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論康有為
稿源:南方人物周刊|作者:本刊記者 黃廣明 實習記者 麥靜文 倪敏勰
日期:2012-12-17
康南海果如何之人物乎?吾以為謂之政治家,不如謂之教育家;謂之實行者,不如謂之理想者。一言蔽之,則先生者,先時之人物也……且其性質亦有實不宜於現時者乎,以故動輒得咎,舉國皆敵。無他,出世太早而已。——梁啟超
圖/康有為
康有為在上海設立強學會分會後,於1896年1月出版《強學報》,以倡言強學維新為主旨。圖為《強學報》第一期
1927年康有為70歲壽辰著清代禮服與家屬在上海合影
光緒皇帝(中)和維新派首領康有為(右)、梁啟超
康有為的一生充滿爭議。
學者萬平總結,從1888年第一次上書到1898年戊戌變法前,康有為主要是議政,代表作是《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以及7次上清帝書;主要政治活動是開辦萬木草堂,為維新變法培養人才;發起「公車上書」,團結士子舉人救國紓難;發起組織北京、上海強學會、保國會,團結士大夫、清流、帝黨,為變法維新做了組織上的準備;支持梁啟超創辦《萬國公報》、《中外紀聞》、《時務報》,為維新變法大造輿論。
康有為實際上已成為光緒的高參、智囊。如果變法能夠成功,或許康有為還真能在政治舞台上大顯身手。但是,歷史不允許假設,戊戌政變發生,康有為只好流亡海外。
十餘年的流亡生活,康有為心念光緒,痴心保皇,組織保皇會,鼓吹君主立憲,武力勤王,反對革命,反對共和。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以後,他仍然痴心不改。他不滿辛亥革命後所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創辦《不忍》雜誌,對現實政治生活中的一切都看不順眼,橫加攻擊;繼續鼓吹將孔教定為「國教」,念念不忘其君主立憲的政治理想;企圖尋找機會促成清帝復辟,以便實施「虛君共和」的政治主張。當梁啟超等人在出生入死反袁護國時,他卻在大聲疾呼擁清帝復辟。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不久,康有為又在《上海周報》上發表《為國家籌安定策者》,將其復辟主張公之於世。
終於等到1917年的張勳復辟,他不甘寂寞,跳將出來,與張共同上演復辟帝制醜劇,成了一個「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悲劇性人物。
梁啟超在評價李鴻章時曾說,「天下惟庸人無咎無譽。舉天下人而惡之,斯可謂非常之罪人矣乎。舉天下人而譽之,斯可謂非常之聖人矣乎。雖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論非常人,烏見其可?故譽滿天下,未必不為鄉愿;謗滿天下,未必不為偉人。」
梁啟超這句話放在他的老師康有為身上,更是格外貼切。
康有為的一生充滿著悖論。
失敗的成功者
1898年,戊戌年,在京城經營有年、奔走朝野宣揚維新思想的康有為終於大放異彩,在41歲之年影響力達到了清政府的權力中杻。年初,他由總理衙門問話;年中,被光緒帝召見。當年清朝進行了改革,史稱「戊戌變法」。6月11日,光緒帝經慈禧太后批准,下詔書以定國是。此後新政厲行,廢八股,設鐵路礦務總局,允司員士民上書,設農工商總局……到9月初,改革達到高潮,光緒帝罷免禮部六堂官,任命楊銳、譚嗣同、劉光第、林旭為軍機章京,參預新政。
1898年1月24日,戊戌年大年初三,下午,清廷幾位重臣召見康有為,其中有中堂李鴻章、翁同龢、榮祿,刑部尚書廖壽恆,戶部左侍郎張蔭恆等。榮祿首先發話:「祖宗之法不能變。」康有為馬上駁斥:「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於祖宗之法乎?即如此地為外交之署,亦非祖宗之法所有也。因時制宜,誠非得已。」
廖壽恆問如何變法,康有為答:「宜變法律,官製為先。」李鴻章又問:「然則六部盡撤,則例盡棄乎?」康答:「今為列國並立之時,非復一統之世,今之法律官制,皆一統之法,弱亡中國,皆此物也,誠宜盡撤,即一時不能盡去,亦當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翁同龢問他如何籌款,康答:「日本之銀行紙幣、法國印花、印度田稅,以中國之大,若制度既變,可比今十倍。」
6月16日,光緒接見了康有為。康有為在變法失敗流亡日本時所著《我史》中記載:
上問年歲出身畢,吾即言:「四夷交迫,分割洊至,覆亡無日。」上即言:「皆守舊者致之耳。」吾即稱:「上之聖明,洞悉病源,則葯即在此。既知守舊之禍敗,則非盡變舊法,與之維新,不能自強。」
上言:「今日誠非變法不可。」吾言:「近歲非不言變法,然少變而不全變,舉其一而不改其二,連類並敗,必至無功。譬如一殿,材既壞敗,勢將傾覆。若小小彌縫補漏,風雨既至,終至傾壓。必須拆而更築,乃可庇托。然更築新基,則地之廣袤,度之高下,磚石楹桷之多寡,門檻窗欞之闊窄,灰釘竹屑之瑣細,皆須全局統算,然後庀材鳩工,殿乃可成。有一小缺,必無成功,是殿終不成,而風雨中不能御也。」上然之。
吾乃曰:「今數十年諸臣所言變法者,率皆略變其一端,而未嘗籌其全體。又所謂變法者,須自製度、法律先為改定,乃謂之變法。今所言變者,是變事耳,非變法也。臣請皇上變法。須先統籌全局而全變之。又請先開制度局而變法律,乃有益也。」上以為然。
後來,康有為又問:「皇上之聖既見及此,何為久而不舉,坐致割弱?」光緒看著帘子外面,停了停,嘆息說,「奈掣肘何?」康有為知道他受西太后的牽制不能自由辦事,就說:「就皇上現在之權,行可變之事,雖不能盡變,而扼要以圖,亦足以救中國矣。唯方今大臣,皆老耄守舊,不通外國之故,皇上欲倚以變法,猶緣木以求魚也。……皇上欲變法,唯有擢用小臣,廣其登薦,予之召對,察其才否,皇上崇拔之,不吝爵賞,破格擢用。」光緒也點頭同意。康有為和光緒談了兩個多小時才出來,光緒召見臣下談得這麼久是極為少有的,連宮裡當差的都感到十分驚奇。
「百日維新」期間,康有為利用自己受命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許以專摺奏事的特權,通過一道又一道的奏摺,將自己的變法主張獻給光緒,作為朝廷推行新政的參考。他自己署名及代人草報的奏摺有34件,幾乎是每兩三天就寫一件。此時的康有為,雖僅六品官銜,且無具體政務,但能通過皇帝將維新變法的主張自上而下加以推行,103天中,發布新政詔令一百多件,內容涉及經濟、政治、軍事、文教各個方面。
政治方面有:尊孔教為國教,選才議政,許民上書,裁冗官,斷髮易服改元,開懋勤殿議制度,開制度局等,希望朝廷能破格錄用維新變法人才,建立變法機構。經濟方面有:勸勵工藝,獎募創新,立商政,開農學堂、地質局,築鐵路,廢漕運,裁厘金等,要求保護工商業,發展新式農業。軍事方面有:停弓刀石武試,裁綠營,放旗兵,廣設武備學堂,廣購西方新式武器,大練海陸新軍以強中國。文化教育方面有:廢八股試帖楷法取士,辦學校,譯新書,以培養新人才。
慈禧太后始終關注改革進程,對光緒帝未經其同意罷免禮部六堂官極為不滿,兩人關係陷於緊張。9月21日,慈禧太后發動政變,囚禁光緒帝,第三次聽政,殺害六君子,改革舉措大多被廢止。
是誰斷送了戊戌維新?這是史家們至今仍聚訟不已的問題。學者袁偉時說,政變是慈禧的斷然措施,老佛爺自然難逃罪責。不過,百年來不斷有人為她辯解。史家們認為,沒有慈禧首肯,光緒皇帝根本不敢幹這麼大的一件事。包括《定國是詔》在內的不少「聖旨」,下達前都曾送慈禧審定。百日維新期間,光緒帝曾12次專程赴頤和園朝拜慈禧,這些會見絕不僅是禮儀性的。越來越多人認為,把慈禧說成完全因反對維新而發動政變,最少是把複雜的歷史事件看得過於簡單了。
康有為是戊戌維新的領袖和主要策劃者。除了堅決反對變革的頑固派訾之為大逆不道外,在支持或同情維新的人士中,指摘康氏把事情辦壞了的也大有人在。對康氏的指摘集中在這麼幾點:
不顧客觀條件,不分主次,冀圖短期內「全變」。百日維新期間發出,絕大部分成為各級官員奉而不行的具文;
重符號,輕實質,重形式,輕內容,在時機不成熟的情況下,輕率地侵犯傳統的神聖符號,授人以柄。服式、髮式、紀元都是無足輕重的形式,但在中國文化傳統中卻一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乃至包含某種神秘意義的象徵。時至9月,維新事業已岌岌可危,康有為偏偏鄭重其事上書,請求「皇上先斷髮易服,詔天下,同時斷髮,與民更始,令百官易服而朝」……
在康氏「以皇上之聖武行之,中國之強,可計日而待也」等取快一時的言詞鼓動下,光緒皇帝在條件不成熟之時,匆忙裁減和嚴厲處理官員,四面樹敵。
熱衷於軍事政治投機,沒有切實做好基礎工作。最足以體現康氏軍事活動性質的是他們對待軍事將領的態度。在改革遲滯不前之際,康有為等人不是冷靜地分析全局,而是把阻力完全歸結為慈禧一人。於是,一個鋌而走險的密謀付諸實施:勾結武將,兵圍頤和園,捉拿慈禧。慈禧接到密報,發動政變,悲劇結束。
戊戌變法失敗了,康有為亦有諸多可指摘之處,但對近代中國的思想啟蒙、對甲午戰爭後經濟體制改革(儘管幅度極有限)和產業資本的成長,乃至對革命黨人推翻清朝統治目標的最終實現,都作出了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
19、20世紀之交的清帝國接連發生了四件大事:甲午戰敗、戊戌維新、義和團、新政。這是密切相關的四件事,直至最終的辛亥革命,可以說是一條因果鏈。
戊戌變法成耶?敗耶?康有為成耶,敗耶?梁啟超對此有一個極精彩的答案,他在《南海先生傳》一文中寫道:
凡物必有原動力,以起其端。由原動力生反動力,由反動力復生反動力,反反相動,動動不已,面新世界成焉。惟戊戌之原動力,其氣魄雄厚,其潮勢壯闊,故生反動力最速而最劇,僅百日間跌挫一無所存,而反動力之雄厚壯闊,亦與之相應,其高潮之點極於團匪之禍,神京蹂躪,朝列為空,今者反動之反動力又起矣。自今以往,中國革新之機,如轉巨石於危崖,遏之不可遏,必達其目的地而後已。此事理所必至也,然則戊戌之役為敗乎為成乎?君子曰:成也。
先進的保皇派?
1899年7月20日,變法失敗流亡中的康有為在加拿大正式成立保皇會。從此,力主君主立憲,與革命為敵,甚至不惜在民國後加入滿清復辟鬧劇,成為康有為被後世詬病之處。
庚子事變之後,國人對清政府更加失望,開始傾向革命。康門子弟有不少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也覺得只有用激烈的手段推倒這個政府,才能實現救國和改革社會的目的。梁啟超更是激奮,高唱革命排滿之論。南北美洲保皇會中有些成員寫信給康有為,要求「以鐵血行之,效華盛頓革命自立,或可保國保民」。康有為聽到這些言論,大不以為然。為了防止革命傾向的增長,穩住保皇隊伍的陣腳,他寫了兩封很長的信專門討論革命自立問題,一封是《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一封是《答同學諸子梁啟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兩書列舉了諸多反對革命自立的理由,說資產階級革命,只有法國一國,這是歐洲特別之情,而革命後且有大亂髮生,後果並不美妙。革命非一國之吉祥善事,法國革命,「大亂八十年,流血數百萬」;中國古代的農民革命,亦無不「流血成河,死人如麻」。又說凡事合則大,分則小,合則強,分則弱。印度各省自立,不數十年而全滅,這是前車之鑒。總之,革命自立是「求速滅亡」,靠光緒「用專制之權變法,乃今最適時之靈藥」。他告誡保皇會成員,「無誤於異論,無鼓動於浮言,無惑亂於小變」,責備梁啟超是「倡謬說以毒天下」,並宣稱自己「以死守此義」。
1906年,清政府為阻擋革命潮流,下詔宣布預備立憲。康有為以為實現君主立憲的時機到了,喜出望外,起而響應。1907年2月,他把沉寂已久的保皇會改為國民憲政會,提出「尊崇皇室,擴張民權」的綱領,一心等待光緒復辟之日的到來。不料到了1908年,光緒和慈禧在兩天之內相繼死去,康有為幻想破滅,十分哀傷,除夕之夜寫了《祭先帝後望海獨立思舊感懷》一詩,並上書攝政王,請殺袁世凱以報先帝之仇。康有為無皇可保了,但他仍不談革命。1909年,清政府又一次宣布「決心預備立憲」,並頒行《資政院章程》,康有為又把君主立憲的希望,寄托在新皇帝溥儀身上,希望能回國內再干一番大事。他向攝政王載灃上書,毛遂自薦,表示願「更效馳驅,共建大業」。但載灃並不理睬。康有為眼見國內張謇等立憲派又是成立各省咨議局,又是發動萬人請願活動,一時鬧鬧嚷嚷,興高采烈,心中不禁升起一種被棄的悲哀。他在《惜誦》一詩中寫道:「天馬欲騰去,名姝未贖歸。故園萬花放,可惜老魚磯!」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迅疾土崩瓦解。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採用民主共和政體。很多立憲派人士都順應潮流,改變宗旨,拋棄清室,贊成共和了。康有為卻激烈反對,他一口氣寫了《救亡論》、《共和政體論》、《中華救國論》等數篇長文,說中國已行帝制數千年,不可驟變,現在只可行君主立憲,不可行民主共和,他指出,近代以來,歐美一些國家確實建立起了不同形式的共和政體,但「自美、法外,妄立共和政體者,未有不大亂無已者也」。有鑒於此,歐美少國家,「必不共和,必立君主,甚至於無君,猶且薰丹穴而求之,迎異族外國人而宗之為君。」康有為認為,國外的經驗證明,共和政體不宜採用,君主立憲政體最為適宜,但考慮到當時國內的形勢,中國則應吸取兩種體制的優點,創造一種新體制,即「虛君共和」。虛君共和與民主共和兩種體制相比較,「其民權同,其國會內閣同,其總理大臣事權與總統同」;其惟一不同,是虛君共和政體在總理大臣之上有一無權無為「土木偶」神式的虛君,它的好處則能免去共和政體下為爭總統而不斷發生的政爭與動亂,而且由於人民信奉,群臣敬畏,更有利於國家的安定。康有為認為,雖然虛君無事無權,不須有才能,但虛君又是「神」,固須有極高的資格地位,國內無一人可比,「然後有定分而不爭焉」。據此條件,環顧宇內,只有清朝宣統皇帝和孔子後裔衍聖公能榮任此位。很明顯,康有為雖然煞費苦心,自認創造了一種新政體,但從其內容不難看出,虛君共和不過仍是英、日式的君主立憲政體的別稱而已。
以戊戌年為界,康有為的一生分為兩段,前期維新進步,後期保皇守舊反動——這曾是大陸史學界長期的主流觀點,至今似也居廟堂之高。不過,這個「主流觀點」受到了越來越多的挑戰。
有學者指出,雖然康有為反對革命派的共和政體,稱民主共和制不適合中國國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民主共和與虛君共和同樣是近現代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表現形式。從憲政發展史的角度看,近代意義上的憲法和憲政肇始於英國,其主要特徵就是確立了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制,這種君主立憲制對於封建專制而言無疑是一次歷史性的超越,直到今天,其歷史意義是不應也無法否認的。因此,忽視歷史的進程和時代特徵而斷言康有為辛亥革命後立憲思想的反時代性恰恰本身就忽視了其所處的時代特徵,是一種以今人之觀念強求於歷史人物的評價。
1992年春在美國丹佛市的一次講演中,學者李澤厚對他早期的康有為研究反思道:「從1950年初起到1958年拙著《康有為譚嗣同思想研究》一書出版,我主要研究以康、譚等人為代表的晚清改良派變法維新思想。儘管我當時對改良派做了相當的讚許和肯定,但基本上還是人云亦云地認同於大陸人文學界的『既定』結論,即認定以康有為為主要代表的戊戌變法的改良思想,在20世紀初由於反對革命,就日益成為『反動』——『阻礙歷史前進』的東西了。革命,只有革命,才是推動中國政治、社會、歷史前進的動力。」
不過,在「文革」期間仔細研讀康德哲學的基礎之上,由深受「文革」繼續革命之苦的切身體會,李澤厚對於「革命」、「啟蒙」的反省在深化,這樣的深化影響到他對康有為的認識的變化。李澤厚後來以「告別革命」震撼思想界。
「『文革』之後,我對康有為的評價愈來愈高,他選擇的是英國式的改良方式,這種方式可以避免暴力革命,保持住社會的相對穩定與和諧,避免大破壞,大起伏。20世紀中國長時間處於破壞之中,真正的建設時間很少,當然有一些客觀原因,如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戰爭,但本世紀初批判康有為的思路,選擇暴力革命的道理,吸引了大批青年知識分子,不能不說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們今天之所以要反思近代的激進思潮,就是這種思潮把暴力革命視為歷史進步的惟一標準,一直到毛的『鬥爭哲學』,這教訓要認真總結。」(李澤厚、劉再復:《康有為評說》)
污點聖人
康有為自詡聖人,有一種「唯我獨尊」的狂生之氣。這種狂生之氣讓他在戊戌變法的大潮中覬覦「帝師」的資格,本人卻沒有主導變法的能力。而他身上的躁氣和虛妄也令他在變法小挫之時謀求瘋狂的冒險,最終葬送了戊戌變法這來之不易的中國自強機會。
有研究者指出,考諸康有為一生行跡,可以看出這「天上地下,惟我獨尊」和「當今之世,捨我其誰」的王者之氣(或許還有點霸氣),是康有為文化個性的基本內涵。其他內涵也大致可以用富貴不淫、威武不屈的浩氣;大局清醒、小事糊塗的書生氣;急功近利、輕狂妄進的躁氣;好大喜功、重名輕實的虛氣來概括。
康有為的「狂」是出了名的,這種狂成了許多事,也敗了許多事。
當時清政府最高決策機構中的另一核心人物是李鴻章。甲午戰敗,李鴻章被開去直隸總督一職。此時的李鴻章亦欲思變,有仰慕強學會之心。但是當他「以三千元入股」表示支持強學會時,卻遭到康有為師徒的嚴拒。
戊戌變法前有一批有能力有經驗的中年官僚如張謇、湯壽潛、張蔭桓。前者是翁同龢的得意門生,湯壽潛是變法早期倡導者。康有為若把這些力量統一在變法旗幟下,各用其所長,而不以惟我獨尊之霸氣示人,則結果可能是維新派內部比較一致,贊成支持變法的許多人不會匆匆離去甚至站到維新的對立面。
論者伍國曾指出,將來自完全不同的身份和角度的人對康有為其人及其政治、學術活動的評價綜合起來,似乎可以得出一個有連貫性的形象。雖然康有為的勇氣,維新思想和實踐值得肯定,但其自負、浮躁、功利心重,而且過度以主觀意志為轉移也是事實。後一點連梁啟超亦不諱言:「有為之為人也,萬事純任主觀……其對於客觀之事實,或竟蔑視,或必欲強之以從我……」
康有為研究者林克光的一段話,極好地指出了康有為的另一大缺點——言行不一,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他標榜「古今言論以理為衡,不以聖賢為主,但視其言論如何,不得計其為何人之言論」。批判「聖權無限。凡奉此聖之教者,所有言論,惟以此聖為主,不以理為衡」的錯誤,斥為「與幾何公理全背」。然而,他所奉行的,恰恰是他所斥責的,大搞「聖權無限」,把孔子的言論捧為「範圍萬世」的絕對真理,把維護封建統治的儒家紀綱奉為國粹,強把孔子推為教主,大搞尊孔迷信。他讚美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主張男女平等自立,婦女解放,尤其反對「一夫可取數婦,一婦不能配數夫」,說這與「公理不合,無益人道」。可是,他自己卻先後娶妻妾達6人之多,而且已經62歲了,還娶一個剛20歲的黃花少女為妾。他鼓吹老師與弟子應各有自主之權,反對弟子不能自立,絕對服從老師,說這樣「大背公理,無益人道,其弊甚大」。而他卻處處維護師道尊嚴,對弟子實行封建家長專制,獨斷專行,把弟子當作自己的附庸,不許弟子自立,不許有言論自由,更不許革命。自己錯了,還要迫使弟子服從。他宣揚「天地生人,本來平等」"。認為屈抑他人為僕婢,「大背幾何公理」。可他晚年使用的僕婢竟達數十人之多,沒有一天不役使僕婢。
康的言行往往如此相反,以至為他作傳的弟子們也批評他:「先生日美戒殺,而日食肉;亦稱一夫一妻之公,而以無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獨立;日言人類平等,而好役婢僕;極好西學西路,而禮俗器物語言儀文皆堅守中國;極美民主政體,而專行君主;注意世界大同,而專事中國。凡此皆若甚相反者。」
嚴復當年在給熊希齡的信中說:「今夫亡有清二百六十年社稷者,非他,康梁也。何以言之?德宗(光緒帝)故有意向之人君,向使無康梁,其母子未必生釁……而康乃踵商君之故智,卒然得君,不察其所處之地位為何如,所當之阻力為何等,鹵莽滅裂,輕易猖狂,至於幽其君而殺其友,已則逍遙海外,立名目以斂人財,恬然不以為恥。夫曰保皇,試問其所保今安在耶?」可見清室之覆,康有為實與有力焉。
有論者反觀之,在嚴復言之則為罪,在他人言之則未必不為功。百年轉瞬,循環往複。無論其為功罪,康有為之於今日,仍自有其難以磨滅的深遠影響。
康有為是一個現代政治思想和士大夫氣質混合的人物,在他長期的維新—保皇生涯里,對中國政治前途的分析判斷始終和對光緒皇帝的個人感恩摻雜糾結在一起,最終將他塑造成一個徹底的保皇分子,一個讓後人感嘆不已的複雜歷史人物。學者余英時曾經提到,「已故的列文森(JosephLevenson)對中國近代史曾提出一個著名的論斷,認為中國近代知識分子大體是在理智方面選擇了西方的價值,而在情感方面卻去不開中國的舊傳統。」
這句話,也足以解釋康有為私生活上的兩面性和複雜性。
康的女兒康同璧回憶,康有為逝世的前一年(1926年)夏曆八月曾到北京,由她和梁啟超、張篁溪等弟子陪同,憑弔了菜市口刑場,想起「戊戌變法」失敗,乃弟廣仁及譚嗣同等「六君子」在此取義成仁,以及自己半生顛沛流亡的經歷,不禁放聲痛哭。他還有一聯挽譚嗣同曰:「復生(譚字復生)不復生矣,有為豈有為哉。」既悼亡友,亦是自悼。
(參考書籍:《康有為》,《康有為評傳》,《康有為思想研究》,《從甲午到戊戌——康有為<我史>鑒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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