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涉旺角暴亂被告今早出庭 不排除有組織犯罪|旺角|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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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名涉旺角暴亂被告今早出庭 不排除有組織犯罪 分享 2.2W評論 2016年02月11日16:12 央視 37名涉旺角暴亂被告今早出庭 不排除有組織犯罪 分享 2.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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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37名涉嫌參與旺角暴亂被告今早出庭
37名涉嫌參與香港旺角暴亂的被告今天(11號)早上由幾輛警車分批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受審,這37人中包括34男3女,年齡在十七至七十歲之間。他們被控暴動罪。此外,一名被控的十五歲少年,轉交兒童法庭受審。根據香港《公安條例》,任何人參與暴動,即觸犯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此前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表示,由於有車輛運載物品給暴徒使用,警方不排除此次事件是一宗有組織、有計劃的暴力事件,如果調查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檢控有關人等參與暴亂的罪名。(央視記者劉楠)
責任編輯:趙家明 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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