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師大課堂之三:字形的規範

名師大課堂之三:字形的規範

(2011-02-18 2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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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魯迅 詞都 異形 繁體字 錯別字 教育 分類: 教學案例

一、典型錯例:

1、影視劇中經常寫錯的人名是貂蟬,常被寫成「貂嬋」漢代,人們認為「貂」與「蟬」都是美好的事物,因此用來作美女的名字。  

菜單上經常出現的錯誤菜名是「宮爆雞丁」,正確的寫法應是「宮保雞丁」   「宮保雞丁」的得名和清代丁寶楨有關。此人曾官封太子少保,被尊稱為「丁宮保」。

2、經常誤用的量詞「位」   

「位」不是一個普通的量詞,它含有敬重意味。但有些媒體卻用其表達「一位罪犯」或「一位貪官」。「位」也不應用於自稱。

3、報章上常見的搭配錯誤還有:「戴上緊箍咒」。

金箍是可以戴的,而緊箍咒是咒語,只能念不能戴。

4、2006年2月25日晚,央視新聞台白岩松主持《中國周刊》欄目時,熒屏上先出現《「爆光」後的新聞》,後又出現標題《「曝光」後的新聞》。

「曝」與「爆」都是形聲字。在本義上,「曝」與「太陽」、「光線」有關;「爆」與「火」有關。「曝」是「暴」的後起加形旁字,其本義仍然是「曬」,而「爆」則含有「突然迸裂」和「出人意料地發生」兩個義項,如爆炸、爆破、爆竹、爆冷門等等。爆竹之「爆」舊有pào音,爆羊肉之「爆」,年長的北京人讀bāo。《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1985)已規定「爆」讀bào,不讀bāo或pào。明白了「曝」和「爆」的字義。「曝光」有基本義和比喻義兩項:一是指照相底片或感光紙感光並形成潛影的過程(與光線作用有關);二是比喻把隱秘的事情(多為不體面、不光彩的)披露出來,公之於眾。

國家語委異形詞研究課題組依據《人民日報》1995-2000年的文本語料進行詞頻統計,結果「曝光」出現1038次,「暴光」出現0次。根據現代漢語辭彙規範的理據性、通用性、必要性等原則,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已於2004年2月4日向出版界和語文報刊界建議「曝光」為推薦的規範詞形。由此可見,使用「曝光」是正確的,寫成「爆光」是錯誤的,而使用「暴光」是不規範的。

二、當前使用漢字的不規範現象

一是使用自己的簡體字(包括已經廢止的二簡字);

二是濫用繁體字(包括已淘汰的異體字);

三是使用錯別字。

高考在漢字材料的選擇上往往都重視報紙雜誌中或日常交往中常用而易錯的漢字,並且不迴避對熱點詞語與熱點漢字的考查。

三、辨別方法

漢字規範的標準是什麼呢?就是以正式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為依據。有關漢字的各項規範,標準都是由政府部門批准發布的,因而,每一個使用漢字的人都應遵照使用,為使我們在使用漢字上合乎規範標準,應注意:

1、使用簡化字

2、限制繁體字的使用

我們堅持以簡化字為規範,並不是要廢除繁體字,也不是說使用繁體字非法。我們的原則是嚴格限制繁體字(包括異體字)的使用範圍,反對濫用。

當前,濫用繁體字的現象,相當嚴重,用錯的不說,就是用對的影視字幕,城鎮街頭牌匾,商品包裝,廣告等隨處可見。繁簡混用這個問題如此突出,是與港台文化的衝擊,語言文字政策淡化有關。很多人產生了一種以使用繁體字為時髦,為高雅的心態,某些領導人,文化名人,書法家的題詞用繁體字,也影響了部分群眾。為此,我們需要劃清正確使用和濫用繁體字的界限。

錯別字的辨識能力,是建立在準確把握字形的基礎之上的。自己本來就寫不對某個字形,還要辨識它是不是錯別字,那豈不是異想天開。因此扎紮實實打好知識基礎是根本。比如說,掌握詞語的語素義就是一個重要基礎。這是因為字在雙音節或多音節詞語中是作為語素出現的,把該寫的字錯寫成同音的字或形近的字,除了識記能力方面的原因以外,主要還是由於語素義掌握得不好。辨識別字,實際上就是在具體語境中辨識詞語的語素義。例如「痙攣」的「攣」字,意思是手腳蜷曲不能伸開。這個字的形旁是「手」。而形旁是「子」的「孿」字,意思是雙生,就是一胎生兩個。如果把「痙攣」的「攣」寫成「孿生」的「孿」就是寫了別字。「積毀銷骨」的「銷」字本義是熔化金屬,這個成語字面意思是積聚起來的毀謗足以把人的骨頭熔化,意思是說毀謗太多可以毀掉一個人。假如把「銷」寫成「消」,也是寫了別字,「消骨」就講不通了。

這樣就涉及形聲字知識了。漢字絕大多數是形聲字,假如這方面的知識有欠缺,就應該加以彌補。舉例說,人們常分不清「衣旁(衤)」和「示旁(礻)」。「衣旁」的字一般跟衣物有關,如襯、衫、褲、褂、被、褥、補(補綴衣物)、裨(古代的一種禮服)等;而「示旁」的字常被寫成「衣旁」,則是由於許多人不了解用「示」作形旁的道理。「示」本是個象形字,原來的字形是上面畫一橫,表示天,下面畫三條豎著的曲線表示日、月、星對人間的昭示。古人認為世間的事情決定於上天,於是就造出了一批帶「示旁」的字,像神、祀、祠、祥、禪、祝(廟祝)、社(土神)、祖(路神)、禍、福、祈、禱等等,可見「示」旁字跟「神」有關。有一個字特殊一些,「初」字是「衣」旁,今人解釋不了,有人說「初」是裁衣之始,這或許是附會,我們可以不管它,記住「衣」旁就是了。看來掌握好形聲字知識,有利於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對於提高錯別字辨識能力大有裨益。

四、注意異形詞問題

考試題目難出,這是事實。但作為關係到千萬考生切身利益,甚至影響到他們人生命運的高考試卷,我想應該慎之又慎的,切忌粗疏和隨意。但是我們每每看到高考語文試卷上的這種不該出現的隨意甚至紕漏。

某些高考試卷明白宣布考查字形不涉及異形詞,而有關試題恰恰就存在著異形詞的問題。這說明即使是高考命題者,也不能完全掌握現行的異形詞。比如1999年字形題,有「攀緣」一詞,屬於正確的。查詞典,「攀緣」「攀援」兩詞都有。按辭海的解釋,這兩詞有所區別,但從現在學生的實際出發,這兩詞都是用他們攀登的意思。而高中教材舒婷作品《致橡樹》:「 我如果愛你—— /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那麼,學生可能會依據教材的印象,認為它錯了,這就吃虧了。類似的異形詞,如同題中的「翔實」,另有「詳實」的寫法。還有2004年全國卷一的錯別字題,認為「班配」錯了,其實它與「般配」是均可的。同年全國卷第二套認為「毛骨聳然」「天隨人願」錯了,應為「毛骨悚然」「天遂人願」,其實好多字典兩個寫法均有。還有像2005年天津卷把「察顏觀色」作為錯的選項,其實「察顏觀色」「察言觀色」在不少詞典都有,認為是兩個不同的成語。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安徽項中的"簡煉"是"簡練"的異形詞,就目前來看,不能算錯.) 每每高考試卷中涉及異形詞的判斷題,得分率往往低得可憐,但這種題卻偏偏不時出自(有時可能是無意的)高考命題者之手。

語言是發展的,約定俗成的,既然有異形詞語存在,或沒有規範,這屬於學術探討的範圍,不要拿出來考學生,何況是這麼重要的考試!看來最好的辦法是出卷時避開這種有爭論的詞語,不要難為莘莘學子。

一般來說,異形詞不會考。假如考了,一定要確認沒有其他錯別字,才能將異形詞認作錯別字。

異形詞是普通話書面語中並存並用的同音(本規範中指聲、韻、調完全相同)、同義(本規範中指理性意義、色彩意義和語法意義完全相同)而書寫形式不同的詞語。舉例子如「唯一」「惟一」是同音、同義而書寫形式不同的異形詞,而「法制」、「法治」同音,「法制」表「法律制度」,而「法治」表「根據法律來治理」。它們不是異形詞。異形詞不僅在一般的報刊書籍中存在,在一些名篇中也同樣存在。例如,魯迅在《故鄉》中用"模糊",在《社戲》中又用"模胡";老舍在《小麻雀》中用"糊塗",在《茶館》中又用"胡塗";曹禺的《雷雨》中既用"混賬",又用"混帳"。到底哪個詞是規範的?舉例說,魯迅先生的作品,從簡化漢字的角度看,有不少錯別字,會把"紀念"寫作"記念"?誰又會把"他老是用眼盯著"之"盯"字寫作"釘"?諸如此類問題在中學語文教科書里的魯迅文中不是一處。難道這些字已約定俗成了嗎?有的詞已被寫進詞典,叫異形詞。

反映在社會上,這方面也是問題成堆,人們常常為一個詞的不同寫法而大傷腦筋。一位高等教育出版社的編輯在《都是異形詞惹的禍》一文中坦言,「我終日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只覺得每一本書稿都是一顆定時炸彈,不定哪天就會。」(見2002年5月23日《中國教育報》)目睹這樣的危害,眾多專家、學者都呼籲要儘快規範異形詞。但令人遺憾的是,有關部門非但拿不出強有力的舉措來,反倒使勁挖掘非現行的異形詞。早兩年,國家語委曾搞了個《異形詞整理表》,一無強制力,只說是「推薦使用」;二無規範性,似乎越搞越亂。

儘管異形詞整理表只是推薦性試行規範,不是強制性規範標準,但它的宗旨是明確的,就是要鼓勵和倡導人們選擇推薦的詞形,不要使用不規範的詞形,以更好地使用和掌握祖國的語言,逐步達到詞語用法的統一。就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而言,各組異形詞中破折號前的是推薦使用的詞形,破折號後的是非推薦的詞形。在語文教學、新聞出版、辭書編纂、信息處理領域,人們應該使用國家推薦的規範詞形。在對語言文字進行專業檢查時,希望以推薦詞形為準。

(本講義根據有關材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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