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個陌生人那樣度過自己的一生
06-12
2016-02-29 07:20:17文藝女青年長著長著,文藝丟了,青年也丟了,只剩下女,於是成為了「非文藝女中年」。在「文藝女青年」長成「非文藝女中年」之前,總是容易發生尷尬的誤會,把青春期的囈語欣然竊喜地當文學收藏起來。稍稍回望,才知道那不過是年少的自戀。脆弱浪漫的悸動走向仁慈審慎的好奇,小情緒小奸詐小凄涼小歡喜,統統收斂起來,支配人生的,是羅素所言的那三種單純而極其強烈的激情:對愛情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以及對於人類苦難痛徹心肺的悲憫。血液沒有換,肌肉卻結實了。成長,就是一個漫長的克服自我的過程。像個陌生人那樣度過自己的一生彭曉芸E:「你為什麼能原諒他,裝的吧?」F:「連原諒都談不上,遑論裝。為啥要裝呢?」E:「那怎麼可能?你就不恨他?除非那不是你經歷的。」F:「你說得太對了,親自經歷之後就不是自己的了。閱歷、經驗都是可客體化可對象化的。」這是在說什麼呢?假設這是發生於閨蜜之間的對話,E在抱打不平,認為F在裝優雅,為何不對分手的男人痛擊一棒,窮追猛打,到單位去告一告鬧一鬧呢,除了上面的對話,E還接著說:「男人都被你寵壞了。」「男人都被你寵壞了」這句話預設的邏輯是,即便分手了,你也有義務教訓這個男人——替別的女人或替女人的總體處境打擊報復修理男人,讓男人們的分手成本總體上更高一些。這裡面又有一個預設的邏輯是:分手吃虧的總是女人,男人是佔便宜的。顛覆以上對話者E的邏輯很簡單,只需要一條:女人從分手中獲益,或者女人也從分手中獲益。即:分手可能對女人有益,對那個特定的男人是損失;分手對這對男女而言,是雙贏的獲益。如果是上述情況中的任意一種情況,那麼,E的訴求就與這對男女毫無關係,她是從社會總體的效益或慣常的邏輯來要求F的:即便你獲益了,你也有義務為其他女人盡一點教訓男人的「社會責任」。那麼,為什麼社會的慣常邏輯會認為男人是需要被「教訓」並付出更高昂的分手成本的呢?這又涉及一個社會的性別關係結構了。如果一個社會的性別關係結構是女人總是依附於男人給予生活資料和物質支持的,這個社會的女性就會從分手、離婚的事件中受損。但是,又有一種情況是消解了這種損失的,譬如單個的分手、離婚案例中的經濟補償——如果女性走入婚戀的目標是為了得到經濟保障的話。一旦女性走進婚戀的目的不在於此,則連這樣一種社會總體效益的估量也要失效了。如果女性走進婚戀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得經濟保障,而僅僅是一種情感功能呢?「教訓」男人的邏輯是否還成立?假設情況A是這樣的:F不愛那個男人了,分手恰恰意味著她得到了尋找新的情感慰藉的自由,那麼,教訓和報復邏輯不復存在;假設情況B是這樣的:F愛那個男人,而那個男人不愛她了,教訓和報復是否就能讓她獲得愛呢?也不能。E可能會這樣為她主張的「教訓」邏輯辯護:就是因為他不愛你了,你得不到他的愛,就要讓他受損啊。這裡面仍然有一個預設的條件是:總體上,女人愛男人而男人不愛女人的概率更高,所以,必須給男人一點顏色看看,讓他們在不愛的時候難受難受。事實上的概率是如何的呢?我們這裡大概難以提出精準的統計數據。但可以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如果女人總是更持久地愛一個男人,而男人總是見異思遷,那麼,男人見異思遷也總得有對象吧?這裡我們排除同性戀特殊狀況,僅就異性戀而言,則男人仍然會愛上女人。女人被愛的總體數量不會一夜之間銳減。E或許會進一步舉證說,這是因為,男人會去愛上更年輕的女人,所以,年齡大的女人應該「團結」起來,去約束和報復那些年輕的女人。到了這裡,你也許發現哪裡不對勁了吧?咦?不是說教訓男人嗎?怎麼成了「女人為難女人」?沒錯,E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女權主義者,她們一貫的主張是制約男權的,但經過一番分析,你發現沒有,此類所謂的「女權」,實際上是女人與女人之間的戰爭。中國的女權主義者很難承認這一點,她們在發動的,實際上是女人對女人的戰爭:不漂亮的女人對漂亮的女人,年老的女人對年輕的女人,地位低下的女人對有權勢的女人,沒學問的女人對有學問的女人……漂亮與不漂亮?年輕與不年輕?地位低下與有權勢?沒學問與有學問?咦,再加上一條,沒錢與有錢,這些懸殊拿來評價男人豈不同理可見?男人之間難道就沒有這些差異與戰爭?為什麼男人不發動男權來斗那些「明明可以拼顏值卻非要拼學問,明明可以拼學問卻非要拼年輕,明明可以拼年輕還非要拼有錢」的男人們呢?粗略分析下來,我們會發現,一切性別問題都是階級問題。那麼,同樣的階層差為什麼在男人那裡就會被廣泛「認命」,在女人這裡就會發生慘烈的鬥爭呢?幾乎所有歧視女性的專有名詞都是女人們自己發明的:小三、綠茶婊、太太客廳……甚至包括那些謾罵攻擊男人的粗鄙辭彙,也來自女性的發明,諸如「直男癌」。這就需要一點社會學的解答了。這是因為,在過去的社會結構中,女性的價值主要經由依附於什麼樣的男人來體現,這跟男人依附於權力獲得社會地位殊途同歸,男人的戰爭不發生在搶奪女人的戰場上,而是發生在權力場中,所以,我們時常可見的男性罵娘是罵權力的不眷顧、權力的偏心眼。也就是說,一旦女人的價值不經由依附男人而體現,一旦男人的價值不經由依附權力而體現,這些戰爭即可煙消雲散,對多數人不起作用。實際上,在一個日益開放的多樣結構社會裡,這些變化正在產生。不需要依附男人而有自己的價值追求的女性越來越多,不需要依附權力而有自己的事業追求的男人也越來越多。某種程度上,社會的價值觀也在發生變化,人們日益鄙視那些依附者,無論依附的是男人還是權力。什麼樣的社會不需要個體去替其他社會成員實施所謂的「報復」呢?就要看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人格自主的。人們在掙得自己的尊嚴和自由時,在多大程度上是公正透明的。「怨恨」源自不公平感和被剝奪感,我們難以想像一位自主決策、選擇愛的女性或男性,會抱怨愛的不公正,即便在愛里飽受折磨與糾結,人們仍然自虐得樂此不疲,心甘情願。會產生抱怨的,往往是源自人格不自主和規則不透明。人們會說,但是我們就在一個不公正不透明的社會裡呀,所以我一點自主也沒有,我必須跟隨潮流去拚命去鬥爭,不然我就吃虧了。這時,陌生化原則或許就能發揮一定的作用了。當你把自己對象化、客體化來分析時,你能夠分析出來,認同「吃虧」邏輯即意味著這個「我」實際上是雙重人格的,持有截然對立的價值觀。拿最庸俗的一條來舉例,譬如,女人C認為這個社會對女人的年齡歧視是不公平的,於是,她認為嫁人要趁早,趁早覓得好人家,不然老了就「吃虧」了。按照C的邏輯:年齡歧視不公平(意味著C不認為女人老了會沒價值)→趁早嫁人(意味著C會去覓得以金錢地位購買年輕資源的「好人家」)→C終於老了(購買者確實嫌棄她了)→C終於吃虧了有意思的是,這時我們分不清C究竟認為年齡歧視不公平了沒有?按照這條線索,我們只能說,C要麼認為女人老了確實沒價值,所以要趁著年輕時賺回來養老,到時候老了吃虧也不至於虧那麼大;要麼認為女人老了不會沒價值,但是實現價值的方式太苦了,我不想年輕時那麼拚命,還是年輕時先享受好了,老了吃虧就吃虧吧。當然,這是一個撇開其他因素干擾的純分析過程,你也可以認為,C既要年輕時享受,又要老了不吃虧,於是她準備到半老不老的時候再奮鬥(如果奮鬥是那麼容易的話)。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所謂「年齡歧視」也要區別各種狀況,如果說從醫學的角度而言,生育年齡存在一些最優值的話,這恐怕不能叫作「年齡歧視」,男性照樣存在最佳生育年齡。年齡對一個人的限制,同樣存在階層差。蘇菲·瑪索那樣個性倔強的明星,年齡對她幾乎不起作用,一張泛起皺紋的笑臉依然迷人;阿倫特那樣深刻犀利的思想家,年齡對她幾乎失去效力,65歲喪偶之後,仍然有大詩人奧登和知名國際關係學者摩根索向她求婚,只不過,阿倫特的價值不在於婚姻,她最終選擇了獨居。男性就不是這樣嗎?多少農村適齡男青年「被剩男」?年輕對他們的人生照樣沒能製造足夠多的「福利」。相信馬上會有人跳出來說,這是在中國!中國社會歧視女人的年齡。陌生化原則或許又適用了:在自己的祖國這片土地上,像個陌生人一樣活著,你也仍然可以尋找到自己的空間和位置。即便是中國,就算是中國,她也不是鐵板一塊,小价值共同體正在遍地開花。一個人如果真的堅持某種價值和信念,他/她總是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自己的意義系統和那個系統內的同盟。真正的問題是,多數人是C,他們並不真的打算堅守自己的信念,而是期待絲毫「不吃虧」的效益最大化——即便那些虧吃起來是福,他們也難以把自己擲入對象化的語境下審視,不敢去嘗試著把握自己的命運。像陌生人那樣度過自己的一生,還意味著對外物的榮辱不驚,對自己境遇的幸與不幸抽離的能力。這種能力,大概值得一個人窮其一生去淬鍊,去打磨。直到我們終將把自己的死亡也客體化,成為塵世里真正的陌生人。延伸閱讀:意義系統是如何預見你的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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