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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十 (5)

子六、三不護(分三科) 丑一、指經說

如來所有三不護文,如契經說,應知其相。

這裡一共有十大科,現在是第六科「三不護」。分三科,第一科是「指經說」。「如來所有三不護文」,佛陀所具足的三不護的功德文句。「如契經說」,如經裡面有讚歎的,讀那個經文就「應知其相」。這是第一科「指經說」,第二科「顯要義」,就是不廣說。

丑二、顯要義

謂諸如來以要言之,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由三不護之所顯示。

「謂諸如來以要言之」,這是說一切的佛都有這三不護的功德。「以要言之」,就是簡要地說明。「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對於一切種,就是很多的。「鄙惡所作」,這個罪過的事情,做了很多罪過的事情,怕人知道嘛!就要覆藏。我雖然做了,你還不知道,這個意思。但是佛陀是永斷,沒有覆藏這件事,因為也不做這個惡事嘛,所以也不需要覆藏。「由三不護之所顯示」,佛陀永斷覆藏這件事,怎麼知道佛陀有這種事情呢?由於佛陀他這個身口意,他不需要加以保護,不需要保護,所以就顯示出來他不覆藏。

《披尋記》一六六一頁:

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者:煩惱所起身語意業,名一切種鄙惡所作。作是業已,不欲他知,故有覆藏,如來於此皆悉永斷。

「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者:煩惱所起身語意業」,就是由貪瞋痴的煩惱發動出來的身語的罪業,身語意的惡業,這叫做「一切種鄙惡所作」。「作是業已」,造作了這種惡事以後,「不欲他知」,不想要被別人知道,「故有覆藏」,所以要遮蓋一下,覆藏。「如來於此皆悉永斷」,這凡夫才是這樣子,佛沒有這回事情,所以叫做三不護。這是第二科「顯要義」,下面第三科「簡不共」,就是分別這件事是不共於其他的人的。分兩科,第一科「簡有鄙惡」。

丑三、簡不共(分二科) 寅一、簡有鄙惡

諸阿羅漢由忘念故,於時時間片有無記鄙惡所作;如來於此一切一切,皆無所有。

「諸阿羅漢由忘念故」,我們凡夫就根本不需要提,所需要說明的就是這些阿羅漢的聖人。這阿羅漢的聖人,他也有點事情。什麼事情呢?「由忘念故」,他忘掉了正念,他有四念住的正念,但是這個正念忘了。「於時時間片有無記鄙惡所作」,就是某一種時候,一個時候一個時候是不同的情況,特別的情況裡邊,「片有無記」,他的內心裡邊還少少有一點無記,也不是貪瞋痴,沒有那個煩惱,但是可也不是功德,就是也不是善,也不是惡,他心裏面那個無記那個心情。那個心情呢,也會表現出來一點不清凈的動作,「鄙惡所作」。這個是《大智度論》,是哪兒上說?這阿羅漢有的時候到曠野的時候,他會揚聲大叫。有的時候過河的時候,如果不太寬,他也會跳,會跳過去,就會有一些這些事情。「如來於此一切一切,皆無所有」,這個阿羅漢他是無記的心表現出來一點習氣,是這樣。佛陀呢,於此一切一切,不管是一切時、一切處都沒有這些事情,那個無記的心發動出來的過失都沒有,所以佛是最極清凈的。

《披尋記》一六六二頁:

如來於此一切一切皆無所有者:謂諸如來於此一切無記鄙惡所作,於一切時皆無所有故。

他沒有這個事情,佛完全是清凈的。佛的心裏面完全是善,而不會有無記的心情。

寅二、釋無覆藏  卯一、誡勖弟子

是故如來於諸弟子,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切切誡勖,顯顯訶擯,時復現行率爾敦逼。

「是故如來於諸弟子,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前面第一科「簡有鄙惡」,是說阿羅漢還有這麼一點過失,所以阿羅漢還不能和佛比。下面是第二科「釋無覆藏」。這「釋無覆藏」這一段文我想分兩科,第一科是「誡勖弟子」。

「是故如來於諸弟子」,佛陀他收了很多徒弟,他對他的弟子他怎麼辦法呢?「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切切誡勖」,如他和他的弟子所規定的,這就叫做「立要」,規定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假設就是這樣子。「即如自性」,即如佛所規定的那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叫自性。「切切誡勖」,佛陀很懇切地誡勸勖勉要多栽培善根,多修學聖道。「顯顯訶擯」,對於這個有錯誤的事情很明顯地、不含蓄地,很明顯地很明顯地訶擯,來訶責你,不可以做惡事,諸惡莫作。「時復現行率爾敦逼」,雖然佛陀這樣訶斥、勸勉,但是這個徒弟裡邊有的時候還會有錯誤的事情,有的時候又有錯誤的現行。「率爾敦逼」,而佛陀也很快地立刻地會敦勸你、訶斥你。這一段是「誡勖弟子」,下面這一段是「無所防慮」,就是不覆藏。

卯二、無所防慮

於諸弟子無所防慮。所謂勿彼共住多時,知我所行三業不凈,因於前事意懷不悅。由斯不順,乃事乖違;或面譏我,或向他說。

「於諸弟子無所防慮」,但是佛陀本身的情形呢,對於弟子是沒有防備、沒有顧慮的。什麼叫做防慮呢?就是我有錯誤的事情,我要謹慎一點,不要叫我徒弟看見,這叫做防,叫做防慮。但是佛沒有「我怕你看見」這個顧慮,沒有這個想法。什麼叫做防慮呢?指什麼事情呀?「所謂勿彼共住多時」,就是所說的不要是我和你常在一起住,住了很久,「知我所行三業不凈」,知道我的身口意不清凈。「因於前事意懷不悅」,因為我偷偷地做了一些錯誤的事情,叫我徒弟知道了,我徒弟心裡也不歡喜,「意懷不悅」。「由斯不順」,由於這件事,所以不聽師父招呼了。「乃事乖違」,那個徒弟就因此就不聽師父話了,「乃事乖違」。「或面譏我,或向他說」,或者這個徒弟當面就譏諷師父,或者也會向別人說我師父還做過什麼什麼壞事了。前面這個「所謂勿彼」,這個「勿」字貫下來,就是佛陀不會有這個顧慮的,這是解釋「無所防慮」這句話,是這樣意思,所以佛不覆藏,也不需要保護,自然是清凈的嘛!是沒有這些顧慮。

《披尋記》一六六二頁:

於諸弟子如所立要等者:為令弟子於諸善品速疾受學,於諸惡品速疾除斷,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故。

「於諸弟子如所立要等者:為令弟子於諸善品速疾受學」,佛陀的大慈悲教訓這個弟子,對於善法、戒定慧的聖道要速疾地修學;人命無常呀!你還懈怠啊!一口氣不來就死了啊!所以「於諸善品速疾受學」。「於諸惡品速疾除斷」,不能夠還保留在身心裏面,趕快把它清除去。「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故」,如佛陀這樣教訓,你這個弟子就是要這樣做,才對的。這只是解釋那一部份,其他的沒有說。

子七、大悲(分二科) 丑一、指前說

當知如來所有大悲一切種相,皆悉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說。

前面是第六科「三不護」。現在是第七科,說佛的大悲心,「大悲」。分兩科,第一科「指前說」。當知如來所有的大慈悲,一切種的那個大慈悲的相貌,「皆悉如前〈供養親近無量品〉」那裡面說了,那是〈菩薩地〉的第十六品,在卷四十四,這一品在那裡。

丑二、顯無上

當知如是如來大悲無量無上。

這是第二科「顯無上」。要知道佛陀的,像〈供養親近無量品〉說的那個大悲心,「無量無上」,不可限量,是沒有能超過他的。這是讚歎佛的大悲心的殊勝。這是第七科,下面第八科「無忘失法」。分兩科,第一科「征」。

子八、無忘失法(分二科) 丑一、征

云何如來無忘失法?

這是「征」。佛的記憶力非常的強,沒有忘失的時候。怎麼樣是佛陀無忘失的境界呢?這是「征」,下面第二科「釋」。分兩科,第一科是「標略義」。

丑二、釋(分二科) 寅一、標略義

謂諸如來常隨記念,若事、若處、若如、若時有所為作,如來即於此事、此處、此如、此時皆正隨念:是名如來無忘失法。

「謂諸如來常隨記念」,就是說一切的佛「常隨記念」,不是短時期的,是長時期的隨他經過的事情,他都能記念,都能記憶而不忘失的。「若事、若處、若如、若時有所為作」,這個事、處、如、時,這是四句話。佛有所作為的時候,「如來即於此事、此處、此如、此時皆正隨念」,都能夠正確的而能記念不忘。「是名如來無忘失法」,這就是佛陀的無忘失法的相貌。

《披尋記》一六六二頁:

若事若處若如若時者:事、謂事業。處、謂處所。如、謂方便。時、謂時分。如下自釋應知。

「若事若處若如若時者」,這怎麼講呢?「事、謂事業」,就是那件事,各式各樣的因緣所發生的事,怎麼處理這些事情。這個「處」就是「處所」。這個「如」是什麼意思呢?「如」是「方便」,「方便」就是那件事的由來是怎麼出現的。「時、謂時分」,就是時間。「如下自釋」,下文有解釋,「應知」。這是「標略義」,第二科是「釋差別」。

寅二、釋差別

所謂如來普於一切所作事業,普於一切方處差別,普於一切所作方便,普於一切時分差別,念無忘失,常住正念:當知是名無忘失法。

「所謂如來普於一切所作事業」,就是所說的,佛陀普遍地在一切所作的事業上;這是那個第一句「若事」。「普於一切方處差別」,普遍地在一切地方有種種的差別,地方也不是一樣的。「普於一切所作方便」,就是那個「如」,普於一切所作事的方便,那個發起的因緣。「普於一切時分差別,念無忘失」,佛陀那個念力是非常的強而不忘失的。「常住正念」,佛沒有失念的時候,常是安住在正念,所以他這個記憶力非常強。「當知是名無忘失法」。下面第九科「永害習氣」,分兩科,第一科是「征」。

子九、永害習氣(分二科) 丑一、征

云何如來永害習氣?

習氣就是種子。種子是怎麼成就的呢?就是你的六根和六境、六識常常地熏習,它就有這個氣氛了。「云何如來永害習氣」,怎麼能夠滅除習氣呢?這是問,下面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標略義」。

丑二、釋(分二科) 寅一、標略義

謂諸如來或於動轉,或於瞻視,或於言論,或於安住,似有煩惱所起作業多不現行:是名如來永害習氣。

「謂諸如來或於動轉,或於瞻視」,「或於動轉」就是身體的動轉。「或於瞻視」,這個眼睛向外面看,或者是看遠,或者是看近。「或於言論」,就是佛這個時候有因緣,有說法,「言論」。「或於安住」,或者安住在房間里,或者安住在樹下,或者是入定,叫做安住。「似有煩惱所起作業多不現行」,就是身體動轉的時候,瞻視的時候,言論的時候,安住的時候,好像是有煩惱的現起,那可以說這就是習氣。「煩惱所起作業」,煩惱所起的行動。「多不現行」,這個「多不現行」應該是皆不現行,完全都不現行,應該是這麼說。「是名如來永害習氣」,這個事情,佛的心在一切時一切處都是無分別住,不像我們遇見什麼境界有分別,有分別就造成了習氣。但是佛一切時無分別住,所以根本沒有這件事了,他也不熏習,所以永害習氣。

《披尋記》一六六三頁:

或於動轉等者:謂如若往若還,若屈若伸,是名動轉。若睹若瞻,是名瞻視。若為說法及相談論,是名言論。若處靜室住諸靜慮,是名安住。

「或於動轉等者:謂如若往若還」,譬如說到什麼地方去,又從什麼地方回來。「若屈若伸」,這個身體或者一屈一伸,或者這個手臂一屈一伸,「是名動轉」。「若睹若瞻,是名瞻視」,「若睹若瞻」,或者用遠近來分別也可以,是名瞻視。「若為說法及相談論,是名言論。若處靜室」,寂靜的房子,「住諸靜慮」,那麼這都叫做「安住」。這是「標略義」,下面第二科「簡無學」。

寅二、簡無學

諸阿羅漢雖斷煩惱;而於動轉瞻視言論及安住中,而有種種似有煩惱所起作業。

「諸阿羅漢雖斷煩惱」,雖然他修學四念住,斷了貪瞋痴的煩惱,斷了愛煩惱、見煩惱。「而於動轉瞻視言論及安住中,而有種種似有煩惱所起作業」,阿羅漢有時候也有這件事,這個佛就和他是不同的了。這個佛陀若是在凡夫的時候當然也有習氣,有煩惱習氣,但是做佛教徒以後,繼續由外凡、內凡、見道、修道,到無學道的這個經過,那就把所有的煩惱習氣都清除了。清除以後,在度化眾生的時候,他的心不再熏習煩惱,所以是永害習氣。下面是第十科「一切種妙智」,佛有一切種的妙智。分兩科,第一科是「征」。

子十、一切種妙智(分二科) 丑一、征

云何如來一切種妙智?

「云何如來一切種妙智」呢?下面第二科解釋。分兩科,第一科「舉要義」。分三科,第一科「標」。

丑二、釋(分二科) 寅一、舉要義(分三科) 卯一、標

謂諸如來以要言之,於三聚法,現等正覺。

「謂諸如來以要言之」,這個諸佛他具足的一切種妙智是什麼相貌呢?「以要言之,於三聚法現等正覺」,於三種聚的法,佛能夠現前等正覺,有等覺、有正覺。這是「標」,下面第二科是「征」。

卯二、征

何等為三?

這是「征」,下面第三科是「列」出來。

卯三、列

一者、能引有義聚法。二者、能引無義聚法。三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

「一者、能引有義聚法」,就是在眾生的世界,在聖人的世界,有能引發,能引生有道理的事情,當然這些事情是很多的,所以叫做「聚」。若是佛教徒修學戒定慧,那麼就能引有義聚法。「二者、能引無義聚法」,第二類的就是世間上的非佛教徒,他們不學習戒定慧,就貪瞋痴做種種罪業,那就引出來沒有道理的事情,那些事情也是很多的,所以叫「聚」。「三者、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他也不是功德,但是也不是罪過,這就是無記的善法。在一切法里分成這麼三類,三聚。就是佛對這三聚法都能正等覺。

《披尋記》一六六三頁:

能引有義聚法等者:諸有情類略有三聚:一、正性聚,二、邪性聚,三、不定聚。若彼有情正性聚定,當知此由能引有義聚法。邪性聚定,當知此由能引無義聚法。不定聚定,當知此由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

「能引有義聚法等者:諸有情類略有三聚:一、正性聚」,就是證悟法性的人。「二、邪性聚」,就是沒有證悟法性,在虛妄的境界上虛妄分別,那叫做邪性聚,就是凡夫境界。「三、不定聚。若彼有情正性聚定,當知此由能引有義聚法」,「不定聚」呢,就是這一類有情,他也不決定是善,他也不決定是惡,有的時候也做善,有的時候也造罪,這是不定聚。「若彼有情正性聚定」,那麼就是得無生法忍以上的人。「當知此由能引有義聚法」,他是正性聚定的人,那應該知道他們一定是做善事的,能引有義聚法。「邪性聚定,當知此由能引無義聚法」,他現在不可能成為佛教徒,他不可能來修學聖道的,他一定是在罪過裡面活動,那這些有情就是邪性聚定,「當知此由能引無義聚法」。「不定聚定」,怎麼樣的情形呢?「當知此由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眾生可以分成這麼三類。這下面第二科「釋得名」,前面是「舉要義」,這裡解釋這個得名。分三科,第一科「如來一切種智」,就是釋一切種妙智,解釋這個名字,第一科解釋「如來一切種智」。

寅二、釋得名(分三科) 卯一、如來一切種智

當知此中,若諸如來或於能引無義聚法,或於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總於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是名如來一切種智。

「當知此中,若諸如來或於能引無義聚法,或於非能引有義聚法非能引無義聚法」,「能引無義聚法」這是惡,「非能引有義聚法」就是不能做善,「非能引無義聚法」就是不能做惡。「總於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佛能夠於一切法裡面都看得很正確,不會搞錯了,所以叫做「如是一切法中無顛倒智」。「是名如來一切種智」,就是也通達善法,也通達惡法,也通達非善法、非惡法。下面第二科「如來妙智」。

卯二、如來妙智

若諸如來於其能引有義聚法,一切法中無顛倒智:當知是名如來妙智。

「若諸如來於其能引有義聚法,一切法中無顛倒智」,單獨是通達善法,「當知是名如來妙智」。這個第三科「一切種妙智」。

卯三、一切種妙智

即於此中若一切種智、若妙智,總合為一:名一切種妙智。

這麼解釋這三種智慧的名字。下面第二科是「總辨」,前面是「別顯」,這下面是「總辨」,合起來總說。分兩科,第一科是「結前一切」。

癸二、總辨(分二科) 子一、結前一切

如是一切,總名如來百四十種不共佛法。

前面一共是十大科,總加起來這個數目一共是一百四十種。這百四十種功德法,唯獨佛陀才具足的,不共於其餘的一切聖者。這是「結前一切」,第一科,下面第二科「更廣分別」。分四科,第一科是「證得」。分三科,第一科是「得不共法」。又兩科,第一科「先得相好」。

子二、更廣分別(分四科) 丑一、證得(分三科) 寅一、得不共法(分二科)

卯一、先得相好

即於此中,諸相隨好,在菩薩位最後有中,皆已證得極善清凈。

「即於此中,諸相隨好」,就在佛的這個不共法裡面,先說這個諸相隨好,就是三十二相和這個八十隨形好。「在菩薩位最後有中,皆已證得極善清凈」,這三十二相、八十隨好在菩薩的位次的時候,但是屬於最後有,那就是第十地菩薩,等覺菩薩的時候。「皆已證得極善清凈」,這個諸相隨好都已經成就了,達到極善清凈的程度。這是第一科,下面第二科「頓得余法」。

卯二、頓得余法

若時菩薩坐菩提座,住最後有,於菩薩道菩提資糧極善圓滿;爾時無師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是其菩薩學道所攝,金剛喻定。

「若時菩薩坐菩提座,住最後有」,若這個時候菩薩修行的程度,他坐在菩提樹下,就是要得無上菩提了,他現在這個身體是屬於最後,再向以後就是佛了,所以這個地方是最後有。「於菩薩道菩提資糧」,對於菩薩所修行的聖道,這個道就是菩提的資糧;這個無上菩提的因,叫做資糧。「極善圓滿」,他這個菩提道的資糧因已經修到極圓滿的境界了。「爾時無師修三十七菩提分法」,這個時候並沒有人教導他,他就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這個菩提就是無上菩提,分就是因;這個三十七種聖道是無上菩提的因,所以叫做菩提分法。「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這個時候這位菩薩無師的教導,他修三十七菩提分的時候,就能,得者能也,能一剎那間就成就了無障礙智三摩地,這樣子。「是其菩薩學道所攝,金剛喻定」,這個無障礙智的三摩地,這是菩薩,還不是無上菩提,是菩薩學習聖道所攝,還是屬於菩薩。「金剛喻定」,這個名字叫做金剛喻定,用金剛來譬喻他這個三摩地,就是特別堅固、不可破壞的。

《披尋記》一六六三頁:

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者:最後學位,名一剎那。於爾所時喻如金剛三摩地生。由此生故,遍一切種不染無明無餘永斷,於所知境智無礙轉,名無障礙智三摩地。

「得一剎那名無障礙智三摩地者:最後學位,名一剎那」,這個一剎那還有個特別的意義的,就是他從得無生法忍以後,名之為學。到最後得金剛喻定的時候,這是最後的階級,最後學位,這個最後學位就叫做一剎那。「於爾所時喻如金剛三摩地生」,就是在他成就了金剛喻定那麼多的時間裡頭,譬喻像金剛似的,譬喻什麼呢?譬喻他的三摩地現前是非常的堅固。「由此生故,遍一切種不染無明無餘永斷」,「由此生故」,由於金剛喻定,那個無障礙智是智,三摩地是定,這個定叫做金剛喻定,也就是止觀非常的圓滿。「由此生故」,由於這個金剛喻定現前了。「遍一切種不染無明」,普遍於一切種類的法;這個不染污的無明就是所知障,染污的無明就是煩惱障。這個不染的無明「無餘永斷」,沒有剩餘地,永久地消滅了。這個「遍一切種」就形容這個不染無明它的所緣境非常的廣大,遍於一切法,這叫「遍一切種不染無明無餘永斷」。「於所知境智無礙轉」,斷滅了這個不染無明以後,這時候這個智慧於所緣境,智慧沒有障礙地活動,「名無障礙智三摩地」,這麼講這個文。

從此無間第二剎那,頓得其餘不共佛法。謂如來十力為初,一切種妙智為後,皆極清凈,悉為無上。

「從此無間第二剎那,頓得其餘不共佛法」,前面這一剎那得無障礙智三摩地,從得到這三摩地以後,沒有間斷,就是第一剎那和第二剎那中間沒有間斷、沒有間隔。「頓得其餘不共佛法」,就是一剎那間就成就了其餘的不共佛法,一百四十不共法,這個金剛喻定不在內,「頓得其餘不共佛法」。「謂如來十力為初」,這底下說這個不共佛法是什麼呢?就是佛陀的十種力智為初,「一切種妙智為後」,這是一百四十不共佛法。「皆極清凈」,這麼多的功德都是達到極清凈的程度了。「悉為無上」,這麼多的功德完全是無上的,沒有人能超過這個功德的。

寅二、入如來地

由得此故;普於一切所知境界,無滯無障,最極清凈無垢智轉。依暫發悟思惟圓滿、意轉圓滿,超過一切菩薩行、菩薩地,證入一切如來行、如來地。

「由得此故;普於一切所知境界」,這是第二科「入如來地」,前面是「得不共法」,這是第二科「入如來地」。由於這位菩薩成就了這個功德就是成佛了,「普於一切所知境界,無滯無障,最極清凈無垢智轉」,這個「無滯無障,最極清凈」可以做這麼解釋:沒有煩惱障叫無滯,沒有所知障叫無障,斷除這種障礙了,所以這時候佛陀成佛了,他的智慧是最極清凈、沒有染污的智慧現前了。「依暫發悟思惟圓滿、意轉圓滿」,「依暫發悟」,成就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後,「依暫發悟」,這個「暫」就是一剎那間,就是發出來智慧的時候,思惟一切法的時候,都是圓滿的境界。「意轉圓滿」,他的心的活動也是圓滿的。「依暫發悟思惟圓滿」是智慧,「意轉圓滿」是心,這個智和心在一起都是圓滿的。「超過一切菩薩行、菩薩地」,這個時候佛的境界是超過一切菩薩境界的,「菩薩行、菩薩地」。這個「菩薩行」,就是菩薩無量無邊的道德。「菩薩地」,就是菩薩的那個清凈心,心裏面有無量無邊的功德叫做行,無量無邊的功德以心為依止處,所以叫做地。「證入一切如來行、如來地」,這時候就是成就了、契入了佛的無量功德,佛的清凈心的境界了。

《披尋記》一六六四頁:

無滯無障等者:謂由所知障斷,說有無滯無障智轉。及由煩惱障斷,說有最極清凈無垢智轉。如是差別應知。暫作意時,遍於一切智無礙轉,名暫發悟思惟圓滿。不由數數作意思惟,依一作意遍了知故,由是說言意轉圓滿。當知此即釋前名無滯智。

「無滯無障等者:謂由所知障斷,說有無滯無障智轉」,這個和我說的不一樣。就是由所知障,所知障是不染污的,所知障除滅了,叫做所知障斷。「說有無滯無障智轉」,你的所知障在的時候,你的智慧有滯有障;所知障斷了呢,你的智慧也無滯也無障,無滯無障地活動。這個「滯」就是有滯礙,它不迅速,它的智慧的作用滯礙,不迅速。這個「障」就是有障礙,或者這件事你不大明白,你還不知道,這個愚痴就障礙你。或者我這地方明白,明白但是緩慢,所以叫做滯,叫做障。現在是滅除去所知障,你的智慧就能無滯無障地活動。「及由煩惱障斷,說有最極清凈無垢智轉」,這個文上說「最極清凈無垢智」,這就表示斷除煩惱障了;說「無滯無障」,那就表示斷除所知障了。那麼這個《披尋記》這麼解釋這個文。「如是差別應知」,這個所知障和煩惱障還是有這樣的差別的,應該知道。就是煩惱障是染污的;滅除煩惱障,你的智慧清凈。所知障有滯有障,滅除去呢,你的智慧無滯無障。

「暫作意時,遍於一切智無礙轉,名暫發悟思惟圓滿」,這個「暫發悟」,發悟就是智慧,這個智慧暫時地現前,就是這個意思。「暫作意時」,你的智慧暫時一動,一作意的時候,就「遍於一切智無礙轉」,就是遍於一切所知境界,你的智慧無障礙地活動,這就叫做「暫發悟思惟圓滿」。「不由數數作意思惟」,有一件事需要處理,需要解決。解決這件事,不需要數數地、一次又一次地去作意思惟,不需要。「依一作意遍了知故」,就是這一剎那的作意就普遍地問題都解決了。「由是說言意轉圓滿」,這個「意轉圓滿」是這個意思,這麼講。「當知此即釋前名無滯智」,這個智沒有滯礙的意思,這樣解釋。下面第三科「得勝轉依」。第一科「得不共法」,第二科「入如來地」,現在第三科「得勝轉依」。

寅三、得勝轉依(分二科) 卯一、顯自

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無餘斷故;得勝轉依。

這是前面四十八卷,我們學習過,那是說所有的粗重,所知障品和這個煩惱障同樣有三種煩惱。這個所知障的三種煩惱:一種是在皮,一種是在膚,一種是在肉。皮、膚、肉,就是分這三個階段來形容所知障的深淺。所知障的深淺,我們當時應該解釋過:就是在皮的所知障,就是分別法執。在皮的所知障是在初歡喜地的時候,初極喜地的時候滅掉了,這是分別法執。在膚的所知障,是在無功用無加行無相住,就是第八地菩薩斷滅了,這個是俱生的法執。第三種是在肉的粗重的所知障,要到如來地,這個也是俱生的法執。「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它的種子,粗重是無堪能的意思。你若有煩惱障的種子,你若有所知障的種子的時候,你有些事情沒有力量做,沒有堪能。

現在是說「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所知障品」應該指現行說,「所有粗重」就指種子說。「無餘斷故」,就是在如來地的時候,這些法執,這些煩惱障完全息滅了。息滅了以後有什麼成就呢?「得勝轉依」,就成就了、獲得了殊勝的轉依。什麼叫做殊勝的轉依?這個依是什麼?依就是心,依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在沒有轉依的時候,沒有轉變的時候,是污染的,是個大雜穢聚,污染的地方。現在你不斷地由外凡,內凡,到極喜地,乃至到如來地的時候,你這個心,也就是阿賴耶識轉變成無垢識了,這時候就是心清凈了。我們如果說明心見性,用這個話來表示,你修行就成功了。但是我們看經論上,它不但說這句話,它說你要斷除去煩惱障、所知障,成就了一切種妙智,這個時候你心才是清凈的,這麼講。不只是說你明心見性就成功了,不同,這個地方有點差別。這是「得勝轉依」分兩科,第一科是「顯自」,顯示佛自己的清凈的境界。

《披尋記》一六六四頁:

一切在肉所知障品等者:〈住品〉中說: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三種:一者、在皮粗重,二者、在膚粗重,三者、在肉粗重。當知此中在皮粗重,極歡喜住皆悉已斷;在膚粗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悉已斷;在肉粗重,如來住中皆悉已斷;得一切障極清凈智。(陵本四十八卷二十一頁)今說在肉所知障斷,如彼應知。

「一切在肉所知障品等者:〈住品〉中說」,前面我們學習過,就是那四十八卷裡面。「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三種」,煩惱障也分這麼三品。這個煩惱障看前面的文,是到菩薩最上成滿住,就是最後這個第十,第十是法雲地,到那個時候煩惱障才清凈了,也是分三種。所知障要到如來地才究竟清凈,也有三種。

「一者、在皮粗重,二者、在膚粗重,三者、在肉粗重。當知此中在皮粗重」這個所知障,「極歡喜住皆悉已斷」,在極歡喜住的時候,就是在勝解行住的時候,修止觀斷除去這個在皮的粗重,所以這個時候就成就、證入了極歡喜住,「皆悉已斷」;這是分別法執。「在膚粗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悉已斷」,「在膚粗重」這個也是所知障,但是這個是俱生的法執,這個「在膚粗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這是第八地,這個時候才斷滅了它。「在肉粗重,如來住中皆悉已斷」。

我們看那個《維摩詰經》僧肇大師那個註解釋,同時那裡也有鳩摩羅什法師的解釋。他說這個法執有兩種:一種是世間的染污法,你有執著;第二種是佛法,初開始學習佛法也有執著。說是這個阿羅漢,天女散花的時候,落在阿羅漢的身上,它就沾住了,不落下來。那落在菩薩的身上呢,它就不沾,它就能掉在地上。我們解釋說是因為阿羅漢只斷了我執,沒有斷法執,所以它就沾在他身上了。但是菩薩還沒成佛啊!他的法執也沒有完全斷嘛!為什麼這個天花落在他身上就不沾在身上,能落在地面呢?鳩摩羅什法師解釋說,這個法執有在佛法上的法執,譬如說三十七道品、六波羅密這個聖道你有執著,這個也是法執。你若在色聲香味觸世間上的境界,世間法上的境界,你也有執著,那也叫法執。叫法執,菩薩就是這一部份的法執清凈了,佛法的法執還有多少。因為對於天花是一種外邊色聲香味觸的境界,屬於世間法的法執,這個菩薩清凈了,所以這個天花就落在地下,不沾在他的身上。阿羅漢他沒有斷這個法執,這個法執還沒斷,所以他心裡還有俱生的執著,他不能觀這個天花是寂滅相、是畢竟空,不能這麼觀。你只是修無常觀,那個法執不能斷。這樣說呢,這個法執的粗細,分別法執是最粗的,那麼世間法的法執這是中等的;若在佛法上有所執著,那就是最微細的。這上面「一切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無餘斷故;得勝轉依」。

「當知此中在皮粗重,極歡喜住皆悉已斷;在膚粗重,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這是第八地菩薩才斷,「皆悉已斷」。「在肉粗重,如來住中皆悉已斷;得一切障極清凈智」,這時候所有的障礙完全都清除了,所以「極清凈智」。「(陵本四十八卷二十一頁)今說在肉所知障斷,如彼應知」。

如是轉依最為無上。

他是把煩惱障、所知障全面地消除了,使令他這個依,就是阿賴耶識,就是這一念心,棄捨了兩種煩惱,所以他得到了無量無邊的智慧。棄捨了煩惱障、所知障,成就了無量無邊的智慧,所以他的心是清凈的,轉依。這是最殊勝的,「最為無上」。第二科「簡余」。

卯二、簡余

其餘一切乃至最上成滿住中菩薩轉依,當知有上。

「其餘一切」,這裡是說在肉所知障品所有粗重無餘斷,那麼其餘的呢?其餘的一切就是滅除俱生的法執的,是屬於皮,是屬於膚的這一部份。就是煩惱障的三品,叫做「其餘一切」。「乃至最上成滿住中菩薩轉依」,那和這裡說的轉依,他那些轉依還是有上的,不是無上。這是「簡余」,下面第二科「差別」。前面是說證得,這是說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是「問」。

丑二、差別(分三科) 寅一、問

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薩智等,如來智等,云何應知此二差別?

一切安住到第一義諦,到了究竟地的時候這個菩薩他的智慧。「如來智等」,佛陀的圓滿的一切妙智,或者一切種智這些智慧。「云何應知此二差別」,這兩種智慧的差別我們怎麼才能知道呢?前面是「問」,第二科是回答。分三科,第一科是「妙智別」,就是菩薩的妙智和佛的妙智的差別。分五科,第一科是微隔無隔的譬喻。分兩科,第一科是指「菩薩」說的。

寅二、答(分三科) 卯一、妙智別(分五科) 辰一、微隔無隔喻(分二科)

巳一、菩薩

答:如明眼人隔於輕縠,睹眾色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菩薩妙智,於一切境當知亦爾。

這是說個譬喻。「如明眼人」,這個人的眼睛很明,沒有病。沒有病,這個明眼人「隔於輕縠」,他所看見的眾色像,和他的眼睛的中間有個縠。這個縠是什麼呢?我是鄉村的孩子,我知道這件事:就是鄉村也有磨,現代是進步了,我小時候鄉村是落後的,磨那個麥粉,把那個麥磨細了,磨細了然後用這個籮篩,落下去就是麵粉了。那麼那個中間很微細的一條絲一條絲的,有橫有豎,有微細的孔,那個絲叫做縠。這縠有很多的孔的,但是這個孔也不是很大的。「隔於輕縠」,輕實在就是細的意思,中間隔那個微細的縠。「睹眾色像」,看見這個外面的形像。「一切安住到究竟地」的菩薩,他的智慧於一切境界,觀察一切境界就是這樣子,就是還是有那麼一點不清楚。這是第一科是「菩薩」,下面是「如來」。

巳二、如來

如明眼人無所障隔,睹眾色像,如來妙智於一切境,當知亦爾。

「如明眼人無所障隔」,說是這個人眼睛沒有病,明眼人。「無所障隔」,沒有這個輕縠在中間隔礙,沒有這個障礙。「睹眾色像」,看見各式各樣色像的時候。「如來妙智於一切境」,佛的大智慧觀一切法當知也是這樣子,就是中間沒有縠的障礙,看得清楚。這用這個譬喻,表示菩薩的大智慧和佛的智慧的差別是這樣子。

辰二、未凈已凈喻(分二科) 巳一、菩薩

如畫事業圓布眾彩,唯後妙色未凈修治,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

這是第二科未凈已凈的譬喻。分兩科,第一科是譬喻「菩薩」。「如畫事業」,就像那個畫家他作一個畫,作這件事業。「圓布眾彩」,他是很圓滿地畫出來眾多的彩色。「唯後妙色未凈修治」,唯最後那個微妙的、很莊嚴的彩色,他還沒有清凈地再重新整理一下,沒有。「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也是這樣子。這是說菩薩,下面說「如來」。

巳二、如來

如畫事業圓布眾彩,最後妙色已凈修治,如來妙智當知亦爾。

「如畫事業圓布眾彩,最後妙色已凈修治」,已經把它修治好了,「如來妙智當知」也是這樣子。這是第二,下面是第三科微暗離暗的譬喻。分兩科,第一科先譬喻「菩薩」。

辰三、微暗離暗喻(分二科) 巳一、菩薩

如明眼人於微暗中睹見眾色,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

「如明眼人於微暗中睹見眾色」,說一個人的眼睛沒有病,很明凈的眼睛。這個人在不是大黑暗,小小的有一點暗,「睹見眾色」。這個就可以譬喻「到究竟地菩薩」的妙智,當知也是這樣子。這是第一科,下面第二科是「如來」。

巳二、如來

如明眼人,離一切暗睹見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

「如明眼人,離一切暗睹見眾色」,沒有黑暗,睹見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也是這樣子。下面第四科遠睹近睹的譬喻。分兩科,第一科「菩薩」。

辰四、遠睹近睹喻(分二科) 巳一、菩薩

如明眼人,遠睹眾色,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

「如明眼人,遠睹眾色」,遠遠地看見那個色相。「到究竟地菩薩」的妙智慧,觀一切法「當知亦爾」。下面第二科是說佛。

巳二、如來

如明眼人,近睹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

「如明眼人,近睹眾色」,距離得很近,看見眾多的彩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也是這樣子。下面第五科「輕翳極凈喻」。分兩科,第一科是譬喻「菩薩」。

辰五、輕翳極凈喻(分二科) 巳一、菩薩

如輕翳眼,觀視眾色,到究竟地菩薩妙智,當知亦爾。

「如輕翳眼,觀視眾色」,如人的眼睛裡面有翳,這個翳不是很多,輕輕地有一點。他在觀視眾色的時候,也是看得很清楚,但是還有一點問題。到究竟地菩薩的妙智慧觀一切法「當知亦爾」。這是說菩薩,下面說佛。

巳二、如來

如極凈眼,觀視眾色,如來妙智,當知亦爾。

「如極凈眼」,說這個人眼裡沒有翳,極清凈的眼睛。「觀視眾色」的時候,那是看得很清楚。如來的妙智慧,「當知亦爾」。

卯二、身別(分二科) 辰一、菩薩

如處胎身,到究竟地諸菩薩身,當知亦爾。

這是第二科譬喻身,前面是說佛菩薩的智慧,這是說身的差別。分兩科,第一科「菩薩」。「如處胎身」,就像人他還沒有出娘胎,還在娘始裡面的這個身體,到究竟地菩薩的身體,當知也是這樣子。這樣譬喻。

辰二、如來

如出胎身,諸如來身,當知亦爾。

「如出胎身」,出娘胎的身體。「諸如來身,當知」也是這樣子,就是成就了,成就圓滿了。菩薩的法身還沒有成就圓滿。這是第二科「身別」,下面第三科是「心別」。分兩科,第一科是「心行」。又分兩科,第一科「菩薩」。

卯三、心別(分二科) 辰一、心行(分二科) 巳一、菩薩

如阿羅漢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亦爾。

如這個阿羅漢他做個夢。現在知道,我們凡夫作夢,阿羅漢若睡覺的時候也會作夢。作夢中的那個心裡的活動;阿羅漢作夢也好,不作夢也好,心都是清凈的,沒有煩惱。「夢中心行到究竟地菩薩心行,當知」也是這樣子。

巳二、如來

如阿羅漢覺時心行,如來心行,當知亦爾。

「如阿羅漢覺時心行」,他從夢裡面醒過來了,這時候他心裏面的活動。「如來心行,當知」也是這樣子。這就是有夢覺的不同。

《披尋記》一六六五頁:

如阿羅漢夢中心行者:謂阿羅漢身中所有諸法,於一切時清凈而轉,乃至睡夢亦常現前故。

「如阿羅漢夢中心行者:謂阿羅漢身中所有諸法,於一切時清凈而轉」,阿羅漢的身中,他的身中其實就是他的心中,心裏面所有的法於一切時都是清凈的。他的貪瞋痴,因為斷了煩惱了,他沒有煩惱的活動,所以心的活動都是清凈的。「乃至睡夢亦常現前故」,睡覺的時候他那個清凈心還是現前的。這裡面,我們讀《大毗婆沙論》也知道這件事,就是阿羅漢若睡覺也會作夢的,從這裡還知道這件事。

辰二、智體(分二科) 巳一、菩薩

如昧燈體,到究竟地菩薩智體,當知亦爾。

這是第二科「智體」,前面是「心行」,這下面說智慧的體。分兩科,第一科先說「菩薩」。「如昧燈體」,這個昧是暗的意思,不光明。暗中有一個燈,那個燈的體相。到究竟地菩薩他那個智慧體,當知也是這樣子。這下面第二科是「如來」。

巳二、如來

如明燈體,如來智體,當知亦爾。

「如明燈體」,就是光明中的燈體,燈的體相。「如來智體,當知亦爾」,也是這樣子。有這麼多的差別。這個菩薩的智慧或者心,他還有微細的煩惱障、有微細的所知障在;佛微細的煩惱障、所知障通通都沒有了,所以是有這個差別。

寅三、結

是故當知一切安住到究竟地諸菩薩眾,與諸如來妙智身心,有大差別。

還是不一樣。這是第三科結束了。下面第三科是「作事」。第一科是「證得」,第二科是「差別」,現在第三科是「作事」。分三科,第一科「標」。

丑三、作事(分三科) 寅一、標

如是如來證菩提已;遍於十方一切佛土,普能施作一切佛事。

「如是如來證菩提已」,指前面所說的叫「如是」,如來證得無上菩提以後。「遍於十方一切佛土」,普遍十方一切佛的世界。「普能施作一切佛事」,能遍一切處都能去度化眾生去,作成佛的事情,作一切眾生成佛的事情。這是「標」,下面第二科是「征」。這件事在《攝大乘論》也有講,講成佛的事情,那個說法我們很少看見,《攝大乘論》有說這件事,它說的其他經論上多數沒有說,那也是個特別的一件事。這第二科是「征」。

寅二、征

云何名為一切佛事?

這是「征」。下面第三科解釋,分兩科,第一科「略十種」,簡略地說有十種佛所作的事。分三科,第一科「標」。

寅三、釋(分二科) 卯一、略十種(分三科) 辰一、標

謂諸如來如來事業、如來所作,略有十種。如是一一如來事業、如來所作,能成無量利有情事。此外,無有若過若增。

「謂諸如來如來事業、如來所作,略有十種」不同,這是「標」。「諸如來」,就是十方三世一切佛。如來所作的事情,這個如來所作的事業,事業是所作;如來所作,如來是能作,還是有這麼一點差別。「略有十種」,佛所作的事業簡略地說有十種不同。「如是一一如來事業、如來所作,能成無量利有情事」,「如是」就指前面所說的這個,一樣一樣如來的事業都是如來所作的。作這個事情有什麼作用呢?「能成無量利有情事」,能成就,能作成無量無邊利益眾生的成佛的事情。「此外,無有若過若增」,說這個如來所作的無量的事情,除這個以外,再沒有其他能超過這裡,或者再增加多少,沒有這個事情了。第一科「標」是,下面第二科是「征」。

辰二、征

何等為十?

下面第三科是解釋,分十科,第一科是「第一作事」。

辰三、釋(分十科) 巳一、第一作事

謂諸如來最初自現大丈夫身,欲令有情心發凈信。大丈夫身於生凈信為最勝故,是名如來第一作事。如是作事,諸相隨好所能成辦。

「謂諸如來最初自現大丈夫身,欲令有情心發凈信」,謂諸如來最初自現,就是由他的大悲心現出來這個大丈夫身。為什麼要這樣子呢?「欲令有情心發凈信」,因為想要教化眾生,令他對於佛法能建立清凈的信心,目的是這樣。「大丈夫身於生凈信為最勝故」,佛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的大丈夫身,對於眾生於佛法僧生起凈信,這是最殊勝的因緣。「是名如來第一作事」,這是第一件所作的事情。「如是作事,諸相隨好所能成辦」,說是作這件事,就是什麼呢?就是佛的諸相隨好,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能成辦令眾生建立信心。

巳二、第二作事

又諸如來普為一切有情之類,起一切種教授加行。是名如來第二作事。如是作事,四一切種清凈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普為一切有情之類」,這是第二科,作第二件事。「又諸如來普為一切有情之類」,有情有很多類。「起一切種教授加行」,現身之後,還發動一切種,就是也有很多差別,教授眾生的行動,「是名如來第二作事」,第二件事,那這個事情也是很多很多的。「如是作事,四一切種清凈所能成辦」,這所作的事情,就是前面說的以四一切種清凈能成辦這件事,能夠有教授加行的這個作用。

《披尋記》一六六五頁:

起一切種教授加行者:謂由三種神變教授,能攝諸相圓滿教授。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二頁)名一切種教授加行。

「起一切種教授加行者:謂由三種神變教授」,就是作這件事,三種神變。「能攝諸相圓滿教授」,這三種神變就「攝」,就是包括了諸相圓滿的教授,全面的包括了。「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二頁)名一切種教授加行」,就指這個三種神變來說的。

巳三、第三作事(分二科) 午一、標

又諸如來能作一切利有情事,能斷一切所生疑惑,是名如來第三作事。如是作事,如來十力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能作一切利有情事」,這是第三科「第三作事」。分兩科,第一科「標」。又諸如來能作一切利益有情的事情,利益有情是什麼事呢?「能斷一切所生疑惑,是名如來第三作事」,能夠除斷一切眾生於一切法所生起的疑惑,佛能斷除他們的疑惑,對於佛法生起信心,「是名如來第三作事」。當然眾生在聽聞佛法的時候,會有很多疑惑。「如是作事,如來十力所能成辦」,這裡說能斷眾生的疑惑,佛什麼功德能作這件事呢?是佛的十力,十種智力能成辦這件事;告訴你什麼是苦,什麼是涅槃樂,怎麼樣地修學聖道,這些事情。

午二、釋(分二科) 未一、能辦義利

由前所說如來十力,於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有堪能故。

這是第二科。第一科就是「能辦義利」。「由前所說如來十力,於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有堪能故」,有這個能力;這個十種智力有這種能力能成辦一切有情的一切義利,就是得聖道這是義利,不是世間的事情。這是第一科「能辦義利」,第二科「能釋問難」。

未二、能釋問難

又於如來所證十力所興問難,唯有如來能知、能見、能解、能了。唯有如來於彼問難,能正答故。

又於如來所證的十力,所興起的問難,在生死、聖道所有的問難。「唯有如來能知、能見」,能知道這件事,「能知」是佛的心,「能見」是佛的智慧;佛的心能知、能見,這在佛這一方面說。「能解、能了」,能為眾生解答你的疑問,能令你明了。「唯有如來於彼問難,能正答故」,唯有佛陀對於眾生所有的問難能夠正確地回答的。

《披尋記》一六六六頁:

於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有堪能故等者:此中二義:謂於一切有情義利有堪能故,及於所證所興問難能正答故。如前十力作業廣顯應知。

「於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有堪能故等者:此中二義:謂於一切有情義利有堪能故」,就是你能得聖道這個義利,佛有能力成就你這件事。「及於所證所興問難」,及於如來所證,或者眾生自己有所證,所興的問難,「能正回答」這兩件事。「如前十力作業廣顯應知」。下面是第四科「第四作事」。

巳四、第四作事

又諸如來普能降伏一切他論,普能成立一切自論。是名如來第四作事。如是作事,四無所畏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普能降伏一切他論」,能降伏眾生的這一切異論。「普能成立一切自論」,能建立佛自己所說的議論,使令它建立起來。眾生邪知邪見的異論,佛能夠降伏他們,「是名如來第四作事」。「如是作事,四無所畏所能成辦」,降伏一切他論,成立一切自論,這是佛的四無所畏能成辦這件事。下面第五科「第五作事」。

巳五、第五作事

又諸如來所化有情,於佛教敕若正安住不正安住,如來於彼心無雜染。是名如來第五作事。如是作事,三種念住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所化有情,於佛教敕若正安住不正安住,如來於彼心無雜染」,又諸如來所化的眾生,所化的眾生對於佛的教敕,佛對他有所教導。教導的時候,或者是能隨順佛的教導,能安住在佛法裡面,或者不正安住,「我不相信佛法」。「如來於彼心無雜染」,你相信不相信,佛的心都是清凈的,不會因為這件事有歡喜、有不高興這件事,「是名如來第五作事」。「如是作事,三種念住所能成辦」,才能成辦這件事。

《披尋記》一六六六頁:

若正安住不正安住者:若住一向正行,名正安住。若住一向邪行,名不正安住。若住一分正行一分邪行,名正安住及不正安住。如是總攝三眾應知。

「若正安住不正安住者:若住一向正行,名正安住」,就是這位佛教徒聽信佛陀的教導,能修學四念住、修學三十七道品,能夠斷惑證真,那麼這就是「名正安住」。「若住一向邪行」,說這個人聽佛法沒有信心,他還是在顛倒迷惑裡面,那就是一向邪行,是「名不正安住」。「若住一分正行一分邪行」,說這一伙人,有的人能夠正行,有的人還是邪行,「名正安住及不正安住。如是總攝三眾應知」。下面是第六科「第六作事」。

巳六、第六作事

又諸如來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是名如來第六作事。如是作事,三種不護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如自所言,即如是作。是名如來第六作事」,「又諸如來如自所言」,如自己所說的,「即如是作」,也就能這樣作,並不是所說的自己也作不到,不是的。「是名如來第六作事」。「如是作事,三種不護所能成辦」,佛這麼說,也就能這樣作,這屬於佛的哪一種功德呢?就是三不護,身口意也都不護,就能成辦出來這件事。

巳七、第七作事

又諸如來常以佛眼,於晝夜分遍觀世間。是名如來第七作事。如是作事,如來大悲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常以佛眼,於晝夜分遍觀世間」,這是第七科「第七作事」。「又諸如來常以佛眼,於晝夜分遍觀世間」,晝也能遍觀世間,夜也能遍觀世間,「是名如來第七作事」。這可見佛是不睡眠的,還有這回事,佛陀是常在定,所以是這樣。「是名如來第七作事」。「如是作事,如來大悲所能成辦」,這件事這是佛的大悲心才能成辦這件事,沒有悲心那他就不做這個事了。下面第八科「第八作事」。

巳八、第八作事

又諸如來頓於一切一切作事,皆無退舍。是名如來第八作事。如是作事,無忘失法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頓於一切一切作事,皆無退舍」,又諸如來作事的時候,「頓於一切」,就是一剎那間對於一切的事情,一切的作事。這是兩個一切,或者是就是教眾生離惡是一切事,教眾生修善這一切事,用善惡分別也可以。「皆無退舍」,佛做這件事的時候,沒有說「這個時候我休息休息,我不做了!」沒有這回事,「是名如來第八作事」。「如是作事,無忘失法所能成辦」,佛是不忘的,就能成辦這個功德。

《披尋記》一六六六頁:

頓於一切一切作事者:前說如來無忘失法,於四一切念無忘失常住正念,由是此說一切一切。

這樣解釋。下面第九科「第九作事」。

巳九、第九作事

又諸如來所行儀軌如實隨轉,無越作用,是名如來第九作事。如是作事,永害習氣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所行儀軌如實隨轉,無越作用,是名如來第九作事」,如來所行,所作的事情,度化眾生的事情是有儀軌的;就是無量劫地這樣度化眾生,做什麼事情都是有儀軌的,都有次第,有一定的法軌的。「如實隨轉」,他就按照那個儀軌隨其次第,這樣子去做。「無越作用」,沒有說是超過了這個儀軌的那件事,不超過的。「是名如來第九作事」。「如是作事,永害習氣所能成辦」,能夠不超越這個儀軌,如實隨轉,這樣的如是作事,是因為佛陀永害了習氣才能成辦這件事的。若是沒有斷除一切習氣,這件事還是辦不到的,就是那個習氣有的時候會打閑岔的。現在下面第十科「第十作事」。

巳十、第十作事

又諸如來於其能引無義聚法,於不能引有義聚法,亦不能引無義聚法,揀擇舍離;於其能引有義聚法,為眾宣說開示顯發。是名如來第十作事。如是作事,一切種妙智所能成辦。

「又諸如來於其能引無義聚法,於不能引有義聚法,亦不能引無義聚法,揀擇舍離」,佛做事的時候,能引無義聚法,佛能知道這是無義聚,佛不做這個事。「於不能引有義聚法」,這個眾生你怎麼樣教導他,他不能引有義聚法。「亦不能引無義聚法」,這個眾生也不能引無義聚法,也不能。那麼這樣情形,佛怎麼樣度化他呢?「揀擇舍離」,佛會大智慧去觀察這件事,就舍離。不能做,這個眾生不能度,佛暫時待緣,就不做了。這有智慧的決定,不是不經過智慧的觀察,說這個眾生不能度,就不度了,不是那個意思。「於其能引有義聚法,為眾宣說開示顯發」,對於這一類的眾生,佛的大智慧的觀察,他能引發出來,能建立一切功德,他能修學聖道,那佛陀就是「為眾宣說開示顯發」,就為大眾宣說佛法,開示甚深的第一義諦,顯發出來他的大智慧,顯發出來他的聖道。「是名如來第十作事」。

這是前面略說有十種,到這裡說完了。下面第二科「廣無盡」。

卯二、廣無盡

如是如來由前所說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能作如來一切所作一切佛事,如是佛事若廣分別不易可數;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大劫,說不能盡。

「如是如來由前所說百四十種不共佛法」,如是指前面這十大段,這個佛陀由前所說的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能作如來一切所作一切佛事」,這十種作事,就是一百四十種不共法能做佛陀一切所應該做的一切佛事,一切法門度化眾生。「如是佛事若廣分別不易可數」,如果佛所做的事就是教化眾生得無上菩提,若廣分別這件事,那是「不易可數」,不容易說出來它的數目的。「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大劫」,都說不能盡的;那佛的功德是無量無邊的。

丑四、名字(分二科) 寅一、建立(分三科) 卯一、標

如是所說諸如來住,諸如來地,名為建立。

這第四是說「名字」。分兩科,第一科是「建立」。分三科,第一科是「標」。「如是所說諸如來住,諸如來地」,這前面所說一共是十大科,百四十種不共法,所說的。而這所說的就是一切如來住,諸如來地。這個住和地姑且可以說,與第一義相應名為住;能建立無量無邊的作用,普度一切眾生,這叫作地。「名為建立」,這就叫做建立,就是佛有這麼多的功德,能建立自己成就的一百四十種法、功德,也能建立一切眾生得義利的事情。這是「標」,下面第二科是「征」。

卯二、征

何以故?

有什麼理由說這件事呢?下面第三科是解釋。

卯三、釋

依此住此希求品類諸菩薩眾,於菩薩學能正修學;亦依住此而有所證;即依住此普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故說此名為建立。

「依此住此」,這個事情呢,淺一點說就是依佛陀的教法,這個依佛陀的教法,叫做「依此」。「住此」呢,得無生法忍的人,他是安住第一義諦。一個教,一個義;依此之教,住此之義。「希求品類」,依此住此而希求圓滿無量功德,得無上菩提,「希求品類」。這是誰呀?誰是依此住此希求品類?「諸菩薩眾」,很多的這些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或者說勝解行住,發無上菩提心以後,這個勝解行住的菩薩,是依此。得無生法忍以後的菩薩,叫做住此,或者這麼解釋。「於菩薩學能正修學」,於佛陀開示的菩薩學,菩薩應該學習的,那就是六波羅密了。「能正修學」,他能夠正確地、努力地修學六波羅密,修學菩薩道,「能正修學」。「亦依住此而有所證」,前面是修因的時候,「於菩薩學能正修學」這是修因的時候,「亦依住此而有所證」,這是在果的時候。「即依住此普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菩薩依此住此一方面是自利,一方面能夠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故說此名為建立」。這是結束這個名字。

《披尋記》一六六七頁:

依此住此希求品類諸菩薩眾者:謂於無上菩提已發正願,是名希求品類諸菩薩眾。從是以後,即以大菩提願為依為住,是名依此住此。由大菩提如來住攝,依如來住而說此言。

「依此住此希求品類諸菩薩眾者:謂於無上菩提已發正願」,說這個菩薩對於無上菩提他已經建立了正願,發無上菩提心就是正願。「是名希求品類諸菩薩眾」,你發無上菩提心,那就叫做希求品類諸菩薩眾。發無上菩提心就是發願;願修學六波羅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願普度一切眾生,就是有這兩個願。「從是以後」,從發無上菩提心以後。「即以大菩提願為依為住」,就是以他的大菩提心為他的依止處,就是以大菩提心而有所住,住在這裡,住在這個願,這個願能推動他向前進。這樣講,以菩提願為依為住。那麼,我剛才說以教、以義為依為住,其實應該說是一個事情。「是名依此住此」。「由大菩提如來住攝,依如來住而說此言」,由於大菩提,大菩提就是無上菩提,無上菩提就是如來住,這是究竟圓滿的境界。「依如來住而說此言」,而說這裡的話,就是在菩薩是由佛菩薩的「大智本行,大智威神」之所建立,如來的威神之所建立。菩薩能夠發無上菩提心,能夠修學聖道普度眾生,是由佛的威力所成就的,所以說「依如來住而說此言」。「大智本行皆悉成就,諸佛威神之所建立」,就是《維摩經》前面那個序品,那個序那個地方有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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