後,本來戒體圓滿;若是犯了邪淫,戒體即同大石破裂粉碎,因此這位優婆塞當即就失了戒體。那麼如何算是破戒?依這條戒所具條件有四:

一、非夫婦。即正式夫妻以外的一切男女。

二、是淫境。即凡可作行淫的位置,一切俱制。

三、有淫心。

四、與境合。即造成行淫的事實。

這四個條件中最關鍵的在於有淫心。假如自己沒有淫心的話,當然不會主動去與人行邪淫。但若是被人強暴,並非出於自願,受強暴時內心惟感羞愧痛苦,沒有絲毫欲樂的感受,此不為破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四重。」這些經文同上。當知邪淫名非梵行,乃鄙惡不堪之事。淫慾如猛火刀劍,能焚功德林,能斬智慧命。《感應篇彙編》云:「色之一業,人情易犯。比貪殺等事,百倍難制。故其敗德取禍,亦比他事,百倍酷烈。」《八師經》上佛告梵志說:「淫人婦女,或為夫主邊人所知,臨時得殃,刀杖加刑,手足分離,禍及門族;或為王法收捕著獄,酷毒掠治,身自當罪。死入地獄,卧於鐵床,或抱銅柱,獄卒燃火以燒其身。地獄罪畢,當受畜生。若得為人,閨門淫亂。遠佛違法,不親聖賢。常懷恐怖,多危少安。」《優婆塞戒經》云:「若復有人樂為邪淫,是人不能護自他身。一切眾生見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語在先,於一切時常受苦惱。心常散亂,不能修善。喜失財物,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淫現在惡果。舍此身已,處在地獄,受惡色身,饑渴長命,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果報。若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又《華嚴經》二地品云:「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試想邪淫一事,原只不過貪虛幻之美色,圖片刻之快樂,所受之苦報卻如是慘烈,有智之士,當深自警誡。

第五、不說四眾過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五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五條重戒是不說四眾過罪。四眾,指出家比丘、比丘尼二眾和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二眾,合稱為四眾。比丘,指依佛法出家受過具足戒的男子;比丘尼,指依佛法出家受具足戒的女子。據《大智度論》卷三載:比丘具有五種意義。一、乞士。二、破煩惱。三、出家人。四、凈持戒。五、怖魔。其中以乞士、破惡(煩惱)、怖魔,通稱為比丘三義。比丘能上乞佛法以資慧命,下乞衣食以資色身,故稱為乞士。比丘由持凈戒能破煩惱惡業,故名破惡。比丘依戒定慧修行而得解脫能令魔怖,故名怖魔。比丘尼的意思與比丘同。只是男女稱謂的區別。無心誤犯稱為「過」,有心故犯是為「罪」。

為什麼制定不得宣說四眾過罪這條戒?其理由略有三意:

一、壞他人信心故。我們知道佛法之所以能夠久住世間,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住持佛法;另一是護持佛法。而這兩方面的任務,主要是靠四眾弟子互相配合共同來擔負的。比丘、比丘尼可以說是住持佛法的主導者;而在家學佛的優婆塞優婆夷,卻主動地擔負著護持佛法的責任。佛法有比丘、比丘尼的不斷傳承和宏化,佛法才得於在世間長久存在;佛法有優婆塞、優婆夷的熱心護持,佛法才得於在世間順利發展。所以,這四眾弟子可以說都是佛法住世的棟樑支柱。菩薩為弘護三寶故,對於他們的功德,理宜多加於褒揚讚歎,讓世人咸知,使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而對於他們個人的過罪,在世人面前,應盡量設法給予隱蔽澄清。若把他們個人的過罪隨便向未信佛的人宣揚並加於貶損,必使未信的人更加不信,已信的人退失信心。這就等於在破壞三寶,斷眾生的善根,本身就已經犯了極大的罪過了。

二、自負重愆故。為佛弟子,理應護持正法,光揚顯發,令法久住,報佛深恩。如《梵網經》上說:「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佛戒時,如三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百劫,而不用一聞惡言破佛戒之聲。」是以若聞有外道惡人說佛法內眾過罪,即應心生大悲,教化其惡人輩,令生善信。而今反更以噁心自說佛法中罪過,損己正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罪愆極重,故須深制。

三、背恩德故。想我等初聞佛法時,或從僧尼聞,或從同參道友聞;於今能得如來戒法防心護體,亦從三寶眾僧得。雖然如是,煩惱未斷,道業未成,尚須時常親近僧尼師友,以求請益,庶可成就菩提道果。如是深恩,雖粉身碎骨亦難報答。而今反以惡言說其過罪,背恩負義,莫此為甚。是故須制。

經文:「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過罪。」這幾句經文是說受過優婆塞戒之後,即使為著要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對人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的所有過罪。

看了這幾句經文,聯想到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活著無聊的人,特別歡喜講是非論短長,今天批評這個人怎麼樣怎麼樣,明天又指謫那個人怎麼樣怎麼樣,好像天下唯獨自己是聖人,沒有一點點過失;又好像不這樣談論別人的過罪,自己連一天都無法活下去似的。世間沒學佛的人,他們言論自由,有時閑著無事,說說這些閑話打發時間本不足怪,而有些學佛的人也是整天拿著別人的是非當話料。真不知他們是什麼樣的心肝?古時有一首勸改過詩說:「過失多端累此身,急須改悔莫因循。自家錯處知多少,那有工夫說別人。」若有閑工夫說別人,何不就在說別人的同時,反過來想想自己到底是怎麼樣?若是自己也並不怎麼樣,那又有什麼資格去批評別人呢?想想自己本身的煩惱過失斷都斷不盡,還要把別人的過失一件一件往自己身上堆,那豈不是把自己的身心當做別人的垃圾桶。六祖大師說:「是真修道人,不說他人過。」因為真正修道的人,自己要修行,要辦道,哪有時間去說是非閑話。而且在修道人的眼中,根本就看不到別人的過失。因為他們的心清凈,自然所見到的人事物無不清凈。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你今天所看到外面的境界是好是壞是善是惡,無非是自己的心識所變現出來的。這就像佛印禪師與蘇東波對坐,因為佛印禪師心中唯有佛,所以看蘇東波也儼然是一尊佛,這也就是佛經上所說的「心凈佛土凈」的意思。而才華橫溢的蘇東波因為心中不凈,所以才會把佛印禪師也看成像一堆牛糞。藕益大師說:「口宣人過,如吐蛆蟲。」這是指那些歡喜宣說別人過罪的人,如口吐蛆蟲。大家都知道蛆蟲是生在臭糞堆里的,今從口中吐出,這就可知他肚子里的污濁臭穢到何等不堪的程度,因此蛆蟲才會從口中吐出。一個身心清凈健康的人哪會這樣呢。俄國作家托爾斯泰在《生活之路》中說:「一個人越聰明,越善良,他看到別人身上的美德越多;而人越愚蠢,越惡毒,他看到別人身上的缺點也越多。」所以奉勸那些歡喜宣說別人過罪的人,還是及早想法醫治醫治自己才好啊。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破這條戒的條件有六:

一、是正境。即所欲宣說的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二、是正境想。明知道他們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三、作說過意。有意想揭露他們的過罪以損害他們的名譽。

四、對外人。對未信佛的人宣說。

五、所說過。所說的正是四眾的過罪(或輕罪或重罪)。

六、前人領解。即聽的人聽得明白。

這條戒和上面第三條虛說同是口業造的罪。所不同的是第三條因為自言證果,目的是想抬高自己,結果犯了重戒;這一條是因為宣說別人的過罪,目的是想貶低他人,結果還是一樣犯了重戒。學佛的人要是學得這麼愚蠢,那真是可悲。好在各位現在都已受了菩薩優婆塞戒,懂得這個道理,總不至於再這麼笨了吧。普賢菩薩十大願王中有一願叫做「隨喜功德」,看到別人做好事,或者修行修得好,你只要起一念隨喜的心,出一句讚歎的話,別人有功德,你也一樣有功德,這是多少便宜的事。為什麼我們不去隨喜別人的功德,反要去隨喜別人的過罪呢?《梵網經戒本疏》上說:「菩薩常應讚歎一切眾生所有功德,況於菩薩及內諸僧尼。是故常應歡喜讚歎三寶功德已,見眾生少善,即便贊說。」《諸法無行經》上說:「若見破戒人,不說其過惡。應當念彼人,不久亦得道。」又《涅槃經》上說:「為彼眾生全無善可贊,當念佛性之善而讚歎之;勿說其過,以自污心。」佛是這樣慈悲循循善誘地教導我們,我們即使不能口出蓮花以讚歎他人,但至少也該為自己多留些口德吧。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五重。」這是宣說四眾罪過所得的後果。

平心而論,我們同是學佛的人,比丘比丘尼是我們的師長;優婆塞優婆夷也都是我們的同參道友。我們都知道成佛的道路是漫長的,決不是一蹬可就。在漫長的學佛旅程中,總難免會犯這樣那樣或輕或重的過罪。古人常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當我們看到同參道友中有人犯了過錯,我們若是於心不忍,原可以當面用柔和婉轉的話去勸勉他,他能接受,能知錯必改,這本也是一件好事。他若不能接受,過錯是他的,果報也是他的,我們心生憐憫而已,大可不必把他們的過罪拿去向外人宣揚。而且你今天說別人的過罪,有朝一日自己不小心也犯了過罪,別人也一樣要說你。這樣你說來我說去,結果讓外人聽了,以為學佛的人都是這麼糟糕,就不免心生鄙視。若是讓那些位居政界的人聽了,就可能給佛教帶來種種障難;若是讓外道惡人聽了,就會更加增彼邪見,誹謗三寶;若是讓信心俗人聽了,原先想學佛的人,一想到這些學佛的人的品德,一個個都是那麼令人不佩服,他那一點點信心也就淡了。所以這個罪過可就大了。別人犯了過罪或者破了戒,你只這麼一說,結果還不是同樣犯了過罪,破了戒。學佛本可以得到許多殊勝的功德利益,一下子全都泡湯了;還給自己背上破戒、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這樣的惡名。毀了他人,也毀了自己,這真是何苦來哉。而且將來的果報尤其可怕。據《發覺凈心經》載:佛在祗洹說法,有初發心菩薩來到佛所,五體投地,悲淚如雨,向佛問宿世業緣。佛言:「汝於拘留孫佛時,出家學道,道心減滅。其時有信心檀越,供養二法師,極其欽敬。汝於是時,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說法師過,令彼漸生輕慢,斷其善根。以是因緣,墮於四種地獄中若干萬歲。後得為人,五百世中生盲無目,愚痴無智,常為人之所鄙賤。汝等將來命終後,於五百歲正法滅時,尚當生於惡國惡人之處,為下賤之人,被他誹謗,迷失本心。過是五百歲,然後滅盡一切業障。得生於阿彌陀佛國極樂世界,時彼如來,方授汝菩提之記。」各位想想,這位初發心菩薩在過去世中,只因為在居士面前說法師的過失,結果墮落在四種地獄中不知經過了多少萬年之後才得為人。雖生而為人,但仍還是那麼倒霉。幸虧他的善根未泯,還能生在佛世,見佛聞法,重新發心學佛,行菩薩道,過後業障滅盡,得於往生極樂世界。要不,那可就慘不可言了。又如《不思議光菩薩經》中說:饒財菩薩因為曾經說賢天菩薩的過失,九十一劫常墮淫女腹中生,生已棄之,為狐狼所食。這位菩薩只為一時失言,說別人的罪過,結果受如是苦惱,我們還不引以為鑒嗎?古德說:「當世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辯宏大而危其身者,好發人之惡也。」先哲也勸人說:「聞人有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而聞,口不可得而言。」學佛的人,應當保持六根清凈,不但口不得言人罪過,最好是連耳也不得聞人罪過,以免染污你的清凈心。傳說上古時代有一位逃名遁世的隱士叫許由,被帝堯訪著。帝堯要請他出山任九州長,掌理天下。許由趕快逃到穎水河邊,俯身用清水去洗耳朵。這時忽然來了一位老翁,牽著一隻黃牛正要在下游喝水。看見上游有人在洗耳,就上來問他為什麼要洗耳?許由一看,卻認出是老友巢父。原來巢父也是一位避世的高人,許由就把帝堯要請他出山任九州長的事對巢父說了。並說因為自己聽了這些濁話,污了兩個耳朵,所以要在這裡洗一洗。巢父聽了很生氣,就對許由說:「你的兩耳已經污濁了,洗過的水也是污濁的。我這隻潔凈的小牛,不來喝被你污濁的水。」說著,就牽著小牛到上游地方去喝水了。你們想想,世間的隱士高人聽到有違他們清名的話都怕耳朵被污染了,我們學佛的人聽到別人的罪過,難道還不怕耳根被污染;;把別人的罪過記在心裡,不怕自己的心被污染?若是說與別人聽,不但污了自己的口,還要污染別人,所以菩薩是寧失身命,也不肯宣說四眾的罪過。

第六、不酤酒

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六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六條重戒是不得酤酒。酤酒,即賣酒。如辦酒廠,開酒巴酒店一類。在家居士受了菩薩優婆塞戒後,若為營生開食雜店等,絕不可以賣酒;若是辦酒廠,開酒巴酒店之類,那就更要改行了。為什麼不可以賣酒?據《大智度論》中舉飲酒有三十五種過失。這裡只簡單地舉三條不能賣酒的理由。

一、成他惡業故。因為酒裡面含有酒精成分,飲了能刺激人的神經。使人神智糊塗。酒醉之後,無論什麼罪惡都有可能做出來。一人酒醉,一人肇事;多人酒醉,多人肇事。酒賣得越多,出的事故也就越多。所以罪業也就越大。

二、失他善行故。因為飲酒過度,必致身心疲憊,該做的事提不起精神去做。放逸懈怠,應生善不生,已生善皆滅。

三、損害他故。我在八一年曾看過一則有關飲酒的報道,感到十分震驚,當時就便記錄下來,想藉此勸告好飲酒的朋友。據義大利統計,該國每年死於肝硬化的兩萬人中,有40%以上是酗酒造成的。從1971年到1980年的9年中,有94500人死於由酒精引起的疾病。酒後開車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達56000起,31000人因車禍喪生。因過量飲酒導致精神分裂乃至神經機能衰竭而死亡者達4500多人。1750人因醉酒而自殺。有關離婚案中起因於酗酒者比其他原因多11倍。25%的虐待兒童罪和55%的亂倫罪都是因酗酒引起的。又據日本厚生省同年八月公布:估計日本全國已有2200000人需要治療的酒精中毒者。因嗜酒過度造成的酒精性肝炎患者,約有400000人。單就這些數字看就已經夠嚇人了,其它因醉酒而引起兇殺、強姦等的犯罪案件以及因醉酒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尚未見詳細報道。我國人口眾多,平常會飲酒的人不在少數。因飲酒而導致種種不幸的事時有所聞。單從最近幾年在各地所發生的假酒案,就有不少人死於酒精中毒。這些悲劇當然都與賣酒脫不了關係。

經文:「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這句經文是說受過優婆塞戒之後,即使為著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作賣酒的生意。其實這條戒並不難持。因為除了不賣酒,還有很多事業可以營生。決不會因為不賣酒就會危及自己的身命。就算不賣酒真得就會危及自己的身命,但想到賣酒與人,害人不淺,罪過極大,菩薩也是決不肯去為的。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六重。」

這條戒具六個條件即為破戒。

一、是酒。包括其它飲後能令人迷醉的飲料。

二、酒想。自己知道是酒。

三、酤意。即為希求得利而賣酒。

四、受得值。即接受價值。

五、授與酒。即授給對方酒。

六、前人領。對方接酒,便為結犯。

或許有人要問:酤酒一事,資生之業,不貪不飲,為什麼結為重戒?若貪飲酒,斷智慧種,為愚痴人,何故反輕?答:這是因為菩薩凡事以利他為前提。飲酒但自迷惑;賣酒與人,迷惑一切,會給眾生造成嚴重損害,所以結為重戒。此中第四,即使不受價錢,以酒送人,也一樣結犯。若雖似酒色酒香,而無酒味,飲不醉人,不犯。又藥酒為治病救人故,雖亦希利,與人無損,酤者無犯。酤酒果報如經中云:「酒河地獄,是釀酒家罪;酒池地獄,是酤酒家罪;灌口地獄,是飲酒人罪。」是知酤酒雖得世間薄利,卻失去學佛大利;且將來還要受酒河酒池地獄的苦報,試問有誰願意做這大虧本的生意?

以上優婆塞六條重戒大約略就說到這裡。下面一段經文是結重起輕。

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獲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戒,名為瓔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邊界,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這一段經文是勸勵讚歎持戒的功德。是說善男子善女人,若是受了這菩薩優婆塞戒,能至心行持,不使所受的戒有所毀犯,就能獲得象下面所舉的這許多戒果。戒果,即由持戒所得的成果。佛告訴善男子善女人說:「優婆塞戒,名為瓔珞。」瓔珞是由珠寶等編綴而成的裝飾品,印度一般王公貴人佩戴在身上,代表尊貴的意思。以此比喻受了優婆塞戒的善男子善女人,若能凈持優婆塞戒,也就是世間最尊貴的人。「名為莊嚴。」莊嚴是美好、偉大、崇高的意思。經中常就佛菩薩於因位時發大誓願,為利益眾生不惜身命,積功累德以嚴飾其身,稱之為莊嚴。在這裡是說善男子善女人若能凈持優婆塞戒,就能完成其美好莊嚴的人生。「其香微妙,熏無邊界。」香,指好的名聲,如留香百世。意謂能凈持戒,則好名聲遠聞無邊法界,留芳千古;若是犯戒破戒,則惡名昭彰,遺臭萬年。「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持此優婆塞戒,能遮止種種不善的行為;能自覺主動地去做種種應該做的善事好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因為此菩薩戒廣具一切功德法財,故如同寶藏。凡一切諸佛,無不以此戒為本源,一切菩薩萬行莊嚴,亦無不以此戒為根本。所以能持凈戒,即能出生無上菩提妙寶。「上族種姓」,指當時印度四種社會階級中居地位最高上的族姓。就十法界言,佛菩薩才是上族種姓。喻能持凈戒,受人尊重,即為上族種姓。「大寂靜處」,離煩惱苦患叫做寂,得安樂自在稱為靜。能持凈戒,則能斷除一切煩惱苦患,得大安樂自在。「是甘露味」,甘露是不死之葯。喻能持凈戒,則如飲甘露法味,由此而證法身常德。「生善法地」,善法地謂諸佛國土,能持菩薩凈戒,則諸佛國土隨意往生。「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謂優婆塞優婆夷受戒之後,只要能直發此持戒的心,尚且能獲得象上面所說的許許多多功德利益,何況更能把戒法落實到日常生活中,一心受持而不毀犯呢?這裡所說的一心受持,即是把持戒當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去看待。而且非常認真地去行持,如經中所說「乃至小罪,雖為身命,尚不毀犯。」這樣才算是一心行持。決不是象有些人,到這裡掛名受戒,湊湊熱鬧,一出戒堂,過不了多久,便把所有戒法都丟得乾乾淨淨,更何談得上一心行持。我相信在座的諸位菩薩,是一定不會這樣的。以下接看二十八輕戒:

第一、不供養父母師長戒

善男子,如佛說言: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此下二十八條名為輕戒。所謂輕戒,是相對上面重戒而言。千萬不要認為輕戒只是一些輕微的小戒,沒什麼要緊。若是這樣想,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這二十八輕戒的第一條是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戒。這個戒字,含禁止義。意思是說:為佛弟子,必須要能供養父母師長;若不能供養父母師長,這是佛所禁止的。世人即使不歸依三寶,不是佛弟子,亦須供養父母師長,若不供養也是有罪的;何況身為菩薩優婆塞呢。

父母對我們有生養恩,師長對我們有訓導恩。我們念恩崇敬,孝順供養父母師長,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實在沒有必要再說明理由。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要供養父母師長?那就可以斷定這問的人連做人都成問題了。試想,一個人正當沒有飯吃沒有衣穿,處在饑寒交逼的時候,或者遭遇危難的時候,忽有路人或朋友伸出援助的手給你接濟,給你解危,你心中會沒有存一點感恩的心嗎?有朝一日自己翻了身,遇到曾經援助你的人受饑寒,有危難,你難道就不想回報他嗎?古人有謂受人滴水之恩,願以湧泉相報。各位都是成年人,是否還記得自己從呱呱墜地起,一直到成家立業,父母曾為你付出了多少的血汗,解救過你多少次的危難,承受過父母多少恩德,你能說得清嗎?也許你已記不了那麼多。但各位大部分都是生養過孩子的人,回想一下自己曾為孩子們付出了多少,你就知道你的父母也一樣曾為你付出多少。你能想像到做父母的為兒女付出那麼多,到頭來兒女居然對父母不孝,不願瞻養父母,那時做父母的會是一種怎麼樣的凄苦心情?每一個做父母的人都不想日後會落得這樣一段悲慘的結局。所以,若父母在世,趁父母還健在,盡心盡道地去孝順你的父母,也好給自己的兒女做一個好榜樣。

然則,應該怎樣去孝順供養父母呢?首先在家庭中,最起碼應多關心父母的日常生活,譬如冬溫夏清,晨昏定省。即冬天要給父母以溫暖,夏天要使父母得清涼;早晨起來要向父母請安,晚上睡覺要讓父母睡的安詳。衣食住用應隨家庭豐儉,盡量供給無乏;凡事不要讓父母操心。在立身方面,要爭取做一個好人,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學問,能造福大眾,為父母增光。再則,能善巧方便,引導父母學佛念佛,求生凈土,使父母究竟離苦得樂,則可稱為大孝。

孝順供養父母固是當然之事,然則何以要供養師長呢?要知道,父母對我們有生養之恩,但我們總不能一輩子都讓父母養著。我們必須要能自立。而一個人能自立,必須要有道德學問知識技能,才能堂堂正正地立身做人。而這些道德學問知識技能無一不是由師長教化而得,如是則師長對我們有訓導恩,你想我們該不應該供養師長。尤其是我們皈依三寶的,盡形壽依佛為師,以法為師,以僧為師,三寶對我們有莫大的恩德,我們更應該要盡心供養。而供養三寶不僅僅是以財物供養,更重要的是要能如法修行,弘護三寶,使法門發揚光大,利濟眾生,這才是最大的供養。

經文勸告「善男子」,當然也包括善女人。「如佛所言」,意謂在家學佛弟子,應該遵循佛陀的教導,當孝順供養父母師長。「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意謂如果優婆塞或優婆夷受持此戒之後,居然不能供養父母師長。那麼這位優婆塞或優婆夷就應得失意罪。

什麼叫失意?即原先發心為菩提為眾生的那種善意念完全喪失了。這在菩薩三聚凈戒中,屬於違犯了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因為持菩薩戒,不僅僅要斷一切惡,還要廣修一切善,廣度一切眾。若是善法不修,好事不做,也是犯戒的。何況供養孝順父母師長乃是世出世間的大善,佛在《觀無量壽佛佛經》中提到凈業正因三福的第一條便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由此可以想見其重要。所謂「百行孝為先」。古賢有一首勸孝詩云:「恩大如天不可忘,深恩何以報高堂,追思父母劬勞苦,罄筆難書淚一行。」我們做人最起碼的道德品質,就是要知恩報恩。而且這種知恩報恩的美德,還不僅僅是人類有,連其它的動物也一樣具有這種天性。所謂「鴉有反哺之義,羊有跪乳之恩。」我們做人,若是連父母師長對我們有這樣如天大的恩德都不想報答,不願供養,那真是一個忘恩負義喪盡天良連禽獸都不如的人。象這樣一個無仁無義的人,連做人最基本的人格都沒有,哪還談得上修學菩薩道;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願孝養,還能指望他會去利濟其他的眾生呢?這條戒說:不能供養父母師長,得失意罪。這在他本人,固然是失了菩提道意;而在眾人,也可說是對他大失所望。所以叫做「得失意罪」。

言「不起墮落」者,不起,譬如一個人走路不小心跌倒了,應該爬起來繼續走,以後走路小心些,終能到達目的地。若是跌倒了不能起來,或者不想起來,那大概便成廢人了。這比喻我們平常做人,有時可能犯了錯誤,應該努力改過自新,以後盡量避免再犯類似的錯誤,這就有救了。若是一次犯了錯誤,即便自暴自棄,乾脆將錯就錯,一犯再犯,那就是墮落,沒得救了。就如這條戒吧,在這以前,也許你是一個未能克盡孝道的人,愧對父母師長。而今受了菩薩戒,就應加倍地孝順供養父母師長。這叫做「起」。能起,則道業由下向上不斷升進,不致於墮落。若仍舊和以前一樣,那就必至於墮落。

言「不凈有作」者,此中「作」與「無作」,是有關戒體的名詞。謂受戒時,身口意三業在整個受戒的儀式中所造作表達的行為,稱為作戒或教戒;一旦由受戒者的身心上發得戒體,則從此之後無需再藉助身口意的造作,自然具有防非止惡的這種功能,能恆常保護戒的作用,故稱之為無作戒體。這句經文與前面連繫起來,說得通俗一些,就是說若優婆塞優婆夷受了此菩薩戒後,不能供養父母師長,這是一種不道德(不凈)的行為;有違無作戒體,但還不至於失去戒體。要能懺悔,改過自新,則不致墮落三途。如人得病,要能及時治療則痊癒;若不醫治則能致重,或復致死。

對於這條戒,有些上了年紀的人或許會想,我的父母早已去世了,現在即使想盡心盡意孝順供養父母,亦無從供養。真所謂「子欲養而親不在」,心中未免感到抱憾。但不要忘了「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這句古訓。父母的形體雖滅,而他們的神靈尤在。我們學佛的人,如能精勤修學佛法,至心念佛,平時多行善事,積功累德,並把所有功德迴向與已逝的父母,能救父母於倒懸之苦,得生凈土,這是最殊勝的供養。又我們這一世的生身父母雖逝,而過去世中千千萬萬的父母仍在。佛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你若想供養,還怕無從供養呢?在日常生活中,當然我們不必刻意地去供養所有的眾生;遇到別人有困難時,我們能主動地去幫助他們,這就是供養。但能對一切眾生常懷慈悲心,孝順心,救濟心,隨緣隨力常行布施,這便是最廣大的供養。

第二、耽樂飲酒戒

若優婆塞受戒已,耽樂飲酒,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耽樂,即耽著迷戀於世間種種欲樂。譬如沉迷於歌舞聲色,酷愛詩酒玩樂,喜好對棋打牌等。此等無益的消遣最容易喪失一個人的意志,養成一種好逸惡勞懶惰的心理,甚至於不務正業,貽誤大事。一個人若是沉溺於某一欲樂之中,便如邪神附體,惡鬼纏身一樣,全由不得自家。眼見得深淵陡澗,也會心安意肯地直前撞去。到此,即不可救藥了。其實,為人在世,無論貴賤,活一日就有一日應該作的事,這樣才不虛度一生,若是好逸惡勞,那有好結果。有一副對聯道:「不能富貴非因宿命只緣懶;難成大器既貪詩酒又戀花。」就是勸喻這一類耽樂的人。我們學佛的人,不求世間富貴,惟務一心精勤辦道。若是耽著世間欲樂,必致忘失菩提正念,則難成道器。又耽樂還不僅僅指追求世間的欲樂,譬如閑著無所事事,讀無益身心的書,看看報刊,看看電視;或者交無益的朋友,經常聚在一起聊聊天、打打諢,消磨無謂的時間,浪費有用的精神,耽誤正當的事業,都是屬於耽樂。古人說,大事未明,如喪考妣;道業未成,有何樂趣?所以一個真正學道的人,不但世間的種種欲樂要放棄,乃至凡能障礙聖道的種種事緣都要放下。但作為居家學佛,有許多事緣應酬是免不了的。不過,自己要能有所節制。有些無關緊要的事緣能省則省,一些不必要的應酬可止則止,此亦不失為中道。能夠多利用一點時間,多付出一分精神來修持佛法,總是有益的。而且一個修持有素的人,由自心所產生的那種法喜禪悅、輕安自在的樂趣,遠非世間任何欲樂所能比擬的,正如方東美教授說的:「學佛是人生最高的享受。」這句話惟有真正學佛的人才能深有同感,不學佛的人又哪能有這種福份呢?

有關於飲酒的過失,在上面酤酒戒中已大約略提過。酒,通常都是用五穀植物釀造成的。酒的本身並沒有什麼罪惡,只是飲酒的人飲了過量之後,由於酒精強烈的刺激,導致神經系統興奮而混亂,理智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如同神經病的人一樣,這時無論什麼罪惡都有可能造出來。據婆沙論載:昔有優婆塞,稟性仁賢。受持五戒一向清凈。有一天遠行歸來,家裡人因有事都外出了,他因口渴,見壺中有酒,誤以為是茶湯,拿起來便喝,遂犯酒戒;一會兒酒性發作,適鄰家有雞進屋,便取而殺之以佐酒,遂又犯盜、殺二戒;鄰婦進屋尋雞,此優婆塞誤以為是自妻,強行與之作愛,又犯邪淫戒;鄰人把他告到官府,優婆塞拒不認罪,復犯妄語戒。這位優婆塞本是一位很善良很厚道的人,只為誤飲了酒,一日之間,連破五戒。所以說:酒是造罪因緣,能使人犯戒作惡,喪失慧命。是故佛誡弟子無故一滴不可沾唇。近代世間有製造出比酒類更具刺激麻醉的毒品,不知毒害了多少無知的男女,凡為佛弟子,千萬千萬不可沾染上了。若是不幸沾染上了,那可真是前途有限,後患無窮。

這第二條輕戒,經文說:優婆塞受了戒之後,不可以耽樂飲酒。若是耽樂飲酒,那麼這位優婆塞就得失意罪,若不懺悔,必致墮落。因為耽樂能障礙聖道,飲酒能產生無量過失。有違清凈的無作戒體,是故應戒。據《輪轉五道經》說:為人喜飲酒者,死入沸屎地獄。生生愚痴,失智慧種。若有病,必須用酒為葯,方能治病,飲之不犯。若雖有酒色酒香,而無酒味,飲不醉人,不犯。

第三、噁心不能瞻視病苦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噁心不能瞻視病苦,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世間最可畏可憐者無過於病苦。據說三國時的好漢張飛,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他最怕的就是病魔纏身。因為當一個人有病的時候,渾身有氣無力,精神萎靡不振,到了此時,任你有如天的本領,驚世的才能,一點都無法施展出來。不知道諸位是否曾經受過病苦的折磨?每見醫院中住著許許多多的病人,得了各種各樣的奇難雜症,有些嚴重的,痛苦難當,那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凄慘境況,大慨連鐵石心腸的人看見了都會傷心。因此每當我見到病人時,就在心中默默祝禱,願天下有病的人早日康復,願無病的人永遠保持健康。哲人叔本華先生在《人生的智慧》一書中說:「在幸福的種種要素中,身體健康是首要的,其次便是思想的平靜。任何東西都不如健康能帶給我們更多的幸福。所以有人說,寧做健康的乞丐,不做多病的國王。」可見即使做乞丐,只要身體健康,也比多病的國王強。因此,有病的人,才是世間最為可憐的人。苦中之苦,無過於病苦。所以對於有病的人,我們更要憐憫同情,盡心儘力地給予關懷、照顧、安慰、看護。佛說:「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又說:「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這第三條輕戒,就是佛勸誡弟子們一定要發心看護病人。又據律中,瞻視病苦的人應具五德:一是與病人食時,應知可食、不可食。二是不嫌惡病人的大小便、唾吐、膿血。三是必須要有慈悲心。四是能予調理湯藥。五是能為病人說法。

經文說:若是優婆塞受了此菩薩戒之後,遇到有人生病,因為見病人一身污惡不凈,感到不衛生,或者怕受傳染,所以便借故走開,不肯盡心去照顧看護病人。那麼,這位優婆塞便得了失意罪。如果不懺悔,不改變這種對病人厭嫌的態度,將來必定墮落。因為菩薩本來就是以大悲為體,救苦為用的。現在見到病人,居然不肯用心看顧,這哪裡像是菩薩心腸。所以這種行為自是違背了菩薩的清凈戒體。理當應戒。況且每個人都免不了有生老病死。雖然目前身體還未覺察到有病有痛,但難說沒有暗疾隱伏其身,誰知道哪一天會突然發作起來呢?做醫生的人,最懂得講究衛生,最懂得護理身體,但一樣也會生病,何況平常的人。現在看到別人有病,心生嫌惡,不肯發心前往看視,舍之而去。到了有一天,自己也生病了,卧床不起,大小便要靠人扶持,吃藥喝湯等事事都要別人護理,到了此時,要是別人一樣嫌惡你,把你置之不理,不來照顧看視你,你想想,那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滋味?所以,當我們身體健康無病時,要心生慶幸;看到別人有病時,要心生憐憫。雖然不能做到像月上女割乳房以濟產婦,毗舍母割肱肉以供病人那樣,但至少也得為救護病人而盡一點自己的慈心悲行,譬如病人缺少人護理,便要主動前去護理,沒有醫藥費,應給予幫助醫藥費。這才有一點像菩薩的樣子。當然,這條戒也有例外。比如見到別人有病時,剛巧自己也有病;或者自己正有急事待辦,給予幫助醫藥費,然後囑咐他人代為照理;或者病人自有親人護理,如是這些不犯。

第四、見乞不與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丐分與,空遣還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上面一條戒說得是病苦,這條戒說得是貧苦。乞者,即靠向人乞討錢糧過日子的人。他們或因身體殘疾,或因災荒,或遭遇種種不幸,以致貧窮潦倒,為饑寒所逼,不得已只得含恥忍垢,沿門挨戶向人行乞以度日。像這一類人,真得很可憐。我們知道,貧窮本來是很平常的,但貧窮到連日子都無法過,必須要靠向人乞討以苟延殘生,你想可憐不可憐?而且向人乞討,是一件十分難為情的事。若非不得已,誰願意去干這種沒面子的營生。所以當我們遇到這一類人,應多多少少給予幫助一些,以表同情和憐憫。

佛制這條戒說:優婆塞受了此菩薩戒後,若是遇見貧窮乞者,如果不能隨分隨力,多少給予周濟,讓這位乞者空手而去,那麼這位優婆塞或優婆夷,就是犯了失意罪了。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我們知道:優婆塞既發心受了菩薩戒,當然便是菩薩了。身為菩薩的人,當如《華嚴經十行品》中初歡喜行所說的:「此菩薩為大施主,悉能舍離一切所有,等心惠施一切眾生。施已無悔,不望果報,不求名譽,不求生勝處,不求利養。」這也就是說:菩薩布施幫助人,其本意只是為了要救護一切眾生,攝取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普令眾生離苦得樂,所以沒有任何條件,只要是自己有的,都可以毫不吝惜地奉獻出來,用於幫助他人。而這位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不要說讓他舍離一切所有,惠施一切眾生,就算是在自家門前或路旁,偶然遇見貧苦行乞的人,不但不肯隨分隨力多少給予周濟,而且還毫無禮貌地喝令乞者走開。讓這位行乞的人難堪,空手而還。我們想想,做人如果連這一點點同情心都沒有,就是做人都不夠格,哪還有什麼資格當菩薩呢?何況菩薩本是救苦救難的,若是遇人苦難而不思救濟,世間又何必有你這一個菩薩。所以這位優婆塞得失意罪。如果不懺悔,不早些改變這種慳吝成性的心理,將來必定墮落,因為這種沒有慈悲情懷的表現,實在有違菩薩的清凈戒體。

不肯布施幫助他人,只是出於慳吝的心理;慳吝,卻是因為我執太重。總以為我把自己的錢財白白拿去送給別人了,以後輪到我自己貧窮了怎麼辦?這真是太多慮了。要知道:一個人之所以能夠擁有財富,除了本身的努力奮鬥克苦經營之外,而其存心仁厚,能同情窮人,幫助窮人,才是日後致富主要的因素。能以財布施,就好比在水井裡汲水一樣,天天不斷汲水,井水也天天隨著不斷地漲起來了。你汲得越多,它也漲得越快。你如果擔心井水被汲幹了,停止不汲了,井水也就不再漲了;久而久之,這口水井就會積成一井骯髒的死水;又過不了多久,就會變成不能再用的枯井了。因此,要知道錢財用出去了,而且用得有意義,才真正是屬於自己的,錢財留著不用,只不過廢紙一堆,有什麼值得慳惜?況且世間盡皆無常,我們自己的身體尚且留它不住,何況身外的財物,你能守得住嗎?就算你能費盡心思守住一輩子,也不過成了守財奴一個,有什麼意思呢?這樣想起來,今天你能有幸遇到貧窮乞者,這正是給你種福的大好機會,你能慷慨施與,熱心幫助,不但現前隨施隨有,而且將來亦有無窮福澤;既幫助了別人,也成就了自己,有這等兩全其美的事,何樂而不為?若是慳吝不舍,不但現前財富轉眼成空,而且還種下世世貧窮之業,以隨自身,那又是何苦來呢?

《菩薩戒本疏》上說:「若菩薩全無一物可施與者,應以善言深心垂淚慰謝乞者。仍作是念:我今薄福,不能果遂眾生所願,是我罪咎。我當精勤修行,令願成滿」。後日果能精勤修行,則不犯。又若乞者所乞的是不合理的,不與令還,不犯。

第五、見四眾尊長不承禮拜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我們初心凡夫,修學佛法,必須賴師而教,資友而輔,道業方能有所進益。這經文中所說的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皆是我們出世的師長。出世的師長能生長我們的法身慧命,所以他們的恩德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比我們的生身父母還殊勝。我們對生身的父母固然要恭敬孝順,那麼,對於生長我們法身慧命的師長那就更應該要恭敬孝順了。也由能恭敬孝順師長,才能使我們的慧命得於不斷延續而增長,否則,便如初生的嬰兒得不到充分的滋養和悉心的照料,以致才出生不久便夭折了。優婆塞、優婆夷,是指我們的同學道友,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同門師兄弟。既稱兄弟,自然應該互相尊重,互相友愛,互相策勵,互相幫助,這對於促進我們的道心也同樣有著很大的裨益。因此我們對於師友都要存孝敬心。比如見到師長到來,即當起身承迎禮拜,見到同參道友,即互相合掌問訊,這是佛門中最基本的禮儀。

這第五條輕戒的經文說「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這是說這位受過戒的優婆塞,見到師長,居然不願意起身承迎禮拜,見到同學道友,居然不願意合掌問訊,這很明顯地表現出對師友的輕慢態度。那麼,這位優婆塞得失意罪自然也就免不了了。如果不懺悔,不及早改變這種對師友無禮的輕慢態度,他日必將走向墮落,因為這種行為有違菩薩的清凈戒體。但若有例外的事緣,比如身患重病,或正在為眾說法中,或正坐禪入定,則不犯。

第六、見四眾毀戒心生驕慢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優婆夷毀所受戒,心生驕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驕慢,是驕傲與怠慢兩種情緒的結合體。即驕傲自負,自以為比別人強;目空一切,瞧不起別人,對人傲慢無禮。其實這種人,在骨子裡常透著一股小家子氣,決成不了氣候。孔子曾說:「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

這條戒說:如果優婆塞受了戒之後,因為偶然看到有某比丘、比丘尼,或優婆塞、優婆夷毀犯了所受的戒律,於是便想到這些犯戒的人可丟臉了,他們的名譽掃地,他們的人品齷齪,他們現在簡直是一文不值;於是便在心中油然生起一種驕慢的心理,或者對人說,或者自言自語地說:「我現在可比他們強多了,他們已經遠不如我了。」這種心態實在是淺薄無知,幼稚而可笑的。平心而論,試想從無量劫以來,看看別人家,不知有多少的眾生都已經覺悟成佛成菩薩了,而我們一直淪落到今天,仍然還只不過是凡夫一個。相比之下,難道我們還覺得不夠丟臉嗎?再看看《無量壽經》中佛說我們這個娑婆世界,「有七百二十億菩薩,已曾供養無數諸佛,植眾德本,當生彼國。」又「諸小行菩薩,修習功德,當往生者,不可稱計。」在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多的人由學佛念佛而蒙佛接引,脫離六道輪迴,往生極樂世界,居然都沒有我們的份,難道還不自覺得慚愧嗎?雖然我們現在也正在學佛念佛,然而煩惱業障還是這麼重,人我是非的分別還是這麼多,連一句阿彌陀佛佛號都念不好,正不知什麼時侯才有我們往生的份呢?我們不跟佛菩薩歷代聖賢祖師比,單跟犯戒毀戒的人相比,而心生驕慢,這未免太有點「管仲之器小哉」了。況且彼毀戒的人若能生大慚愧,真心發露懺悔,勇猛精進行持,還未必真得就輸給你了,所謂「道無先後,達者為尊」。進一步說,修學佛法就算達到登峰造極成佛作祖了,也不過只是恢復我們的本能而已,有什麼可值得驕慢呢?

藕益大師說:「見他毀戒應生大悲,又應自省,何可心生驕慢。」這個意思就是教誡我們說:受戒之後能夠護持戒律清凈,當然可以獲得如上所說種種利益;但若是犯戒毀戒了,其所得後果也同樣是相當嚴重的。因此當我們看到毀戒犯戒的人,便想到他將來所受的果報,不覺替他擔驚受怕,因之心生大悲。又由悲憫他人轉而省察自己,應自潔其身,千萬不要步那些犯戒人的後塵才好。實在沒有理由可心生驕慢的。這一條輕戒說:若是見人毀戒,心生驕慢,便同前戒一樣得失意罪,若不及早改變這種驕慢的心態,同樣也能使自己墮落,因為這與菩薩的心懷是相違背的。

第七、不持六齋供養三寶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說得是受過菩薩優婆塞戒的在家居士們,在每個月中,應按照規定的六天加行受持八關齋戒和供養三寶。這六齋日,即農曆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以及月底二日。

為什麼要加受這八關齋戒呢?據《大智度論》卷十三,曾載有六齋日受八戒修福德的由來,其文云:

「問曰:何以故六齋日受八戒修福德?答曰:是日惡鬼逐人,欲奪人命,疾病凶衰,令人不吉;是故劫初聖人教人持齋修善,作福以避凶衰。是時齋法,不受八戒,直以一日不食為齋。後佛出世教語之言:汝當一日一夜如諸佛持八戒,過中不食,是功德將人至涅槃。」

依此可知,印度自古即以六齋日為鬼神惱害人的惡日,並有於當日沐浴斷食的風習,後來佛教也加以沿用,於是在家信徒也於此六日中持受八戒。

又由於學佛目的在於出離生死,而居家學佛,有許多不得已的事緣障礙,自然不能做到像出家人那樣了無牽掛地過離塵脫俗的生活。但對於出家人所過清凈的生活卻非常仰慕,所以佛特為在家二眾制此八戒,作為在家弟子的加行。於此六齋日中的任何一日,可以至僧團中與出家人一齊過嚴謹淡泊的出家生活,受持遠離殺生、不與取、非梵行、虛誑語、飲酒、眠坐高廣嚴麗床座、塗飾香鬘及歌舞觀聽、非時食等八戒,以長養出世善根。

關於八戒,諸說不同。今依《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所言,即: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非梵行;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非時食;七、不華鬘莊嚴其身及歌舞戲等;八、不坐卧高廣大床。此中前五戒相當於出家沙彌所受十戒的前五戒,第三戒不非梵行,即不淫,雖是夫妻,於此齋日中亦不可以過夫妻生活。第六戒不非時食,名為齋,即過了中午之後,至翌晨天亮之前,均不可進食。亦稱為過午不食,相當於沙彌十戒的第九戒。第七戒不華鬘莊嚴其身及歌舞戲等,即於此齋日中,衣服穿戴要樸素,不可以裝扮華麗,包括不可以佩戴項鏈、耳環、指環等之類的裝飾品,亦不可以塗脂抹粉、擦香水等;更不可以去參加歌舞戲劇等娛樂活動,乃至圍棋打牌等;此戒相當於沙彌十戒的第六、第七戒。第八戒「不坐卧高廣大床」,是說在這齋日中,起居生活當以簡樸為宜,不可追求舒服享受,此戒與沙彌十戒的第八戒相同。總的說來,此八戒與沙彌十戒的前九戒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八戒中的第七戒是合沙彌十戒的第六、第七這二戒為一戒。如再加受不捉持金銀戒,就是正式出家的沙彌戒了。

八關齋戒,佛制一日一夜受持,一般都在六齋日──每月(農曆)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這六日也是印度習俗布施修善的日子。這一天早上,居士們到寺院里來,請阿闍黎傳授八關齋戒。當天持戒,不得毀犯,到了明日天亮,東方發白,就宣告完畢。下次要受戒,再來請師長傳授。在家人,不可能長期過著出家生活,所以佛制一日一夜受持。但也有的以為不必限定一日一夜,隨受戒人的發心,三日、五日、一月,都沒有不可以的。另一方面,如果六齋日遇有其它事緣障礙,或者到寺院求授受有諸多不便,或附近數里內無人可為師者,可以在自家佛像前自誓秉受,儀式可依《居家學佛行儀》中「受八關齋戒法」這一段,這是以前弘一大師依據《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中錄出的。又有舉出受持八關齋戒的功德利益,在這裡不再重複說明。

受過在家菩薩戒的居士們,必須在每月的六齋日中加行受持八關齋戒和供養三寶,其用意也是為了時常策勉在家菩薩,不至於懈怠放逸,若不敬惜好時,則善法衰損,道心退失,徒有菩薩虛名。所以佛制定說:受過戒的優婆塞,若是於每月六日中不加受八戒及供養三寶,那就是得失意罪,久而久之,道心逐漸退失,同樣也會走向墮落,因為這與菩薩的攝善法戒是相違背的。

第八、不往聽法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我想我們大家發心學佛,總期望自己將來能有所成就吧?但成就必須由自己努力行持得來。而努力行持的方案又必須要能掌握正確的理論和方法才能有所見效。否則,盲修瞎練,不但絲毫得不到佛法的真實利益,而且還有求升反墮的危險。因此,能夠經常聽聞善知識正知正見的開示,這對於一個學佛的人來說,在修學佛法方面,的確可以收到立竿見影、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對於一個初發心的菩薩,聽聞佛法是非常必要的課程。我們知道菩薩所發的四宏誓願是:「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這也可以說是菩薩發心學佛的四個宏偉目標。而要實現這四個宏偉目標,我認為最關鍵的就是在於「法門無量誓願學」這一條上;作為一個菩薩,假如不學法門,就連自己的煩惱都斷不了,又怎能去幫助眾生、度化眾生呢?當然就更談不上成就佛道了。為了度無盡的眾生,為了斷自己無盡的煩惱,為了成無上的佛道,所以菩薩就非要勤學無量法門不可。

這條戒實際上就是強調在家菩薩必須要勤學法門,而勤學法門主要在於聽聞佛法。因此這條戒說:在家優婆塞受了此菩薩戒之後,若是知道在自己所居住處的四十里範圍之內的某地,有善知識法師正在講經說法,都要前往聽法。為什麼要規定四十里呢?因為古代交通比較落後,不像現在交通方便。規定四十里,大概是考慮到按照步行的速度,無論是前往聽經或聽經回來,都足夠來得及,不至於去得太遲或回來太晚。當然這來回要走四十里路,必須要起早摸黑走路,肯定是會很辛苦的,但菩薩為了求法,就得不憚勞苦。如往昔菩薩入雪山修行,為求半偈舍全身,何況區區走四十里路呢。若是這位優婆塞憚遠不願前往聽法,那就是犯了輕慢佛法的過失了。依照輕戒的處斷,是為「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其意思同前。

不過這條戒也有它的開緣,如聽不懂法師所說的語言,不往非犯;或知彼法師顛倒說法,不往非犯;或彼法師所說,自已通達明了,不往非犯;或自己正在修習殊勝法門,不欲暫廢,不往非犯;或彼法師所說法門與自己目前所主修的法門不相應,為使一門專修不夾雜故,不往非犯;或自己有重病,不往非犯。除此以外,若無充分的理由和事緣,而不往聽法,那就是犯戒了。另外,聽受經法的人,還要注意到以下幾點。據《地持經》上所說:「菩薩於善知識聽受經法,於說法人,有五處不應憶念,凈心專聽。一者,不念破戒。謂不念言:此犯律儀,不應從彼聽受經法。」這是說我們只要專心聽受善知識所說的經法就可以了,至於善知識本人是否犯了律儀,這個就不必去過問了。「二者,不念下性。謂不念言:我不從彼下性之人聽受經法。」所謂下性,如《梵網經》上所言,「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但他們卻確實有德,而且又有正解。聽法的人不可以因為他們的出身低微而輕視此法師。「三者,不念醜陋。謂不念言:我不從此醜陋之人聽受經法。」這是說不可以因為法師的相貌醜陋而不願聽受經法。「四者,不念壞味。謂不念言:我不從彼不正語人聽受經法。但依於義,不依於味。」這是指這位法師說法也許缺乏豐富的幽默趣味,但聽法的人只要能領會其真實的意義就可以了,不能因為法師所表達的語言不夠趣味而嫌棄其所說的經法。「五者,不念壞美言。謂不念言:我不從彼粗言說人聽受經法。」這是指這位法師也許比較嚴厲,所以說話也是粗聲粗氣的。聽法的人不能因為其言詞激切而不願聽受其所說的經法。總之,聽聞佛法,能增長我們的智慧學識,能使我們認識到宇宙人生的真諦,能幫助我們解除身心上的種種煩惱和痛苦;能使我們過著安詳自在的幸福生活。聽聞佛法,既能成就自己,當然也能成就他人;所以我們不應錯失聽法的良機。

第九、受僧用物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受招提僧卧具、床坐,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招提僧,指得是四方僧物。凡四方僧人所受用的種種物品,原都是在家信心居士所提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使四方僧人在物質生活方面無所缺乏,得於安心修慧辦道以住持佛法,使佛法久住世間,利濟眾生。所以供養僧物,即等於護持佛法,功德甚大。但若是侵損僧物,當然罪過也就不小了。

這條戒是說受了菩薩戒的在家居士,來到寺院,不可以受用寺院中的僧物,如卧具、床坐等等。這裡所說的這個「受」字,是指長期佔用,那是不可以的;若暫用是不犯的。譬如在家居士來寺院做義工,晚上需要住在寺院客房裡,必然要受用卧具、床坐等,但這都是屬於暫時使用的,這是不犯的。還有一些居士從遠道而來寺院朝山拜佛或參學,需要在寺院里住宿,雖得寺院客堂同意,但最好也要主動交納食宿費,才比較合理,而且自己心裡也會蹋實一些。如果沒什麼事長期住在寺院里,佔用寺院的僧物,那就是犯了這條戒了。因為寺院的僧物,即使是寺院中的僧人自己受用,若是不能好好地修行辦道,弘法利生,都消受不起,何況在家的居士呢,所以還是小心一點好。

第十、飲蟲水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疑水有蟲,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的意思主要是闡揚菩薩的慈悲心懷,護生的細行達到了極致。「疑水有蟲,」是說眼睛雖然看不見,可是心裡還是存有疑慮,惟恐水中有細蟲,那就應該用濾水囊加於過濾之後才可飲用。過濾時若發現有細蟲,不可把細蟲置乾燥處,應把細蟲放回水中或潮濕處,讓它自活。《正法念經》上說:「經宿之水,若不細觀,恐生細蟲,若不漉濾,不飲不用,是名細持不殺戒也。」當然,現在的人都很講究衛生,若是懷疑水中有蟲,就算是過濾了也是不敢飲用的。不過也有例外,那就是處在長途跋涉口渴難忍之際,若忽然發現溝里有水,這就可以看出各人的心行了。譬如《佛藏經》上說:從前有二位比丘一齊前往見佛,走到中途口渴難忍,發現路邊有水,正要取水解渴,可是又見水中有許多細蟲,而這二位比丘因為見佛心切,出門時剛好忘了帶濾水囊,這其中一位比丘為了護持凈戒,寧可渴死也不飲用有細蟲的水;而另一位比丘認為要想見佛,就得先保住性命,這才是明智的。於是就取有蟲的水解渴,然後繼續上路,終於得見世尊。佛當即呵責這位比丘說:「你這個蠢人,你可知道你的同伴為了護戒,雖死得生善趣,早已先來見我了,而你傷生破戒,雖與我近在眼前,也等於是去吾千里。」這說的是比丘為了護持輕戒而寧捨生命的故事。那麼作為一名菩薩,若是處在與比丘同等的境遇時,自然就更應該做到求仁得仁、捨生取義了。所以這條戒制定說:優婆塞受了菩薩戒之後,當飲水時,若是懷疑水中有細蟲,不經過濾,故意取來飲用,那就犯了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水中細蟲,尚且加於維護,路上若是發現有蟲蟻之類的眾生,當然更要腳下留情,不要誤傷它們的小生命才好。其它的可以類推。

第十一、險難獨行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險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佛經中常比喻說:「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這是說能夠得到人身的人只有像指爪上的土那麼少,而失去人身的人卻有像大地上的土那麼多。依照十法界因果,必須要能受持五戒及中品十善,才有可能得到人身。可見要得到這個人身的機會是非常不容易的。而我們現在居然能夠得到這個人身,這是多麼值得慶幸的啊。如今,我們不但得到人身,而且還能有機會聽到佛法,不但聽到佛法,而且更能如理如法地去實踐佛法,這就能使我們的人生迸發出無比燦爛的光輝。所以我們應當珍惜這個人身,藉此有用之身,積極地去做有助於宏揚佛道以及有益於眾生的事業,為苦難眾生開創出幸福的泉源,這樣活著才有價值、有意義。若是得了人身而不加於珍惜,不思進取,或者讓寶貴的生命毫無意義地白白犧牲了,這樣輕拋難得之身,橫傷致道之器,那實在是辜負己靈,枉自為人了。

這條戒說凡是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若是明知前途有危險有厄難,沒有其他人陪伴,自己孤身冒難獨行,這也是犯了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的。因為輕身犯難、鋌而走險,這就等於是自尋死路,不但死得毫無意義,而且還要受人譏評說這個學佛的人不明智,簡直愚蠢到了可憐的地步。《易經存疑》言:「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則不陷於險而無咎矣。」所以佛特加於制定,凡是知道有險難的地方,不可以無伴獨行。而這裡所說「險難」兩字,除了路途險難之外,實際上亦包括凡是會使人走向犯罪墮落的地方,都不可以無伴獨行。若是隨伴同行則不犯;不過,這裡需要說明一點:就是這個伴侶,必須是一位賢智有才能的人,與之同行才不犯。如果同行的是愚頑不肖子弟,雖有伴亦犯。另外,若是為了求取佛法,宏揚佛法,為法忘軀;或者為父母師長的事緣,或者為了救護眾生,不避艱難險阻,捨生取義,這當然不犯。

第十二、獨宿尼寺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尼寺乃是出家女眾修行辦道的凈地,與世間塵緣隔絕,男子無故登門造訪,不但有礙清修,且亦容易引起外人產生嫌疑。為了防過遠嫌,佛特制止男居士不得獨宿尼寺這條戒,設若確有不得已的事緣,要在尼寺暫住,必須要有品行端方的男伴陪同在尼寺過宿才行,否則獨宿尼寺,便是犯了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反過來說,若是出家男眾住的寺院,在家女居士同樣也不可以單獨住在男眾的寺院里,若獨宿男眾的寺院,也一樣犯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第十三、為財打人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奴婢僮僕,由於家庭出身貧困,才不得已寄人籬下,供人役使。而這一類人又往往沒有得到良好的教育,以致在平常言行舉止等方面難免會表現出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做主人的應該體恤他們的艱辛可憐,即使他們有過失,凡事能多擔待一些也就過去了,平常多給他們一些有益的啟導,多給他們一些精神上的安慰,物質生活上的照顧,他們必能感恩受化,忠心耿耿地報效於主人,這樣對彼此都有好處。要知道他們雖然出身低微,但一樣也有做人的尊嚴。若是主人輕視他們,動不動就對他們施威打罵,對他們無情地加於虐待,一旦激起他們對主人懷著仇恨的心理,他們要是存心搗亂起來,使主人防不勝防,那時遭殃的就有可能是主人本身了。

這條戒佛制定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不可為著財命的緣由,而打罵奴婢、僮僕、外人。這裡所說的「財命」,就是指財物和生命。因為既然僱用奴婢僮僕外人在家中,所照料的總不外一家人的財物和生命,譬如洗滌、打掃、整理傢具等,不小心摔破了碗碟,損壞了器物之類,這是與財物有關的;或者請奴婢看顧小孩子,沒有把小孩子帶好,讓小孩跌倒了,這當然就與小孩的生命有關了。譬如明朝有一善人名馬俊,年四十始得子。孩子到四歲時,生得眉目清秀,十分惹人可愛,父母視若珍寶。有一天,家中婢女抱出外嬉玩,不小心失手從高處跌下,撞傷左額而死。當時馬俊看見了,心想,這婢女平常也是極疼愛這孩子的,斷不至有心要害這孩子,今天出了這樣的意外,或者出於天數亦未可知。就算打死這婢女,也不能使孩子死而復生。徒然又加害了另一孩子。因此就叫婢女趕緊逃匿,自抱孩子入室,且對人說:是我自己誤跌孩子致死。其婦聞訊,傷痛欲絕,遍索婢女欲加撻打,但已不見了。婢女奔走回家,向父母細言其故,父母感泣,日夜焚香禱天,願恩公早生貴子。第二年,馬俊果然又得一子,見左額宛然有一傷痕。這孩子就是以後官居司徒的馬森。我們想想,要是換成另外一個沒有仁慈心的主人,那婢女還會有命嗎?我們又不妨假設,若是自己唯一最心愛的孩子,被婢女不小心摔死了,你於極度哀痛傷心之際,到底會持什麼樣的態度呢?我想,若是處在未學佛的時期,那就很難說了,但現在各位都是受了菩薩戒的菩薩了,其仁慈惻隱之心總不會比馬森之父差。馬森之父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善人,都能有這種寬恕仁慈的心懷,那麼各位已是受過戒的優婆塞,若是為這些有關財命的事,刻毒打罵奴婢僮僕外人,那就要犯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當然,若是奴婢僮僕過於愚頑不化,適當地加於調伏,那是應該的,但沒有必要動不動就出手打人,開口罵人。

第十四、殘食施四眾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以殘食施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比丘、比丘尼,通指出家修道者。因為以前的出家人都是過著托缽乞食的生活,所以比丘也稱為乞士,意指上乞佛法以資慧命,下乞飲食以資色身。雖是乞者,卻是清雅高尚之士。在因地時他們是乞士,當果位上,他們卻是證得無生的阿羅漢,所以他們都是屬於福田僧,自不可與普通乞丐等視。而優婆塞、優婆夷,同為凈行勝友,亦宜尊重。在家善信有心設供,所辦飲食理當精潔,以表虔敬;若是隨便以殘湯剩飯施於四眾,那就等於是對四眾心存輕慢,他日必將招致不如意的果報。所以佛制定這條戒說:受過戒的優婆塞,凡當設供時,不得以殘食施於四眾,若以殘食施於四眾,那就要犯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

但若有人持過午不食戒,恐時將過午,自向施主要求殘食,與之不犯。

第十五、畜貓狸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畜貓狸,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古德有一首偈子說:「為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自從青草出,便不下階行。」我們從這首偈子里可以領會到菩薩的慈悲心懷,其護生之念是多麼的至切感人。而蓄養貓狸,意在捕殺鼠類,這等於是僱用殺手,去損害其它的眾生,大違慈悲之道。所以佛特制定此戒,凡受過戒的優婆塞,家中不可以蓄養貓狸以及獵狗等會捕殺其它眾生的動物。若蓄養此類動物,就是犯了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第十六、蓄養畜獸不作凈施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蓄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凈施未受戒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是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不可以蓄養象、馬、牛、羊、駝、驢等一切畜獸動物。為什麼不可以蓄養呢?我們只要問蓄養的人為什麼要養這些畜生獸類?當然不是出於慈悲心要蓄養它們,只是因為蓄養它們可以供人類役用。譬如古代沒有運輸工具,便要利用這些蓄養的象馬牛羊駝驢來替人類出力,拉車載重,作為運輸的工具;農家要種田,也要用這些蓄養的畜獸來耕地,由此可以想見這些被蓄養的畜獸,它們的日子決不會很好過的。但在古代,像這些事又必須要靠這些畜獸代勞,於是不得不採用權宜的辦法,即在家優婆塞,若家中有蓄養這些畜獸,必須要作凈施於未受戒的親友。凈施的意思,就是把這些蓄養的象馬等,皆作委寄於親友之想,自己只是代彼看養騎用。這樣,就不會無限度地使用這些畜獸,多少可以減輕這些動物的勞累。至於養豬、養雞鴨之類的家畜,養後終歸是要被殺的,那自然就更養不得了。那麼現在社會上一些有錢的人家流行喜歡養寵物,雖然不傷害它們,卻過分地寵愛這些動物,整天要為這些寵物操心,照顧它們的生活起居,好好一個人反而成了寵物的奴隸,這又何苦來呢?學佛的人,有許多正經事要做,自然也是不可以畜養寵物的。

第十七、不儲蓄三衣缽杖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不儲蓄僧伽梨衣、缽盂、錫杖,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僧伽梨衣,此稱為大衣,是出家比丘所著的三衣之一;缽盂,是出家比丘使用的食器;錫杖,也是出家比丘於行道時所必需攜帶的十八種道具之一。這些衣、缽、錫杖,都是出家比丘的所用器具,在家優婆塞既然不許著用,為什麼還要儲蓄呢?因為衣缽是聖賢沙門的標幟,又代表佛法的傳承,在家優婆塞儲蓄這幾樣法物,供奉在家中,每天看到這些法物,便能激發孺慕聖賢之心,希求嚮往解脫之念;又三衣一缽為出家人所有物中最重要者,凡出家人要受戒前,都必須要先具足三衣一缽方能受戒,在家居士若是得知某出家人缺少衣缽,便可以把家中所儲蓄的衣缽供養於他,成就這位出家人得受大戒,這也是功德一件。因此在家居士就很有必要儲蓄這些法物了。為著激發增進自己的道念,為著成就他人的出家功德,所以佛特制定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必須要儲蓄衣缽錫杖,若是不願意儲蓄這些法物,那就要犯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但在此必須申明一下:這些出家人所受用的衣缽錫杖之類,在家居士只准儲蓄,則不許著用。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也只可在行道時披用縵衣,不可以披出家三衣中的任何一種衣。

第十八、田須凈水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凈水及陸稼處,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主要也是為了護生。意思是說受過戒的優婆塞為了維持身命,必須要耕作田地,種植農作物等,而種植這些農作物就一定要使用水,這裡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用水必須要用無蟲的水,若是發現水中有蟲,那就不可以取去灌溉農作物了。如果實在取不到乾淨無蟲的水,那就只好改為陸種了,也就是種植一些不需要用水灌溉的植物,這樣就可以避免損生了。若是明知水中有蟲類,還要取去灌溉植物,那就要犯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種田的人護生要護到這種程度,其它的像打農藥,使用殺蟲劑之類那就更不用提了。另外,家庭中的主婦,平常用水也要注意,譬如用過的熱水,還未冷卻,不可隨便潑在地上,恐地上有蟲蟻;若熱水潑地,必傷蟲蟻。所以必須待水冷後,輕輕倒入水溝,這也是護生之一法。

第十九、物價令平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稱賣物,一說價已,不得前卻,舍賤趣貴,斗稱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若不如是,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主要是為了護心,不令自他因物生惱。佛制這條戒說,受過戒的優婆塞,為了維持身命,若在市場經商作買賣,或量斗,或過秤,價錢一經說定,即使遇到後來的買主願以較貴的價格相買,也不得見利背信,推翻與前買主的約定,說自己賣出的物品太便宜,要求提高價錢,否則不賣;若是如此不說信用,必令顧客大為惱怒,那麼自己也就犯了失意罪了;又斗秤量物時,應聽任前來購物的買主自行公平量斗過秤,如果發現對方量得不公平,可以平心靜氣向對方提出,要求秤量公平,切不可以與對方爭執不休。受過戒的優婆塞如果沒有這種處事公平及寬容的雅量,那也是犯了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的。

第二十、非時非處行欲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於非處、非時行欲,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是對在家居士過夫妻生活而制的。夫妻之間的同居生活雖然不犯邪淫,但也要有所節制,有所避諱。譬如處在自家的卧室中,是為正處。若在自家卧室以外的任何地方,都屬非處;又時間亦當適時,若於日間,或齋戒日,或遇例假日,或產前產後,皆為非時。這條戒制定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優婆夷,雖於夫妻之間,也不可以在非處非時行淫慾;若於非處非時行淫慾,也是犯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第二十一、商賈不輸官稅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商賈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官稅,指國家規定對有納稅義務的組織和個人按照一定的稅率徵收稅款。若是故意違反稅收法令,不繳納或少繳納應該繳納的稅款,那就是屬於偷稅、漏稅,必將受到政府法令處罰。這條戒佛制定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若是經商販賣或者辦企業,應主動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完納稅款;若是故意逃避應該繳納的稅款,不但違反了國家的法令,若依佛教的戒律,也是相當於犯了偷盜的行為,所以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第二十二、犯國制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國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國制,指國家所頒布的法律、制度。作為一個佛教徒,不但要嚴格遵守佛教的戒律,而對於國家的法律、制度也同樣不容忽視。在佛門中,能遵守佛教的戒律,固然是一個好弟子;在社會上,能遵守國家的法律、制度,也必是一個好公民,這樣,才能在人群中起到優秀模範的作用。所以佛制定這條戒:凡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優婆夷,佛門中的戒律固然要遵守,國家的法律制定也不可觸犯。若是觸犯了國家的法律制度,也必定違背了佛教的戒律,這樣就等於是犯了雙重的罪惡了。即使所犯是輕微的,既有損佛教徒的清譽,當然也就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所以作為一個佛教徒,對於國家所制定的有關法律知識,實在也要有充分的認識才可以。

第二十三、新食不供養三寶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菜茹,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為佛弟子,應當常念三寶的恩德,時存孝敬之心、護持之念。而這種孝敬之心又能夠在日常生活中很自然地表現出來,這才覺得深切、真誠,我們的心能時時與三寶同在,我們的善根福德才能不斷增長。佛為在家居士制定這條戒,大概也就是這個意思。譬如出家眾在二時臨齋前要先念供養文,要食存五觀,其意也是如此。那麼在家居士,在受食前,自然也要念一段簡單的供養文,譬如臨食前,合掌默念云: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供養一切眾生。然後再默念阿彌陀佛佛號十聲。表示我們只要還活著,就要時時不忘三寶恩德,不忘救濟苦難眾生。因此佛制這條戒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凡得新鮮的五穀,新鮮的瓜果蔬菜之類,都要先奉獻供養三寶之後,乃可受用。若在未奉獻供養三寶之前,就自己先受用,那就說明他平常根本就沒有心存孝敬三寶的念頭。譬如世間孝子,父母健在,孝子若是得到新鮮的,好吃的食物,一定會先拿去孝敬父母,然後自己才吃。就是平常飯桌上,也是一定先為父母安排好飯菜,然後自己才用飯。絕不會父母還未吃,就自己先吃了。這道理也是一樣的。因此,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這裡必須要注意的一點是:經文中說的是指五穀瓜果蔬菜之類的素食,若有個別居士還未實行素食,平常所吃的是葷食,那就沒有念供養文的必要了。若吃魚吃肉,也先來念一段供養文,那就罪過了。但至少要在心中默念佛號,為一切眾生迴向才可以。

第二十四、僧不聽說法輒自作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歷代以來,居家學佛的信眾中,深研教理、精通佛法的居士大有人在。那麼這些通達佛法的大居士可以不可以為眾宣說佛法呢?當然可以。要不,菩薩上求下化的誓願便成了一句空話了。在諸經典之中,以在家居士為主導人物者,如《維摩詰經》中之維摩居士,《勝鬘經》中之勝鬘夫人,皆以居士為主而宣說佛法。此外,如《華嚴經》中在家之善財童子,以婆羅門、船師、香商等為善知識而受其教示。可見居士說法也是佛所認可的。不過在家居士與出家僧眾的身份不同,為著尊重僧寶的緣故,在家居士若為新學比丘教讀說法,必先向比丘頂禮已,然後授法,不敢以師禮自居。而對其他人說法,也要得到僧眾的允許同意方可為之。這是為了慎重起見。因為講經說法,頗不簡單,若是說法的人知見不正,那可是誤人不淺。所以這條戒佛制定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在既沒有得到僧眾認可允許的情形之下,就自作聰明,隨便向人說法、讚歎,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第二十五、在僧前行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諸比丘前、沙彌前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主要還是為著尊重僧寶起見。據《諸德福田經》舉出,出家之人具有五種凈德,即:(一)發心離俗,謂出家人發勇猛心,脫離凡俗,修習佛菩提,而為世間之福田。(二)毀壞形好,謂出家之人剃除鬚髮,毀壞相好,除去世俗塵衣而著如來之法服,具佛威儀而為世間之福田。(三)永割親愛,謂出家之人割捨父母親愛之情,而一心精勤修道,以報父母生成之德,兼能為世間之福田。(四)委棄軀命,謂出家之人委棄身命而無所顧惜,惟一心求證佛道,兼能為世間之福田。(五)志求大乘,謂出家之人常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以度脫一切有情,為世間之福田。因為出家人具有此五種凈德,是以在家居士對出家僧眾應生敬重,不可心存輕慢,自招過患。這條戒佛制定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在道路上,若遇見比丘或沙彌等出家人,應讓路請出家人在前面先行。若是見了出家人,擺出一副倨傲的態度,故意要擋在出家人的面前走,那就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了。當然,若是沒有看見背後有出家人在走路,而不知道讓路,那是不犯的。這是舉在家居士對出家人必須尊重禮讓的一種,其餘可以例知。

第二十六、僧食不公分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的意思是說,在家居士有心供僧,應該心存平等,普同供養,不應妄生分別。若有私心偏向,則供僧反而成為虛套了。所以佛不許在家居士供僧而有所揀擇。如《梵網經》上說:「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而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別請僧者,犯輕垢罪。」這裡面所說的請僧,就是到寺院邀請僧人接受供養。必須由寺院安排,居士不可以有所揀擇地要求某出家人個別受請。若要個別請僧供養,那是有違佛教的規矩。因此犯輕垢罪。這條戒所說的意思跟《梵網經》所說的大體相同。佛制定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在請眾僧用餐的時候,無論是對自己的師父或者眾僧,都要心存平等。若是偏心私向,特別為自己的師父,選擇美好的食物,或者在分送食物的時候多拿一份與師父,這樣做,雖然是出於對師父的一點孝心,但反而會使做師父的大為尷尬。敬師父一人而輕慢眾僧,所以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譬如現在經常有居士來寺院,拿果儀供養師父,若有幾位出家人同時在一起,如果你只供養其中一位,不供養其他的幾位,那都是有違平等心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就要忖量一下,若有能力,就普同供養;若能力不夠,就等以後有能力時再普同供養,這樣,就免得犯失意罪。

第二十七、養蠶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養蠶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也是為護生而制的。因為蠶蟲能吐絲結繭,而繭絲可用作纖維資源,所以古時有專門養蠶產繭的農戶,把蠶繭銷售與經營者,經過加工製成絲綢。這樣就要殘殺大量的蠶蟲生命。所以佛制凡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不可以養蠶。若養蠶,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又因單養蠶是殺生的前方便,所以只是犯輕罪;若是養蠶又煮蠶害命,那就是犯殺生重罪了。

第二十八、路遇病不能視囑戒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往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這條戒與前第三噁心不能瞻視病苦戒大意相同。所不同的是前第三戒是在平常的時候,因厭惡病人一身污穢,不願意去瞻視病人,得失意罪;這條戒是說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在行路時,若是遇到無人照顧的病人,應當主動前來看顧病人,或者送病人去醫院治療,或者代為通知病人的家屬親友前來照顧,總之,要為病人作了妥善的安排之後方好離去;若是見了病人,置之不理,舍之而去,這是很不慈悲的表現,所以也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但若是自己也有病,沒有能力去照顧病人;或者病人自己提出不需要別人幫忙,或者病人已經有人在照顧了,這樣離去不犯。以此類推,凡當遇到別人有危難時,身為菩薩的優婆塞,只要自己有這種能力,就要本著慈悲的心懷,主動地前去幫助他們。不能見危難而不救。

以上在家菩薩所應受持的六重二十八輕戒總算約略地解釋過了。為什麼說是約略呢?前面我們說過:菩薩戒的內容,實包含著全部佛法的義理和實踐,這六重二十八輕戒只是舉個大概而已,其實菩薩要做的好事善事無有窮盡,而不該做的惡事壞事也同樣不可悉數,哪能一條一條地列舉出來呢?何況像我這樣一個既沒有才學又沒有實德的凡夫僧,自是不能面面俱到地把這裡面所包含的義理一一為各位解釋清楚,這是我所抱歉的,希望各位能夠諒解。好在各位都很發心,都希望自己要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在家菩薩。善學戒的人,自能由此觸類旁通;至於稍次一等的人,只要有心學戒,相信戒期圓滿回去之後,自然會不失時機地經常去親近高明的善知識,有不明白的地方,多向善知識請教,多下一番工夫去研習,久後也必能通達無礙。既然發心受了菩薩戒,既然有心想效法菩薩,就應當時時以菩薩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戒律雖多,而受持不外身口意三業。譬如身每臨事時,便思這件事是我菩薩應該做的嗎?若是應該做的,便當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地去做;若是不該做的,寧捨身命,也不肯去做那傷天害理,有違道義的事。每要發言時,在話未出口之前,亦當如是思惟:這句話是我菩薩該說出口的話嗎?如果是該說的才說;若是說出的話有可能會損害眾生,也有可能會失自己菩薩的身份,那就不該說了。每當起心動念時,便思現前這個心念,是否符合佛菩薩的存心?如果與佛菩薩的心相應,那自然便是善的,正的,應當加於發揚,應該付諸行動;若是與佛菩薩的存心相違,那就要自責自己:我現在是菩薩了,怎麼可以起這樣不該起的念頭。因此當下就得把這種歪念頭去掉,不要讓它滋長起來。各位如能經常這樣省察自己,涵養自己,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了,不知不覺就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真實的菩薩了。那就真得恭喜恭喜了。以下一段經文是佛對受過菩薩戒的優婆塞的勸贊善持。經文曰:

善男子!若優婆塞至心能受持如是戒,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優婆塞中微妙上香,優婆塞中清凈蓮花,優婆塞中真實珍寶,優婆塞中丈夫之人。

這一段經文是佛對能夠受持菩薩優婆塞戒的人,給予高度的讚揚和勉勵。佛說:若有優婆塞能至心受持以上所制定的六重二十八輕戒,那他就好比是優婆塞中的分陀利華了。分陀利,即白蓮花,此花出污泥而不染,清香潔凈可愛。以此喻持戒的人不受煩惱污染,能保持戒體清凈。又說能持戒的人,好比是優婆塞中的微妙上香。這是比喻持戒的人戒德名稱遠聞;又說能持戒的人,好比是優婆塞中的清凈蓮花。因為蓮花花果同時,以此比喻優婆塞能凈持菩薩戒,也便就是名副其實的菩薩了。又說能持戒的人,好比是優婆塞中的真實珍寶。這是以珍寶來比喻持戒的人,能真實地做到自利利他。又說能持戒的人,是優婆塞中的丈夫之人。這是說能持戒的人勇猛有威力,能勝煩惱,能成就一切功德,所以是人中的大丈夫。

在家菩薩戒的經文就說到這裡為止。拉拉雜雜說了這許多,不知各位究竟能記得多少?不過記不了多少,那也沒關係。只希望各位能常常記住自己現在是菩薩了,常常記得自己決心要做好人,那就夠了。每天都抽出一點時間進行反省:我今天的所作所為,像不像是個菩薩,像不像是個好人?若是自覺得不甚滿意,那麼明天就更加努力,一直做到可以無愧於菩薩,無愧於好人這個稱號,那大慨就與菩薩相接近了。各位如果真正有心去做,言出必行,終能滿其所願。最後祝各位戒體清凈,戒德圓滿,阿彌陀佛!

附:

《凈社銘》淺 釋

一個人無論處於什麼樣的地位,從事何種職業,他在事業上能夠取得成功,除了他自身所具備的品學才幹外,其平時能掌握機遇,運用訣竅,也是事業成功不可缺少的因素。我們從歷史上可以看到,從古以來,世間有許多不乏才智之士,往往因為沒有碰到好的因緣際遇,以致終生壯志未酬,抱負難伸;但也有一些人雖然碰上了,卻因為沒有及時抓住它,掌握它,而把難得的機遇當面錯過,到最後卻落得一事無成,懊惱不已,這都是很令人嘆惜的。

我們學佛也是如此,佛經上常告誡我們說:「人身難得,佛法難聞」我們知道,六道之中,胎卵濕化,有無數芸芸眾生。我們人類在這芸芸眾生中所佔的比例只是極少數的一族。而這一族居然稱為萬物之靈,與天地並稱曰三才。所以,我們能夠生而為人,本身就是一次極難得的機遇。如果我們不珍惜人生,不好好做人,反而糊裡糊塗地生,糊裡糊塗地過日子,又糊裡糊塗地不斷造作惡業,不但糟蹋了這一生的人身,甚至連來生做人的機會也一併毀了。那豈不是愚昧人生最大的悲哀。

然而,要怎樣地去珍惜人生,好好做人?實在說,佛陀的全部教育,都是在教你做人的道理。不但教你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而且還教你怎樣地把你自性中所蘊藏的無量智慧,無量慈悲,無量德能,完完全全地釋放出來,去發揮無量的作用,而成為一個充滿真善美慧,毫無缺陷的人生。

所以。生而為人,如果沒有機會聽聞佛法,修學佛法,那是人生最大的缺憾;如果有機會聽聞佛法,而未能認真修學佛法,那是人生最大的損失;如果有機會聽聞佛法而又能認真修學佛法,那是人生最大的福份。我們既得人身,又能幸聞佛法,有此殊勝的機遇,乃是多生多劫種植的善因,如果不好好珍惜,輕易地把它放棄了,那不但是一種暴殄,簡直是自甘墮落。豈但辜負了佛恩,亦辜負了己靈。

當然,學佛也不是一件簡單易為的事。佛經浩翰,法門繁多,如何正確地去理解佛經的義趣?如何正確地去選擇適宜自己修學的法門?初學應從哪裡入門?在修學的過程中,遇到障緣怎麼辦?諸如這些,對一個初學者未免茫然。這裡介紹藕益大師所作的《凈社銘》,我想正好可以作為初學者的嚮導,修學佛法的指南。

大師所作的《凈社銘》,即:

持戒為本凈土為歸觀心為要 善友為依

一、 持戒為本

我們平時常說:「學佛應從做人起。」也就是說,如果連做人都不能做好,那就沒有資格談學佛了。所以,學佛一入門,必須先受皈戒。而佛教裡面的戒律,實際就是教我們做人。戒的含義,在消極方面,是防非止惡,意思是說:凡是傷天害理,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惡事,凡是非法的行為都要防而止之,而做一個明哲保身,恪守本分的人。在積極方面卻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意謂惡事、壞事,理所當然不可以做,而好事善事卻不可不盡心儘力去做。譬如大乘菩薩的三聚凈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有情戒。」做壞事造惡業固然是犯戒,而好事不做,善法不修也一樣是犯戒。這樣一來,只要你受了戒,你就非做好人不可。這便是戒律的作用。

那麼,怎樣叫做持戒呢?以通俗的話說:「持戒就是守法。」因為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規範,便是守法。不但佛教的戒律要遵守,國家的法律,以及你所服務的各社團單位里,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公約都要遵守。這樣,你不但在佛門中是一個好弟子,在社會上也必然是一個好公民。又持戒即依教奉行。好比我們皈依三寶,以佛為師,以法為師,以僧為師。如果不能遵從本師佛陀的教誨,如何能得佛法的真實利益呢?所以,持戒不但是做人的根本,也是學佛的根本。做人如果不能處處守法,必為社會所不容;學佛如果不以持戒為根本,無論修習任何法門都不可能有成就。《薩遮尼犍經》上說:「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癩野干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野干是畜類中的下等動物,而且滿身又生疥癩。一個不持戒的人,來生連這樣的身體都得不到,你想還能有什麼好結果。《大智度論》上說:「戒為一切善法住處。若棄此戒,雖山居苦行,飲水服氣,著草衣披袈裟等,受諸苦行,空無所得。人雖貧賤,而能持戒,香聞十方,名聲遠布,天人敬愛,所願皆得。」由此可知。無論做人也好,學佛也好,都必須以持戒為本。好比一棵果樹,根本無虧,長大之後,才能結出滿樹芳芬的果實。

二、 凈土為歸

從上面我們已經知道,學佛無論修學任何法門,都必須以持戒為本,這是共同的科目。《華嚴經》上說:「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凈戒。」因為能持戒,可以避免我們的行為產生過錯,而當我們不犯過錯時,我們內心就不會產生煩惱和憂慮;當我們不受煩惱干擾時,我們的心就能安於平靜與自然。從此善法和智慧就會在內心生起,有了這個因素,我們修學法門當然就容易成就了。

說到修學法門,佛教大小乘法門那麼多,各具其妙,而修學法門,只宜一門專修,一門深入。那麼我們該選擇哪個法門最合適呢?我們既不能判斷法門之優劣,也不可能一一法門都嘗試之後再作比較、揀別。所以,只能依據過來人的經驗。藕益大師是明末清初時的高僧,他的密因修證達何等果德,當然不是我等凡小所能知。但我們只要看看近代凈宗泰斗印光大師對藕益大師所著的《阿彌陀經要解》一書的評價,認為這部《要解》,即使阿彌陀佛降世,親自為這部經作註解,也不能超出其上。由此可知,藕益大師的知見,就是阿彌陀佛的知見。那麼大師告訴我們選擇法門當以「凈土為歸」,我們遵從大師的教誨,自然不會有差錯。當然,你要是不放心,不妨抽出時間去閱讀經藏,你就會發現,不僅藕益大師教我們歸心凈土,實在是「往聖先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

至於凈土法門何以這等殊勝,在許多經論著述中都有詳盡的介紹。我想,在這裡就不必再引述了,諸如隋天台智者大師所著《凈土群疑論》中說凈土有三十益;唐慈恩大師所著之《阿彌陀經通贊疏》中說凈土有十勝;宋永明大師《萬善同歸集》中說念佛具十種功德;明蓮池大師所著之《彌陀疏鈔》中以十義贊凈土等等,讀這些不朽著作可以使你信心倍生,願力更切。如果你沒有時間涉獵這許多著作,你只要把一部《無量壽經》讀熟,那麼,極樂世界的依正莊嚴,凈土法門之種種超勝殊妙,自然會在你的內心中呈現出來。到那時,不用別人贊,不用別人勸,你對修學凈土法門也會直下承當,勇往直前。

三、觀心為要

凈宗十二祖徹悟大師說:「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號。此十六字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我們通常稱「信、願、行」為凈土三資糧,缺一不可。其實這三資糧中最主要的還是在於念佛正行。因為唯有真正用功念佛,才能證實你是真的為了生死;也唯有真正用功念佛,才能證實你對凈土法門是深信不疑的,對求生凈土的願是真實不虛的,而不是隨眾打混,湊湊熱鬧而已。

不過,話說回來,一句佛號雖然至簡至易,人人都能念,但要把這一句佛號念得有成就,念出真功夫,念到是心是佛,是心作佛,那可也未必人人都會念。在這裡,藕益大師告訴我們「觀心為要」,可以說真正是把念佛用功的訣竅傳授給我們了。念佛怎樣觀心,其工夫有深有淺。深的如實相念佛,謂觀自身及一切法之真實相,乃無形無相,猶如虛空,而心佛及眾生本來平等。如是之念,念念相續,則三昧現前。又如天台宗一心三觀,謂觀能念之心,當下了不可得,所念之佛,亦了不可得,這是「空觀」;正了不可得時,而能所宛然,一句佛號歷歷分明,這是「假觀」,正歷歷分明時,而當處了不可得,正了不可得時,而又歷歷分明,這是「中觀」。此種念佛作觀的工夫,修成了即得理一心不亂。但對初學見理未真的人來說,實在太不容易了。所以我們還是用比較淺顯的意思來說明。所謂觀,即觀照、觀察,亦可以引申為督察、監護。即以能觀之智,時時督察現前一念之心,是不是在念佛?所念之佛號,是不是念得字字分明,聽得清清楚楚。一旦發現你的心失了正念,即當收攝其心,回歸念佛。所謂「不怕妄念起,只怕覺照遲。」能時時督察其心,及時糾正妄念,久而久之,妄念逐漸減少,佛號自然純熟。

所謂監護的意思,好比醫生護理病人,必須及時查出病因病源,觀察病情的變化,方好對症下藥。念佛的人為什麼不能至心念佛,老打妄想?大多病在對世事塵緣看不破、放不下。而許多妄想雜念皆因境而生,所謂觸景生情。境有順逆得失,情生喜怒哀樂。比如:或許正當你生活處於拮据困苦之時,竟在無意間得了一筆橫財,而使你欣喜若狂;或許你平時最心愛的人竟忽然棄你而去,而使你痛不欲生。類似這樣的情景很多,每一樣不同的情景都會產生不同的感受,都會干擾你平靜的心,破壞你用功念佛。怎麼辦呢?這就必須對症下藥。你的另一個自己——理智,如同監護人,應清醒地告誡你:世間一切都是苦、空、無常的,有得必有失,有合必有離,緣聚緣散,緣生緣滅,這是自然界必然的規律。就如你無意間得來一筆橫財,安知日後不會給你帶來一場橫禍?所以,你不必歡喜太早。你心愛的人離你而去,這是緣盡緣滅,既然勉強不得,何不順其自然。更趁此時斬斷情根,舍離恩愛,正好了無牽掛地專心念佛。正如紫柏大師說的:「念佛心真不真,勘驗關頭,直在歡喜煩惱兩處取證,其真假之心,歷然可辨。大抵真心念佛人,於歡喜煩惱中,必然念念不間斷。是以煩惱動他不得,歡喜也動他不得。煩惱歡喜既不能動,死生境上自然不驚怖。今人念佛,些小喜怒到前,阿彌陀佛便撇在腦後,如何能使得念佛靈驗。果能於愛憎關頭不昧此句阿彌陀佛,現前必得受用,臨終必得往生。」此中勘驗念佛工夫,實際也就是藕益大師所說的觀心之法。

四、善友為依

善友,就是善知識。善知識也就是最高明的老師,最親切的好友。世間人無論學任何學術技藝,如果沒有高明的老師給予啟蒙指導,沒有同學互相切磋,單憑自己盲目地摸索,想要達到登堂入奧的造詣,即使有可能,也是極其艱難的。學佛也是如此,如果不依止善知識修學,而自作聰明,盲修瞎練,不但徒勞無功,而且還可能陷入邪途,求升反墜,那是很危險的。所以藕益大師告訴我們,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要以「善友為依」

依善友有哪些好處呢?《華首經》上說:「有四法是善知識:一、能令人入善法中。二、能障礙諸不善法。三、能令人住於正法。四、常能隨順教化。」這四法的意思是說,善知識能引導你修學最殊勝的法門,踏上美好的人生大道,趣入美好的人生歸宿。善知識能及時糾正你的錯誤觀念,阻止你的不端行為。善知識能在你即將退失道心時,及時勸導你,激勵你,讓你安住於佛法中。而當你的心境陷入極度煩惱困擾時,善知識能用種種善巧方便教化於你,使你的道業不斷進步。你想想,我們能有這樣的善知識提攜,能有這樣的善知識作依怙,何愁道業不成就呢?只可惜的是,末法時代,像這樣的善知識已是寥若晨星了。能夠遇上,那是你天大的福份。要是遇不到怎麼辦呢?我們只好依善法為友。所謂讀聖賢書,與聖賢為友。比如我們每天讀誦無量壽經,阿彌陀佛便是我們的導師,蓮池海會眾菩薩都是我們的益友,能遵從導師在無量壽經中的教誡,能把一一教誡落實到現實生活中去,心與佛同,行與佛同,時時與佛同在。現前即預聖流,臨終何患不蒙諸佛菩薩接引,往生凈土。

結語

《凈社銘》雖只四句十六個字,然理精而義備,含意極具深遠。本人所學膚淺,所以只能就淺顯處略作解釋,以供初學者作為學佛入門之參考。現把這四句再作概要的說明,即:

做人學佛必須以持戒守法為根本

修學佛法必須以求生凈土為歸宿

行持工夫必須以觀照攝心正念為要務

菩提道上必須以親近明師善友為依怙

寫於2000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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