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作用

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作用

昨天晚上,我聽雷老師的《賣火柴的小女孩》的試教課。她讓學生感受賣火柴的小女孩的境況,讓學生有感情地朗讀課文。雷老師在讓學生感受文中句子的情感時,出示文中的句子「天冷極了,下著雪,又快黑了。......赤著腳在街上走著。」「這一整天,誰也沒買一根火柴,誰也沒給過她一個硬幣。」「她在一座房子的牆角里坐下來......風還是可以灌進來。」一句一句地出示,出示後,教師簡單地引導,然後讓學生反覆地讀。老師非常清楚地知道要指導學生的朗讀。可是不管怎麼讀,學生也讀不出賣火柴的小女孩當時所處環境中的情感。甚至有學生在讀到「他說,將來他有了孩子可以拿它當搖籃。」時,還哈哈笑。

不是老師沒有指導朗讀,而是老師沒有引導學生走進文本。沒有真正發揮老師的主導作用。那老師該怎麼做呢?段老師說用假設法和對比法。我覺得很有道理。老師要能用假設法創設情境,針對文中重點提出幾個問題,引導學生走進文本,走進小女孩的內心世界;用對比的方法,對比自己和賣火柴的小女孩,提出幾個問題,激起學生內心思想的碰激。然後再讓學生去讀。引導一次讓學生讀一次。逐步展開。相信學生能讀出讀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憐。

不知是否合理?請各位高手多多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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