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明鏡論』-- 【二】世間業[2] 十惡業
06-12
『因果明鏡論』-- 【二】世間業[2] 十惡業
媒體:心地家園作者:堪布益西彭措發布:如所教住
2010/2/28 19:40:18
因果明鏡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堪布益西彭措 第二章 世間業第二節 十惡業 造業的過程可分為四方面:首先是造業所針對的事物,然後對此事物產生一個造業的動機,有了造業的動機就會採取各種方便、手段來達成自己的目的,最後產生結果。這四個方面稱為造業的基、發心、加行和究竟,如果四方面都圓滿具足,就稱為究竟的業。以下逐次分析十種究竟惡業。 一 殺生 基,為其它具有生命的有情。如果自殺,可犯殺生加行罪,未犯究竟殺生罪。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即對所殺有情確認無誤。如果於有情作非有情想,或者於非有情作有情想,即為有誤,不犯究竟殺生罪;如果心想無論誰來都將殺害,也是於基無誤想,其餘九種惡業當依此類推。(二)發起心,故意發起不間斷殺害之心。 加行,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諸毒或明咒,不論何種方法來殺害有情。 一般人誤以為指使人殺,自己沒有動手作,不犯殺罪。其實教人殺與自己殺並無差別。如果是集體夥同行殺,則不論主從,凡參與者都同犯殺罪。以下九種惡業均為如此,後不贅述。 究竟,依靠加行,彼有情當時死亡或而後死亡。但如果作者先死或同時死,則不會犯究竟殺生罪,因為作者已成中有身或已轉生,造業所依的身心已經發生了轉變。 殺生的動機為貪嗔痴三毒煩惱。如因仇恨而行殺,是由嗔心發起的殺生;為了獲取獵物的皮、肉、骨等而行殺,是由貪心發起的殺生;認為殺毒蛇猛獸、蚊蠅蚤虱等是為民除害,如是行殺是由痴心發起的殺生。與此相同,其餘九種惡業都因貪嗔痴而發起。 二 不與取 基,為他人擁有、有權、執著的財物。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二)發起心,沒有得到物主的許可,將財物擁為己有的意樂。即物主沒有布施,作者設法擁有其財物的發心。 加行,以強力劫奪,或暗中竊取;若於債務、寄存物等以狡詐欺惑方便而據為己有;或為損害他人等。由自做或教他做。 究竟,將財物究竟屬己想,即已生起得到之心。 不與取可分三類:(一)權威不與取,勢力強大之人如國王等以非法的手段劫奪民眾的財物;(二)盜竊不與取,如盜賊在主人沒有看見的地方暗中偷偷竊取財物;(三)欺誑不與取,如經商貿易時,為了欺騙對方而以妄語、非法稱斗等手段獲取財物。 三 邪淫 基,略有四種:所不應行、非支、非處以及非時。所不應行,指除自己合法的配偶以外的一切男、女、黃門等均不應與淫。在欽?文殊友和噶瑪巴不動金剛各自所作的《俱舍論釋》中尤其強調不能與自己的父母、兒女及七世宗親行淫。非支,指即便是合法夫妻,除正常支、道外的其餘處(如口、大便道、手、股間、大小腿間等等)。非處,指夫妻也不能行淫的地方,如上師附近、塔、廟、他人面前等處所。《俱舍論釋》中指出不能在有光明的地方行不凈行。特別應注意的是不能在夫妻的卧室中供養佛像、經書,否則每次行淫均屬犯根本罪。另外,身上所佩帶的系解脫、佛像、加持品等,雖在一般情況下不能隨便取下,但在行不凈行時應當放下,放在卧室以外的房間中,否則也屬於犯根本罪。非時,即夫妻間也不能行不凈行的時間。如白天、月經期間、妊娠期間、產前產後、哺乳期、齋期、病中、苦惱憂鬱之時。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所指的基即上述四種情況。(二)發起心,樂欲行不凈行。 加行,生起淫意,口說欲詞,身體行淫。 究竟,以我所執而與境合,過限、受樂。過限即超過界限。 四 妄語 基,有八種:已見說未見、已聞說未聞、已知未知(第六意識)、(嗅、覺、觸等)已覺說未覺,此四條及反此四條。對境為能解義者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即於所見變想為未見,及於未見變想為已見等。(二)發起心,發起掩蓋真實情況並交換為另一虛假情況而說,故意打妄語。 加行,口中說妄語,或者默許虛假情況(如人問你已證空性否,如不答即屬默許),或者以身相指示虛假情況。自做或教他做。 究竟,他人已理解所說之義。依《俱舍論》觀點,以有染心變換情況而說,當他人解義因此而變更了解,即成妄語。如果他人不解,不至於變更了解,故僅成綺語。以下三種語業,在對境未解時,都僅成綺語。 妄語分為三類:(一)一般妄語,懷有欺騙他人之心而說的一切自性妄語;(二)大妄語,如說善法無有功德、惡業無有罪過、清凈剎土無有安樂、惡趣無有痛苦、佛陀無有功德等;(三)上人法妄語,如沒有得地說得地了,沒有神通說有神通等。 五 離間語 基,和合或者不和合的諸有情。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二)發起心,於和合有情,欲使他們相互背離;於不和合有情,樂其不合。 加行,在發心的基礎上,以實語或者不實語,隨自己的意樂而說。 究竟,他人理解所說語義。 離間語分二:(一)公開離間語,一般是具有權威的人在兩個人同時在的時候,當面以離間語使他們分開。比如說「這個人暗中說你如此如此下劣,當面也如此如此迫害你,今天你們倆好象不是那樣的。」類似這種當面挑撥離間的語言。(二)暗中離間語,在情投意合的兩個人之間,於一人面前說「你雖然很關心他,但他對你卻是如何如何。」以離間語使他們分開。 六 粗惡語 基,能引生恚惱的對境有情,即自己依靠對境能生恚惱。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二)發起心,發起說粗惡語的意樂。 加行,以實語或不實語,依種姓之過,或依身相之過,或依職業之過,或依犯戒之過,或依現行等過失,說對境有情不樂意聽的語言。 究竟,他人理解所說語義。 粗惡語,如對相貌醜陋的人公開宣揚他們的缺點,對那些有生理缺陷的盲人、聾人等當面稱呼瞎子、聾子,或者說對方的罪惡,或者說一些低劣的語言。此外,以溫和的方式使對方心不愉快的語言也包括在惡語中。 七 綺語 基,無利無義之語,有七種:(一)辯論過失、斗訟、競爭;(二)於外道論典或咒語愛樂、受持、讀誦;(三)被苦惱所逼之語言,如傷嘆等;(四)嬉笑、遊樂、愛欲之語等;(五)樂於在大眾中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六)說醉語及癲狂語;(七)說邪命語。 加行,勤勇宣說綺語。 究竟,說完為究竟,不需要他人解義。 八 貪慾 基,屬於他人的財物。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二)發起心,想要將他人財物擁為己有。 加行,以上發心進行實際的行動。 究竟,念其財物究竟屬於自己。 總之,對於他人的財物,反覆盤算「我如何才能得到它呢?」,凡是對他人的財物生起欲求之心都是貪心。 貪心圓滿必須具足五相:(一)有耽著心:特別執著、守護自己的財物;(二)有貪婪心:心裡總是渴欲財物輾轉增長,樂於積累;(三)有饕餮心:對於他人擁有的資財計為華好,深生羨慕、垂涎不已;(四)有謀略心:心中盤算「此人的財物如何才能歸我所有」如是對他物起取得心;(五)有覆蔽心:為貪所壓伏,心中不覺羞恥,不知貪慾的過患,不知遠離。如果這五種心隨缺一種,貪慾心相即非圓滿。 非究竟之貪心有如下幾種:內心思維如何使他人為自己服務,如何使其資具、飲食等為我所用;思維如何能使國王、大臣、諸商人及四眾弟子來供事我;思維如何令眾人知我具足多聞、勇猛精進、少欲好施等;思維如何令我得生天界,享受五欲妙樂;思維如何能得到父母、妻子、僕從、同行道友的資具等。 九 嗔心 基,能引生恚惱的對境(與粗惡語業的基相同)。 發心,(一)想,於基無誤想。(二)發起心,發起打、辱有情之心,如思維如何令他有情遭殺、遭縛,欲使他人財產耗失。 加行,即由發心思維所發起的行為。 究竟,內心已決定打、辱、損害有情。 總之,以憤恨心而想「我應當如此這般損害某有情」;對他人具有的功德和擁有的財產不悅意;如何使某人不安樂、不幸福;對他人發生不如意事幸災樂禍等,如此對他有情生起損惱之心都屬於嗔心。 嗔心圓滿應具五心:(一)憎噁心,心裡憶念對境對自己作損害之相,隨此生起憎惡之心;(二)怒不可忍心,對於對方的不饒益,心裡無法忍受;(三)怨恨心,一次次地想別人對自己不好,應對此人報復;(四)謀略心,內心思維如何捶打、如何殺害等;(五)覆蔽心,對於嗔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不知遠離。 如果思維他人對我已做或正做諸無義事,我當對他也做無義事,這樣所起的思維不論有多少,都是損害心。如是願他人現在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以及願他將來墮入惡趣,這種害心屬於不究竟的嗔心。 十 邪見 基,實有義,即因果、前後世、輪迴等名言中真實存在的法。 發心,(一)想,對所持的邪見作真實想。(二)發起心,發起對正見誹謗的意樂。 加行,依發心而策發實際行為。此分四,即謗因、果、作用、有事。(一)謗因,認為業無有善惡等;(二)謗果,認為善惡業的異熟果報不存在;(三)謗作用,又分三種:誹謗殖種、持種作用,認為自己並不是父母所生;誹謗往來作用,否認前世後世的存在;誹謗受生作用,即否認化生有情的存在。(四)謗實有事,認為阿羅漢等不存在。 究竟,執持邪見,內心決定進行誹謗。 邪見圓滿應具五種心:(一)有愚昧心,即不能如實了知所知;(二)有暴酷心,對於顛倒之理有依賴心、歡喜心;(三)有越流行心,對於諸法的非理觀察已成習慣;(四)有失壞心,對於與自己見解相違的事物進行誹謗,如誹謗布施、供養、火供、善行等無有果報,失壞相續;(五)有覆蔽心,對於自己所持的邪見並不感覺羞恥,不知過患,不知出離。以上五相若缺一種,則不為究竟的邪見。 雖然還有其它種種邪見,但在此只稱上述加行中所說的四法為邪見,因為此四法能斷一切善根,隨順諸惡隨意所行,是邪見中極重的。總之邪見可概括為兩類:無有因果之見與常斷見。無有因果之見即認為修善法無有功德、造惡業無有罪過。常斷見是外道的見解,可分六十二種邪見,歸納起來即常見與斷見。常見認為神我常有,或認為世界的造作者是大自在天或遍入天等。斷見即認為一切諸法自然而生,不承認有前後世,不承認因果報應及解脫等。如果有人認為外道的論典是真實的並隨之而行,或者雖未隨行但認為佛陀的經教、上師的教言、智者的論典都不真實,這樣產生懷疑或者進行誹謗都是邪見。 十惡業中,殺生、粗惡語、嗔心由三毒引發,由嗔究竟;不與取、邪淫、貪慾由三毒起,由貪究竟;妄語、離間語、綺語的發起與究竟都由三毒;邪見由三毒引發,由痴心而究竟。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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