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黑暗――《教父》如是說

擁抱黑暗――《教父》如是說
作者:劉永沛閱讀7424次 更新時間:2004-1-10

現在又影一般死掉了,連仇敵也不使知道,不肯贈給他們一點惠而不費的歡欣。……——魯迅天空一無所有為何給我安慰……黑夜一無所有為何給我安慰——海子用黑暗求證光明。如果這是可能的話,我試圖去做;如果這是不可能的話,我也試圖去做。影子的暗,反襯了光的強,影子的長,何嘗不可以反證形象的高大。在黑暗的深不可測的玄淵中,說不定有生命的創痛、扎掙和歡欣。我們可以從黑暗中去探究渺茫的希望的微明,如同我們可以從文學中去讀出法律的經義。一總的來說,《教父》是一部關於死亡和毀滅的小說。死亡和毀滅的主題中包含了生理、心理、社會、政治、法律、道德等等因素,而本文的討論將被限制在一個小小的範圍內,試圖從《教父》文本的閱讀中,從另外的一個維度來看法律與文學以及法律的敘述與文學的敘述。關於死亡,似乎是輕描淡寫,卻又是驚心動魄。死亡是人們最不願意看到的,但常常又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特別是在第二社會中,會成其為一個日常的事務,是其執法過程中的一部分。我們的討論就從死亡開始。路加·布拉西,這個令人望而生畏的殺手的死是這樣的:索洛佐和塔塔格里亞把他的手放開,只剩下拉繩子的人還在陪著犧牲者,隨著路加倒下去的身子跪下來,拉得很緊的繩子陷進肉里看不見了。路加眼睛凸了出來,活像受到了最大的震驚,這種震驚是他身上僅存的人性。他死了。[1]當邁克爾經了索洛佐一槍後,「索洛佐在最後一剎那回過頭來,邁克爾清楚地看到索洛佐眼睛裡的生命之光熄滅了。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看到一根蠟燭熄滅了那樣。」[2]然後,邁克爾的槍又對準了警官麥克羅斯基,「邁克爾向他微笑著扣動了板機。這一槍沒有打准,沒有擊中致命處,打到麥克羅斯基那像牛一樣的粗脖子上。他呼呼地大聲喘氣,活像吞了一大口牛肉,咽不下去似的。他從碎裂的肺里咳血的時候,像是用噴霧器噴出來的一樣,空中瀰漫著血霧。邁克爾開了第二槍,打穿了他那披滿白髮的腦瓜蓋。空中瀰漫著粉紅色的霧。」[3] 如此的從容,從容的殺戮,眼睛都不用眨一下!而桑兒的死也有種慘烈的味道:子彈打中了他的頭和脖子。這時,前面那兩個人也舉起了槍,躲在黑暗小屋裡的那個人不再射擊。桑兒撲倒在瀝青路面上,半截腿還在車門裡面。那兩個人又向桑兒的身子開火,然後用腳踢他的臉。他們把他的面孔踢得更加不像樣子,目的就是要留下出於報私仇而蠻幹的痕迹。[4]人們對死的關注遠遠高於對生的關注。死亡結束了一切的可能性,也給一切逝去的時空造成了巨大的想像空間,面對死亡的沉思具有天然的深度和厚度。社會並不靠他的出生來劃分他所屬的「類」,恰恰相反,是靠他的死,他的無可避免的死,他直面死亡時的一瞬來給他打上棺材上的最後一顆釘子,並貼上標籤。所以,死亡對人類便具有了永恆的意義,因為我們不知道再生是否可能,也許再生的許諾僅僅是一種手段,以騙人去死。但問題是,誰有資格讓另一個人去死?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生命的剝奪是經過最嚴格的程序的,而在黑社會中,教父只要擺一擺手,就可以讓另一個人命歸黃泉。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社會到底怎麼了?《教父》把維托·考利昂所來自的西西里世界的黑幫描述為一種自然的力量,這也是他試圖在美國重建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家族被描述為「好樣的」,而他們所奮鬥的美國社會――法律和商業的社會――卻是「糟透了」。很多人把《教父》當成一個戰後頹廢的美國社會的寓言。但是這本小說只能作為一種奮鬥經歷來讀,即在一個敵視的環境中,為了保護並維持其家庭,可以不惜任何代價。如果要保持家族的特質,就要避免融入美國的文化之中,而這隻有一隻可能性,相反的可能性,即融入教父的家族之中。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義大利人需要創造一個不同的世界,即可以挑戰美國社會的世界。這兩個世界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其極端的結果常常是用暴力來解決。[5]二死亡與毀滅會和復仇連在一起,而復仇又常和文學連在一起,是文學中最為激動人心的主題。波斯納法官在他的《法律與文學》中專門談過這個問題。他認為,法律的起源是復仇,這已經在許多法律文本和法律程序上打下了烙印。報復情感甚至在今天的法律治理中都起著重要的任用。不注意到復仇,一般的法律理論就不可能完善。復仇,也是一些西方的偉大文學作品的主題――如荷馬的作品、希臘悲劇、莎士比亞的戲劇等。[6] 所人,復仇的背後有一系列的複雜的法律問題,用文學作品表現出來,就可能留下進行法律解讀的可能性。《教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部關於復仇的小說。對世界的憎惡和破壞,破壞性的目的不在於主動或共生,而在於想消滅它的目的物。它產生於個人無法忍受的無權力感及孤立感。毀滅世界是想使自己受外界力量摧毀的最後一種企圖。破壞性想借消除外界的威脅,來增強自己的力量。[7]復仇是如何產生的,蘇力利用社會生物學的觀點,在對《趙氏孤兒大報仇》的分析中認為,復仇更多地在產生於人的生物性本能,「在一個已經有集中化公權力的群體或社會或國家內部,如果這種公權力由於種種非人為的原因不能有效地深入到民眾之中,無法以公道(滿足人的生物性要求)的方式解決其內部成員的糾紛和衝突;或者,由於人為把持的原因,受到不公甚或冤屈的人們無法訴求這種權力獲得公道,那麼復仇就仍然會出現。甚至如果是當事人由於自身的種種原因無法訴諸這種權力時,他/她們也會以復仇的方式追求他/她所認知的公道。」[8]毀滅與秩序似乎是格格不入的,但人天生愛毀滅,人有毀滅的慾望和衝動。慾望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需要釋放,競爭、自殺、謀殺、戰爭都是釋放慾望的方式。人性,善良的或邪惡的,就在這種釋放中展示出來。當人在秩序中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時,就會用毀滅來證明自己的存在。而毀滅也並非總是壞事,毀滅是對現存秩序的一種反抗,因為現存秩序並非總是好的——事實上大部分的現存秩序都不是最好的。毀滅的力量與現存秩序不合理的程度成正比,毀滅同時也在對自身的毀滅中顯示其強度。毀滅不一定導致死亡,但常常比死亡可怕。在這過程中,人性的亮與暗、善與惡得以展示。他們是如何看待善與惡的呢?一方面老頭子在幫助那些陷於不幸的人們,但另一方面那些人的不幸卻是他插手造成的。這,不是由於陰謀詭計,也不是由於巧妙安排,而是由於他的利益的多樣性,或者由於宇宙的自然法則。善與惡的相互滲透乃是宇宙的自然法則中的常規現象。[9]報復也會有周期的循環性,也是一種消解社會不滿的方式,「這類事每十年左右總要發生一次,這是惡感積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如果咱們在小事情上讓人家牽著鼻子走,他們就會得寸進尺,逼得咱們無路可走。一開始你就不能讓他們吃到甜頭。」[10] 邁克爾認為,「報仇也是天經地義的。」 [11] 而老頭子對報仇更是沉思熟慮:「報仇好比一盤放冷了之後味道才最香的菜。」[12] 這樣的仇恨是不可能不報的了,因為處心積慮的復仇已經成了他們日常生活的首要目標。三法律與文學中有一份兩個基本的問題:文學中的法律和作為文學的法律。前者問的是文學作品,特別是講所謂的「法律故事」的文學文本,於法學院的學生和法律家到底有何關係?這些作品如何讀,如何解?後者問的是文學文本的寫作、解釋和批判技術,對法律文本的製作、分析和法律規則的操作有何用處,怎麼寫?[13] 本文關心的就是文學中的法律問題。從文學文本中來探究法律問題,有它的直觀性,當敘述與虛構開始發言並對道德問題提出質疑的時候,它幾乎就要將其引進法律思想的核心之中。雖然法的許可權起來排斥一切真實性與經驗的敘述,而且,當它的合理性似乎與一切虛構與想像——甚至超驗的想像——背道相馳的時候,它似乎仍然超驗地庇護這些寄生者。[14] 而且,普通人從文學文本中得到的法律體驗要比從那些乾巴巴的法律文本為多。法是文化構體中屬於最為僵化的一種,而藝術則是變動的時代精神最為靈動的表達形式,兩者處在自然的敵視狀態。……就其本性而言,法學是與一切展現浪漫趣味和別出心裁的思想方式相抵牾的。……至少就近現代的所謂「法學家的法」而言,它們表面上愈來愈喪失了令普通人感到親和愉悅的直觀的趣味,這亦無形中遮蔽了它自己獨特的審美的性質和價值。[15]作為文學中的法律,「法律與文學強調的,首先是法律故事的倫理意義;……閱讀優秀的文學作品能夠迫使法學院的學生和法律家意識到並且思考法律問題的倫理意義和思考者本身的政治立場,……換言之,文學之所以能抵法律的不足,乃是因為它上演的是具體、生動而典型的,直接訴諸讀者的倫理意識和同情心的一幕幕『人間喜劇""。」[16] 蘇力也認為,「從方法論上看,圍繞故事進行分析研究問題的最大優點之一也許是故事的開放性、可解釋性。與傳統的理性思辯分析方法不同,故事提供了一個人們從不同視角考察問題、自由進入對話的場域,故事的解釋是無法、至少是難以壟斷的,是一個更具包容力的空間。」[17]四在美國二十世紀六十、七十年代最為暢銷的小說和走紅的電影是普佐的《教父》,它的影響力是如此之大——在三年內賣出了1000萬冊書,在隨後幾年內賣出了更多數量的電影拷貝——人們不難預測,這部著作將成為流行小說的轉折點,其重要性也許可以與Conan Doyle的Sherlock Holmes相媲美,可能還要甚於Ian Fleming的James Bond。[18]當然,犯罪,特別是暴力犯罪,一直是大眾娛樂中的日常熱門話題。從文學寫作開始,也許更早,人類就被感動,或者著迷於這樣故事:各種各樣的謀殺、襲擊、盜竊、流氓行為。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犯罪和文學從一開始就是一體同胎的。為什麼一直以來,犯罪在大眾的平靜生守法的市民生活中佔據如此重要的位置?難道它是一種人類原罪的表達,一些從遠古的動物祖先那兒繼承來的、傾向於破壞和天生的好鬥的基本的本能?這些問題的答案無疑表達了一種不幸的狀態:人們愛好犯罪故事,是因為他有這樣的特性,對犯罪有一種潛意識的痴迷。但是儘管犯罪的新的神話有確定的文化來源,很明顯,對於我們傳統的社會機制是否能滿足個體對安全的需要、對正義的渴求、對個人重要性的獲得認同,它表達了一種深深的不確定性。事實上,這些關注從犯罪的黑暗面折射出,公眾中的大部分成員,並沒有作好充分的準備來全身心地面對和認識他們的絕望的程度。從這點來看,如同早期犯罪模式的分析中的一樣,用犯罪作為一個主題可以讓公眾在仍然維持他們傳統的道德觀的時候,表達他們的潛在不滿和受挫感覺。犯罪的新神話通常繼續堅持他們的犯罪是不道德的傳統觀點,至少要在犯罪和守法之間作出區分,但是道德性和合法性已經是很弱了,退化了,以致於人們能感覺到其背後的使人困擾的圖景:印證了那樣的黑話,即美國是罪犯的天堂,或者更具諷刺意味的是,與一個只有空洞的教條、不負責任的強有力的組織、蔓延的腐敗、沒有任何意義的暴力的社會相比,犯罪的「家族」可能更具有人情味,更能從道德上使人滿意。五無論懷著怎樣複雜的心理來閱讀《教父》,我都不得不承認,它確實是有震撼力的。原因不在於它的結構,它的故事情節,而在於它的巔覆,它的巔覆性寫作。在這兒好與壞的標準完全變了,或者說根本就沒有好與壞的標準,整個過程的展開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從人性,從人的本性的角度來看,似乎一切的死亡與毀滅都是合理合法的,殺戮者的殺戮與毀滅者的毀滅只不過是為了實現他們的正義的一個必然的手段,被殺戮者和被毀滅者只不過是這個自然淘汰過程中的一個小小的環節而已。這對於中國讀者來說是太不同了,其衝擊力是巨大的。整體而言,中國的文化缺少進攻性、侵略性。內斂的道德教化對於統治者的統治是有利的,但沒有野性的民族也是沒有活力的民族、沒有生命力和創造力的民族。倫理的同質化和想像力的平面化會進一步加速人格的萎縮,使其生活在一種沒有太多色彩的世界。為什麼會有「黑幫」的存在?不幸產生不幸,不幸的社會產生了不幸的「黑幫」。社會的畸形由擠壓而形成,而擠壓往往來自社會的上層,結果可能是底層的破產,從而加入到「黑幫」的營壘。其實「黑幫」這個詞已具有強烈的道德評價。「黑幫」也叫「黑社會」。也許我們關於「地下社會」的全部觀念就來源於這樣的名稱,儘管我們對它一無所知。「黑」具有了譴責的意味,但誰又能夠證明「黑」就是不好的呢?「黑社會」的叫法是不是可以說,人們已經認可了它存在的合法性了?或者可以說,給了它一種可以和「非黑社會」相提並論,平起平坐的位置了呢?這裡就提出了一個問題,當我們犯病的時候,我們是以何種方式來看待這個病的。是怪我們的身體不夠健康?還是怪病菌太過強大?當我們的計算機系統遭到「黑客」攻擊的時候,我們是抱怨計算機系統太過脆弱,還是哀嘆「黑客」的高超技藝?病菌看來是不可能消滅的了,它與生命同在;「黑客」是不可能不存在的了,它與技術時代的技術進步同在;同樣,「黑幫」也是不可能或缺的了,它與人類同在,與這個社會同在,或者說它本身就是這個社會的一部分。它就在那兒,這是一個事實,試圖去論證是毫無意義的。一旦「黑幫」不在了,整個社會也就不存在了。它作為異己的力量生存著、生長著,或明或暗地對抗著主流的社會;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滲透進社會的機體中。而且,所有的革命和革命者,從其最初的表現來看,與「黑幫」無異。相對於整個社會而言,黑幫其實是處於弱者的地位。而唯其如此,從個體上來看,其手段也就愈其殘酷,其心也就愈其殘忍。出於人類自我保護的本能,就必須以頑強甚至瘋狂的戰鬥來反擊來自敵人的侵奪。這樣的敵人可能是主流的社會,也可能是另外的黑幫。什麼是可以依賴的力量?只有家族!只有靠血緣關係聯結起來的家族才是可以信任的力量。但家族畢竟是有限的、脆弱的,必須有一整套機構和制度來保證其正常和完好地運轉,那就是他們的法律。為了客觀、公正地討論問題,我們把主流的社會叫作第一社會,把「黑幫」建立的社會稱作第二社會,也許會更為理性一些。第二社會的法律[19]與第一社會的法律驚人地相似,只是前者比後者更為精巧、簡練、有效率,能被更為忠實地執行。它的立法機構就是教父本人,行政機構就是參謀,司法機構就是率領武裝人員的司令。這種統治模式兼具法治和人治的色彩,要求絕對的權力和絕對的忠誠。這是完完全全獨立的王國,有完整的政治和法律結構,所有的人員都有強烈的人身依附關係。從主體上來說是獨裁的,在下面的執行過程中卻容不得一絲篡改。同一切獨裁統治一樣,其致命的弱點是,家族的興衰完全繫於族長一人的意志和智慧。如果在種族的繁衍和繼承權上發生問題,家族就可能面臨崩潰。但是,第二社會的法律是以第一社會的法律為基礎的,如果第一社會沒有法律、沒有法治,那麼第二社會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軍事鎮壓很快就會使它土崩瓦解。所以,這是一個悖論,法治就不得不容忍這樣的小社會的存在,但是它的逆命題並不成立。第二社會,從積極的意義上來說,可能成為一種制約力量,防止第一社會一定程度的濫權。在一個第二社會不存在的地方肯定是一個專制和獨裁的國度,比一個存在第二社會的社會還可怕,因為這樣的主流社會可能已經演變成了一個完全的第二社會。如果我們要研究太陽,就不能只看到那些太陽照得到的地方,還應該看到太陽照不到的地方,看到那些陰影,那些陽光所投射下的陰影也許更能夠反觀到太陽的光和熱。研究社會也是一樣,我們對第二社會的研究絲毫無損於對第一社會的關注,相反,我們對其理解得越深,也會更能體驗到人性中的亮與暗、人性中的悲哀和歡樂。第一社會的法處於第二社會的邊緣處。儘管第一社會表面上蔑視第二社會,因為他們處於「黑」的對立面,亮處;但有趣的是,他們中的一些人往往靠第二社會生活,從中得到在他們自己的社會中得不到的利益,就像第二社會從第一社會中攫取利益一樣。也就是說,這時開始了兩個集團的利益循環。同樣,保護也成了相互的了,只不過一個在明處,一個在暗處而已。那麼,這樣的一種「互動」是如何形成的呢?這涉及到一個社會的分裂、人格的分裂和身份的分裂。這種分裂在時間和空間上是分開的,但主體是同一的,這就是問題所在。一個人在第一社會扮演的角色必須苻合一個正常社會的規範,是一個好父親,優秀的法官、警察,出色的律師,大權在握的國會議員,但內心充滿了不可遏制的貪慾,當離開辦公室或法庭後就可能成為一個殘忍的殺人兇手;一個身處第二社會的人可能殺人如麻,作惡多端,周身的血腥味,同時卻充滿對寧靜生活的嚮往和過正常生活的渴求。在這種強大張力下生活的人,多少都有變態和人格分裂的傾向,感情退化了,道德感趨於零,精神的追求已相當匱乏,代之而起的是赤裸裸的性、金錢、賭博、吸毒。命運是不可左右的,必然要有很多生命要在仇恨中消失。愛情薄如輕塵,家庭在暴力中搖搖晃晃,事業的含義已完全改寫。心理是陰暗和灰色的,生命的亮點何在?是否可以乞求宗教的救贖?似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堆積了太多的謊言!在《教父》中,「老頭子」們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呢?他們這些都是善於恭聽他人意見的有耐心的人。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他們都是些罕見的人物,都是些拒不接受社會制約的人物,都是些拒不接受他人操縱的人物。除非他們本人願意,世界上沒有任何力量,沒有任何人能使他們屈從。他們都是些不惜採用欺詐與謀殺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意志的人。只有死神才能使他們放棄他們的意志。另外就是完全徹底的講道理,也能使他們放棄他們自己的意志。[20]黑幫的價值觀念,如果有的話,也僅僅屬於他那個以暴力為基礎的世界,「黑幫對於它自己賴以生存的社會來說,簡直就像個癌腫瘤。功績一文不值,才華一文不值,成就一文不值,黑幫教父會把職位當作禮物賞賜給你。」[21] 正義是否可能?在西西里,正義向來都不是來自當局,因此,想要正義的人們總是紛紛奔向綠林好漢組織。如今,黑幫組織仍然在起著這種作用。一到緊要關頭,人們總是去向當地的黑幫頭頭要求幫助。他是他們福利救濟工作的負責人,是他們地區管吃管穿還管安插工作的長官,是他們的保護神。[22]黑幫是這個社會的產物,是那樣的正常,那樣的合情合理,「邁克爾·考利昂破天荒第一次悟出了一個道理,為什麼像他父親那樣的人,甘願當盜竊犯和謀殺犯而不願當合法社會的成員?貧窮、恐懼、越來越苦的日子,這些東西實在大可怕了,對任何一個有骨氣的人來說,都是難以忍受的。」[23]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會有黑幫的存在,它是由第一社會產生的,是第一社會的產物。六法治的限度和邊緣。美國社會是個法治社會,它的一切問題幾乎都可以轉化為法律問題來進行處理,這樣的好處是可以簡化糾紛的處理。但是我們必須有個警醒,法律常常只是高懸的明鏡,是做給人看的,它常常要被擊得粉碎。真正起作用的法律是隱形的。小說的一開始就要強烈的暗示意味:亞美利哥·勃納瑟拉在紐約第三刑事法庭坐著等待開庭,等待對曾經嚴重地傷害了他的女兒並企圖侮辱他的女兒的罪犯實行法律制裁。法官面容陰森可怕,捲起黑法衣的袖子,像是要對在法官席前面站著的兩個年輕人加以嚴懲似的。他的表情在威嚴傲睨中顯出了冷酷,但是,在這一切表面現象的下面,亞美利哥·勃納瑟拉卻感覺到法庭是在故弄玄虛,然而他還不理解這究竟是怎麼回事。[24]審判的結果是,嚴重的罪犯僅被判3年的教奍院禁閉,並緩期執行,實際上是逍遙法外了。被法官愚弄了的亞美利哥·勃納瑟才明白,「這場審判是一出徹頭徹尾的鬧劇。」[25]法律的嚴肅性蕩然無存,弱者尋求最後救濟的機會完全喪失。與正常社會秩序對話的大門被關閉了。結果,絕望產生了;但也並非絕對,一個地方的絕望,會強化尋求從另一個地方獲得解決的希望。人心如水,不平的地方肯定要激起波浪,並滋生仇恨。在公力救濟不獲的地方,在自己又無力進行私力救濟的地方,亞美利哥·勃納瑟滑向了第二社會,「要出這口氣,我們就得跪下求求考利昂老頭子。」[26] 這是自然的事,入情入理,流洪總會找到自己的出口。教父維托·考利昂出場了。相比其他人而言,考利昂是極其重視法律的,家族中的第二號人物黑根既是他的軍師,又是他的法律顧問和代理人,教父曾多次說到「一個帶著公事包的律師能夠比一百個帶著槍的強盜詐取更多的財物。」[27] 維托·考利昂收買司法系統的人員也是為了尋求法律的保護,這種政治勢力相當於其全部實力的一半,其「衣袋裡的法官同擦皮鞋的人衣袋裡的零錢一樣多。」[28] 教父憑這種特權才可能為其臣民謀利並贏得威望。但這也恰恰是引起其他家族嫉妒的地方,並引來殺身之禍。教父是在一次次與法律的博弈中來了解法律的,大部分情況下,他勝了,在他的世界裡,他就是國王,並「把他本人當作自己的法律,甚至當作自己的上帝」,[29] 第一社會的法律在他的周圍築成了厚厚的一個緩衝的邊緣地帶。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不管錢是從哪兒來的;法律是保護強者的,只要他現在仍然是強者;法律是要維護不公平和不平等的,因為法律在任何時候都是保守的勢力。教父有他自己的邏輯,有他自己的法律觀念:「至於咱們的行為,並不對那些權貴勢力、政壇上的風雲人物負責。這些人擅自決定咱們的生命;這些人對外宣戰,希望咱們上前線去保衛他們所佔有的東西。誰說咱們應該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有利於他們而有害於咱們的那一套法律?」[30]戰爭來臨了,他安然無恙,走私生意蒸蒸日上,他生在他自己築成的國度,以嘲笑的姿態來觀望他所面對的社會的另一面。因此,老頭子有理由對自己的統治感到自豪。他那個世界對宣誓忠於他的人來說是安樂窩。他那個世界以外的那些相信法律和秩序的人們在成百萬地死去。[31]而且,不僅在在他們的那個世界,而且在司法系統內部,法律的道德感和崇高感已完全虛無,甚至異化,任何人,包括警察,都想從法律中得到他們需要的東西。法律已經異化,正義和公平遁身而去,法律成了明火執仗搶劫的工具。警察相信法律和秩序達到了可笑的天真的程度。他們對法律和秩序的信任勝過民眾對法律和秩序的信任。法律和秩序歸根到底是警察汲取權力的魔泉,汲取個人權力的魔泉。他們對個人權力的珍惜,同所有的人對個人權力的珍惜是一樣的。可是,他們對民眾,始終有一種鬱積的憤感。民眾是他們保護的對象,同時又是他們掠奪的對象。[32]如何來看教父這個人,也許從邁克爾的話中我們可以明白:教父是個英雄,是個偉人!如果條件允許,他也能在第一社會中干出一番事業來,而且比那些身居要職的人幹得好。我父親是一個很講究實際的人,他竭力設法養活自己的老婆孩子,想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用得著的三朋四友提供方便;他不接受這個社會的清規戒律,因為這些清規戒律捆住他的手腳,迫使他那樣一個魄力超群、性格非凡的人去過那種同他不相適應的生活。你必須理解的一點是他認為他自己是同總統、首相、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州長等這樣的偉人是一樣的,他拒絕按照別人所寫下來的清規戒律去生活。但是,因為社會本身不能真正保護那些沒有能力的社會成員,所以他首先使自己具有一定的力量,然後進入這個社會,同時,他是按照一套倫理原則辦事的,而他認為那套倫理原則大大優越於社會的法律結構。」[33]這裡面實際上潛伏著巨大的危險:當一個社會不能夠通過正常的渠道來解決糾紛、來尋求公平和正義的時候,他就只能求助於黑社會的力量來「擺平」,國家機器在把這些弱者推到黑社會去的時候,同時也在製造它異已的力量。「不平則鳴」,總要有一個講理的地方,總要有一個發泄的口子,在國家推卸它應盡的責任的時候,它也就在國民中失去了其應得的信任和起碼的權威,從而導致整個社會行為的失范。七在考利昂的倫理體系中,他最看重的就是「友誼」,不過這種友誼已經與通常含義不同了,相當於中國的「關係」,他一輩子都在經營和維護自己的朋友圈子,這個朋友圈子是他的力量來源,從火葬場的小老闆,到國會議員都會成為他的囊中之物,他所用的手段,其實簡單不過,就是收買,因為這個世界上肯定有些人是要被收買的,這是一個微妙的市場:維托·考利昂老頭子這人,對誰都有求必應。他不作空洞許諾,也不提出示弱的借口說什麼世界上還有比他更強大的力量在束縛他的手腳。他是不是你的朋友,這也不是必要條件;你就是沒有辦法報答他,這甚至也無關緊要。但有一件事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你,你本人,宣布對他的友誼。只要做到了這一點,那就不管求助者是多麼貧窮或多麼軟弱,考利昂老頭子也會把那個人的苦何放在心上。……雙方心照不宣,這僅僅是一種禮貌的表示,表示你欠著他的債,而他也有權隨時找你做點什麼小事來抵償這筆債。[34]當約翰昵的演出生涯受挫後,老頭子告誡道:「友誼就是一切,它比天賦更重要。朋友比政府還重要。朋友簡直等於自家人,千萬別忘記這一點。如果你用朋友的友誼築起了一道防線,你也就不會要求我幫忙了。」[35]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界限,他從來也不去強求,就像他對勃納瑟拉說的一樣:「你從來都不要忠誠的朋友作為自己的後盾。……好吧,我傷了感情了,但是我這個人並不把自己的友誼強加於那些不重視友誼的人——那些認為我無足輕重的人。」[36]當然考利昂對於友誼的考慮是建立在功利的基礎上的,對友誼的注重亦是其政治謀略中的一部分,是一種力量的儲備,也是險惡環境中退路的安排。這一點邁克爾一語道破了:「我覺得,聽上去是這樣的,但是我要提醒你想一想這樣一個問題,你知道北極探險家在去北極的路上,沿途總要把食物在地窖里埋起來嗎?就是為了預防有一天走到那兒可能需要食物,是不是?這就是我爸爸為別人做好事的道理。他有一天也可能有事,要登門拜訪這些人中的某一個人。他們若先過來一下,那就更好一些。」[37]考利昂對法官的態度基本上是持否定態度的,他在譴責勃納瑟拉不看重他的友誼時說:「你接受法官的判決,而法官卻像大街上最下流的妓女一樣出賣自己。」[38] 有趣的是,在這一點,與他對律師的態度不同,考利昂相當看重律師,但對法官卻輕視得很。其原因可能是人們對可以收買的東西都不大會去尊重,而對於律師,老頭子就沒有必要去收買。從另一個意義上來說,可能律師有自己更多的一些自由意志。八考利昂的政治結構設計還是相當成功的,其中,參謀是一個絕對重要的角色,「在決定政策的考利昂老頭子和實際執行命令的工作人員之間,還有三層人員,或三個緩衝層。有這樣的體系,任何問題也不可能追溯到頂層來。除非參謀叛變。……他會知道或幾乎知道老頭子知道的一切,也就是洞察權力結構中所有的細胞。他是世界上唯一可以置老頭子於死地的人。」[39] 參謀任命的不當,可能造成致命的缺陷,家族間的戰爭一起,黑根就顯得暗然失色了,所以後來,邁克爾堅持要黑根出局,原因就在這裡。還有就是黑根太相信「政治家拚命要訴諸戰爭;律師拚命要訴諸法律。」 [40] 在和平時期,這是相當有利的方法,但是作為一個黑幫的參謀,是這遠遠不夠的,還不夠殘忍,不夠狡猾。隨著事業的擴大,他成了名符其實的國王,他關心的是他自己的世界,他自己的人民。……認為他管理他自己的世界,比他的敵人管理這個更大的世界要管理得好得多,而這個更大的世界卻連續不斷地擋著他的路。這種認識是附近一帶經常找他幫助的窮人培育起來的。……這樣,他也就成了政治上的權威人士,許多講究實際的政黨頭目也都來徵詢他的意見。他以政治家的遠見卓識和雄才大略,進一步加強了這種權威地位。[41]他保護著他自己的國度的和平,他自己的世界將更加強大,堅不可摧,不僅如此,那些善於隨機應變的、有遠見的人們可以利用戰爭的機會大發橫財。但是,要發橫財,在他自己版圖以內必須洋溢著和平氣氛,而同時外部世界戰爭卻瘋狂進行。[42]考利昂是有一種反社會的心理的:「考利昂老頭子對於壓在他頭上的政權頗有反感,因而不希望也不打算讓自己的么兒子去為這個政權效勞、送死。」[43] 因為考利昂本人的早期經歷給了他太多的創傷,這可以從他遇刺後在醫院內對他的小兒子的一句話中表明出來,聽了也不免心酸:「我現在有什麼可怕的呢?從我十二歲起,一直有莫名其妙的人想殺我。」[44] 可以說,他們首先是黑社會的受害者,由於教育、種族、文化等原因,社會又把它們逼回到黑社會中去。要說黑社會是一個毒瘤的話,其賴以生長的機體就是這樣的充滿毒素的社會。邁克爾也一樣,一個名牌大學的大學生,一個戰鬥英雄,一個海軍軍官,當父親被槍擊後,他的反應是:他感到自己有罪,對自己的父親竟沒有更多的同情。他父親給槍打得渾身是洞眼,說來也奇怪,當湯姆說老頭子遭槍擊純粹屬於生意上的考慮而不是基於個人恩怨時,他竟比任何人都要理解得深刻。他父親為一生所揮舞的權力已經付出了代價,為從周圍所有的人那裡「勒索來的」敬意已經付出了代價。邁克爾所渴望的就是擺脫,擺脫這一切,安安全全過自己的生活。[45]但是當暗殺再起,再一次把父親的生命推向終點時,他知道自己已經不能置身度外了,而且也只有自己才可能拯救整個家族,他不可選擇,命運把他推入黑幕之中,而且更為殘酷,更為慘烈。丹尼爾·貝爾(Daniel Bell)在一篇題為「以犯罪作為美國的生活方式」的評論文章中說,犯罪從美國歷史的一開始就是個向上層社會躍進階梯,我們社會中的具大財富是從下列方式中得來的:各種各樣對政府官員的賄賂、攫取公共建設合同、有組織的暴力、價格控制等。[46]犯罪常有一些荒謬的定義。當暴力征服被提升為一種對民族國家的保衛手段時,暴力就有愛國和英雄的意味;不殺戮僅是作為一種保護其成員的自組織行為時,暴力就劃入了有組織犯罪的範圍。但是,有一些更激進的組織堅持認為,任何目的的屠殺都是犯罪。對一項行為犯罪與否的判斷把觀察者搞糊塗了,比如,賭博作為一個私人的行為被劃入犯罪和行列,但它作為政府融資的手段卻是被合法地被批准的。這是一個有封建歷史的世界,面對絕對權力的奴役而掙扎,黑幫歷史性地成為「有錢人的非法武裝甚至成為司法和政治結構的輔助警察。它已成為逐漸退化的資本家結構,反共、反自由,把它的保護費強另於任何生意,而不管此生意有多小。」九在《教父》中,黑幫分子對財富和權力的追求是與種族聯繫在一起的。普佐在他的小說中作了一個假設,即家族和事業是可以並進的,但這純粹是一個神話。《教父》的重要性不在於他創造了這樣一個神話,而在於他把血緣關係與資本主義企事聯繫在一起了。[47]我們需要反思少數民族文化,不能僅把它當成一個舊世界的遺物,而要看成一個對付財富、權力和地位不平等分配的臨時策略。從這點來看,少數民族群體不僅包括社會的邊緣人群,而且包括任何群體,只要他們用傳統的方法來獲得或維持權力。人類學家科恩(Abner Cohen)認為,種族劃分的象徵性的符號激起了強烈的忠誠和感情,其力量和特質不容低估。科恩把少數民族群體作為利益集團看待,在他的分析中,科恩強調,在一個沒有被正式組織得很好的經濟區內,這些集團的力量在慢慢地增加:一個高度自由的工業社會中,即使利益集團不能把它自己正式地組織起來,它的正式組織也是被國家和國家中的其它團體所反對的,或者說與社會的一些重要的信念格格不入。在這種條件下,這些團體就會以非正式的形式出現,利用親屬、朋友、宗教、儀式和其他象徵性的活動來隱含地表示他們的生活方式。民族特性意味著緊密團結、尊重團體的權威甚於社會的權威、保衛團體利益、尊重傳統。種族作為一個系統可以說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個基本的因子,而不是它的對立面。忠誠和獻身於家族的榮譽是其成員的信條,據此個人在黑幫中被激勵、任用、判決和保護。這些信條對於把罪犯相互聯在一起並使之逃脫法律的制裁非常有效。按詹姆士(Jameson)的說法,家族與社會相當的強大的圖像反映了一種「烏托邦的渴望」,以逃避資本主義的牢房。「『家族""是部落歸屬感的一個白日夢,」科蒂(Cawelti)回應道,「以保護或支持個人來反對現在商業和官僚主義政府的冷漠和漠不關心。」批評家們解釋說,黑幫的殘酷作為一種暴力的象徵,在資本主義社會由來已久,並假設家庭作為暴力的避難所。但《教父》的情節暗示,家族不僅是考利昂(Corleone)帝國的成功源泉,而且也是自我毀滅暴力的循環中的一環。邁克爾(Michael)在埋葬了一個哥哥、謀殺了一個妹夫、疏遠了一個妹妹和背叛了他的妻子的信任後,重新加入了家族的事業。十普佐對有組織犯罪的描寫是非常成功的,原因在於他寬廣的視野、獨到的眼光、對人性黑暗面的洞察力。犯罪的合法化的復仇是《教父》的主題,普佐描述了黑幫家族考利昂的崛起的發家史,同時勾畫了美國的社會結構,包括維托的善行、高度組織下的控制機制、精密的計算、對家族的敵人――叛徒、家族的不稱職者和敵對派成員的迅速的報復。在《教父》中,普佐開始探索有組織犯罪作為一種由其神聖的習俗、嚴格的行為規則特別是個人榮譽和忠誠所主宰的自足的社會實體的存在。從敘事結構上來看,《教父》採用的是一種立體的塊面結構,而非一般常用的線性結構。即一個場景的展開,或一個故事的開始往往不是依賴於另外的一個場景或者故事。各自有各自的原因,事件獨立地在那兒慢慢延伸,看似毫不相關,實則是用一個全息的視角來展現伸向教父的各種線索。教父就隱於這些事件的下游,一切的矛盾和衝突在這兒交匯起來,逐漸形成一個個的結,等待教父去解。為了加強效果,時間和空間上進行了分割與整合。與一般的敘事作品相比,倒像是電影。倒敘的方法用得較多,首先引出一種結果,然後再來交待背景和原因,就可以從容地把握,也有利於激發讀者的閱讀興趣。在他關於黑幫的小說作評述時,他承認說他寫作,「完全是為了探索。我從來沒有遇到過一個真正的相信上帝的歹徒。我知道賭徒世界非常好,僅此而已。」[48] 但在,我們也不要高估普佐寫作的動機,他認為,他寫作就是為了錢。「你知道賣出了多少拷貝?我得到錢了。沒有人說我只是賣書。不得到錢。統計上,他們什麼也說明不了,除了錢。」 金錢――它的誘惑和力量――主宰了普佐的工作。「對我來說,」他說道,「錢,從人們的行為上看,是從事任何事物的焦點。」 「我生活在貧困中,」,普佐說,「那是幫助我寫作的誘因之一。那是我的生活的出路。」[49] 普佐《教父》用平淡的口吻來描寫黑暗的罪惡的恐怖,但其力量足以使感情和才智失去依託,這種陰險的智慧,其內容和力量足以改變我們文明的一個方向。二00二年元月二十五日·燕園·省齋

注釋:* 劉永沛 (100871)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aPei@pku.edu.cn。《野草·死後》,《魯迅全集》第2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212-213頁。海子:「黑夜的獻詩--獻給黑夜的女兒」,《海子的詩》,人民文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242頁。[1] 《教父》,第122頁。[2] 《教父》,第171頁。[3] 《教父》,第171-172頁。[4] 《教父》,第295頁。[5] Fred L. Gardaphe, "The Middle Mythic Mode: Godfathers as Heroes, Variations on a Figure," in Italian Signs, American Streets: The Evolution of Italian American Narrative,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86-118.[6] Richard A. Posner, Law and Literature, Revised and Enlarged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p 49.[7] 王岳川:《二十世紀西方哲性詩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27頁。[8] 蘇力:「復仇與法律——以《趙氏孤兒大報仇》為例」,《法與經濟學研究文集》,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編,第110頁。[9] 《教父》,第433頁。[10] 《教父》,第159頁。[11] 《教父》,第447頁。[12] 《教父》,第448頁。[13] 馮象:「法律與文學(《木腿正義:法律與文學論集》代序)」,《北大法律評論》(1999)第2卷,第2輯,第690-691頁。[14] [法]雅克·德里達著,趙興國等譯:《文學行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頁。[15] 舒國瀅:「從美學的觀點看法律——法美學散論」,《北大法律評論》(2000)第3卷,第2輯,第301-302頁。[16] 馮象:「法律與文學(《木腿正義:法律與文學論集》代序)」,《北大法律評論》(1999)第2卷,第2輯,第692-693頁。[17] 蘇力:「從文學藝術作品來研究法律與社會?」,《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頁。在書中,此文作為正文「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爺的悲劇」的附錄登出。[18] John G. Cawelti, "The New Mythology of Crime," in boundary 2, Vol. 3, 1975, pp. 325-57.[19] 我們暫且把第二社會的行為規範稱為法律,主要是為了便於與第一社會的法律相比,討論起來也要方便一些。[20] 《教父》,第316頁。[21] 《教父》,第357頁。[22] 《教父》,第356頁。[23] 《教父》,第356頁。[24] [美國]馬里奧·普佐著,周漢林譯:《教父》,譯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1頁。本文採用的英文本為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的,「90年代英語系列叢書·世界暢銷書系列」,Mario Puzo, The Godfather ,1992年版。以下引文,凡是引《教父》指的是中文譯本,凡是引The Godfather 指的是英文本。[25] 《教父》,第2頁。[26] 《教父》,第4頁。[27] 《教父》,第53頁,英文是「a lawyer with his briefcase can steal more than a hundred men with guns。」,見 The Godfather,at 52。這裡用的動詞是「steal」,一方面表示考利昂深知法律有很多的可利用之處,另一方面表示了對美國法律制度的不滿。在《教父》第245頁中,說法又稍有不同,變成了「帶著公事包的律師比一千個帶著槍和面罩的強盜都能竊取到更多的錢。」 英文是「Lawyers can steal more money with a briefcase than a thousand men with guns and masks.」, see The Godfather, 第225頁。不過意思是差不多的,說明現代黑幫的活動更多是藉助一種合法的形式來進行,手段更巧妙和隱蔽,更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從這一點上來看,法律如同一把刀,具有其中立性,看它是被誰掌握,為誰服務。[28] 《教父》,第78-79頁。[29] 《教父》,第73頁。[30] 《教父》,第323頁。[31] 《教父》,第249頁。[32] 《教父》,第275頁。[33] 《教父》,第400-401頁。[34] 《教父》,第7頁。[35] 《教父》,第36頁。[36] 《教父》,第27頁。[37] 《教父》,第42頁。[38] 《教父》,第28頁。[39] 《教父》,第51頁。[40] 《教父》,第153頁。[41] 《教父》,第240-241頁。[42] 《教父》,第248頁。[43] 《教父》,第10頁。[44] 《教父》,第138頁。[45] 《教父》,第132-133頁。[46] Rose Basile Green, "Mario Puzo," in The Italian-American Novel: A Document of the Interaction of Two Cultures, Farleigh Dickinson University Press, 1974, pp. 336-68.[47] Thomas J. Ferraro, "Blood in the Marketplace: The Business of Family in The Godfather Narratives," in Ethnic Passages: Literary Immigrants in Twentieth-Century America,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3, pp. 18-52.[48] Gerald Kingsland, "Mafia Mia," in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October 13, 1972, p. 1214.[49] Jeff Zaleski, "Mario Puzo: The Don of Bestsellers Returns," in Publishers Weekly, July 29, 1996, pp.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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