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一)

第一節證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一、證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則

(一)證券交易的定義及其特徵

1、證券交易是指已發行的證券在證券市場上的買賣活動。

2、證券交易與證券發行的關係

3、證券交易的三大特徵:流動性、收益性和風險性。

(二)我國證券交易市場發展歷程

新中國證券交易市場的建立始於1986年。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正式開始實施,標誌著維繫證券交易市場運作的法規體系趨向完善。

(三)證券交易的三大原則

公開原則、公平原則、公正原則

二、證券交易的種類

股票交易

債券交易

(三)基金交易

(四)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1、權證交易

2、金融期貨交易

3、金融期權交易

4、可轉換債券交易。

三、證券交易的方式

(一)現貨交易

(二)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三)回購交易

(四)信用交易

四、證券投資者

1、證券投資者是買賣證券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證券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基本途徑有兩條。

3、限制成為證券投資者的範圍。

4、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定義。

五、證券公司

1、證券公司的定義。

2、證券公司的設立條件。

3、證券公司的經營範圍。

六、證券交易場所

1、證券交易場所的定義

2、證券交易場所的作用。

證券交易場所可以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場所兩大類。

證券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的定義。

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則將證券交易定義為:依本辦法規定條件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2、證券交易所的職能

3、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的事項

4、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

5、我國證券交易所採用會員制。

其他交易場所。

1、其他交易場所又稱為場外交易市場。在早期,店頭市場(又稱為「櫃檯市場」)是場外交易市場的主要形式。

2、場外交易市場的交易形式

3、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基本情況

(1)1997年6月成立

(2)目前,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境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3)市場交易方式。(詢價交易)

(4)債券交易品種。(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中央銀行債券)

(5)2002年6月,銀行的債券櫃檯市場開始運作。

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1、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

2、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

3、證券登記機構的職能

4、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第二節證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機制

一、證券交易程序

開戶(開立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

通過開立資金賬戶,可以建立投資者和經紀商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

委託

投資者需要通過經紀商才能在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

委託指令有多種形式。

成交

1、在成交價格確定方面,競價市場與做市商市場是不同的。

2、在成交上,我國採用「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四)結算

1、清算與交收的定義

2、清算和交收是證券結算的兩個方面。

二、證券交易機制

證券交易機制目標

1、流動性

2、穩定性

3、有效性

(二)證券交易機制種類

1、從交易時間的連續特點劃分,有定期交易系統和連續交易系統。

2、從交易價格的決定特點劃分,有指令驅動系統和報價驅動系統。

3、兩種交易機制的不同特點。

第三節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和席位

一、會員制度

會員資格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會員資格的申請與審批。

(四)日常管理。

(五)監督檢查和紀律處分

(六)特別會員的管理

二、交易制度

交易席位的含義及種類

1、交易席位的含義

2、交易席位可以分為若干種類

根據席位的報盤方式不同,分為有形席位和無形席位。

根據席位經營的證券品種不同,分為普通席位和專用席位。

根據席位使用的業務種類不同,可以分為代理席位和自營席位。

(二)交易席位的管理

1、取得席位的條件

第一,具有會員資格;第二,繳納席位費

2、取得席位的申請程序

3、取得席位的批准程序

4、交易席位的使用

5、交易席位的變更

(三)交易單元

1、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

第四節證券交易的風險及其防範

一、證券交易風險的含義

二、證券交易風險的種類

以引起風險的原因為標準,證券交易風險可以分為五種類型。

法律風險

市場風險

技術風險

經營風險

管理風險

三、證券交易的風險防範

(一)制度防範

1、全額交易結算資金制度

2、風險準備金制度

3、風險控制指標

(二)風險監察

1、事先預警 2、實時監控 3、事後監察

(三)自律管理

1、制度建設 2、內部監察 3、行業檢查

第一節證券經紀業務的含義和特點

一、證券經紀業務的基本含義

1、證券經紀業務是指證券公司通過其設立的證券營業部,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

2、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不墊付資金、不賺差價,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

3、證券經紀業務可以分為櫃檯代理買賣和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兩種。

4、證券經紀商的定義及作用

二、證券經紀關係的確立

經紀關係的建立

1、簽定《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

2、開立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

委託人、證券經紀商的權利與義務

經紀業務中的禁止行為

三、證券經紀業務的特點

業務對象的廣泛性

證券經紀商的中介性

客戶指令的權威性

客戶資料的保密性

第二節證券賬戶管理、證券登記、證券託管與存管

一、證券賬戶管理

(一)證券賬戶的種類

(二)開立證券賬戶的基本原則

合法性

真實性

(三)開立證券賬戶的要求

1、境內自然人開戶要求

2、境內法人開戶要求

3、境外投資者開戶要求

4、特殊法人機構證券賬戶開立要求

(四)證券賬戶掛失與補辦

(五)證券賬戶查詢

*二、證券登記

(一)初始登記

1、股份登記

2、基金登記

3、債券登記

(二)變更登記

1、證券過戶登記

2、其他變更登記

(三)退出登記

三、證券託管與存管

(一)證券託管與存管的概念

(二)我國目前的證券託管制度

1、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從1998年4月1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投資者與某一證券營業部簽定協議後,指定該機構為自己買賣證券的惟一交易點。但境外投資者從事B股交易除外。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這一制度可以概括為:自動託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託不限。

第三節委託買賣

一、資金存取

證券營業部自辦資金存取

委託銀行代理資金存取

銀證聯網轉賬存取

二、委託指令與委託形式

委託指令是投資者要求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證券的指示。

委託指令

證券賬號

日期

品種

買賣方向

數量

價格

時間

有效期

簽名

10、其他內容

(二)委託形式

投資者發出委託指令有櫃檯委託和非櫃檯委託兩大類。

櫃檯委託

非櫃檯委託

電話委託

傳真委託和函電委託

自助終端委託

網上委託

三、委託受理

驗證

驗證主要對證券委託買賣的合法性和同一性進行審查。

審單

驗證資金及證券

四、委託執行

申報原則

證券營業部接受投資者委託後應按「時間優先、客戶優先」的原則進行申報競價。

申報方式

有形席位申報

無形席位申報

申報時間

五、委託撤消

撤單的條件

撤單的程序

第四節競價與成交

一、競價原則

證券交易所內的證券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競價成交。

二、競價方式

(一)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的定義

集合競價確定成交價的原則

(二)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的定義

連續競價的成交價格確定原則

證券價格的有效申報範圍

三、競價結果

全部成交

部分成交

不成交

第五節交易費用

一、委託手續費

二、傭金

三、過戶費

四、印花稅

第六節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及其防範

一、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

法律風險

管理風險

技術風險

證券經紀業務風險的防範

證券經紀業務的監督與檢查

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

證券交易所的監督

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


推薦閱讀: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
全球外匯監管之塞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CySEC)

TAG:證券 | 交易 | 證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