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人民大會堂槍擊案揭秘
06-12
人民大會堂遭遇槍擊 1966年2月2日上午10點,北京人民大會堂北側的二樓會客廳,周總理正在接見外賓。10點10分,伴隨一聲碎響,會客廳的一塊玻璃破了。聞訊而來的民警發現,一顆子彈擊穿了兩層玻璃,彈頭掉在兩層玻璃之間。 這是人民大會堂建成以來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槍擊案件。當天,公安部就成立了一個精幹的專案小組進行調查。經過現場勘察,擊碎玻璃的彈頭是一顆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子彈。這種口徑的步槍有效殺傷距離達上千米。那麼,這顆子彈究竟是從哪裡打過來的呢? 專家發現,玻璃上的彈孔不足一厘米,並且很圓。有的專家推斷這顆子彈實際射擊距離很可能只有50米到60米。專家們把兩個彈孔進行連線,它的延長線正好指向長安街的快車道,也就是說槍手的射擊位置在長安街的快車道上。但據當時執行警戒任務的保衛反映,槍擊發生時,長安街上並無異常。因此,辦案人員又推測,槍手很可能藏匿在車輛中,當車經過人民大會堂時,從車裡開槍射擊。專案組決定先查找那輛嫌疑車輛。 三天後,辦案民警發現共有一千多輛汽車在案發時的上午9點半到10點半經過人民大會堂。但通過排查,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子彈來自北面居民區 專案組反覆梳理槍擊現場的每個細節,但仍然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槍手的射擊位置始終無法確定,更別說找到槍手了。在這個節骨眼兒上,專案組成員陳建華在反覆觀察玻璃痕迹後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推測,他發現被擊碎的玻璃破碎不均,根據他以前做過的槍彈擊碎玻璃的試驗,更像是遠距離射擊造成的。 陳建華認為,子彈在擊穿第一層玻璃後,力量減弱的彈頭其彈道會發生改變,不走直線,如果還按兩個玻璃彈孔的延長線來判斷槍手的射擊位置是錯誤的,子彈可能來自北面更遠的居民區。但仍然有專家對5.6毫米口徑子彈在如此遠距離上的射擊效果充滿懷疑,於是專案組決定選擇一枝同口徑的步槍,在西山靶場進行射擊試驗。 槍擊案完全是個意外 射擊試驗進行了一天。在驗靶的時候,民警發現,有兩發從400米左右射擊的子彈所形成的玻璃彈孔跟人民大會堂窗戶上的彈孔很相近。據此,專案組判斷,子彈應該是從長安街以北400米以外的距離打的。根據這個結果,專案組立即確定了一個排查範圍——人民大會堂西北方向400米左右範圍的扇形區域,其中南長街以西的範圍是重中之重。 秘密排查開始了,當查到南長街44號大院時,一個情況出現了。「當時調查發現一個人有槍,而且在那個時候打過槍,所以我們就把這個槍收繳了。」陳建華回憶說。收繳到的這枝捷克造的小口徑運動步槍所用的子彈正是5.6毫米。經檢驗,人民大會堂現場遺留的彈頭痕迹與這支槍膛線的痕迹完全吻合。專家們由此判斷,射穿人民大會堂玻璃的那顆子彈就是從這枝槍里發射出去的。而且持槍人所處的南長街44號院距離人民大會堂約有427米,這個距離與事先進行的射擊試驗得出的數據非常接近。 那麼,持槍人為什麼要開槍呢?原來事發當天,有個小孩看見院子里的鳥總是叫個不停,於是就拿起家裡的那枝捷克步槍進行射擊,沒想到鳥沒打到,這顆子彈卻飛到人民大會堂,並擊穿了兩層玻璃。轟動一時的人民大會堂槍擊案完全是個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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