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菩薩戒要義 二、四十三輕 33、不為助伴戒

第一部分為障同事戒,有兩條。  33、不為助伴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於諸有情所應作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謂於能辦所應作事。或於道路若往若來。或於正說事業加行。或於掌護所有財寶。或於和好乖離諍訟。或于吉會或於福業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助伴。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先許余為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為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制不為助伴。皆無違犯。  佛教所說的同事有兩層含義:首先,積极參与他人所從事的正當事業,比如弘法事業,教育事業,都需要更多人的參與,我們要發心去做,積極促成這些善業的成就,不但西園寺的事業要參與,對所有的佛教事業,都要盡到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覺得和自己無關,或不希望對方的影響超過自己,就不是菩薩所為。其次,要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否則,一廂情願地幫助他人,有時反而會成為對方的負擔。許多父母對子女的愛護就存在這種情況,希望兒女將來讀什麼樣的大學,找到什麼樣的工作,成立什麼樣的家庭,也許他們希望的正是兒女不喜歡的,結果將兒女逼上絕路,這就是不懂得同事法門。  作為菩薩,對於他人所從事的正當事業,如果懷著嫌恨恚惱之心,在別人需要幫助時袖手旁觀,不假援手,不為助伴,也是有染違犯。  如果因為懶惰懈怠的關係而沒有去參與,就是非染違犯。  還有些情況是屬於無違犯:或者患病乏力;或者自己的修行不能間斷;或者知道對方有能力獨立完成;或者知道這件事會帶來不好的結果;或者「若知求者自有依怙」,也就是你的參與反而會引起另外的矛盾,會引起對方父母師長的不悅,就要三思而行,因為菩薩要讓眾生歡喜,不能顧此失彼;或者從慈悲心出發,覺得對方需要冷落後才會反省,因為有人習慣於他人的幫助,反而養成驕慢的習氣,適當的拒絕也是教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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