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東:道德的虛擬與虛擬的道德——網路倫理學探析

   摘要:互聯網所創生的網路空間,使得網民成為「隱身人」、網路行為、網路關係和網路社區都被虛擬化。這就使得現實世界的道德規範失去原有的效用。從而導致網路不道德行為盛行,「網災」十分嚴重。那麼構建一套符合網路時代特性的網路倫理學就迫在眉睫。虛擬界的道德與實在界的道德,既有相同之處,也有差異,前者是一個新興的領域,因此在構建時既可以參照後者,繼承傳統美德、推廣道德教育、培育「慎獨」意識、確立道德金規則,又具有創新性與獨特性,大膽地進行方法論創新,探索新的研究方法,尋求可行的「以網治網」、「借實治虛」模式,塑造出一門新的倫理學理論範式與實踐模式。

   關鍵詞:賽博空間;網民;網路行為;網路道德;網路倫理學

  

   科技一直在改變著人類的生活與觀念,但是從來沒有一種科技產品像網際網路這樣迅猛而又徹底地改變整個世界。2006年底,「網民」成為美國《時代》周刊的年度風雲人物,這宣告了互聯網時代的來臨。網路正在全面滲入世界,正在改變著人類的世界觀,人類進入了狄更斯的「時代悖論」——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這是信仰的時期,也是懷疑的時期;這是光明的季節,也是黑暗的季節;這是希望之春,又是失望之冬;人們在走向天堂,也在墮入地獄。原有的一切都面臨著「好」與「壞」的雙重挑戰,要麼在顛覆中走向毀滅,要麼在浴火中重生。人們的道德行為與倫理規範也遭遇著空前的危機,因為網路所開創的另一個「平行世界」,不僅使得實在世界的許多倫理規範失效,而且就連道德主體都被虛擬化,成為隱身人——呈現出來的不過是數字和符號。道德行為成為隱性的行為,不知來自何人,更不知從何方何時而來,其後果也是無法預料的。社會輿論與道德評價也喪失了最有效的導向性和針對性,從而無法對不道德的行為主體構成壓力,難以制約不道德的行為。網路使得傳統道德趨於虛擬,近於虛設,造成現實的失控與混亂,那麼在這個虛擬世界之中構建一套規範虛擬空間行為的道德倫理規範就尤為必要而緊迫。

  

   一、網路時代的虛擬世界與道德問題

  

   作為計算機誕生的時代——20世紀,被當成是一個技術具有決定性的年代「20世紀是第一個以技術起決定作用的方式重新確定的時代」。[1](P63)從大至瞬間就能夠毀滅人類的原子彈到小至超薄的避孕套,這些對人類產生無法估量的影響的科技產品都是形成於這個爭議不斷的世紀。這是一個主要由科學技術活動與其產品重構社會秩序的歲月,「個人習慣、理解、自我概念、時空概念、社會關係、道德和政治界面都被強有力地重構」[2](P38-39)原有的數百年未變的價值觀念、行為方式與社會規範都在發生變革,一切都在重塑。

   而這一劇變,在21世紀不但沒有止步,反而更加迅猛。人類全面進入信息化的年代,正如美國未來學家阿爾溫·托夫勒所言,人類文明發展至今經歷了三次大「浪潮」,「第一」與「第二」次「浪潮」即是人類農業文明與工業文明,而「第三次浪潮」就是當前正在進行的以信息技術領頭的「後工業文明」或稱為「信息革命」——以無線電技術、電子計算機技術和衛星通信技術為物理基礎,隨著信息革命的深化,出現了電子計算機網路或電子信息通訊技術。這種以計算機互聯網為技術核心的信息化、數字化和虛擬化的網路革命,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全世界覆蓋。國際互聯網調查公司Forrester Research在最近公布的一份報告中聲稱,2013年全球網民數量達到22億,其中17%來自中國。今年CNNIC發布一份《中國互聯網調查報告》顯示,2013年上半年,我國網民規模已突破3億,而且繼續保持著快速增長的勢頭。互聯網規模已經穩居世界第一位,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任何技術產品能與之抗衡。

   尤其是近年來互聯網與電子通訊技術聯姻,更加以銳不可當之勢改變著人類社會——人類的思考方式、行為方式、娛樂方式、價值觀念與生活方式都在發生著亘古未有之大變。一個人人悉知的虛擬世界正在日常生活之中形成,即「網路空間」,或者名之為賽博空間。

   在網路為人類的生活、工作與娛樂帶來便利和快樂的同時,也因網路空間的匿名性、隨意性、流動性、去中心化、扁平化、時空虛擬化的多重特性,也引發了諸如網路犯罪、黑客入侵、網路間諜、網路色情、網路暴力、網路誹謗、流言傳播、網路欺騙、網上侵權和知識產權糾紛等網路法律與道德倫理問題的產生,嚴重地威脅著網路空間的安全與健康發展。

   目前,網路空間已經成為人類的「重災區」,不光是在法律制度方面,還有倫理規範上,都引發了許多問題。就其對道德領域所帶來的挑戰有:(1)道德意識上的相對主義盛行和道德無政府主義的泛濫;(2)道德情感上的冷漠和人際關係的疏遠;(3)網路價值觀念模糊,道德立場不明,道德判斷不清;網民的道德人格虛偽甚至扭曲;[3](4)網路行為隨意妄為,個人主義濫觴;(5)網路信息魚龍混雜,污染嚴重,以色情信息為代表的有害信息失控;(6)網路主體的慾望節制力下滑,享樂與感官主義流行;(7)國際政治中的網路侵略與殖民行為也逐漸抬頭;(8)無德的黑客對他人與社會行無德之事,危害嚴重;(9)網路經濟與政治缺乏應有的行業規範,犯罪活動猖獗;(10)商業化的網路遊戲,毫無職業道德感,暴力盛行。這些危機共同指向的就是網路世界的責任意識淡薄,甚至是缺失。

   然而導致這些道德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網路技術構建出來的這個平行世界,是一個存在於實在世界之中的空間,但它卻不受現有時空的制約,只要有計算機、互聯網和電,這個可能世界便形成。人們在其中可以開展種種活動,形成一種新的關係,即網路關係。然而網路人的一切活動都是在自己的計算機上完成,因而具有隱秘性,不易被交往行為中的對方感知,猶如一個隱身人,甚至可能是機器人或者動物,一切都可以被簡化為數字、文字與符號,相對於現實世界的可感性與實在性而言,這個世界就是一個虛擬的空間。虛擬的世界、虛擬的主體、虛擬的行為與虛擬的關係,就使得實在世界的道德倫理失去了原有的規範作用。

  

   二、實在界道德的虛擬化與規範的失效

  

   面對網路所構造的虛擬世界,現實社會中的道德規範陷入了尷尬的境地。這種困境主要在於實在界道德無法延伸至網路社會,無法對這一新虛擬空間的道德行為進行規範與約制。但這並不表明實在界的道德與虛擬界的道德就毫無關聯。事實上,網路道德與現實道德依然有著重要的聯繫,歸根究底二者都是一種人類道德活動的規範,與人類的行為和利益緊密相連,網路的虛擬性離不開生活世界的實在性,物理空間是其基石。因此「網路道德的建構顯然必須依照人類共享的道德準則加以進行。人的生存需要秩序,而道德是社會秩序的重要維護者,它的進步是社會進步的標誌之一。人類發展到現在形成了豐富多彩的優秀道德傳統,它們凝聚了人的價值理想,體現了人的尊嚴和需求,無疑是今天我們構建網路道德的基礎和重要前提」。[4]尋求並建立秩序,為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提供積極的規範體系,這是二者的重要目標。虛擬界的道德離不開實在界的道德,後者能夠提供參照,以便前者的建構,二者共有一套道德話語,即道德行為、道德意識、道德評價和道德觀念等諸多概念是一致的,只是具體所指不同。但是這些也不能證明網路道德與現實道德的同一性。二者差異也非常大,網路道德不再是現實道德的延伸,更不是其具體應用,而是一種新型的道德規範。

   那麼與現實道德相比,網路道德新在何處?是什麼因素導致現實道德在網路空間中失靈,使其形同虛設?首先,網路所構造的「平行世界」是一個虛擬的空間。它不再是「熟人社會」,而是一個「陌生人空間」,當然會有部分熟人在其中,但是整體而言是以陌生人為主,交往行為陌生化。「這是一個與現實社會相對應的『虛擬社會』。人們在這個社會中所面對的世界不是一個由原子所構成的物理世界,而是由沒有顏色、重量、長度的比特(bit信息最小單位)所組成的信息世界。現代人既生存在一個現實的社會中,同樣不可避免地也要生存於網路社會之中。這兩種社會相互聯繫,相互依存。網路社會永遠不能脫離現實社會而單獨存在,而現實社會正越來越依賴於網路社會,甚至已經到達離開網路社會就會陷入癱瘓的狀態」。[5]這一「可能世界」也被稱為「賽博空間」(Cyberspace),這一概念是由「控制論」(cybernetics)與「空間」(space)兩個片語合而成,是指在計算機以及計算機網路里的虛擬現實。不受現實的約束,人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入這個空間,而不受種族、身份、民族、國度、地位、經濟力、武力和立場等任何因素的制約。它不在現實的疆界之內,是由網民的集體行為——網路活動形成的。在這個新的世界裡,人人隨時隨地都可以表達自己的看法與信仰,無論這種看法與信仰是多麼離奇古怪,而不必擔心被強制沉默或強制一律。人人皆可以自由言說、自由書寫,自由發表文章,人的行為空前自由。然而這種虛擬空間所帶來的自由,在某種程度上也使得網民恣意妄為,走向「異化」,成為慾望的人,成為技術的奴隸。

   在這一賽博空間中,網路人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們擁有了一個「法寶」——柏拉圖「魔戒」:「有一個人得到一枚金戒指,獲得了隱身的魔力,於是他設法謀得一個職位,接近國王,勾結王后殺掉了國王,奪取了王位。」[6](P132)這就是網路技術的奇妙之處,使得網民們都能變成「隱身人」,自由穿梭於虛擬世界,不受空間的限制,能夠極大地滿足自己的慾望,即使是違德違法也能夠逃脫法律的制裁與道德的譴責。這無疑極大地激發了網民的慾望,淪落為慾望的主體,化為符號與數字。人的「異化」在此空間中尤為顯著,「單向性」也更為嚴重,追求感官享受和慾望的滿足就成為主要的目的。

   與此相應的便是道德意識淡化,是非觀念模糊,對網路行為難以作出公正的評價。當然這也是網路道德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即如何對網路行為作出合理的道德評價?比如,在現實社會裡,偷盜他人物品肯定是既違徳又違法的行為,那麼若是在網路QQ農場遊戲之中,偷盜他人的勞動成果,該如何評價?這樣行為在賽博空間中枚不勝舉,然而現實道德卻失去了有力的道德評價。尤其是在後現代主義的解構之下,使得道德成為碎片,相對主義盛行,道德判斷界限不清,一切皆可,一切無所謂,好壞難辨,是非不分。那麼對網路行為就更加難以判斷了。

   隨之而來的道德監督也去了原有的效果。在網路空間里,這種道德監督幾乎不可能施行,因為監督者根本就不知道監督的是誰,雖然有IP地址,逐步在建立實名制上網,但是要進行有效的網路道德監督依舊困難重重。這遠不如現實社會的道德監督有效,在現實的熟人社會之中,道德主體為單位、社區和鄰里所熟悉,若行不德之事,一旦被公諸於眾,將遭到道德譴責和社會輿論的貶斥,使其無顏以對。而網路世界這個陌生人社會,道德主體是「隱身人」,無人知道其真實身份,即使是行不德之事,遭到譴責也不構成道德壓力,除非是被「人肉搜索」出來。否則,就逍遙道德之外。最多不過是成為其他網民的談資而已。

   網民各掃門前雪,不管他人房上火。這種陌生人社會,使得網民之間缺乏了解,加之傳統美德失范,誠信缺失,無人敢主動幫助他人,為了防止被欺騙,大多數網民選擇「隔岸觀火」;冷漠,獵奇和幸災樂禍的道德心理比較普遍。即使是見到不道德或者不法的網路行為,也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或者乾脆視而不見。這就使得不道德的網路行為泛濫成災。所謂不道德的網路行為是指利用網路或者是在網路社會中做出損人利己,違背道德原則的事情。這種行為相當猖獗,具體表現有侵害隱私、害知識產權、網路欺騙、網路盜版、網路學術不端、網路色情、網路暴力、網路濫用、網路誹謗、騷擾等不道德的網路行為。

   如此一來,這個新開闢的空間,雖然不過數十年,卻是災難重重。充斥著邪惡、罪惡和腐朽味,因而對其進行全面的治理是迫在眉睫。尤其是網路給青少年所帶來的傷害甚為突出,各政府與社會組織必須高度重視。因為青少年自制力弱、無法有效節制自己的行為、道德意識不強、道德觀念比較模糊,再加之好奇心強、求知慾高,很容易陷入網路的泥潭。主要表在這幾個方面: 一是自我價值迷失,深陷網路不能自拔;二是製造和傳播計算機病毒行為;三是信息污染行為;四是網路涉黃行為;五是網路犯罪行為;[7]六是沉迷於網路遊戲;七是形成新的網路疾病。最為凸出的是網路綜合症,陷入網路而不能自拔,成為網蟲。網路成癮、上網猝死等網路疾病頻發不斷。如若不及時控制,加強對網路的治理,這勢必會危害更多的青少年,關乎著人類未來的命運。

  

   三、虛擬空間的道德與倫理規範

  

   與歷史上的蝗災、洪澇與乾旱相比,「網災」可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網路帶來的利是前無先例的,而其所帶來的災害也是曠古絕今的。目前,我們還無法對其危害性作出精準的評估。但是其對人類社會所帶來的顛覆性變化已是不爭的事實。其造成的可見的危害,也是人人有目共睹的,因此開展網路治理是一項利國利民的長久工程。

   除了法制治理外,還要進行道德治理。由於網路的虛擬性,致使法制這一外在性的制約手段也是尺有所短。因此就需要道德這個「軟」規範發揮應有的作用,尤其是道德規範通過教化「內化」為人們的行為習慣後,其規制效果不可低估。

   網路空間雖然具有虛擬性,但是它依然是人創造的並活動於其中的一個「平行世界」。網路關係是一種新型的人際關係,與現實社會一樣它也是一個公共空間,因此也無法拋卻道德倫理規範,否則網民將無所適從,不知如何對待他者。這也表明網路倫理學離不開現實倫理學,後者的許多理論模型與實踐典範,完全可以被前者當成「默會的知識」或者說是一個「活的傳統」而被繼承。

   網路社會的風險性也是空前地大,不可預測性增強,不確定性更為明顯,因而尋求秩序化就顯得更加必要。而道德倫理規範則是一種協調人際關係,構建和諧的人倫與情感關係,促進社會關係有序發展。

   道德自身的價值在於促進人生活得更加幸福。在《為什麼要道德?》中,弗蘭克納(WilliamK.Frankena)解釋道:為什麼人類社會除了公約與法律之外,還需要一套道德系統?這主要是因為如果沒有這一系統,則人與人之間就喪失了共同生活的基本條件。於是社會便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是回到我們所有的人或我們的大多數人的狀況比現在要惡劣得多的自然狀態,要麼是回到以暴力威懾來避免任何行為過失的極權主義專制統治。[8](P5-6)如此重要的道德系統是人類不可或缺的。

   而網路空間還涉及技術問題,這是一個由科技所引發的技術倫理問題。以至於不少學者如,以W.曼納與摩爾為代表的學者提倡建立一門「計算機倫理學」,而以羅格森和貝奈姆等人為代表的學者則提倡建立「信息倫理學」。當然網路倫理學與這二者既有相似之處,也有差異;在借鑒二者成果的同時,要明確自己的框架結構,方法與目的。而網路倫理學的任務之一就是要對技術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正因為責任感,才有必要建立網路倫理學。

   針對技術的責任問題,尤那斯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在《責任之原理—技術時代倫理學的探索》中,他表明知識雖然曾被看作是獲得幸福的手段,但在我們這個文明時代里,它隨著人類的濫用已經悄悄演變成災禍與不幸。科技的創新力與毀滅力發展的速度早已遠遠超越了道德倫理的進步,從而產生了諸多現今無法解決的問題。然而由於以往的倫理學關涉的只是人與人之間的直接關係,是區域性的視域,沒有從全球性的視域構建過倫理規範。未曾考慮過「人類生存的全球性條件及長遠的未來,更不用說物種的生存了」。因而今天科技帶來的危機以及人類行為方式的變化「需要一種相應的預見和責任的倫理學」,它要求人類「對自己進行自願的責任限制」,這種審慎和謙虛不是因為我們的力量弱小,「而是由於我們的能力過分強大,這種強大表示我們的活動能力超越了我們的預見能力以及我們的評價和判斷能力」。[9]必須阻止這種變得如此巨大的力量最終毀滅我們自己。尤那斯把責任的範圍擴大到對全體人類特別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以及包括物種在內的整個自然界。既然道德倫理規範對網路世界如此重要,那麼該建立什麼樣的網路倫理學?

   對網路倫理學的建構問題,國內學術界已有不少探討,爭議頗多,但是大體上可分為兩種觀點。一種是狹義的網路倫理學,即關於網路空間中的正當行為的倫理學探討,這種探討有助於我們對網路空間中的社會行為和道德議題進行道德評價。[10](P5)另一種是廣義的網路倫理學,它還包括探討計算倫理議題的計算機倫理學(computer ethics)和探討信息倫理議題的信息倫理學(information

   ethics)。[11]然而由於網路化仍在快速普及,並全方位滲入人們的生活,對人類所產生的影響還在不斷地深化和擴大,因此完全有必要建立一門全球性的網路倫理學,而且是一種廣義上的學科,並涉及現實社會、現實行為與現實道德。

   而就網路倫理學的性質問題,泰萬尼(H.T.Tavani)認為,網路倫理學是一門研究與網路技術相關的倫理、法律和社會議題的應用倫理學,旨在分析網路技術的社會、法律和倫理影響,同時評估由網路技術應用和發展引發的相關政策、規範和法律議題。[11]也有學者認為,網路倫理學的研究,應側重於對網路社會運行的價值和道德基礎,以及網路空間中各種道德議題的哲學倫理學分析,包括對網路空間中的倫理主體、網路技術和網路行為規制、網路隱私和網路權利等議題的哲學倫理學討論,旨在建構一種可行的網路倫理規範。[11]事實上,是應將二者有機融合為一體,它既是一門應用倫理學,也是一門理論性的倫理學,將會形成新的理論範式與實踐模式。

   網路倫理學的研究對象,通常認為是以網路道德問題與網路道德現象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學科,凡是在這個虛擬的空間里發生的道德現象與衝突事件,都屬於網路倫理學研究的範圍,[12]有時還涉及現實道德問題,這是倫理學研究的一個新領域。而其研究方法,一方面可以借鑒實在界倫理學的理論,如效果論、義務論和權利論。一面將其他學科的方法引進來,適當運用心理學方法,通過問卷調查、心理諮詢和資料收集及時了解網民的心理狀況以及價值觀念的變化。充分繼承傳統的美德,確立「准宗教信仰」的「道德律定」,美國計算機倫理協會制定「計算機倫理十誡」,其具體內容為:1.你不應該用計算機去傷害他人;2.你不應該去影響他人的計算機工作;3.你不應該到他人的計算機文件里去窺探;4.你不應該用計算機去偷盜;5.你不應該用計算機去作偽證;6.你不應該拷貝或合作你沒有購買的軟體;7.你不應該使用他人的計算機資源,除非你得到了准許或者作出補償;8.你不應該剽竊他人的精神產品;9.你應該注意你正在寫入的程序和你正在設計的系統的社會效應;10.你應該始終注意你使用計算機時是在進一步加強你對你的同胞的理解和尊敬。這一做法值得借鑒,各國政府聯合起來共同制定出一份網路道德公約,規範網民的網路行為。各學科有益的方法都可以嘗試著運用到網路倫理學之中。此外,還可以大膽地進行方法論創新,探索新的研究方法,尋求可行的「以網治網」模式;「借實治虛」,即借鑒實在界的方法治理虛擬空間的道德問題。

   在推進網內治理的同時,還要加強網外治理,雙管齊下,不能顧此失彼,不可偏廢一方。現實社會的道德建設是網路道德建設的重要保障,一般而言現實社會中人們的道德水平普遍較高的話,那麼其虛擬空間中的道德水平也會較高。因此有必要同時在網內外開展道德教育,尤其是通過教化培養民眾的「慎獨」意識,提高自制力,做到知行合一、表裡如一「在獨處時能謹慎不苟」,合於禮法。重新確立道德金規則的權威性,「你若不願意別人對你這樣做,你就不應當對別人這樣做」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不僅在現實世界有效,在虛擬世界依然有效。能夠規範網民的網路行為。將道德律內化為自覺的道德行為,培養出積極的道德感與擔當意識,這樣才能真正從根本上醫治網路道德病症,凈化網路空間,為網民營造一個健康的公共空間,減少痛苦,積極生活。

  

   參考文獻:

   [1]伽達默爾.科學時代的理性[M].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l988.

   [2]Ellul

   J.The technological system[M].New York:Continuum,1980.

   [3]李合亮.「技術網路」與「道德網路」辯證——關於網路道德的深層思考[J].電化教育研究,2004,(7).

   [4]劉守旗.試論網路道德[J].江蘇教育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1).

   [5]魯潔.網路社會·人·教育[J].江蘇高教,2000,(1).

   [6][古希臘]柏拉圖.理想國[M].王曉朝譯.人民出版社,2005.

   [7]葉通賢,周鴻.大學生網路道德失范的行為及其對策研究[J].河北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9,(2).

   [8]甘紹平.倫理智慧[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0.

   [9]朱葆偉.關於技術倫理學的幾個問題[J].東北大學學報(社科版),2008,(7).

   [10]Spinello

   R A. Cyberethics: Morality and Law in Cyberspace[M]. Boston:

   Jones and Bartlett

   Publishers, 2003.

   [11]黃少華 等.國外網路道德行為研究述評[J].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4).

   [12]李雅梅.網路道德問題研究綜述[J].道德與文明2011,(3).

  

   原載於《學術探索》2014年第6期。


推薦閱讀:

真實的自我,我是網路上亂竄的"小偷"
《美人為餡》是一部怎樣的網劇?
上半年125部網路節目遭下線 五部門聯合發文規範行業
為什麼要燒金紙?網路上常見的錯誤燒金紙由來 以訛傳訛的燒金紙由來

TAG:道德 | 倫理 | 虛擬 | 王海 | 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